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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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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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个人信息 #运维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窃取28万组个人信息 互联网公司运维总监被起诉】

利用互联网公司运维总监的职务之便搭建技术“后门”,离职后私自下载原公司的核心数据,其中包含28万组公民个人信息。案发后,这位“80后”互联网公司前高管被检方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6月9日,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公诉人称,在2019年8月30日,龚某从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离职后,仍然登录原系统原公司服务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数据,并删除相关登录和操作日志等数据,涉案公民个人信息原来的数据是74万组,经过技术去重之后认定的本案指控的犯罪数据是28万余组。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龚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超过5万一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有期徒刑3到7年。我们适用之前达成的认罪认罚协议,建议判处龚某有期徒刑3到6年,并处罚金。

出生于1981年的被告人龚某为硕士研究生学历,此前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后因和公司发生矛盾,被要求离职,龚某心生不满,遂利用管理漏洞下载公司数据,并给公司客户发送“提示”邮件。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护人提到,对于获取的数据,龚某并未拿来用于销售获利,希望法庭可以从轻处罚。

据检察官称,首先只要非法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就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标准。这里要讲一下,窃取或者是以其他方法获取,只要是未经原信息人的允许,就属于非法获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