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宿州 #环保 #造假 #丝袜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安徽宿州发生一起丝袜套省控气站采样杆案】
中国检察网近日披露一起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的干扰省控气站监测案件。据萧县检察院2021年5月25日致萧县法院的一份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5日18时许,被告人汤某某酒后到萧县生态环境分局顶楼,用其随身携带的丝袜将萧县监测省控站点用于监测PM10、PM2.5数据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样杆套住,致使当日21时至次日7时的PM10、PM2.5数据值严重失真。被告人汤某某于2020年11月17日经萧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汤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新网近日还报道了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的一起省控气站纱布缠探头案。该案中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分局原局长刘玉晓、主管大气的副局长时保柱,被邢台市南和区法院一审判决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人随后向邢台市中院上诉、申诉,都被驳回。(财新网)
【安徽宿州发生一起丝袜套省控气站采样杆案】
中国检察网近日披露一起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的干扰省控气站监测案件。据萧县检察院2021年5月25日致萧县法院的一份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5日18时许,被告人汤某某酒后到萧县生态环境分局顶楼,用其随身携带的丝袜将萧县监测省控站点用于监测PM10、PM2.5数据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样杆套住,致使当日21时至次日7时的PM10、PM2.5数据值严重失真。被告人汤某某于2020年11月17日经萧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汤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新网近日还报道了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的一起省控气站纱布缠探头案。该案中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分局原局长刘玉晓、主管大气的副局长时保柱,被邢台市南和区法院一审判决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人随后向邢台市中院上诉、申诉,都被驳回。(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