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回应 #知乎
【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称确有其事】
「拼多多」系知乎注册用户,其身份真实无误。知乎有严格的身份认证流程和机制。
4 日 8 时 19 分 49 秒,「拼多多」创建回答「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我们都可以」。
4 日 8 时 20 分 17 秒,「拼多多」自行删除了上述回答。(知乎小管家)
相关阅读:
凌晨一点半 拼多多23岁员工加班猝死 官方回应“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
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称确有其事】
「拼多多」系知乎注册用户,其身份真实无误。知乎有严格的身份认证流程和机制。
4 日 8 时 19 分 49 秒,「拼多多」创建回答「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我们都可以」。
4 日 8 时 20 分 17 秒,「拼多多」自行删除了上述回答。(知乎小管家)
相关阅读:
凌晨一点半 拼多多23岁员工加班猝死 官方回应“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
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image_2021-01-04_19-24-47.png
732.6 KB
#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回应 #知乎 甚至不是拼多多员工
【拼多多对跨年晚会供应商及账号管控不严的致歉声明】
拼多多回应:
网传截图显示,今早8时许,拼多多知乎官方账号突然发布一则疑似个人言论。经我们排查,该内容系拼多多营销合作供应商员工用个人手机发布,该言论不代表任何拼多多官方态度,拼多多官方对该言论表示强烈反对。此事系拼多多对官方账号管控不严导致,我们向公众表示真诚歉意。
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1)该内容系拼多多品牌营销合作公司员工“李某某”编写发布。12月31日,该员工参与了拼多多跨年晚会的内容运营等合作营销任务,用手机登陆了拼多多的知乎官方账户,并保持了登陆状态。
(2)今早8时19分,李某某在地铁上翻看新闻,想要发表一下自己的想法,于是用手机客户端进行了回复。回复后,李某某发现发布账户为此前登陆留存的机构账号,于是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从发布到删除,间隔不到30秒。)
(3)该内容旋即被网友截图传播,并被误认为是拼多多官方回复。对此,拼多多严正声明:李某某并非拼多多员工,也未获得任何授权,该行为系非合规授权使用拼多多官方账户发表个人言论,不代表拼多多官方态度。事发后,拼多多已经暂停与该供应商合作,修改密码回收账户,并将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拼多多坚决反对李某某所发布的言论。对于该言论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再次表示真诚的歉意,并将立刻对官方账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附:李某某发来的情况说明(cnBeta)
相关阅读:
凌晨一点半 23岁员工加班猝死 拼多多知乎发帖“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
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称确有其事
【拼多多对跨年晚会供应商及账号管控不严的致歉声明】
拼多多回应:
网传截图显示,今早8时许,拼多多知乎官方账号突然发布一则疑似个人言论。经我们排查,该内容系拼多多营销合作供应商员工用个人手机发布,该言论不代表任何拼多多官方态度,拼多多官方对该言论表示强烈反对。此事系拼多多对官方账号管控不严导致,我们向公众表示真诚歉意。
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1)该内容系拼多多品牌营销合作公司员工“李某某”编写发布。12月31日,该员工参与了拼多多跨年晚会的内容运营等合作营销任务,用手机登陆了拼多多的知乎官方账户,并保持了登陆状态。
(2)今早8时19分,李某某在地铁上翻看新闻,想要发表一下自己的想法,于是用手机客户端进行了回复。回复后,李某某发现发布账户为此前登陆留存的机构账号,于是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从发布到删除,间隔不到30秒。)
(3)该内容旋即被网友截图传播,并被误认为是拼多多官方回复。对此,拼多多严正声明:李某某并非拼多多员工,也未获得任何授权,该行为系非合规授权使用拼多多官方账户发表个人言论,不代表拼多多官方态度。事发后,拼多多已经暂停与该供应商合作,修改密码回收账户,并将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拼多多坚决反对李某某所发布的言论。对于该言论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再次表示真诚的歉意,并将立刻对官方账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附:李某某发来的情况说明(cnBeta)
相关阅读:
凌晨一点半 23岁员工加班猝死 拼多多知乎发帖“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
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称确有其事
#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回应 #知乎 “突然想起”
【拼多多知乎账号被禁言15天一度被永久禁言|股价大跌6.13%】
1月5日,知乎网页显示,由于违反知乎社区管理规定,拼多多的知乎官方账号被禁言15天。而根据网友截图显示,该账号一度被永久禁言。(搜狐科技)
此外,在站方封号前,“拼多多”已经自己把所有 71 个回答都删掉了。(tombkeeper @微博)
截至美股周一收盘,拼多多股价大跌6.13%,报166.78美元,目前总市值为2045.27亿美元。(电商报)
【上海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拼多多用工情况】
1月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接到网络舆情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对拼多多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查,会对该公司用人合同、用工时间等情况进行检查。(北京青年报)
相关阅读:
凌晨一点半 23岁员工加班猝死 拼多多知乎发帖“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
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称确有其事
拼多多对跨年晚会供应商及账号管控不严的致歉声明
【拼多多知乎账号被禁言15天一度被永久禁言|股价大跌6.13%】
1月5日,知乎网页显示,由于违反知乎社区管理规定,拼多多的知乎官方账号被禁言15天。而根据网友截图显示,该账号一度被永久禁言。(搜狐科技)
此外,在站方封号前,“拼多多”已经自己把所有 71 个回答都删掉了。(tombkeeper @微博)
截至美股周一收盘,拼多多股价大跌6.13%,报166.78美元,目前总市值为2045.27亿美元。(电商报)
【上海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拼多多用工情况】
1月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接到网络舆情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对拼多多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查,会对该公司用人合同、用工时间等情况进行检查。(北京青年报)
相关阅读:
凌晨一点半 23岁员工加班猝死 拼多多知乎发帖“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
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称确有其事
拼多多对跨年晚会供应商及账号管控不严的致歉声明
#饿了么 #外卖 #猝死 #平台 #劳动关系
【红星新闻: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 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
半个月前,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伟在配送了33单外卖后,倒在了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经警方调查,韩某伟系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伟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
在韩某伟的健康证上,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该证的核发机构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效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从业类别则为食品卫生。另据王某回忆,当时办理健康证时,韩某伟做过胸透、内科查体、便检、采血等多个项目,均无任何问题。
“他在工作时间干活的时候发生的意外,应该是工伤。”韩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曾试图联系饿了么平台,希望得到平台方的理赔,但对方则告诉他们,韩某伟与平台并非雇佣关系,只能给2000元的人道主义费用,其他的以保险公司的理赔为主,“保险那边我们也申请了,猝死只获赔3万元。”(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 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
半个月前,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伟在配送了33单外卖后,倒在了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经警方调查,韩某伟系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伟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
在韩某伟的健康证上,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该证的核发机构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效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从业类别则为食品卫生。另据王某回忆,当时办理健康证时,韩某伟做过胸透、内科查体、便检、采血等多个项目,均无任何问题。
“他在工作时间干活的时候发生的意外,应该是工伤。”韩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曾试图联系饿了么平台,希望得到平台方的理赔,但对方则告诉他们,韩某伟与平台并非雇佣关系,只能给2000元的人道主义费用,其他的以保险公司的理赔为主,“保险那边我们也申请了,猝死只获赔3万元。”(红星新闻)
#饿了么 #外卖 #猝死 #平台 #劳动关系 #保险 #漂没
【外卖员猝死赔偿背后:饿了么「强制保险」或漂没近 70%,每天扣缴三元实际投保一元】
1月6日,据红星新闻报道,半个月前在送餐途中猝死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伟的家属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伟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
据第一财经,韩某伟通过“蜂鸟众包”平台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太平洋保险。“每天早上接第一单的时候,平台会自动扣3元作为当天的保险费。”其家属提供的保单资料显示,被保险人名称为韩某伟,投保了一份1.06元的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间1天(自2020年12月21日09时起至2020年12月21日23时止),按照保险协议规定,猝死身故的情形保险赔偿金额为3万元。
而据支付宝保险某产品显示,类似保额的其他一款意外险有三个档位,最高档位是100万身故伤残保额,10万意外医疗,另外还包含20万猝死保额、特定交通意外100万保额和20万新冠肺炎的身故保障。18岁~45岁,每年保费448元;46~55岁,每年保费668元,远低于饿了么的每天3元。
无独有偶,美团众包骑手的保险缴纳也是必选项,直接通过app按天扣除,每天也是3元,保障时间从骑手当天第一次接单到当日24时,如果此时骑手还在送餐,保险时间最多可延长一个半小时。(观察者网)(一财网)(新浪财经)(南方都市报)(图:饿了么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相关新闻:
21-01-06 红星新闻: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 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
【外卖员猝死赔偿背后:饿了么「强制保险」或漂没近 70%,每天扣缴三元实际投保一元】
1月6日,据红星新闻报道,半个月前在送餐途中猝死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伟的家属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伟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
据第一财经,韩某伟通过“蜂鸟众包”平台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太平洋保险。“每天早上接第一单的时候,平台会自动扣3元作为当天的保险费。”其家属提供的保单资料显示,被保险人名称为韩某伟,投保了一份1.06元的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间1天(自2020年12月21日09时起至2020年12月21日23时止),按照保险协议规定,猝死身故的情形保险赔偿金额为3万元。
而据支付宝保险某产品显示,类似保额的其他一款意外险有三个档位,最高档位是100万身故伤残保额,10万意外医疗,另外还包含20万猝死保额、特定交通意外100万保额和20万新冠肺炎的身故保障。18岁~45岁,每年保费448元;46~55岁,每年保费668元,远低于饿了么的每天3元。
无独有偶,美团众包骑手的保险缴纳也是必选项,直接通过app按天扣除,每天也是3元,保障时间从骑手当天第一次接单到当日24时,如果此时骑手还在送餐,保险时间最多可延长一个半小时。(观察者网)(一财网)(新浪财经)(南方都市报)(图:饿了么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相关新闻:
21-01-06 红星新闻: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 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
#饿了么 #服务费 #保险 #漂没 #猝死 #劳动者权益 #公关
【饿了么回应猝死骑手每天被扣3元:是平台服务费,缴纳后平台赠送保险】
饿了么骑手在送单途中猝死引关注。妻子称,丈夫生前每天都会被扣3元,以为是保险费,但事后才得知,保险只买了1.06元,还是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猝死保额只有3万。饿了么骑手热线称回应,3元不是保费,是平台服务费,缴纳服务费后,平台赠送一份保险,后续会帮助处理保险问题。(财经网 @微博)
【饿了么向猝死外卖员致哀,平台猝死保障额升至60万元】
1月8日下午,饿了么就此前北京骑手猝死事件发布了官方声明,对员工不当措辞深感惭愧,并为工作中的不足致歉。饿了么表示,在推动新的保险规则实施前,平台将提供抚恤金,本次事件中的60万元抚恤金将在本周内交付身故骑手家属。(中国新闻网 @微博)(饿了么 @微博)
相关新闻:
21-01-06 红星新闻: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 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
21-01-08 外卖员猝死赔偿背后:饿了么「强制保险」或漂没近 70%,每天扣缴三元实际投保一元
【饿了么回应猝死骑手每天被扣3元:是平台服务费,缴纳后平台赠送保险】
饿了么骑手在送单途中猝死引关注。妻子称,丈夫生前每天都会被扣3元,以为是保险费,但事后才得知,保险只买了1.06元,还是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猝死保额只有3万。饿了么骑手热线称回应,3元不是保费,是平台服务费,缴纳服务费后,平台赠送一份保险,后续会帮助处理保险问题。(财经网 @微博)
【饿了么向猝死外卖员致哀,平台猝死保障额升至60万元】
1月8日下午,饿了么就此前北京骑手猝死事件发布了官方声明,对员工不当措辞深感惭愧,并为工作中的不足致歉。饿了么表示,在推动新的保险规则实施前,平台将提供抚恤金,本次事件中的60万元抚恤金将在本周内交付身故骑手家属。(中国新闻网 @微博)(饿了么 @微博)
相关新闻:
21-01-06 红星新闻: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 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
21-01-08 外卖员猝死赔偿背后:饿了么「强制保险」或漂没近 70%,每天扣缴三元实际投保一元
#拼多多 #开除 #猝死 #匿名 #本分 #996 #加班 #王太虚 #过劳死 #工会 能哭死董卓否
【新华每日电讯:996:隐秘而又公开的“痛”】
...
“我承认自己言论有些过激,但不后悔把视频发到了网上。”12日,在接受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专访时,王太虚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其他同事的记录,整月这位同事都保持着周日、周一到周五每周六天,早十时前后到晚十时左右的打卡。
“加入拼多多一年半以来,我几乎一直处于早上11点上班、晚上11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的状态,每月工时在300小时左右,这也是组内不少同事的现状。如果工时不达要求,会被主管谈话。但这些都不会‘白纸黑字’进行明文规定,而是一种隐性制度,很难举证。”
...
举证难、认证难是目前超时加班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监管执法单位的角度看,往往容易陷入只有劳动者举报,才能被动监管的局面;而为了保住工作,愿意站出来和公司对抗,且有足够对抗能力的劳动者却极为少数。“从我入职一年半来看,我没有接触过公司的工会组织。”王太虚说。
...
制度的缺失也让“过劳死”难以认定。2003年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七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并不包括“过劳死”。“严格意义上说,‘过劳死’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按照现行条例,有可能可以将‘过劳死’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是,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情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江锴说,认定标准相对比较严格。
...(新华社)
【新华每日电讯:996:隐秘而又公开的“痛”】
...
“我承认自己言论有些过激,但不后悔把视频发到了网上。”12日,在接受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专访时,王太虚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其他同事的记录,整月这位同事都保持着周日、周一到周五每周六天,早十时前后到晚十时左右的打卡。
“加入拼多多一年半以来,我几乎一直处于早上11点上班、晚上11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的状态,每月工时在300小时左右,这也是组内不少同事的现状。如果工时不达要求,会被主管谈话。但这些都不会‘白纸黑字’进行明文规定,而是一种隐性制度,很难举证。”
...
举证难、认证难是目前超时加班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监管执法单位的角度看,往往容易陷入只有劳动者举报,才能被动监管的局面;而为了保住工作,愿意站出来和公司对抗,且有足够对抗能力的劳动者却极为少数。“从我入职一年半来看,我没有接触过公司的工会组织。”王太虚说。
...
制度的缺失也让“过劳死”难以认定。2003年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七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并不包括“过劳死”。“严格意义上说,‘过劳死’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按照现行条例,有可能可以将‘过劳死’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是,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的情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江锴说,认定标准相对比较严格。
...(新华社)
#福建 #司机 #猝死 #工伤 #社保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 #夜班 #好邻居 #北京 两则
【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公司曾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 福州市人社局: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近日,“福建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一事引发网络热议,涉事公司称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因此只出于人道主义赔偿10万元。在福建福清市人社局介入后,认定属于工伤。
司机陈师傅的弟弟称:哥哥所在的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每月给500元补贴,因此陈师傅不能认定工伤。公司称这是自身发病,跟公司没有关系,出于人道主义只能赔偿10万元。对此汽运公司领导梁先生回应,是员工不愿意上社保,目前在和家属协商中,“要是协商不下来,那我们也没办法,也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28日中午,福建福清市人社局:突发心梗司机陈祖军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福清市交通局将确保赔偿金及时赔付到位。
另据福州新闻网消息,1月25日,车内视频还原了事情的整个过程。8点04分48秒,陈祖军在驾车途中,突感胸口不适,不断单手捶胸并剧烈咳嗽。8点05分56秒,陈祖军强忍剧痛,将公交车驾离主干道,缓缓减速,拉手刹,把车安全停靠在路边。
车停后,陈祖军下车走到路边缓解疼痛。8点16分56秒,陈祖军突然栽倒在地。乘客赶忙下车询问,并不停地帮忙拍打陈祖军的后背。过了一会儿,乘客上车将驾驶位的手机拿给陈祖军,陈祖军操作手机约40秒。
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乘客第一时间报警,公司人员也立即赶到现场把陈祖军送到当地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当日9点35分,陈祖军抢救无效,再也没有醒过来。(每日经济新闻)(新华视点 @微博)(搜狐新闻 @微博)(搜狐新闻 @微博)
【北京好邻居员工连上20天大夜班猝死,三年一直未签合同】
近日,北京西城。好邻居新街口豁口店54岁员工黄静上完大夜班后,倒在单位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现场,医院鉴定为猝死。28日,家属告诉记者,黄静生前已经连上二十多天“19点-7点”12小时大夜班,且工作3年,好邻居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没有上任何保险,所有工资均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家属认为,黄静的去世应认定为工伤。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按时上下班、发放工资等相关证据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黄静是属于因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头条新闻 @微博)
【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公司曾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 福州市人社局: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近日,“福建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一事引发网络热议,涉事公司称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因此只出于人道主义赔偿10万元。在福建福清市人社局介入后,认定属于工伤。
司机陈师傅的弟弟称:哥哥所在的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每月给500元补贴,因此陈师傅不能认定工伤。公司称这是自身发病,跟公司没有关系,出于人道主义只能赔偿10万元。对此汽运公司领导梁先生回应,是员工不愿意上社保,目前在和家属协商中,“要是协商不下来,那我们也没办法,也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28日中午,福建福清市人社局:突发心梗司机陈祖军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福清市交通局将确保赔偿金及时赔付到位。
另据福州新闻网消息,1月25日,车内视频还原了事情的整个过程。8点04分48秒,陈祖军在驾车途中,突感胸口不适,不断单手捶胸并剧烈咳嗽。8点05分56秒,陈祖军强忍剧痛,将公交车驾离主干道,缓缓减速,拉手刹,把车安全停靠在路边。
车停后,陈祖军下车走到路边缓解疼痛。8点16分56秒,陈祖军突然栽倒在地。乘客赶忙下车询问,并不停地帮忙拍打陈祖军的后背。过了一会儿,乘客上车将驾驶位的手机拿给陈祖军,陈祖军操作手机约40秒。
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乘客第一时间报警,公司人员也立即赶到现场把陈祖军送到当地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当日9点35分,陈祖军抢救无效,再也没有醒过来。(每日经济新闻)(新华视点 @微博)(搜狐新闻 @微博)(搜狐新闻 @微博)
【北京好邻居员工连上20天大夜班猝死,三年一直未签合同】
近日,北京西城。好邻居新街口豁口店54岁员工黄静上完大夜班后,倒在单位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现场,医院鉴定为猝死。28日,家属告诉记者,黄静生前已经连上二十多天“19点-7点”12小时大夜班,且工作3年,好邻居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没有上任何保险,所有工资均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家属认为,黄静的去世应认定为工伤。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按时上下班、发放工资等相关证据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黄静是属于因公、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头条新闻 @微博)
#上海 #顺丰 #兼职 #快递 #保险 #猝死 #劳动者权益 #外包
【0408 顺丰兼职骑手上班路上猝死,因当日未接单不能获保险赔偿】
4月8日,红星新闻收到报料,4月3日早上,刘先生在顺丰公司上海区工作期间猝死。家属表示,因刘先生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顺丰公司拒绝承认刘先生是顺丰公司的员工,并拒绝赔付。刘先生的保障疑似只有每天扣除3元的“骑士保险”,又因当日刘先生并未接单所以保险未生效。
第三方公司福建人力宝科技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猝死的刘先生与顺丰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合同,而是与平台签署了《共享经济平台服务协议》,这是一个类似兼职协议的协议。“员工工作一天,平台帮他扣除一天3元的保险费。保险只保护员工交保险那一天。”
目前,家属表示已委托上海显栋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将会对顺丰进行起诉。(红星新闻)
【0411 顺丰回应骑手猝死兼职跑单非正式劳务关系 关注家属诉求】
4月11日,顺丰相关主管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这个骑手本人是一种兼职的形式,他是兼职在我们平台上跑单,在顺丰做兼职的送件,他本身和我们不是正式的劳务关系,他是挂靠在第三方公司。”
这位顺丰主管解释,“第三方公司不是我们平台下属代理公司,它属于供应商,属于合作公司,和我们不是隶属关系,这位骑手和第三方公司网签的协议和我们线下盖章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谈及对骑手的工伤保险问题,顺丰主管介绍,目前广东省已经出台了平台用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试点。“我们已经在协调推进,在4月份推进这个试点,给我们跑单的骑手购买工伤保险,这个试点一直在进行,这个政策不是在全国各地都有,我们也在努力,在我们平台能力范围之内来推进这个事。”(华商报)
【0408 顺丰兼职骑手上班路上猝死,因当日未接单不能获保险赔偿】
4月8日,红星新闻收到报料,4月3日早上,刘先生在顺丰公司上海区工作期间猝死。家属表示,因刘先生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顺丰公司拒绝承认刘先生是顺丰公司的员工,并拒绝赔付。刘先生的保障疑似只有每天扣除3元的“骑士保险”,又因当日刘先生并未接单所以保险未生效。
第三方公司福建人力宝科技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猝死的刘先生与顺丰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合同,而是与平台签署了《共享经济平台服务协议》,这是一个类似兼职协议的协议。“员工工作一天,平台帮他扣除一天3元的保险费。保险只保护员工交保险那一天。”
目前,家属表示已委托上海显栋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将会对顺丰进行起诉。(红星新闻)
【0411 顺丰回应骑手猝死兼职跑单非正式劳务关系 关注家属诉求】
4月11日,顺丰相关主管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这个骑手本人是一种兼职的形式,他是兼职在我们平台上跑单,在顺丰做兼职的送件,他本身和我们不是正式的劳务关系,他是挂靠在第三方公司。”
这位顺丰主管解释,“第三方公司不是我们平台下属代理公司,它属于供应商,属于合作公司,和我们不是隶属关系,这位骑手和第三方公司网签的协议和我们线下盖章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谈及对骑手的工伤保险问题,顺丰主管介绍,目前广东省已经出台了平台用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试点。“我们已经在协调推进,在4月份推进这个试点,给我们跑单的骑手购买工伤保险,这个试点一直在进行,这个政策不是在全国各地都有,我们也在努力,在我们平台能力范围之内来推进这个事。”(华商报)
image_2021-06-14_11-25-39.png
114.5 KB
#台湾 #龙应台 #人间百态 #猝死 #车祸 #检测
【0610 龙应台痛批掌权者强硬傲慢 居高临下】
“河里捞上来的、厕所里发现的、陋巷公寓里无声无息的…遗体,全部成为官员嘴里一个号码、案例。”
台湾著名作家、前文化部部长龙应台在脸书发文感慨,强调“为那死得不知所以的同胞,为那被剥夺了死别最后一个温暖拥抱的家人,我心沉痛。”
她在脸书转发近日因批评台湾疫苗政策而卷入风波的中研院院士、台大医学院教授陈培哲的专访,并有感引言:“如果筛检出新冠肺炎的高龄患者、糖尿病、肾脏病等慢性病者,立刻打新冠单株抗体,可以减少5到6成死亡率…那些生命是可以挽救的。”
龙应台不点名指疫情指挥官:“当他坚持每天用‘公务常态’的语调报告,每天把它正常化,久而久之,他就让大众习惯而接受,麻痹掉心里的刺痛和惊骇”"同时,对每一个孤独猝死的‘案例’,都要透露一些前置‘形容词’:猝死‘案例’有多种慢性病…,暗示的意思就是:他本来就该死,不要只怪新冠病毒。”
她写道,“这三周来让我寝食难安的,倒不是很多专家学者和认真的记者已经分析的根本决策错误,而是这个政府对同胞死亡的态度。”
“那种掌权的强硬傲慢,那种惯性的居高临下,那种认为所谓‘国家战略’高于‘庶民生命’的理所当然的霸道,令人骇异;这权力的傲慢、声调的居高临下、以生命为政治代价的权术,我们并非不曾见识过,但绝对不是在一个民主政府”“台湾人民的公民素养是非常高的,这绝对不是台湾人对民主政府的期待。
这是龙应台自疫情暴发以来,首次措词如此强烈的重炮批评。(联合早报)(龙应台 @ 脸书)
相关报道📰
21-06-07 【電視台員工廁所猝死 衛生所、1922新冠採檢互踢皮球】 - 中时新闻网
21-06-08 【年輕人車禍送醫竟確診 醫驚:無症狀感染者超多】 - 中时新闻网
21-06-08 【水流屍打撈上岸確診新冠肺炎 生前發燒曾到車行歸還租金】- 联合新闻网
21-06-08 【資深記者易小文陳屍住處 遺體採檢證實感染新冠肺炎】 - TVBS
21-06-09 【北投一家四口3人猝死 北市府證實:4人皆確診】- ETtoday
【0610 龙应台痛批掌权者强硬傲慢 居高临下】
“河里捞上来的、厕所里发现的、陋巷公寓里无声无息的…遗体,全部成为官员嘴里一个号码、案例。”
台湾著名作家、前文化部部长龙应台在脸书发文感慨,强调“为那死得不知所以的同胞,为那被剥夺了死别最后一个温暖拥抱的家人,我心沉痛。”
她在脸书转发近日因批评台湾疫苗政策而卷入风波的中研院院士、台大医学院教授陈培哲的专访,并有感引言:“如果筛检出新冠肺炎的高龄患者、糖尿病、肾脏病等慢性病者,立刻打新冠单株抗体,可以减少5到6成死亡率…那些生命是可以挽救的。”
龙应台不点名指疫情指挥官:“当他坚持每天用‘公务常态’的语调报告,每天把它正常化,久而久之,他就让大众习惯而接受,麻痹掉心里的刺痛和惊骇”"同时,对每一个孤独猝死的‘案例’,都要透露一些前置‘形容词’:猝死‘案例’有多种慢性病…,暗示的意思就是:他本来就该死,不要只怪新冠病毒。”
她写道,“这三周来让我寝食难安的,倒不是很多专家学者和认真的记者已经分析的根本决策错误,而是这个政府对同胞死亡的态度。”
“那种掌权的强硬傲慢,那种惯性的居高临下,那种认为所谓‘国家战略’高于‘庶民生命’的理所当然的霸道,令人骇异;这权力的傲慢、声调的居高临下、以生命为政治代价的权术,我们并非不曾见识过,但绝对不是在一个民主政府”“台湾人民的公民素养是非常高的,这绝对不是台湾人对民主政府的期待。
这是龙应台自疫情暴发以来,首次措词如此强烈的重炮批评。(联合早报)(龙应台 @ 脸书)
相关报道📰
21-06-07 【電視台員工廁所猝死 衛生所、1922新冠採檢互踢皮球】 - 中时新闻网
21-06-08 【年輕人車禍送醫竟確診 醫驚:無症狀感染者超多】 - 中时新闻网
21-06-08 【水流屍打撈上岸確診新冠肺炎 生前發燒曾到車行歸還租金】- 联合新闻网
21-06-08 【資深記者易小文陳屍住處 遺體採檢證實感染新冠肺炎】 - TVBS
21-06-09 【北投一家四口3人猝死 北市府證實:4人皆確診】- ETtoday
乌鸦观察
#加拿大 #美国 #中暑 #高温 【热浪席卷加拿大和美国西北部地区 数十人猝死】 热浪27日席卷加拿大和美国西北部地区,多地气温打破最高纪录。气象部门预测,极端高温天气可能持续一周。 加拿大环境部说,西南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利顿村27日最高气温打破加拿大有记录以来最高值,达到46.6摄氏度。在刚刚过去的周末,不列颠哥伦比亚省40多地气温破纪录,包括以滑雪场著称的惠斯勒镇。 加拿大环境部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部分地区、育空地区和西北地区发布高温预警,“持续、危险的历史性热浪将延续”…
#加拿大 #美国 #中暑 #高温 #高温穹顶 #沥青 #烫伤 #猝死
【加拿大最高温逼近50℃ 五天内至少486人死亡】
因罕见的“高温穹顶”现象,加拿大西部和美国西北地区近日遭遇炼狱式的高温灾难。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一周内连续三天刷新全国最高温度纪录,五天内至少报告486人死亡。
本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中部的利顿镇已三次打破了该国历史最高温度记录。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6月29日该地最高温度达到创纪录的49.6摄氏度。此前两天,该地最高气温已连续两天打破纪录,27日的最高气温是46.6摄氏度,28日的最高气温是47.9摄氏度。
此外,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验尸官服务处30日表示,该省在五天内报告了至少486起突然死亡事件,几乎是同期该省平均死亡人数的三倍。警方发言人形容,从未见过这种情况,救援人员疲于奔命。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首席验尸官拉普安特指出,自温度升高后死亡人数明显增加,怀疑与极端高温有关。她警告,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下或导致严重后果,长者、婴幼儿及长期病患人士是高危群体。
在同样遭遇高温侵袭的美国,西北部地区有1200万人处于高温警报之中,至少有十余人因热浪死亡,华盛顿和俄勒冈两州有上千人紧急就医,一名路人走在沥青路面上被三度烧伤。
气象部门预测,北美本轮极端高温可能还将持续一周。专家相信,“高温穹顶”(heat dome)是造成热浪的元凶之一。“高温穹顶”是指热高气压停滞在一个区域上空,像穹顶或盖子一样罩住热空气令其难以散开,使得地面气温持续上升,就连晚上也很难降温。(中新社)
相关报道📰
【极端高温肆虐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死亡人数激增】- 路透社
【B.C. records 486 sudden deaths, almost triple the usual number, during heat wave】-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
【Canada reports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deaths thought to be linked to heat wave】- 华盛顿邮报
相关新闻🔗
21-06-18 热浪席卷美国西部地区
21-06-27 美国西部极端干旱水平连续三周创纪录
21-06-30 加拿大和美国西北部地区多地打破最高气温记录 数十人猝死
【加拿大最高温逼近50℃ 五天内至少486人死亡】
因罕见的“高温穹顶”现象,加拿大西部和美国西北地区近日遭遇炼狱式的高温灾难。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一周内连续三天刷新全国最高温度纪录,五天内至少报告486人死亡。
本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中部的利顿镇已三次打破了该国历史最高温度记录。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6月29日该地最高温度达到创纪录的49.6摄氏度。此前两天,该地最高气温已连续两天打破纪录,27日的最高气温是46.6摄氏度,28日的最高气温是47.9摄氏度。
此外,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验尸官服务处30日表示,该省在五天内报告了至少486起突然死亡事件,几乎是同期该省平均死亡人数的三倍。警方发言人形容,从未见过这种情况,救援人员疲于奔命。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首席验尸官拉普安特指出,自温度升高后死亡人数明显增加,怀疑与极端高温有关。她警告,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下或导致严重后果,长者、婴幼儿及长期病患人士是高危群体。
在同样遭遇高温侵袭的美国,西北部地区有1200万人处于高温警报之中,至少有十余人因热浪死亡,华盛顿和俄勒冈两州有上千人紧急就医,一名路人走在沥青路面上被三度烧伤。
气象部门预测,北美本轮极端高温可能还将持续一周。专家相信,“高温穹顶”(heat dome)是造成热浪的元凶之一。“高温穹顶”是指热高气压停滞在一个区域上空,像穹顶或盖子一样罩住热空气令其难以散开,使得地面气温持续上升,就连晚上也很难降温。(中新社)
相关报道📰
【极端高温肆虐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死亡人数激增】- 路透社
【B.C. records 486 sudden deaths, almost triple the usual number, during heat wave】-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
【Canada reports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deaths thought to be linked to heat wave】- 华盛顿邮报
相关新闻🔗
21-06-18 热浪席卷美国西部地区
21-06-27 美国西部极端干旱水平连续三周创纪录
21-06-30 加拿大和美国西北部地区多地打破最高气温记录 数十人猝死
#劳动者权益 #加班 #996 #加班费 #奋斗者计划 #包薪制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工伤 #猝死 #仲裁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 #成都 #看守所 #猝死 #尸检 #监控 #取保候审
【警方通报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易某某死亡的情况通报】
2021年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现就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易某某死亡的相关情况
死者易某某,男,19岁,甘肃迭部县人,暂住都江堰市,无业,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2020年7月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羁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易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月29日,因疫情原因,转入成都市看守所羁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0年11月4日凌晨,易某某身体不适,看守所接报后,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上午10时20分,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4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知死者家属。11月6日,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人员,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如需明确死因,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二、依法处置情况
易某某死亡后,因其家属拒绝查看监控录像,拒绝尸检,不认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结论认定,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出巨额赔偿,导致成都市看守所无法根据《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后续处置。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看守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释法说理,且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死因、责任,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死者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直至2021年6月,死者家属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提出同意尸检、查看监控录像的申请,并于7月5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同意对易某某进行尸检的情况说明》。看守所与家属沟通后,建议由家属选定鉴定机构,家属认可,但尚未明确具体机构。我局和死者家属的沟通协调工作一直在持续中,目前其仍然坚持无法律或政策依据的巨额赔偿诉求。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关于网文所称“看守所内监控不给家属看”的情况
死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于2021年7月7日至10月11日期间在成都市看守所查看了2020年11月1日7时之前的完整监控录像,2020年11月1日7时至11月4日事发的监控录像,律师和死者家属商定后向看守所提出择日再行查看。网文所称“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不属实。
2、关于网文所称“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他经历了什么?”的情况
通过查看成都市看守所事发前15天的监控录像,发现易某某食量较小,每次就餐后均有剩余,其所剩饭食由监室内负责回收餐盘的在押人员进行处理,也存在易某某主动将饭食给予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经调查,不存在同监室人员对其欺压、霸凌等行为。
根据看守所医疗记录显示,易某某在押期间未报告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慢性消耗性疾病,其身体健康情况及死因需通过尸检等司法鉴定手段查明。
3、关于网文所称“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的情况
经调查,死者家属从未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网文所称不属实。(平安成都 @微博)
相关报道📰
【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家属: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 津云新闻/archive
【警方通报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易某某死亡的情况通报】
2021年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现就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易某某死亡的相关情况
死者易某某,男,19岁,甘肃迭部县人,暂住都江堰市,无业,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2020年7月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羁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易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7月29日,因疫情原因,转入成都市看守所羁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20年11月4日凌晨,易某某身体不适,看守所接报后,驻所医生及成都郫都正诚医院医生及时到场开展医疗救治,上午10时20分,转往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4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易某某因病死亡后,成都市看守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立即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存放,并将死亡情况及时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知死者家属。11月6日,看守所民警陪同家属前往殡仪馆查看了遗体。
成都市公安局依照《死亡处理规定》,经封存、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人员,对民警及医护人员进行询问,调查认定看守所执法合法合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察监督后认定:“监管民警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法医学尸表检验,可排除易某某致死性损伤死亡,检察亦未发现监管民警有体罚虐待行为。如需明确死因,建议进行全面尸体解剖。”
二、依法处置情况
易某某死亡后,因其家属拒绝查看监控录像,拒绝尸检,不认可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结论认定,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提出巨额赔偿,导致成都市看守所无法根据《死亡处理规定》进行后续处置。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的监督下,看守所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多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释法说理,且建议家属通过司法程序明确死因、责任,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死者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直至2021年6月,死者家属聘请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提出同意尸检、查看监控录像的申请,并于7月5日向我局递交《关于同意对易某某进行尸检的情况说明》。看守所与家属沟通后,建议由家属选定鉴定机构,家属认可,但尚未明确具体机构。我局和死者家属的沟通协调工作一直在持续中,目前其仍然坚持无法律或政策依据的巨额赔偿诉求。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关于网文所称“看守所内监控不给家属看”的情况
死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于2021年7月7日至10月11日期间在成都市看守所查看了2020年11月1日7时之前的完整监控录像,2020年11月1日7时至11月4日事发的监控录像,律师和死者家属商定后向看守所提出择日再行查看。网文所称“看守所以疫情为由,至今没让她看到11月4日事发前4天的监控录像”不属实。
2、关于网文所称“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他经历了什么?”的情况
通过查看成都市看守所事发前15天的监控录像,发现易某某食量较小,每次就餐后均有剩余,其所剩饭食由监室内负责回收餐盘的在押人员进行处理,也存在易某某主动将饭食给予其他在押人员的情况。经调查,不存在同监室人员对其欺压、霸凌等行为。
根据看守所医疗记录显示,易某某在押期间未报告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慢性消耗性疾病,其身体健康情况及死因需通过尸检等司法鉴定手段查明。
3、关于网文所称“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的情况
经调查,死者家属从未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网文所称不属实。(平安成都 @微博)
相关报道📰
【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家属: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 津云新闻/archive
#比亚迪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比亚迪员工连续值夜猝死出租屋,舆论发酵后企业补偿家属增至20万元】
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36岁员工王江龙(化名)猝死在出租屋一事,引发舆论关注。王江龙家属告诉澎湃新闻,17日当晚,企业方再次联系王江龙家属,协商善后事宜,双方在辖区派出所协商三个多小时后达成一致:除退还公积金社保等之外,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已排除刑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工牌显示,王江龙生前系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员工,工号653330。自2009年起至意外离世,王江龙一直在比亚迪汽车公司工作。今年7月,他从总装一厂调至二厂,在物流岗位工作。
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他在11月4日晚离世前,曾长期从事夜班工作。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王江龙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班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而在整个十月,王江龙只有1号和3号没有打卡记录,当月他有26天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
王江龙离世日期为11月4日晚,其家属于5日接到警方通知,警方排除刑案可能后,王江龙的家属便与企业协商善后赔偿问题,但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的家属认为,虽未进行尸检查明具体死因,但其离世应与长期夜班工作有关联。而企业方认为,王江龙系在出租屋离世,不属于工伤。据王江龙的家属介绍,企业方表示出于人道角度考虑,愿支付一定补偿,“开始说两三万元,后来说六七万元”。
因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家属向澎湃新闻求助,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此事后引发舆论关注。家属称,当晚,双方经过三个小时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澎湃新闻)
【比亚迪员工连续值夜猝死出租屋,舆论发酵后企业补偿家属增至20万元】
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36岁员工王江龙(化名)猝死在出租屋一事,引发舆论关注。王江龙家属告诉澎湃新闻,17日当晚,企业方再次联系王江龙家属,协商善后事宜,双方在辖区派出所协商三个多小时后达成一致:除退还公积金社保等之外,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已排除刑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工牌显示,王江龙生前系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员工,工号653330。自2009年起至意外离世,王江龙一直在比亚迪汽车公司工作。今年7月,他从总装一厂调至二厂,在物流岗位工作。
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他在11月4日晚离世前,曾长期从事夜班工作。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王江龙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班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而在整个十月,王江龙只有1号和3号没有打卡记录,当月他有26天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
王江龙离世日期为11月4日晚,其家属于5日接到警方通知,警方排除刑案可能后,王江龙的家属便与企业协商善后赔偿问题,但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的家属认为,虽未进行尸检查明具体死因,但其离世应与长期夜班工作有关联。而企业方认为,王江龙系在出租屋离世,不属于工伤。据王江龙的家属介绍,企业方表示出于人道角度考虑,愿支付一定补偿,“开始说两三万元,后来说六七万元”。
因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家属向澎湃新闻求助,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此事后引发舆论关注。家属称,当晚,双方经过三个小时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澎湃新闻)
#陕西 #西安 #次生灾害 #人间百态 #猝死
【西安39岁男子突发胸痛,连续被3家医院拒诊最终猝死】
39岁的西安男子李海(化名)在2021年最后一天死去。2021年12月31日凌晨4点40分,西安市第九医院给出的死亡结果是“猝死,主动脉夹层”。
在这之前的4个小时,突发胸闷的李海多次拨打“120”急救电话未能打通,只能通知朋友帮忙拨打;后又因尚未拿到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表示无法送往医院;拿到核酸结果后,又相继被三家医院拒诊,直到第四家医院接收时,医生表示“抢救希望不大,放到医院床上时呼吸心跳就没有了。”
最后经过西安市第九医院医护人员1小时42分钟的奋力抢救,李海被宣布临床死亡。内详👉(大河报)(archive)
source: https://t.me/nCoV2019/13953
【西安39岁男子突发胸痛,连续被3家医院拒诊最终猝死】
39岁的西安男子李海(化名)在2021年最后一天死去。2021年12月31日凌晨4点40分,西安市第九医院给出的死亡结果是“猝死,主动脉夹层”。
在这之前的4个小时,突发胸闷的李海多次拨打“120”急救电话未能打通,只能通知朋友帮忙拨打;后又因尚未拿到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表示无法送往医院;拿到核酸结果后,又相继被三家医院拒诊,直到第四家医院接收时,医生表示“抢救希望不大,放到医院床上时呼吸心跳就没有了。”
最后经过西安市第九医院医护人员1小时42分钟的奋力抢救,李海被宣布临床死亡。内详👉(大河报)(archive)
source: https://t.me/nCoV2019/13953
乌鸦观察
#比亚迪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比亚迪员工连续值夜猝死出租屋,舆论发酵后企业补偿家属增至20万元】 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36岁员工王江龙(化名)猝死在出租屋一事,引发舆论关注。王江龙家属告诉澎湃新闻,17日当晚,企业方再次联系王江龙家属,协商善后事宜,双方在辖区派出所协商三个多小时后达成一致:除退还公积金社保等之外,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已排除刑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工牌显示,王江龙生前系比亚迪汽…
#哔哩哔哩 #猝死 #加班 #劳动者权益 #舆情
【B站回应员工过年期间猝死:事发前一周未存在加班等情况,已成立专项小组】
2月7日,一位认证为职场博主的微博用户“王落北”表示,据多名网友向其爆料,B站武汉AI审核组组长因过年期间被要求加班,在晚上9点到早上9点的工作强度下,初五凌晨脑出血猝死。
该博主公布的爆料截图显示,有B站员工表示,审核人员的夜班工作为晚上9点到早上9点,过年期间每天工作12小时。
事件发酵后,B站于2月7日下午通过内部邮件做出回应。
B站内容安全中心在通告中表示,2月4日下午,内容安全图文审核部的“暮色木心”于家中突发身体不适紧急求医,当晚20时左右因大面积脑出血不幸去世。
B站称,该员工于2020年5月加入B站。对于网传他因加班猝死一事,经内部考勤核查,他按照工作计划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为9:30~18:30,做五休二,在事发前一周内未存在加班等情况。
此外,B站在邮件中表示,事发后,相关业务主管、经理和HR在得知情况后赶往医院配合相关手续办理,家属随后赶往医院。
目前,B站已成立专项小组,正配合警方和家属处理后续事宜。
事件发生后,多位网友向“王落北”爆料称,B站审核岗位工作强度较大,且过年期间无法休假。
实际上,近年来B站一直在大量招聘审核人员。界面新闻在招聘平台发现,B站在其发布的“内容审核”职位描述中称,该岗位“有夜班、通宵班、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做一休一,介意勿投递。”该岗位设在武汉,薪资为4k-6k(14薪)。(界面新闻)
【B站回应员工过年期间猝死:事发前一周未存在加班等情况,已成立专项小组】
2月7日,一位认证为职场博主的微博用户“王落北”表示,据多名网友向其爆料,B站武汉AI审核组组长因过年期间被要求加班,在晚上9点到早上9点的工作强度下,初五凌晨脑出血猝死。
该博主公布的爆料截图显示,有B站员工表示,审核人员的夜班工作为晚上9点到早上9点,过年期间每天工作12小时。
事件发酵后,B站于2月7日下午通过内部邮件做出回应。
B站内容安全中心在通告中表示,2月4日下午,内容安全图文审核部的“暮色木心”于家中突发身体不适紧急求医,当晚20时左右因大面积脑出血不幸去世。
B站称,该员工于2020年5月加入B站。对于网传他因加班猝死一事,经内部考勤核查,他按照工作计划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为9:30~18:30,做五休二,在事发前一周内未存在加班等情况。
此外,B站在邮件中表示,事发后,相关业务主管、经理和HR在得知情况后赶往医院配合相关手续办理,家属随后赶往医院。
目前,B站已成立专项小组,正配合警方和家属处理后续事宜。
事件发生后,多位网友向“王落北”爆料称,B站审核岗位工作强度较大,且过年期间无法休假。
实际上,近年来B站一直在大量招聘审核人员。界面新闻在招聘平台发现,B站在其发布的“内容审核”职位描述中称,该岗位“有夜班、通宵班、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做一休一,介意勿投递。”该岗位设在武汉,薪资为4k-6k(14薪)。(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