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盘锦 #冷链 #违法 #举报 #奖励
【辽宁盘锦举报进口冷链违法最高奖励5万】
近日,辽宁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为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盘锦市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广大市民、有关从业人员举报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的违法行为:贮存、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经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检测消毒合格,没有“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溯源码)的。
经盘锦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由盘锦市食安办予以举报人5000元至50000元奖金奖励。同一问题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举报的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每日经济新闻 @微博)
【辽宁盘锦举报进口冷链违法最高奖励5万】
近日,辽宁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为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盘锦市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广大市民、有关从业人员举报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的违法行为:贮存、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经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检测消毒合格,没有“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溯源码)的。
经盘锦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由盘锦市食安办予以举报人5000元至50000元奖金奖励。同一问题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举报的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每日经济新闻 @微博)
乌鸦观察
#辽宁 #盘锦 #冷链 #违法 #举报 #奖励 【辽宁盘锦举报进口冷链违法最高奖励5万】 近日,辽宁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为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盘锦市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广大市民、有关从业人员举报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的违法行为:贮存、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经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检测消毒合格,没有“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辽…
#辽宁 #大连 #庄河 #冷链 #违法 #举报 #奖励
【大连庄河:关于鼓励市民对单位或个人违反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规定行为进行监督的通告】
一、对进口冷链企业等单位未经批准私自解封生产的,一经查实,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举报电话:89112315)。
二、对各类冷库、食品加工企业、单位食堂、餐馆、商超、农贸市场等单位违规存储、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举报电话:89112315)。
三、对医疗卫生机构私自接诊发热患者或药店违规售卖“一退两抗”药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关停,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医疗卫生机构举报电话:89727678;药店举报电话:89859016)。
四、对居家隔离人员违反防控规定擅自外出或者重点地区返庄的风险人员应报备而未报备的,一经查实,将一律强制集中隔离14天且费用自理,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城区举报电话:89825328;农村举报电话:89172701)。(澎湃新闻)
source: https://t.me/nCoV2019/12504
【大连庄河:关于鼓励市民对单位或个人违反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规定行为进行监督的通告】
一、对进口冷链企业等单位未经批准私自解封生产的,一经查实,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举报电话:89112315)。
二、对各类冷库、食品加工企业、单位食堂、餐馆、商超、农贸市场等单位违规存储、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举报电话:89112315)。
三、对医疗卫生机构私自接诊发热患者或药店违规售卖“一退两抗”药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关停,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医疗卫生机构举报电话:89727678;药店举报电话:89859016)。
四、对居家隔离人员违反防控规定擅自外出或者重点地区返庄的风险人员应报备而未报备的,一经查实,将一律强制集中隔离14天且费用自理,对举报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城区举报电话:89825328;农村举报电话:89172701)。(澎湃新闻)
source: https://t.me/nCoV2019/1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