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於今日上載判決書至司法機構網站
#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布思義暫委法官 #宣布決定理由
👤蔡(20) #1208灣仔
🛑還押中🛑
控罪1: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申請人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與 #1208灣仔 其他案件的被告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2: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申請人被控於2020年4月21日,在秀茂坪一個單位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150張照片及7段影片。
背景:
申請人在本年2月4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保釋但被拒絕。
———————————
判決書簡要:
本文不覆述申請方及答辯方的論點。
考慮:
法庭認為本案控罪嚴重性十分高,因已涉及企圖對社會或警察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而在考慮本案證供中,即使申請人針對的對象不是警方,但由於涉及社區,有機會造成人命死傷。
法庭認為即使申請人未必知道其他人的計劃,但根據目前證據可肯定的是他與其他被告是共謀製造炸彈。即使申請人未必知道本案炸彈是用作傷害警方,但目前情況是他是提供有關製造爆炸裝置的建議,他是可知道此裝置可以對社會造成傷害,尤其是本案發生在2019年12月中曾發生的社會事件的環境及本案的對象是針對警方。
法庭指出若果申請人因這些證據而被定罪,他會面對長時間的監禁。
雖然法庭亦對處理本案所需的時間感到擔憂,但相信控方會儘快解決本案。
即使答辯方認為因申請人在家中發現與案相似的電子設備,申請人會有重犯風險。但法庭認為目前欠缺相關證據下,申請人重犯機會低。
但是法庭考慮到申請人面對非常嚴重的指控及證據的強大支持,認為申請人有不如期上庭的風險,故拒絕批准申請人就裁判法院拒絕批出保釋的覆核申請。
———————————
判決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3911&currpage=T
#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布思義暫委法官 #宣布決定理由
👤蔡(20) #1208灣仔
🛑還押中🛑
控罪1: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申請人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與 #1208灣仔 其他案件的被告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罪2: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申請人被控於2020年4月21日,在秀茂坪一個單位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150張照片及7段影片。
背景:
申請人在本年2月4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保釋但被拒絕。
———————————
判決書簡要:
本文不覆述申請方及答辯方的論點。
考慮:
法庭認為本案控罪嚴重性十分高,因已涉及企圖對社會或警察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而在考慮本案證供中,即使申請人針對的對象不是警方,但由於涉及社區,有機會造成人命死傷。
法庭認為即使申請人未必知道其他人的計劃,但根據目前證據可肯定的是他與其他被告是共謀製造炸彈。即使申請人未必知道本案炸彈是用作傷害警方,但目前情況是他是提供有關製造爆炸裝置的建議,他是可知道此裝置可以對社會造成傷害,尤其是本案發生在2019年12月中曾發生的社會事件的環境及本案的對象是針對警方。
法庭指出若果申請人因這些證據而被定罪,他會面對長時間的監禁。
雖然法庭亦對處理本案所需的時間感到擔憂,但相信控方會儘快解決本案。
即使答辯方認為因申請人在家中發現與案相似的電子設備,申請人會有重犯風險。但法庭認為目前欠缺相關證據下,申請人重犯機會低。
但是法庭考慮到申請人面對非常嚴重的指控及證據的強大支持,認為申請人有不如期上庭的風險,故拒絕批准申請人就裁判法院拒絕批出保釋的覆核申請。
———————————
判決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3911&currpage=T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4月06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覧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4月份聲援預告]
[2022.04.0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6樓11庭
👩🏻⚖️杜麗冰法官
🕥09:30
👤馮達浚🛑已還押超過13個月 #宣布決定理由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黃崇厚法官
🕒15:00
👤蔡(38) #宣布判決 (#1005藍田 非法集結 蒙面;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7月21日被判處2個月監禁。)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4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湯,梁,鄧,簡(24-34)🛑已還押逾3個月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4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區 域 法 院 )
👨🏻⚖️練錦鴻法官
🕙10:00
👥15名被告(17-31)🛑除A4何外已還押逾3個月 🔥#判刑 (#0728上環 暴動)
- -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鄧(22) #審訊 [1/2] (#1111元朗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覧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4月份聲援預告]
[2022.04.0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6樓11庭
👩🏻⚖️杜麗冰法官
🕥09:30
👤馮達浚🛑已還押超過13個月 #宣布決定理由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14樓34庭
👨🏻⚖️黃崇厚法官
🕒15:00
👤蔡(38) #宣布判決 (#1005藍田 非法集結 蒙面;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7月21日被判處2個月監禁。)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4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湯,梁,鄧,簡(24-34)🛑已還押逾3個月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4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區 域 法 院 )
👨🏻⚖️練錦鴻法官
🕙10:00
👥15名被告(17-31)🛑除A4何外已還押逾3個月 🔥#判刑 (#0728上環 暴動)
- -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鄧(22) #審訊 [1/2] (#1111元朗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