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姚勳智法官 #判刑
#1228上水
#暴動 #襲警 #槍械 #拒捕
🙎🏻♂️陳(16) 🛑已還押23日
控罪:
(1)暴動罪
(3)抗拒警務人員罪
(4)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5)抗拒警務人員罪
內容:
(1)2019年12月28日於上水廣場外參與暴動。
(3)同日於上水廣場二樓大堂抗拒警員20614周呈琛。
(4)同日於上水廣場二樓大堂企圖持有一枝警察槍械(散彈槍)。
(5)同日於上水廣場二樓大堂抗拒警員24201
--------------------------
辯方呈上求情案例及補充求情信件
背景報告對被告評價良好。朋友老師等等評價被告為一位本性善良、彬彬有禮、有責任心的年輕人。被告即使有專注力不足問題仍然努力學習,考獲優異成績。
被告求情信中表示對當日事件後悔,對所有受影響人士致歉,明白控情嚴重,入獄無可避免,日後仍會供讀大學,以温和方式貢獻社會。
感化官亦表示被告將因犯案而負上巨大代價,但望法庭盡可能輕判,好讓被告人盡快重投社會。
判刑:
因控罪嚴重,刑期可判處5年或以上,教導所等判刑選項均不適合,需判處即時監禁。
控罪(3) (5)於審訊前認罪,各判1個月監禁。
控罪(1)於審訊後裁定罪成,判處4年3個月監禁。
控罪(4)於審訊後裁定罪成,判處2年6個月監禁。
控罪(3) (4) (5) 同期執行,其中6個月和控罪(1)分期執行。
總刑期為4年9個月監禁‼️
🔽DCCC635/2020 [2021] HKDC 1242 判刑理由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9132&currpage=T
#姚勳智法官 #判刑
#1228上水
#暴動 #襲警 #槍械 #拒捕
🙎🏻♂️陳(16) 🛑已還押23日
控罪:
(1)暴動罪
(3)抗拒警務人員罪
(4)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5)抗拒警務人員罪
內容:
(1)2019年12月28日於上水廣場外參與暴動。
(3)同日於上水廣場二樓大堂抗拒警員20614周呈琛。
(4)同日於上水廣場二樓大堂企圖持有一枝警察槍械(散彈槍)。
(5)同日於上水廣場二樓大堂抗拒警員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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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呈上求情案例及補充求情信件
背景報告對被告評價良好。朋友老師等等評價被告為一位本性善良、彬彬有禮、有責任心的年輕人。被告即使有專注力不足問題仍然努力學習,考獲優異成績。
被告求情信中表示對當日事件後悔,對所有受影響人士致歉,明白控情嚴重,入獄無可避免,日後仍會供讀大學,以温和方式貢獻社會。
感化官亦表示被告將因犯案而負上巨大代價,但望法庭盡可能輕判,好讓被告人盡快重投社會。
判刑:
因控罪嚴重,刑期可判處5年或以上,教導所等判刑選項均不適合,需判處即時監禁。
控罪(3) (5)於審訊前認罪,各判1個月監禁。
控罪(1)於審訊後裁定罪成,判處4年3個月監禁。
控罪(4)於審訊後裁定罪成,判處2年6個月監禁。
控罪(3) (4) (5) 同期執行,其中6個月和控罪(1)分期執行。
總刑期為4年9個月監禁‼️
🔽DCCC635/2020 [2021] HKDC 1242 判刑理由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9132&currpage=T
#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1001黃大仙 #審訊 [1/10]
#暴動 #拒捕
A1:郭(28) / A2:張(20)
A3:何(25) / A4:温(17)
A5:麥(22)
控罪:
(1)暴動罪 [A1-A5]
被控違反香港法庭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指他們在2019年10月11日香港九龍黃大仙龍翔道一帶和其他人士共同參與暴動。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A1-A5]
——————
⏺答辯
所有被告不認罪❌
⏺承認事實及證物列表
⏺播放有線新聞片段
控方播放短片展示黃大仙龍翔道東西行線的情況,目測當日15:44時候有四至五百人在場,15:58馬路著火及有煙霧。16:04顯示迴旋處有電單車著火燃燒。16:19有雨傘有雜物,亦見到示威者蹲在路中心,但畫面未有顯示當時行為。及後顯示有戴黃色手套人士手持圓狀物體及雨傘,戴上護目鏡及過濾式口罩。
- 休庭至1430 -
💛感謝臨時直播員💛
#練錦鴻法官
#1001黃大仙 #審訊 [1/10]
#暴動 #拒捕
A1:郭(28) / A2:張(20)
A3:何(25) / A4:温(17)
A5:麥(22)
控罪:
(1)暴動罪 [A1-A5]
被控違反香港法庭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指他們在2019年10月11日香港九龍黃大仙龍翔道一帶和其他人士共同參與暴動。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A1-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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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
所有被告不認罪❌
⏺承認事實及證物列表
⏺播放有線新聞片段
控方播放短片展示黃大仙龍翔道東西行線的情況,目測當日15:44時候有四至五百人在場,15:58馬路著火及有煙霧。16:04顯示迴旋處有電單車著火燃燒。16:19有雨傘有雜物,亦見到示威者蹲在路中心,但畫面未有顯示當時行為。及後顯示有戴黃色手套人士手持圓狀物體及雨傘,戴上護目鏡及過濾式口罩。
- 休庭至1430 -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