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李俊文法官#0831灣仔 #續審 [7/7]
楊,湯(20-25)
控罪:
暴動、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詳情結案陳詞完結,主要討論2點:
1. 兩頂帽子:控方如承認D1是First Aid,救助示威者會否視為作為參加暴動者? D1除擔任FA外會否有其他角色參與?
2. 暴動罪共同目的:D1代表律師表示控方對於共同目的的解釋只有在結案陳詞出現,開案陳詞並沒有提及。
案件押後至2021年8月23日 10:30區域法院作裁決,及處理關於D1承認之控罪二的求情及判刑,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期間毋須到警署報到。
💛感謝臨時直播員
💛同庭稍後仲有另案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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