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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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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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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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二組:兩項控罪

嚴(28)/許(20)/李(19)/馬(27)

四名被告面對同樣控罪及案情: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採納第一組被告的陳詞,亦有證據/截圖簡表,指控各被告在現場出現。此組被告罪責比第一組被告更高,他們不是即興參與示威的人。

🟥🟥所有被告保釋被拒🟥🟥
[其中一名被告是first aider,聞言飲泣‼️]
‼️放棄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三組:三項控罪

鍾(30)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科學館道地下電梯大堂內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或設立的適當拍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寶峰”無線電對講機,型號:UV-5R,編號13U3386014

(3)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採納第一組被告的陳詞,亦有證據/截圖簡表,指控被告在現場出現。

🟥🟥被告保釋被拒🟥🟥
[此被告都係first-aider...]
‼️放棄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四組:三項控罪

郭(24)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科學館道地下電梯大堂內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或設立的適當拍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寶峰”無線電對講機,型號:UV-5R,編號13U38083213

(3)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被告保釋獲批
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00元 (要交妥才可獲釋‼️)
-宵禁2100-0600
-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旅遊證件包括BNO,如手足並非BNO持有人需宣誓申報)
-在報稱地址居住,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警方
-每天到警署報到

[此被告亦是first aider,在現場亦有解釋‼️但控方指稱他是共犯😒]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提提大家:所謂嘅BNO並不是旅遊證件,但由於呢個所謂嘅BNO喺外地係獲得承認,法庭係有權去增設任何合適嘅條款~ 咁 細心嘅男人得唔得㗎😪

案件押後到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1939 是日案件完結
手足約八時保釋離開法院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梁嘉琪裁判官
#1118理大 #理大圍城 #新案件

D1: 林 (21)
D2: 施 (26) (懷疑涉及另一單無牌管有槍械,尚在警署擔保程序)
D3: 梁 (22)
D4: 馬 (24)

控罪:
(1)-(4) 暴動 [D1-4]
各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以誣衊的方式反對擔保😡

❗️❗️保釋申請被拒❗️❗️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2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訊

——————————————————
直播員按:
作為一名律師以誣衊、失實、卑鄙嘅手段反對擔保,即使法治早已死,但呢個牽涉是人格嘅問題,專業亦屬失德,衷心祝願這個矮肥生物早墮地獄道。

法律原則:
被告人享有保釋候審權利,只有在以下情況才需被考慮不予擔保
1. 潛逃風險高
2. 重犯風險高
3. 騷擾證人

急救乃人道救援嘅一項,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進一步誣衊急救員是助長暴力事件。咁所有戰地醫生,都應該係士兵戰犯。 再祝願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及其親屬未來得不到任何急救服務。

年輕不是罪,年輕不是提升潛逃可能性的理由,連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這種矮肥生物都能渡過其年輕的年代,實屬不幸。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1/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背景:
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有「和你 shop」活動。12月30日D1至D5 首次提堂,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範圍,其中一人出庭時左額頭及右手背都有紗布,控方在控罪書上遮蔽涉案警員編號,但裁判官認為控罪書應該披露警員身份;6月2日D6至D10首次提堂,控方合併案件,並加控所有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本案D2及D5已在上次審前覆核分別承認控罪(2)及(4), 判刑會在審訊完結後才處理。

部分法律代表:
D1 #黃海榕大律師
D2 陳大律師
D3 #郭憬憲大律師
D5 #黃纓淇大律師
D6 #邱治瑋大律師
D9D10 #李煒鍵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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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 開庭
完成承認事實(P192)
📌PW1 德福廣場保安經理 朱嘉培(音)作供

📹控方播放RTHK32 於2019年12月28日 晚上7時38分開始的直播片段(證物P176)

影片背景內容
2019年12月28日 約晚上7時38分,一班市民於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Shiseido外聚集,並圍繞商場內兜圈遊行,途中高叫各種口號,包括但不限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 」、「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 黑警OT,警嫂3P 」、「好仔唔當差,當差正仆街」。

🟢控方開始主問PW1 (PART 1)

播放影片,於 004818 開始(案發當時時間:1938)

控:馬沙旁樓梯係咪就係你手上草圖 G03 旁標記嘅位置?
PW: 係
控:遊行人士到達並且準備上去?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4817-004923(案發當時時間:1939)

控:喺影片當中仲見到遊行人士?
PW: 見到
控:遊行人士行上樓梯到達F/F, F01-F04及
F05-F09 的店舖中間位置?
PW : 係
控:佢哋行上去第一間舖頭係利苑?
PW :係
控: 遊行人士第一間經過嘅店舖係利苑?
PW :係
控: 咁第二間就係六福珠寶?
PW :係
控: 係咪就係草圖上F01-F04嘅位置?
PW :係
控: 畫面停咗個位置,係咪遊行人士已經經過左六福珠寶並且轉左?兩邊都有店舖?
PW : 係
d六福珠寶喺德福廣場入面,咁廣場入面有冇一間叫周大福?
PW :有
控: 呢間舖頭係邊?
PW : 喺平台,近二期位置
控:草圖指往平台行出去,就會去到周大福?
PW :係
控: 喺草圖上面,有3個往德福廣場二期嘅標記。前往二期最短嘅路線,係咪就係草圖上面標示「往商場二期」嗰個位置?
PW : 係
控: 所以就係好似你今朝所講,望住呢塊玻璃行出去,左前方就係可以搭電梯去德福廣場二期?
PW :係
控: 商場入面係咪有一間叫footlocker ?佢嘅串法係咪「FOOTLOCKER」?
PW : 係

播放影片於 004923-004956(案發當時時間:1940)

控:影片入面嘅遊行人士經過咗啱啱所講嘅店舖footlocker?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4954-005030(案發當時時間:1941)

控:遊行人士經過VANS 呢間鋪頭?
PW: 係
控: 根據草圖,遊行人士依家喺F/F?
PW: 係
控: 佢地喺係F10-F12 嘅店舖出面 ?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030-005136(案發當時時間:1942)

控:遊行人士行到去萬寧出面?
PW: 係
控:萬寧係F13-F18 嘅店舖其中一間?
PW: 係
控:萬寧近由右邊數起,最近樓梯位嗰邊嘅鋪頭?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136-005155(案發當時時間:1942)

控:遊行人士行到去店舖F13-F18,你嘅草圖右下角方格轉角位?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155-005242(案發當時時間:1943)

控: 啱啱所見,由F/F 嗰層,遊行人士最右邊向下落返去G/F 最右邊樓梯嘅位置?
PW: 係
控: 遊行人士嘅位置就係喺店舖G16-18及20-24 嘅中間?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242-005325(案發當時時間:1943)

控:依家遊行人士轉左,往店舖G55-57 嘅方向?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325-005404(案發當時時間:1944)

控:就如畫面所見。左邊有空地,後方有衛訊?
PW: 係
控: 後面嗰間舖頭上面嘅頂,嗰個綠色燈係衛訊 ?
PW: 係
控: 遊行嘅隊頭,依家喺店舖G55-57及G96-97 嘅十字路口?
PW: 係
控: 根據遊行隊頭前進方向,左邊係啱啱講嗰兩間鋪,右邊係地鐵站b 出口?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404-005456(案發當時時間:1945)

控: 遊行人士嘅位置喺草圖G/F ? 佢地左轉嘅彎位係店舖G101 出面 ?
PW: 係
控: 片段入面可以見到遊行人士嘅左邊有餐廳招牌?
PW: 睇唔清楚,再睇多次

播放影片於 005404-005456(案發當時時間:1945)

控:見到美心皇宮,一風堂,丼丼屋,元氣。全部都係德福廣場一期嘅租戶?
PW: 係
控:全部都係屬於美心集團?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456-005510(案發當時時間:1945)

控: 片段入面見到遊行人士仲行緊?
PW: 係
控: 你仲喺現場?
PW: 係
控: 呢個畫面,左前方係元氣?
PW: 係
控: 落咗閘?
PW: 係
控: 當日元氣有冇話要裝修或者有其他特別原因?
PW: 冇
控: 根據依家畫面方向,丼丼屋同一風堂喺右後方?
PW: 係
控: 睇返草圖,丼丼屋同一風堂就係G101喺右下角嘅位置?
PW: 係
控: 美心皇宮喺元氣對面?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510-005628(案發當時時間:1947)

控: 遊行人士停低咗, 有人高舉手,有人舉高手提電話?
PW: 我淨係見到有人舉高手
控: 然之後圍圈唱歌同埋叫口號?
PW: 係
控: 係呢一個畫面,我哋見唔見到茶木呢一間餐廳?
PW: 見唔到
控: 茶木係咪屬於美心集團?
PW: 唔肯定
控: 茶木位置係咪畫面入面嘅前方轉左位置?
PW: 係
控: 遊行人士依家喺店舖G101-102嘅中間位置?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628-005720(案發當時時間:1937)

控: 遊行人士而家聚集喺G102 出面嘅通道?
PW: 係
控: 茶木喺左邊,打直嗰行文字有個T 發光 係咪茶木?
PW: 係
控: 現場有背景音樂你聽唔聽到?
PW: 聽到。
控: 唔係德福廣場自己播?
PW: 唔係
控: 咁你知唔知點解會有音樂?係唔係同遊行有關?
PW: 唔清楚
控: 你嗰陣聽唔聽到?
PW: 聽到
控: 你有冇行近去睇吓咩事?
PW: 冇

播放影片於 005720-005818(案發當時時間:1948)

控: 現場人士依家行到去店舖ppl G20-24嘅右邊T 字路口?
PW: 係
控: 遊行人士係面向住1條長通道,通往店舖G03嘅直路?
PW: 係

播放影片於 005818 -005913(案發當時時間:1949)

控: 遊行人士途經百老匯?
PW: 係
控: 遊行人士 行到去GF 店舖G16-18與店舖 G20-24 嘅中間 T 字位?
PW: 係
控: 佢地遊行嘅路線係近右邊第1組樓梯,往平台位置嗰度?
PW: 係
控: 根據影片,百老匯道門係開嘅?
PW: 係
控: 當日有冇收到百老匯話要裝修或者特別原因唔開工?
PW: 唔清楚

播放影片於 005913-010000(案發當時時間:1950)

控: 影片仲係影緊遊行隊頭?
PW: 係

13:15 午休,下午繼續🌟

按此繼續閱讀:
🟢控方繼續主問PW1 (PART 2)

(按:#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漠視法庭所頒布的匿名令,於庭上刻意讀出各未成年被告的名字。
*根據第226章 《少年犯條例》第20A(1)(a) 任何人不得發表一項書面報導或廣播一項報導,而揭露與該項法律程序有關的兒童或少年人的姓名、地址或學校。)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2/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背景:
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有「和你 shop」活動。12月30日D1至D5 首次提堂,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範圍,其中一人出庭時左額頭及右手背都有紗布,控方在控罪書上遮蔽涉案警員編號,但裁判官認為控罪書應該披露警員身份;6月2日D6至D10首次提堂,控方合併案件,並加控所有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D1代表 #黃海榕大律師 繼續盤問PW1 德福廣場保安經理 朱嘉培(音)

📹播放德福廣場於2019年12月28日 晚上8時01分開始的閉路電視錄像片段(證物P180)
🌟控方提出CCTV 有5分鐘的誤差

影片停於000015

辯:畫面見到2間店舖,左邊遮住咗嘅係咪godiva ?
PW: 係
辯: 同你琴日講嘅一樣?
PW: 係
辯: 係咪見到有啲人企喺度?
PW: 係
辯: 呢啲唔係遊行嘅人?
PW: 唔係
辯: 可能係買嘢嘅顧客?
PW: 係

播放影片,000111停
辯: 根據影片,見到godiva 落咗1/4 嘅閘?
PW: 係

播放影片, 000200停
辯: 根據影片,你係咪見到godiva 完全落閘?
PW: 係
辯: 你係咪唔清楚godiva咩原因停業。
PW: 係

----------------------------------
🟡D2辯方大律師盤問PW1

辯:當晚7點58分,喺整個遊行期間,仲有其他人周圍行緊?
PW: 係
辯: 有啲人喺餐廳食緊嘢?
PW: 係
辯: 有啲人喺度圍觀?
PW: 係
辯: 喺PANDORA 門外,現場混亂,有人行嚟行去同埋圍觀?
PW: 係
辯: 有冇警察介入?
PW: 冇

---------------------------
🟡D3辯方 #郭景憲大律師 盤問PW1

辯:你做保安前有冇做過紀律部隊?
PW: 冇
辯: 你任職保安7 年,2019 係第一次有人喺德福廣場遊行?
PW: 係
辯: 你地有冇指引或者討論過點樣處理呢啲事件?
PW: 有
辯: 點樣處理?
PW: 要盡量協助現場人士
辯: 你講緊遊行嘅人士 ?
PW: 全部喺商場嘅人士
辯: 你同唔同意,保安協助係當有過擊行為,然後搭住當事人嘅膊頭,再護送佢去地鐵站方向離開?
PW: 同意
辯: 你地唔會打佢地或者制伏?
PW: 唔會
辯: 你地相信,如果有唔喜歡遊行嘅人士,會叫佢地忍讓?
PW:係,會盡量分開佢地
辯: 指引有冇包括當有警察到場嘅時候,保安要點做?
PW: 交俾警察處理
辯: 指引有冇講過?
PW: 唔記得
辯: 指引係咪地鐵公司俾你地保安公司?
PW: 係
辯: 冇恆常機制教當警方介入要點樣處理?
PW: 唔敢肯定
辯: 1228 當日,你有冇獲告知有便衣警員進人商場?
PW: 冇
辯: 有冇獲告知有臥底警員進人商場?
PW: 冇
辯: 以你2019 12月經驗,有冇得悉當警方進入德福廣場有引起好大反感?好多市民質疑保安點解會容許警察進入商場發射胡椒噴霧及打人。
PW: 唔太記得
辯: 你真係唔記得?你有睇連登同埋 tg.
PW: 係唔記得
辯: 你有冇睇德福廣場嘅facebook page ?
PW: 有
辯: 入面有好多人留言,問點解警察會入商場打人
PW: 我果陣冇睇facebook
辯: 你自己有冇喺12月嘅時候,見到當警員進入商場嘅時候,引起好多市民質疑點解容許警察進入商場?
PW: 有
辯: 你聽到睇到好多人投訴保安俾警察入嚟打人?
PW: 果日冇
辯: 我講緊19年嘅12月
PW: 有
辯: 案發前幾日,保安已經好關注1228會唔會有警察進入德福商場?
PW: 係
辯: 原因係因為當警察進入嘅時候,會令到商場嘅秩序差,市民亦都會有追逐,引起害怕?
PW: 市民會有追逐,但係唔知會唔會引起害怕。
辯: 德福廣場有shopping manager ?
PW: 有
辯: 無論Shopping manager 定係保安,都有俾市民質疑過?
PW: 係
辯: Shopping manager或者保安都有叫警方離開不過唔成功,你記唔記得?
PW: 唔記得
辯: 案發嘅時候知道有警員喺商場入面,你亦都一直喺遊行人士旁邊行?
PW: 係
辯: 有便衣警員將2個市民推埋牆?
PW: 係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插嘴:便衣警員係帶,唔係推!

辯: 你喺現場睇住呢下?
PW: 我係喺現場,不過唔記得睇唔睇到。
辯: 當日你知唔知有冇便衣警員喺德福廣場?
PW: 我唔肯定佢地係咪便衣警員
辯: 你地亦冇通告或者收到警方嘅通知當日會有警方嘅調配喺德福廣場。
PW: 冇收到
辯: 現場警員截查一啲喺德福廣場購物緊嘅人士,亦都同佢地有肢體衝突。咁保安係一個咩角色?
PW: 冇角色
辯: 如果你唔知道另一方係便衣你會點?
PW: 再睇現場情況控制
辯: 就案發當時,你跟隨咗遊行人士咁耐,你都唔見有武器?
PW: 發現唔到。
辯: 畫面嗰幕,就係有人士推撞?
PW: 邊一幕?
辯: 知道有便衣警員推市民去牆嗰幕
PW: 有
辯: 你冇介入係因為現場人士可能有武器?
PW: 係
辯: 你嘅武器唔係講緊遊行嘅人士?
PW: 我講緊所有人
辯: 如果有其他行人推遊行人士,你都唔會介入
PW: 可以咁講
辯: 你7年保安經驗有冇見證德福廣場有除夕嘅倒數?
PW: 有
辯: 恆常保安人手會多咗 ?
PW: 會
辯: 因為呢個活動所以要加大人手?
PW: 係
辯: 直播世界盃有冇喺德福廣場?
PW: 有
辯: 有加大人手?
PW: 有
辯: 舖頭開幕典禮都會加大人手?
PW: 會
辯: 明星簽名會都會增加人手?
PW: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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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繼續閱讀D6-D10辯方大律師盤問PW1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3/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背景:
12月28日在德福廣場有「和你 shop」活動。12月30日D1至D5 首次提堂,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範圍,其中一人出庭時左額頭及右手背都有紗布,控方在控罪書上遮蔽涉案警員編號,但裁判官認為控罪書應該披露警員身份;6月2日D6至D10首次提堂,控方合併案件,並加控所有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控方先處理案件管理

📌有關案件進展/收窄爭議範圍
D1: 唔會爭義遊行過程及CCTV 喺PANDORA 嘅身份
主要爭議: 集中現場是否非法集結UA,有冇作出襲警呢個行為

D2: 遊行過程拍攝片段影唔到D2 , 襲警控罪身份沒有爭議
如果有影片影到襲警前嘅情況,唔會有爭議。

D3: 控辯雙方有商討,對案情有進展。

D4:唔會爭義身份。如果有截圖,可以獲承認事實,咁就唔使傳召證人作供。

D5:要準備截圖,控罪(1)遊行身份唔會爭義。已經承認咗襲警,截圖只係會去到襲警前一刻。唔需要傳召拘捕被告嘅證人。
主要爭議:現場是否非法集結

D6,D7:截停片段身份沒有爭議
主要爭義:截查前嘅片段,為何出現喺截停位置
D6對證物冇爭義
主要爭議 : 身份爭議+證物處理165C,唔需要以交替程序處理。
D7 對身份有爭議

D8 : 拘捕及制服,控辯雙方討論緊可否用獲承認事實處理。
主要爭議 : 身份爭議,有冇參與遊行以及活動是否非法集結。
D8同意被警員拘捕的地點,可以用承認事實處理。

D9,D10: 爭議遊行入面身份問題
控方會傳召截停D9 警員作供
因為係事後拘捕,檢取嘅證物用獲承認事實處理。

------------------------------
🟢控方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繼續主問PW2警員23376

控: 睇證物P194(1-21)截圖, 截圖(21) 嘅時間係195851 ?
PW: 係
控: 放大返你講嘅相關位置先。位置就係C出口同 Pandora 角落位置?
PW: 係
控: 你睇片段嘅證供,有講話有階段有警員23262行埋去問有咩幫手,你就話幫手截查 ,你記得?
PW: 係
控: 呢個對話係畫面前定後發生?
PW: 之前
控: 片段見到你同角落有距離,喺附近遊走
PW: 係
控: 點解會咁樣做
PW: 向外圍做警戒封鎖。
控: 警戒?
PW: 戒備以免有人衝破防線
控: 當時你有冇處理黑衣或者灰衫男子?
PW: 冇

📹控方播放德福廣場於2019年12月28日的閉路電視錄像片段(證物P180) PANDORA 對出

影片播放 195851-195930
控: 畫面你見唔見到沙展?
PW: 見到
控: 行過去螢幕指佢出嚟
PW: 喺中間偏左少少,佢戴深色口罩,右手踭舉起,穿着白色外套,藍色上衣,褲上方卡其色。
控: 對
PW: 佢胸前有白色物體,左右搖都見到
控: 係
PW: 知唔知咩嚟?
控: 委任證

影片播放 195930-195959
控: 呢度開始同D10 搜身?
PW: 係
控: 我哋集中返你,23262, D10,黑衣男子
PW: 明白

影片播放 195959-200152
控: 片段見到你已經完成截查 D10
PW: 係
控: 帶咗佢去黑衣男子左邊
PW: 係
控: 你記唔記得你話你曾經查問D10,佢保持緘默?
PW: 係
控: 已經完咗?
PW: : 係。當我盤問佢今日嚟做咩, 佢冇答我
控:離開黑衣男子,面向pandora 嗰階段發生?
PW: 係

控: 20191228由你開始接觸黑衣男子,直到俾佢地離開,有冇對佢地做武力威嚇或者誘使?
PW: 冇
控: 喺你在場,有冇其他警員對黑衣男子做呢啲行為?
PW: 冇
控: 喺你開始接觸D10 ,直到俾佢哋離開,有冇對佢地做武力威嚇或者誘使?
PW: 冇
控: 喺你在場,有冇其他警員對D10做呢啲行為?
PW: 冇
控: 有冇做不合理嘅行為?
PW: 冇
控: 其他警員呢?
PW: 冇
控:我冇其他問題

---------------------------------
🟡D1代表 #黃海榕大律師 盤問PW2

辯:你是否記得你同意有喺1228 晚曾經舉起胡椒噴劑而冇發射?
PW: 記得
辯: 你話好多人跑向沙展,你唔知道佢哋會做啲咩所以擔心。
PW:唔係。我係擔心佢地向我地施襲,如果佢哋向我哋施襲,可以用胡椒噴劑驅散。
辯:Ok

📹辯方播放RTHK 於2019年12月28日的直播片段(證物P177)

影片播放000745-000754
辯:你話呢個就係你同沙展行前去截查嘅黑衣男子同D10?
PW:係
辯:你未舉起胡椒噴劑?
PW: 未

影片播放000754-000758
辯:依家舉起咗?
PW: 係
辯:你面前有咩擔心?
PW:驚人衝向我哋,害怕佢哋會施襲
辯:你面前嘅人係舉起相機?
PW:鏡頭係。
辯:你同意企喺你最接近嘅人係舉住相機?
PW:係
辯:你同唔同意你擔心係唔合理?
PW:唔同意

影片播放 000755-000805
辯: 你是否喺琴日主問,話截停D10 或者黑衣男子前, 有留意1至2秒嘅混亂情況?
PW:係
辯:你肯定因為沙展嘅督導,所以視線集中喺D10?
PW:係
辯:你話擔心D10會逃脫?
PW: 係
辯:啱啱係咪就係你望完1-2 秒之後集中 D10 嘅情況?
PW:我要睇多次條片
辯:係咪就係你講嘅場景?沙展嘅督導,所以視線集中喺D10?
PW: 係
辯: 你集中留意D10 嘅一舉一動,同意?
PW:主要集中喺佢身上。
辯: 其他嘢集中唔同?定主要集中1樣嘢?
PW:可以咁講
辯: 你當時集中喺 D10?
PW:係
辯: 身邊其他嘢放唔到同樣注意力?
PW:答完你,可唔可以補充?
辯: 請回應我嘅問題。所以你可以唔係淨係集中專注喺一樣嘢?

控方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插嘴:你覺得佢睇唔到警長被襲擊可以直接講

辯: 你同意主要集中喺 D10?
PW:係
辯:你琴日話同警長50970之間有嘢阻隔住。
PW:係
辯: 所以你睇唔清楚50970 身邊發生嘅情況?
PW:唔同意
辯:你話你主要集中 D10 亦有人阻隔,然後你仲可以清楚見到發生緊咩事?
PW:唔明你問咩
辯:你話你集中D10, 有人阻礙警長,你話你睇得好清楚?
PW:你覆述問題10幾個字太長。
辯:你睇唔睇到?
PW:我知發生咩事,中間有人冇完全覆蓋。

---------------------------------
🟡D2辯方大律師盤問PW2

辯:你話D10同黑衣男子佢地面向C 出口差唔多速度咁行
PW:係
辯: 你話佢哋係面向C 出口並排咁行
PW:係
辯: D10同黑衣男子係咪離開緊?
PW: 行走方向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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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繼續閱讀D4辯方大律師盤問PW2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5/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

下午審訊進度:
法庭宣佈接納D6身上物品為正式控方證物。
控方案情完結,沒有中段陳詞,表面證供成立‼️

D3選擇作供。
[簡單導讀:控辯雙方依賴三段現場片段,控方就片段共有199張截圖,一邊播放片段,一邊用片段截圖主問/盤問D3當刻發生的事。以下方括號內數字表示截圖號碼/涉及片段。]

📌辯方主問 (由 #郭憬憲大律師 代表)
案發當日約了D1和D5參加和你shop活動,因為覺得這是和平表達政治訴求的活動。夜晚六點十五分到達德福廣場,期間買了口罩、叉電線和吃晚餐。該活動沒有指定起點,沒有路線,只知道是七點三十分開始。開始時間有人叫口號,我和D1 D5戴上口罩和笠上hoodie帽加入。當日沒有特定衣著,但我和D1 D5傾過我們的共識是戴口罩,防止被起底。

我們只是行街、叫口號及唱歌,不涉及行動或暴力內容,不爭議片段影到本人。雖然唔記得叫過咩口號,但會採納影片中的內容。有些口號例如黑警死全家、死完爸爸死媽媽、全家死曬笑哈哈,不打算付諸行動,只是因為押韻,容易令人記住及了解社會活動的含義。押韻笑話在同年紀層中是常見的,亦在學校及朋友之間流行。

721唔見人831打死人10月1槍殺人雙11屠殺人:是想令更多人記得及了解口號含義。好仔唔當差,當差正仆街亦是押韻順口。食美心冇良心,食元氣冇骨氣:是想令人支持黃色經濟圈。唔記得其他口號,但都冇打算用暴力形式執行口號內容,冇同其他人以共同形式執行,冇鼓勵人以暴力執行。現場氣氛輕鬆。
[143] 我和D1 D5站在一起 [145] 我和D1 D5步行時沒有固定位置,但是會在附近。
[播放立場live]
辯:PW4和D1衝突一刻,PW4首先望向地中海的男子,再望向D1。
D3:在現場看不到這件事,第一次見到PW4他已將我的朋友(D1)撻落地。他們倒在我的正前方,我當刻的印象是有個高大男人將我的朋友撻落地,冇聽過佢話自己係警察、停手之類的字眼。
現場嘈吵加上PW4的動態,PW4可能會對D1拳打腳踢,我怕D1受到傷害,下意識用手打PW4令佢放開D1。我的左手當時仍揸住購物袋,我被制服一刻仍然不知道他是警察,直至佢上手銬我先知係便衣。我睇唔到PW4和D1之前發生的事,因為不肯定PW4的後續行為,決定要阻止他,因我認為他會繼續傷害我的朋友。

D1辯方律師補充,[145]D3和D1 D5 在Pandora附近,正在商量是否要離開德福商場。
D5辯方律師補充,[40][104][120][143]這些截圖顯示D1 D3 D5有時會分散行,這些時刻不能肯定D5的行為。D1 D3 D5只討論衣服和口罩問題,沒有討論裝備,因當天是和平理性活動,三人身上都沒有可疑物品。

📌控方盤問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怨婦式的盤問長達六小時,以下盡量精簡,括號內數字反映控方實際最少問左幾多個問題)

控:邊個首先發起參加和你shop?(7)
D3:喺某個大群組見到德福和你shop訊息,在有D1 D5的私人群組討論去唔去,時間太耐了,真係唔記得邊個話要參加先。
控:[26]D1 D3 D5第一次加入遊行隊伍,因為有人帶頭所以你哋中途加入。你聽到人聲就跟人行,冇留意隊頭有咩人。現場有冇人用擴音裝置/咪?(8)
D3:可能有,但現場只聽到大聲,唔係好分到有冇用咪。
控:你於審訊中應知道D9 D10一直在隊頭前方,有咪,他們在pandora外被截停。[播放nowtv live]見到有三個人帶頭,你已在遊行隊伍,講唔講到係邊個帶頭?(6)
D3:啲人衣著差唔多,講唔到係邊個。
控:[26]有人嗌黑警、警嫂3P,你有冇嗌?黑警係侮辱警察,警嫂係警員妻子的意思,3P你知唔知點解?(4)
D3:唔記得有冇嗌,黑警係指佔中時期黑社會同警察勾結,唔知道3P點解。
控:2019年6月已經有呢啲口號,你唔知道警嫂3P嘅意思,你唔問下身邊朋友或者D1 D5?如果我話警嫂3P意思係女性同兩個男人性交,是否帶侮辱性?是否侮辱女性?(9)
D3:口號只係押韻,令更多人留意政治理念及社會事件,冇問點解。口號只係講緊警嫂,不是侮辱女性。
控:即係不能侮辱女性,但可以侮辱警嫂?
D3:唔係呢個意思

辯方律師反對問題:兩人教育水平、社會地位、價值觀不同,對女性議題有唔同睇法,咁樣問對被告唔公平。
控:我社會地位都唔係好高啫
辯:起碼你有女朋友先
控:我哋唔討論呢個話題
(哄場大笑)

~休庭5分鐘~

控:黑警死全家,咒佢哋死算唔算侮辱?(2)
D3:唔同意係咒佢哋死,重點係宣揚黑警的意思
控:咁你唔嗌警黑勾結,無法無天?
D3:口號多數都係押韻就會流傳多人用,之後遊行都會講
控:有三個人帶頭用咪嗌黑警死全家,亦有把聲叫morning sir,表示遊行附近有警務人員在場,你亦意會到可能有警察。(5)
D3:可能有用咪。唔知係咪真係有警察,但可能有。
控:[播放 ??? live]左手揸住電話,右手揸住海綿狀波嘅係遊行帶頭人之一。你同意嗰個係咪頭?(5)
D3:應該係

控:你唔會好奇附近有冇警察?(2)
D3:冇,因為唔預期警察會驅散和平活動。
控:警察對過往遊行有採取行動,就你所知,警方會否驅散和平遊行?你覺得警察驅散今次遊行係唔啱?(4)
D3:警方過往只會驅散某啲大規模遊行,德福和你shop只是小規模遊行,但事實上此次有驅散。

控:有同一把聲音不停用咪大嗌,係帶頭人的聲音,男聲但尖,呢把聲係邊個被告嘅?(8)
D3:唔肯定佢有冇用咪,亦唔知係邊個被告把聲,我淨係識得D1 D5。

控:瘋狗症、周圍咬人,呢啲口號即係話警察係狗。(2)
D3: 咬人係專有名詞,即係拉人
辯:係話啲警員係患咗瘋狗症嘅人
控:瘋狗症係狗患上嘅病
辯:瘋狗症係人狗都可以患上架
控:被告你有冇呢方面嘅知識?
D3:被有瘋狗症嘅狗隻咬親嘅人都可以患上

控:有人嗌企疏啲,其實係等人冇咁容易被截獲。(3)
D3:大遊行嗰陣成日會聽到,純粹係企疏啲冇咁迫嘅意思。

明天0930同庭續審。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1228九龍灣 #審訊[6/8]
#非法集結 #襲警

D1: 15歲手足
D2: 楊(20)
D3: 麥(16)
D4: 丘(16)
D5: 15 歲手足
D6: 15 歲手足
D7: 14 歲手足
D8: 李(16)
D9: 劉(22)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1,D2,D3) 🛑D2已認罪
(3)襲擊警務人員 (D4)
(4)襲擊警務人員(D5) 🛑已認罪

------

早休後審訊進度: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仍未完成對D3盤問,繼續就現場叫過的各種口號和唱歌內容逐一盤問意思/內容理解/音量聽唔聽到/有冇跟住叫唱等等,相當纏擾😐

但好似終於問到和你shop尾聲的襲狗情節,辯方律師1305左右提出午休,張主控話仲有二十分鐘可以完成,旁聽席傳出嘆氣聲...

裁判官批准下午續審。

📌下午的D3盤問part 1
控:德福當日冇購物促銷,你買嘢食飯都係活動開始之前做嘅。你唔知活動發起人嘅想法,但知道呢個活動同購物無關。(5)
D3:係
控:點解你覺得當日嘅活動係守秩序?
D3:商場內唱歌,市民都可以繼續行街
控:當日想食元氣嘅市民冇得食,starbucks同其他店舖落閘,市民都冇得買嘢。你有參與示威遊行嘅權利,但都要睇場合,你可以去其他地方表達訴求 (4)
D3:因為活動地點係德福商場
控:你應該知道嗰排有其他活動喺其他地點發起,點解要去德福?(4)
D3:因為呢個比較近,係一個我覺得可以睇下嘅活動
控:商場內遊行是不守秩序,會騷擾其他使用者,其實可以去其他不造成影響的地方,例如空地
辯方律師反對問題,其他可能性與案情無關,同埋仲有五分鐘就夠20分鐘。

D3:所謂影響只係啲人冇咁容易行
控:冇人嘗試穿過你哋向反方向行
辯方律師反對問題,指出其實有人穿過。
控:冇人叫你哋讓開。
D3:記唔清楚
控:有秩序的商場不應該有遊行,商場店舖在通常營業時間不開門已不是正常秩序。
D3:不同意,要知道店舖係咩原因唔開門
控:Starbucks當時冇裝修,起碼starbucks冇開門唔係因為裝修,你覺得starbucks唔開同遊行無關?
辯方律師反對問題,官:D3已經答咗

控:[133]你攞住個紙袋,裏面有三件黑色衫,有咩目的 (4)
D3:係D1喺嗰日買,喺遊行前前交畀我拎
控:有咩原因要畀你拎?佢兩隻手都冇拎住嘢,佢亦可以放入自己個背囊,又唔係違法物品 (5)
D3:我乜野都冇帶,幫佢拎嘢好正常,佢畀個紙袋我,我可以放自己啲嘢入去。我唔記得佢點解要畀個袋我,我唔知佢諗乜
控:你當日有冇睇過嗰三件衫?
D3:冇

~休庭,因D3想去洗手間~
#高等法院第廿八庭
#陳慶偉法官
#1228九龍灣 #保釋申請
#非法集結

D10: 林(19) 🛑還押中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10)

========
還押原因:
早前因違反宵禁令,被撤銷保釋,曾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被拒

========
以下是被告未來的審訊日程:

2021年4月10日 (星期六‼️) 0930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聽取結案陳詞。

2021年4月23日0930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作裁決。

========
本案繼續由小白臉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負責。
(按:小白臉乃是事實陳述,客觀描述,如果被報道者本人唔喜歡,可聯絡我們刪去,多謝支持直播台)

陳慶偉法官甫開始便問辯方陳詞是否與 2021年1月6日於杜麗冰法官席前一樣。

辯方指由於曾轉換法律代表,所以未能完全掌握。後指,由於現在已經是審訊進行中,所以有環境轉變下申請是次保釋。

陳官認為審訊開始,並不代表有任何情況改變。在一樣的陳詞一樣的被告人一樣的案件,是沒有任何改變的。

保釋申請被拒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區域法院)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18理大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暴動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10:00
👤梁(24)🛑已還押17日
👤陳(21)🛑已還押1個月
👤陳(17)🛑已還押1個月
👤鍾(30)
👤郭(24)
👤郭(20)🛑已還押1個月
👤許(20)🛑已還押1個月
👤羅(16)🛑已還押1個月
👤李(19)🛑已還押1個月
👤李(21)🛑已還押1個月
👤馬(27)🛑已還押1個月
👤嚴(28)🛑已還押1個月
👤袁(21)🛑已還押1個月
========

控方有合併申請,可以7日內提供合併公訴書予法庭
辯方表示需要時間了解合併,今日未能就合併有回覆
辯方需要申請法援,需時約6-8星期
控方反對所有擔保申請
========
保釋申請(持續更新)

👤梁(24)🛑已還押17日
(2項暴動+管有非法工具,即士巴拿)

高勁修區域法院首席法官撤回拒絕保釋命令,重新批准被告保釋

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金 50000
人事保釋
不得離開香港
住報稱地址
每周3次報到
宵禁 2200-0600

👤陳(21)🛑已還押1個月 (暴動)

保釋申請被拒

👤陳(17)🛑已還押1個月 (暴動)

高勁修區域法院首席法官撤回拒絕保釋命令,重新批准被告保釋

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金50000
人事保釋 (媽媽)40000
不得離開香港
住報稱地址
每周3次報到
宵禁 2200-0600

👤郭(20)🛑已還押1個月

保釋申請被拒

👤許(20)🛑已還押1個月

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金50000
人事保釋 (姐姐)40000
不得離開香港
住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每周3次報到
宵禁 2200-0600

👤羅(16)🛑已還押1個月

保釋申請被拒

👤李(19)🛑已還押1個月 (2項暴動)

保釋申請被拒

👤李(21)🛑已還押1個月

保釋申請被拒

👤馬(27)🛑已還押1個月

矮肥小白臉不再反對其保釋申請,因其在上次提堂令主任裁判官席前未有全面文件,誤導主任裁判官當時做出不一樣的決定

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金50000
人事保釋 (爸爸)40000
不得離開香港
住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每周3次報到
宵禁 2330-0530

👤嚴(28)🛑已還押1個月 (2項暴動)

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金 50000
人事擔保(哥哥) 50000
每周3次報到
宵禁 2200-0600
不離開香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住報稱地址

👤袁(21)🛑已還押1個月

保釋申請被拒

案件押後至2021年5月14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提訊及處理合併申請
========
矮肥小白臉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 - 2021)語錄:

我係唔會比你地作個長嘅押後日期黎做保釋申請嘅
(背景:控辯正討論押後時間)

常人出街係唔會戴3副隱形眼鏡嘅
(按:全場R頭)

該矮肥小白臉繼續誣衊被告及辯方律師,務求置所有被告於死地
========

是場直播員本人只想謹以致誠按多句:辛苦各位,對唔住......我愛大家......

最後,保釋金問題,我相信旁聽師願意籌,請聯絡我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裁判官
#新案件
#理大事件 #1111理大

D1:林(22)
D2:姜(22)
D3:姜(21)
D4:陳(23)
D5:陳(22)

控罪:
串謀暴動

詳情: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與或約於2019年11月14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於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控方申請押後3星期預備轉介文件並反對被告保釋。呈上圖冊顯示被告曾在理大內出現的CCTV片段,並前後播放共約30餘分鐘的CCTV片段,角度位置覆蓋部份校園平台、正門樓梯附近、VA對出、24房等。

辯方完成保釋陳詞。

1653 押後15分鐘
(聆訊未完待續)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裁判官
#新案件
#理大事件 #1111理大

D1:林(22)
D2:姜(22)
D3:姜(21)
D4:陳(23)
D5:陳(22)

控罪:
串謀暴動

詳情: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與或約於2019年11月14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於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1725 再開庭

‼️拒絕全部被告保釋,需要還押‼️

押後至4月7日1430時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除D1,其餘被告即D2-5保留八天保釋覆核權利。
#高等法院第一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法官
👤潘(36) #網上言論 #刑期覆核

控罪: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潘被控於2019年9月19日至21日期間,非法煽惑身份不詳的人在新屋嶺扣留中心外,參與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

潘在審訊後被黃雅茵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於2020年11月3日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詳情如下: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0905

📌律政司不服判刑明顯過輕,遂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

--------------------------
覆核理由: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指出煽惑罪行與根本罪行(underlying offense)的量刑基準一樣,判刑時應考慮「煽惑可能造成的後果」作量刑基準。煽惑罪行的嚴重性,在於令本來只在煽惑者腦海裏構想的罪行,有被他人實現的可能。如果在考慮煽惑罪行時過份地考慮「根本罪行」(即非法集結)沒有發生,某程度上違反了煽惑罪的關鍵精神。張高檢認為,本案煽惑的覆蓋程度多達1萬至2萬人(相關FB group人數),嚴重性比在示威現場用擴音器煽惑身邊的人更高。

彭偉昌法官質疑張高檢的講法,他認為不能以FB message可覆蓋群組內的萬幾兩萬人,就用有萬幾兩萬人參與非法集結作為評估被告刑責的起步點。反問「咁如果嗰個人上電視係鏡頭前講呢?全香港有唔知幾多百萬人睇喎?」張高檢回應指透過以上媒介煽惑的嚴重性,甚至高於在示威現埸用擴音器煽惑身邊的人,因為不受聲音傳播的物理局限,可煽惑更多人。


📌虛構指控屬加刑因素
本案不但透過虛構指控作煽惑,更上載來自其他群組的截圖加強可信度,行為顯示被告有預謀地、在知情下犯案。貼文所用的字眼、仇恨言論、虛構的主題及重覆性,部份信息例如「救出義士才是重中之重」更有「搶犯」意味,以上均是加刑因素,建議用10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潘敏琦法官認為被告言論有涉及煽惑仇警,彭偉昌法官指被告製造恐慌及憎恨……

📌答辯人無真誠悔意
答辯人經審訊後被定罪,在審訊中提出各種開脫罪責的說法,更嘗試解釋甚至收回在警方錄影片段中的內容。在求情信中顯露的悔意只是「有條件的彰顯」。

--------------------------
🟡答辯方回應
因為非法集結沒有發生,較難斷定覆蓋人數,亦不是在互聯網的煽惑就較嚴重,要視乎實際狀況而定。在黃之鋒重奪公民廣場一案中煽惑現場人士,當中的煽惑有即時性,而本案被告並無在貼文中指明集結的時間、日期,故此難以聚眾,嚴重性亦較低。

*答辯方回應的詳細內容後補。

--------------------------
🏛批准律政司覆核申請並撤銷原有刑罰。本案案情十分嚴重,考慮犯罪處境、犯案手法、貼文內容及傳達之信息、針對法紀及執法人員的攻擊,均有可能引起破壞公眾秩序。合適刑罰是15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本案為刑期覆核申請,而且答辯人已完成40小時社會服務令,酌情扣減2個月刑期。

改判答辯人13個月即時監禁

CAAR16/2020 判案理由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5069&currpage=T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銅鑼灣 #審前覆核

李志宏/沙田區議員 (25)

控罪: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
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香港銅鑼灣堅拿道東及軒尼詩道交界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背景:
2020年5月24日,大批市民在港島灣仔和銅鑼灣遊行,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沙田區議員李志宏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指他喧嘩及喊口號等。案件於2020年11月23日首度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批准被告保釋候訊,但不得離港。被告2021年2月1日否認控罪,排期至今日作審前覆核。
(參考 明報獨立媒體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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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由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代表
辯方由 黎大律師 代表

控方將傳召5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及招認。

辯方對控方錄影片段真確性不爭議,但會爭議控方證人所口述的動作,動作的效果及動機,沒有辯方證人。

案件排期於2021年6月2日及6月3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以本地話審訊,雙方需於審訊前3天提交進一步同意案情。
期間被告以原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