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1.8K subscribers
7 photos
5.22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六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508旺角 #審訊 [1/2]

傳票1: 伍
傳票2: 少年手足

控罪: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20年5月8日,在旺角亞皆老街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背景:周梓樂遇害半週年,多區有市民自發悼念。在旺角,持槍防暴警不斷驅散參與悼念民眾,並截查多人,其中在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向約8名男女發出違反「限聚令」告票。

———————————————

答辯意向:
傳票1被告不認罪

為保護少年被告,裁判官提醒控方不得在公開法庭提述傳票2被告的姓名。

傳票控罪作字眼修訂。

控方陳述案情。

傳票1代表律師向法庭申請被告今日及全程不出庭,但會於庭外等候,但從無就此安排通知法庭。

裁判官詢問律師是否已得到被告授權,律師要求押後15分鐘處理。

1100 再開庭。

傳票1被告代表律師繼續就被告審訊期間缺席與裁判官爭論。
律師指出無條例或程序去要求如何正式通知法庭。
裁判官不滿,表示律師所提出不能令法庭確立律師有收到充分指示及專業法律意見,並做出自己不出庭的選擇。
律師希望呈交被告的書面指示及案例參考。
裁判官表示現在是審訊而不是簡單程序例如答辯,會有不能即時獲取被告指示的風險。同時此案有一定嚴重性包括監禁。法庭也不會再給予時間讓律師及被告就庭上各種事宜討論或給指示。
裁判官再重申法庭關注被告的利益,關注是否充分考慮並收到足夠專業意見,就以上事情及風險是否為了證人認人的考慮所以做出以上決定。
裁判官要求主控回應關於律師做法對於法律程序的影響。

1125 再押後待控辯雙方處理裁判官的要求,並索取被告指示。

1140 再開庭。

傳票1被告代表律師重申已向被告澄清,確認申請不親自出庭。

控方指法例上被告有權申請,如辯方對追截至票控過程無爭議就不反對,若否則會反對,擔心引起連鎖反應。

裁判官批准在傳票1被告缺席下開審。

答辯意向:
傳票2被告不認罪

控方有4警察證人、2現場草圖(由證人繪畫)、3光碟(警方拍攝片段)呈堂。
無雙方同意事實。

傳票1被告有1辯方證人(事實證人),4段片段(控方未觀看,如控方反對會傳召多1證人)
由於可能增加證人可能要加審期

傳票2被告不會傳召證人,亦沒有辯方證物。

控方呈上案發當日599G條例,為規範8人以上聚集。

📌傳召PW1 督察陳家豪,為東九龍第二梯隊第三小隊指揮官。

💛感謝臨時直播員💛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六庭
#梁嘉琪裁判官
#1027旺角 #續審 [3/1]

陳(17)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管有一支發出鐳射光束的工具。

———————————————

📌控辯雙方呈上結案陳詞並作口頭陳詞

控方向法庭提交共35頁書面陳詞;辯方提交41頁書面陳詞。

(庭上沒有讀出書面陳詞,只作口頭回應及補充)

控方呈上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鍾日褀 [2021] HKCFI 139案例。辯方指該案例沒反對專家身份證供,原因基於該案原審期間對專家身份無爭議。但本案有爭議IEC 60825是否國際標準,PW5唔了解出處亦無法指出依賴嘅原因,控方冇足夠證據證明IEC 60825有認受性。

辯方回應控方書面陳詞對4案例冇爭議,但爭議是否能應用落本案例
,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能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證明造成人體傷害。

裁判官向控方查問後,控方澄清檢控基礎只針對第三類,第一、二類不適用。

裁判官詢問辯方書面陳詞提到《警察通例》第30章,只得第2條同第4條,冇第3條,係咪漏咗?辯方回應指因為不需要依賴。裁判官以不同方式3度質問辯方係咪畜意唔寫?辯方續回應指因為法庭唔需要依賴,唔係本案警員證供嘅狀況,但法庭如果有需要可作全面考慮。裁判官指,咁嘅情況我就要再問第49章情況。辯方回應,第49章考慮第7及第9條整條。

裁判官詢問,第26段意思係咪話該背囊拉鍊外露情況下,因為上車後背囊喺後面,唔喺視線範圍以內,控方不能保證背囊冇受到干擾?係咪意思係要由現場上車一路望住條拉鍊直到警署先能夠確保沒受到干擾?辯方表示後加一段:如果證物一開始就由PW2安全保管都可以。官再追問係咪即係要一直望住條拉鍊。辯方回應指,一直望住或安全保管都可以。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六庭裁決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