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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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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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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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法院四樓二號庭 #1220大埔 #提堂 -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蘇 (18) - 兩宗案件,三項控罪:

1️⃣
1. 串謀有意圖傷人 (Conspiracy to wounding with intent)
控罪指他們於今年12月8日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
#1208北角 #1208荃灣 #槍枝案 合拼處理,於2020年2月18日下午2時30分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控方反對保釋/擔保,辯方同意,不申請保釋‼️

2️⃣
1. 有意圖而射擊 (Shooting with intent)
2.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Possession of arms or ammunition without licence)
毋須答辯,等候化驗證物DNA、指紋及科學鑑證,翻看CCTV等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8日上午9時30分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控方反對保釋/擔保,辯方同意,不申請保釋‼️

各位手足,蘇義士18歲咋....
大家多啲寫密密寫信呀😭😭😭😭😭
#西九龍裁判法院三庭 #0929 #金鐘
D2 名字修訂
D15 名字修訂
D27 名字修訂
D35 名字修訂
控方申請 將案件押後至 13/3/2020 再審訊
辯方反對控方押後12個星期 並指出 押後4星期 20/01/2020更為適宜
D1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3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4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6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7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8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9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離港 及提出可供人事擔保
D10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及 更改 放寬居住地址
D13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14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15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17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0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1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2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豁免報到一次
D23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豁免報到一次
*D24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5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6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7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8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豁免報到一次
D31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豁免報到一次
D32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33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離港
D34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35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36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更改報稱居住地址
D37 申請離港外遊兩次
D39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豁免報到一次 工作要求 或需要到禁足區
D41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42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43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45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申請豁免報到
D46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49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50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52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及 指出工作需要 因而有機會 會離港
D53 申請分案處理 及申請離港
(注 保釋條件更改多為: 兩星期報到一次及取消禁足令)
* 為 別樣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因直播員 分神 若有遺漏 請指出 謝謝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溫馨提示〗😉
⚠️便衣狗 is watching you 👁👁⚠️

提提各位聲援手足,説話要保持小心謹慎,完場時請注意安全離開,返屋企兜多幾個圈。

因為便衣狗 is watching you 👁👁

Credits: 被捕組手動Bot (豆奶)
last updated: 10:30 20/12/2019
#西九龍裁判法院 #金鐘 #0929 本案押後到13/3再審
唔批准將保釋條件改為2星期報到一次並拒絕解除禁足令
更改保釋警署或時間等申請獲批
只有D33獲批離開香港
D53 案件分拆申請被拒
原定今日全日到警署報到之被告人,凡申請豁免報到均獲批
案件完結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和你寫🌲特別公告〗

今日安排了義工到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派發於民間收集的聖誕卡懇請被告親友散庭後到 扶 手 電 梯 領取。

抱歉暫時只能安排義工到西九法院,如有親友希望在其他的法院領取可向 @youarenotalonehk_mailbot 聯絡🙇🏻‍♀️🙇🏻‍♂️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0805黃大仙 #提堂 - 杜浩成裁判官

李(32)
暴動
控方修訂控罪1 字眼。控罪2 於上一庭已撤回。
押後9/1 2:30 區域法院 答辯
早前警方已交付文件,以原有條件保釋,保留提出不在場證據。
——————
暫時休庭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1109將軍澳 #提堂 - 杜浩成裁判官

黃(29)、陳(58)
蓄意傷人(休班懲教人員X疑指摘示威者擾人清夢,雙方發生爭執,繼而動武,男子遭人「私了」,X頭皮撕裂、要縫13針,雙臂割傷和觸痛,擦損膝頭)

19日對D2進行認人手續,認出D2
未有對D1進行認人手續
X請三天病假至12月3日,下次覆診2020年2月17日
12月中和律政司律師開會,指示拘捕D1警員落一份詳細口供,及取得D1住宅閉路電視片段
亦會從閉路電視片段中找尋其餘案中參與者和被告

控方反對擔保,辯方有擔保申請

法庭將向社署申請了解D1小朋友情況,考慮是否需要交由社署看管‼️

押後至2020年2月3日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保釋被拒‼️繼續還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1221尖沙咀廣東道 襲警
馮XX 準現金保釋 押後至2月10日下午答辯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杜xx(28)
繼續保釋,報到次數減少至一周三次,押後至2月17日下午再訊
#1027尖沙咀
#提堂
(1)管有攻擊性武器                                        
(2)管有違禁武器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林XX(18)
管有攻擊性武器  
#1013深水埗 #提堂

繼續保釋。押後至2月26日再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D1:謝xx(30)
D2:甘xx (24)
#1013旺角
#提堂

謝xx無保釋申請,還押
甘xx 搵唔到人,違反保釋條件冇報到,地址搵不到,官取消10月21擔保手令

押後至2月17日下午再提堂
控方修定指控,公開警員編號

(1)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                                
(2)襲擊警務人員                                
(3)管有攻擊性武器                              
(4)管有他人身份證                        
#粉嶺四樓二庭 #槍械案

4名男女(17-28)被控今年年初管有槍械,其中1名為20日在大埔被捕,今日(23日)不獲保釋的蘇(18)

押後明年1月9日,希望連同其他案件合併

辯方不反對控方取消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黎(34)🛑已還押11天 📢#判刑 刑事損壞、傷人 #0807尖沙咀 損壞鐘樓外牆

已取得背景報告,法官詢問控方事主於入院至矯形創傷科有否留院,控方需確認。後指事主獲批病假7/8-3/9。
辯方澄清指被告賭博只為間中,並非恆常。亦指感化官形容被告reckless,但被告當時獲知會為衝動,提出爭議。賠償金28500是日被告可交由法庭處理。
辯方補充求情指被告報告上顯示有悔意,亦對家人擔心感憂慮。
控方指需時確認事主索償事宜,休庭30分鐘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少年法庭
#庭外消息
#1118油麻地 - 黃士翔裁判官

下次審訊日期2020年1月21日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黎(34)🛑已還押11天 📢#判刑 刑事損壞、傷人 #0807尖沙咀 損壞鐘樓外牆

重新開庭,控方確認事主會以民事索償。法官判刑指報告及求情指出被告對政局有想法,但亦同時累積情緒。被告當朝完成工作後曾已離開,但後而折返。鐘樓為文物,屬大眾擁有。控方證人勸止不果繼而受襲,直至其他途人制服。當時被告情緒激動。事主右手骨折,手腳皆有傷痕。
被告有一項刑事記錄,但本質不同法庭不作計算。

法庭指不能以暴力宣洩政見,被告於事後亦感後悔
第一項控罪 刑事毀壞 判刑2個月
第二控罪 傷人 判刑4個月
考慮集體刑責及控罪性質,所有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4個月
#高等法院第一庭
#1117尖沙咀 #申請保釋 - 彭寶琴法官

湯(28)‼️已還押21天
(自稱並非手足)

控罪:
1. 襲擊警務人員
2. 危險駕駛
3. 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
4. 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5-6. 駕駛時無執照
7-8. 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案情:被指於上月17日駕車到尖沙咀柯士甸道的警方防線前時,涉加速衝向警員。在場警員分別發射了一發實彈及一發橡膠子彈。至12月2日,警方在旺角截獲湯,當時他駕駛着另一部車,而其執照已過期五年。

‼️法官拒絕准予申請人保釋,繼續還押‼️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緊急聲援🛑 [今日聲援表]

今 日 (24號)
02:30 pm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愛丁堡事件

#新案件未知詳情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排期聆訊
高勁修區域法院署理首席法官

三名被告對控方申請的禁聲令/匿名令 (Gag Order/ Gagging Order/ Seal Order/ Anonymity Order)不作反對

根據 <刑事罪行條例> 156條
禁止律師、被告、傳媒及公眾人士報導凡相當可能會致使公眾識別與該項指稱有關的申訴人X身分的事項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排期聆訊
高勁修區域法院署理首席法官

D1. 黃
D2. 吳
D3. 蘇

控罪:1. 非法禁錮 2. 猥褻侵犯
案情:被指於旺角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非法囚禁女事主X,對她造成不利及違反其意願。黃被指在同地點非禮X

第二被告需要繳交分擔費,才有法援

毋須答辯,按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3月12日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 杜浩成裁判官
林(27) - 遊蕩 #1110觀塘 警署外用手機拍攝出入車輛;背囊撿獲鐵筆、火酒、口罩等物

1457開庭 控方需時驗證被告電話,以及證物4與8。控方申請押後至3月17日。

控方申請增加保釋條件:
- 禁足令(觀塘警署55米範圍)
- 被告亦須每星期報到3日

更改後保釋條件如下:
- 保釋金 3000
- 不得離港
- 交出旅遊證件
- 居住於報稱地址
- 禁足令 (新增)
- 每星期報到3次 (新增)⚠️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1222愛丁堡 #答辯 - 錢禮主任裁判官

陸、梁
D1阻礙公職人員(警長B)
D2襲警(警長B)

控方申請押後,期間將調查及翻看警員身上攝錄鏡頭影片及其他公開影片,並 其 他 涉 案 人 士⚠️⚠️⚠️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條件⭕️
- 保釋金5000
- 在指定地址居住
- 不准離港
-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 須到警署報到

D1申請1月6至11日離港旅遊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0年2月25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