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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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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鄭念慈裁判官
#網上言論 #旁聽師 #續審 [4/7]

下午進度

D1:彭/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 (59) 🛑已還押逾4個月
D2:趙 (67)

控罪及控罪詳情:
(1)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訴D1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
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
(a)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及對其的離叛;
(b)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 發表煽動文字 —— 訴D1及D2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b)條
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的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控方:#傅悦耳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D1 自辯,D2 #譚俊傑大律師#李峰琦大律師

————————
[14:35] 開庭

D1繼續盤問PW4 謝警員

D1繼續與警員核對他落的口供與PW1張警員9161負責記的謄本的第五段的錄音一樣。

D1表達訝異PW4警員與之前兩位警員的口供都是一樣「良心呀“講”咗」。

D1向警員指出他今早在庭證供時,一開始話唔知道彤是什麼組織什麼身份,是D1所指的失實,問警員同唔同意?

警員回覆不同意有失實、他說1月7日落口供時不太知道鄒幸彤的身份,但於3月24日在聽法庭錄音時就知道鄒幸彤的身份,今早所講不知道是只未聽法庭錄音之前,現在清澄。

D1向警員指出他的口供與其他警員口供大致內容,連標點符號都相似,是否係剛好巧合? 警員回覆不能回答。

因D1是自辯未能做到把兩份口供作評估抄襲測試,但D1依學術標準有抄襲之嫌。警員回答不承認。

D1向警員指出他PW4與劉警員PW3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警員PW4回答不同意。

—————
D2盤問PW4警員

做庭警咁耐有無保安要求旁聽不要在法庭門口停留? 警員回覆無印象。

PW4警員盤問完

—————
控方向官提出播放D1在YouTube 的9段影片,陳官向D1講解控方會順序播片9段影片,其中第8段影片與D1的第二控罪有關,其餘第1-7同9影片與第一控罪有關,問D1是否有相關謄本。D1表示在法庭羈留室,申請先播第8段,控方同意。

15:15-15:35 休庭

—————
開始先播第8段片
控方提議只播出被指控與控罪有關的段落,但D1表示要整段播出,要知上文下理,鄭官表示他未盼過,同意所有影片要整段播出。

本年1月4日, D1在鄒幸彤案完庭後在西九大樓外在其youtube頻道的短片,講返鄒幸彤為六四死難者而哭,為維護良知。

題外話,官與控方及辯方討論預計本星期內未能完成審訊,計劃安排下星期繼續,或許加開下星期六,稍後再確定。

播第1影片
2020年11月17日,理大圍城一周年,影片在理大門外拍攝,上年種種記憶返回來,本片開一人祈禱會,向主禱告,禱告內容如 [親愛天父向你求主看顧...人嘅心靈創傷難修補...求神憐憫等],其後唱詩歌。鄭官叫跳過唱詩,不理D1反對。

D1在短片講聖經內容,內容如 [走遍耶路撒冷城...跑來跑去走遍整個城市是有目的要觀察去辯別,要知道從經歷...去尋找,努力地去尋找人,搵唔搵到一個人係行公義,原本意思是一個審判,公義的審判,搵唔搵到一個人去執行公義審判,尋找有無人可靠,會去尋求真相可信,在公眾地方...看現在香港敗壞,特別理大事件之後,往往用法律成為工具去打擊異己,聖經上說如搵到一個人係行公義就會赦免佢地嘅罪,如果搵唔到就不會赦免佢地嘅罪]。

D1將經文套用香港的情況,在香港的街上尋行公義,搵到就赦免...特別官員領袖...見証香港不公義,情況急轉直下,引用[愛德華茲的復興之道] ,要向神侮改,否則落在神手上會好可怕,向主祈禱。 有無公義有無誠信,特別一班官員,不見侮改,將他們落在神手上,憐憫港人,主要審判時,向主祈禱。

—————
播第2段片
9月23日 -西九大樓外一早上47人案
D1在其youtube頻道拍短片指昨晚知道47人案後,今早即刻趕到西九,有雨,一路沿住西九大樓外行一路講述,今日還有賢學思政,D1講述47案其中還柙已有半年,D1只有一個人在講述,,D1在講述時沿途跟路人打招呼互相鼓勵,介紹警員站崗時有設高台來視察。 有案排到2022年尾,有d案要排到2023。 而家有規則改變,要如何回應,有料無料捉左你先,還柙你,三大策略,提早捉咗你,唔比保釋,延後審訊。

嚟緊有個新庭荃灣先上暴動案,新訊息。

D1在影片中說主要做直播同法庭新聞,少做評論。 國安法後遊戲規則改變,要知點樣去適應。

其間有市民在直播中留言問管浩明,牧師回應話返教會見都廢事問咁多,叫人睇返佢之前講過陳同佳案。 今日主要講47人案。

D1在影片中不評論管牧師,說從他們結的果子就知他們是好是壞,心知肚明。 政府或官員也好,要注意他們的一言一行。

D1表示他會在法庭外為被告及其家人祈禱。

影片長一小時多,未播完。

[16:30] 完庭

明早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9月08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07
2022.09.04-09.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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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陳嘉信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劉頴匡,王百羽(27-30)🛑二人已還押逾18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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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6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45
👤潘(27)🛑已還押逾6個月 #提訊 (#20220212大圍 縱火)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陳,黎(18-25) #審訊 [5/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田,冼,鄺,馬,姚,*(14-28) #審訊 [4/35] (#0829深水埗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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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4個月 #續審 [5/7]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服刑中 #初級偵訊 [2/7]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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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審訊  [5/30]

D2: 陳(23) / D13: 黎(24)

控罪:
暴動 D2 & D13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D2

控罪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488

——————————

📌傳召控方證人PW1 高級警司 梁仲文

🔹主問完

🔸D2辯方大律師盤問未完

(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9月13日1430時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級偵訊 [2/7]

D4: 鄒幸彤 (36) 🛑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詳情指3人於 2020年7月1日至 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主控: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辯方代表: #沈士文大律師

———————————
[09:43] 開庭

控方向法庭表示跟據裁判官條例83(4)條,D4在上星期作供後,需要以書面紀錄,希望裁判官可以加簽,裁判官確認,稍後會給副本予控辯雙方。

控方就D4作供嘅內容作出觀察,並提交書面陳述。知道控方角式有限,陳述嘅目的係表示控方立場,唔係辯句,初級偵訊之下法官嘅角色,現法庭不需要裁定,本案性質無案例。

辯方 #沈士文大律師 表示已經呈交書面陳辭,會作口頭補充陳辭重點。

主要有兩重點:
(1) 本案之前,國安法立法之前,支聯會已經存在咗超過30年,政府從來無干預每年嘅晚會和遊行,警方無提過係非法行為,有不反對通知書,係合法嘅,30年來口號一樣,集會示威遊行活動同樣性質。

(2) 控方無檢控國安法22條有咩實際罪行,無基礎證明D4用咩行為顛覆政府,但告D4煽動其他人顛覆政府,如果情況係建基於支聯會五大綱領,D4無顛覆、無煽動其他人顛覆,D4講咗咩做咗咩顛覆,係無嘅。

其他陳辭內容後補🙇‍♂️

陳辭完畢後,裁判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將案件押後至明日(9/9) 09:30 續審。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20212大圍  #提訊

潘 (27) 🛑已還押逾6個月

控罪:縱火罪
2022年2月12日在大圍新翠邨足球場無合法辯解而破壞屬於房屋委員會的一架垃圾車,和一個藍色帳篷。

案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9600
—————

法庭將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2022年10月27日11:00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鄭念慈裁判官
#網上言論 #旁聽師 #續審 [5/7]

上午進度

D1:彭/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 (59) 🛑已還押逾4個月
D2:趙 (67)

控罪及控罪詳情:
(1)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訴D1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
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
(a)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及對其的離叛;
(b)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 發表煽動文字 —— 訴D1及D2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b)條
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的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控方:#傅悦耳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D1 自辯,D2 #譚俊傑大律師#李峰琦大律師

————————
[09:35] 開始

控要求PW1 警員9161操作播片。

在播片前,D1重申要求播返第1段片唱聖詩的片段,D1讀出法庭指引內容大致指不論任何國籍種族宗教都應受到尊重,昨日官指示跳過播唱聖詩及讀經文的片段。官當時稱因唱聖詩對案件無關所以不用播,但D1稱感覺到自己的宗教受到冒犯,最終官也准許播返昨第1段片的唱聖詩及讀經文的影片。

*
播第1段片 - 昨日跳過的唱聖詩的部份

*
播第2段片 - 昨日47人案未播完的部份
影片内容包括:
2021年9月23日影片 - D1繼續在西九大樓外直播,D1在影片說萬一被捕會自辯, 指47案係保䆁申訴戰,每8日申請保釋,稱捍衛自由就是他一個人四圍自由自在去報導, 此頻道只有D1一人,無眾籌。

見到TVB採訪車,D1指自己不同TVB不用收order做野,要收order只收神的指示。

而家直播唔會拍旁聽,送車及記者。
市民在直播回應希望他們得到公平公正嘅審訊,D1說是他們的祈禱但願如此。

報導都是做法庭院牧,為被告及其家人祈禱,關心年青人也關心其他被捕人士。守衛緊香港嘅法治,有得聽審有旁聽不要放過機會,多個人在法庭多一份監察作用。市民在直播回應D1說他已做得好好,牧師說只自己係小人物,一直推行建立自己獨立思想嘅批判精神。

只47人案不公義地方是在保䆁期間被拘捕,已還柙左半年,都未開始審,未有料就唔好拉人住,呢d就係不公義。

見到47人其中獄車,D1替他們祈禱。牧師自稱係小人物做小人物嘅野,為他們祈禱,係靈性嘅能量。如果感到做唔到d乜野就幫他們祈禱,never give up永不放棄,學鄒幸彤一樣。
叫大家集氣祈禱,幫助他們的心智。他們被拘禁但心靈是自由,幫他們祈禱。

陳志全嘅保釋都係一種鼓勵。

每次見到獄車來就為他們向神祈禱,希望神讓被告在庭上剛強,D1認為幫被告祈禱是牧師的責任,為社會邊緣人士關心佢地,唔係成日開會。

47案有開庭到深夜要送去院,蘇惠德,醜出國際,我去世界國地而家香港情況衰過第三世界。在香港繼續言論自由,講應該講嘅野。

入庭前直播完。

*
播第3段片 - 控方依賴23:11開始
影片内容包括:
2021年12月17日影片 - 光城者案西九法院完庭後準備送車,由見到接光城者獄車進入法院開始,兩架懲教獄車,一架鐵閘威龍,D1講述今日法庭光城者7個被告,三件案合一及由西九轉介去高等法庭,講返翻譯問題,要等晒程序1月28日可完成就好渺茫,到最後可以豁免翻譯嘅監證。主控認為1月28日無問題。

D1在直播講述在等送車,大家好有心來等送車,也有家屬來送車,突然返風,有送車人士被截查但無事。

期間D1報導郭永健爭議非蓄意令職員跌倒的給聆訊勝訴,好處減刑期,最後判14日監禁,而家嚟講已經好好。

光城者其中兩位未到16歲,有其家長到庭。

影住懲教車從法院出來,影片無影其他人,只影到警員,只有聽到人聲在懲車經過時向被告叫「撐住」。
影片中講述見到有家屬在流淚,也見到學生來,因今日是放聖誕假前夕。

明天2021年12月18號開始西九做全面安檢的新措施。

可憐好多年青人在獄中,未審先還柙。

直播期間D1與網民互動,提及今早在高院因有帶淺黃色口罩被要求離庭,用到執達利,最後為家人原故希望盡快開庭,自行離庭,D1表示依什麼法唔比人帶黃色口罩,而家活在諷刺年代,係咪要牧師和你顛,而家感到唔make sense, 日日著黑衫。

提及方仲賢案及其他法庭做法有些評語。

所有獄車離開法院後,直播完。

11:20 - 11:35 休庭

*
播第4段片 - 此片54分鐘
影片内容包括:
2021年12月20號影片 - 在東區法院門口,D1講述杜麗冰嘅吳敏兒嘅保釋申訴戰要15:30先判,先去東區今日姜牧師阻差辦公提堂,姜牧有保釋自行來法院,同埋西灣河非集兩名栽決。 D1講述睇下杜麗冰趕唔趕人走,有問過職員乜野原因唔比人帶黃色口罩,講述職員話不用講原因,法庭唔比就唔比,另有男子因帶有聖經嘅話語「公平公義」的口罩不比入庭,因有著黑色衫印有傘仔被杜麗冰不比入庭要在延身庭,衣著話有政治宣傳,咁有傘仔牌子衫, D1一直強調有什麼法律依據先,高等法官不講法律,呢個係大問題,要關注。D1表達仲有個構制,不是任佢地想點就點。

今日係口罩聽日係傘仔衫,D1話寫包單唔夠膽寫埋黑色衫唔得,因法官都係著黑色衫。

唔好以為呢d小事,法庭法官唔駛比法例,女士著傘仔衫免強算係,但連帶聖經話語的口罩都唔得,要突顯法庭法官不講法。

自由自在係仲心境,如果自己成日限住自己去到邊都無自由,分享使徒保羅在監獄保持快樂, 要帶正義感散發出來,免放恐懼嘅自由。

影片中見到姜牧,嚟撐他,也不忘幫姜牧祈禱。

等姜牧入法庭時直播完。

*
播第5段片 - 約1小時多
影片内容包括:
2021年12月21日影片 - 在高等法院獄車出入口,等黃子悅保釋出來,接人唔係送車,今日係冬至。

有提及申請保釋的重要性,47人案又排審,咁多人每個律師講幾句都好耐。

鄒幸彤繼續堅持保釋,羅德泉繼續堅持不比保釋。今日感恩,黃子悅在今日冬至可以出來同家人食飯感恩,雖然應該保釋係基本權利。

未播完下午繼續

13:00完庭

14: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鄭念慈裁判官
#網上言論 #旁聽師 #續審 [5/7]

下午進度

D1:彭/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 (59) 🛑已還押逾4個月
D2:趙 (67)

控罪及控罪詳情:
(1)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訴D1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
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
(a)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及對其的離叛;
(b)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c)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 發表煽動文字 —— 訴D1及D2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b)條
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的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控方:#傅悦耳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D1 自辯,D2 #譚俊傑大律師#李峰琦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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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開庭

播第5段片 - 繼續播餘下部份
在高院獄車出入口正在等黃子悅保釋出來。

*
播第6段片 - 控方依賴8:08秒
影片內容如下 :
2021年12月23日影片 - 灣仔區域法院後囚車出入口,沙田暴動裁決罪成,1月31日求請。 被告罪成要即還柙,現正等送車。

剛出囚車,向被告說"聖誕平安",當庭第3被告男地產經紀在庭流淚,牧師之前有為他祈禱,指被告都有尊嚴,法官搞到男被告答辯期間在公眾面前流淚,這場面令牧師好深刻,判咗罪成嘅法官謝沈智慧大聲話人地辯方法律觀點錯成咁,都判咗人哋喇。

指同一法官旺角起飛腳個單搶槍判足人地7年,有旁聽擔心熊仔餅,同一法官判,感受唔係咁理想。

而家旁聽面對口罩等問題,連聖經口罩都唔比入法庭,法庭唔講公義講乜呀,無法律根據,高等法院法官都唔講法。 法官講出原因出來用乜法律根據先? 呢個先係大問題。人係有尊嚴,即使被判入獄、連戰俘都要有尊嚴。

有囚車出來時向駛過囚車講"撐住" 。

講述同網民講12月24號不用來遮打花園,因場地問題, 未能租借到場地。 牧師說他會作一人祈禱會。

提返要捍衛人的尊嚴,第3架囚車已離開。

向主祈禱後,直播完。

*
播第7段片 - 2小時37分
影片內容如下 :
2021年1月4日影片 - 六四鄒幸彤煽動他人參加非集案的裁決及判刑完庭後,在西九法院外囚車出入口。

羅德泉曾經講過唔尊重他無關係,法官可以換,但唔可以唔尊重制度。 有錯要改,鄒幸彤判刑時已知她不是在保釋期間犯案,但照舊加返3個月在刑期內,服唔服眾唔係講權大,係要去執行公義,律政司也是去執行公義 Deparment of Justice。今日好多問題呈現出來,有好多不愉快事發生,不願多說。 早d開live送車,散庭時同鄒媽媽一齊祈禱。

咁多人都支持鄒幸彤,因她活出一個良知。 有良知有正義有guts。

彤其中一篇文章關於守護良知。 我地都要做一個有良知嘅人,人嘅尊嚴唔係好似動物咁,神創造人其中一個特點係有良知,動物係無良知,相信人按神創造人,人與動物分別就是人有良知。 唯獨係彤在法庭上言論係鏗鏘有力,擲地有聲,但有啲人有財有勢,但無表現良知,無人會尊重你。

官暫停播放。 明早播埋餘下第7段同第9段,第8段片昨天9月7日已安排提早播出。

裁判官詢問控方案情,還有一段片,一段錄影會面,兩名證人,官估計明天未能完成審訊,已安排下星期繼續審訊。

[16:25] 休庭

明早(9/9) 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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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9月09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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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08]
2022.09.04-09.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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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陳慶偉法官
🕥10:30
👤吳政亨(42)🛑已還押逾18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高 等 法 院8樓16庭
👩🏻‍⚖️黎婉姫法官
🕤09:30
👤李(32) #宣讀判詞 (#20200309長沙灣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1月30日被判處6個月2星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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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姚勳智法官
🕙10:00
👥張,張,張,林,馮,何,鄭,梁,謝,李,蘇(16-26)🛑A1張,馮已還押4日;其餘已還押18日 🔥#判刑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蔡(20)🛑已還押逾11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無牌管有無線電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10:30
👥阮,蔡,*,梁,陳,蔣周,郭(15-25)🛑郭已還押逾13個月;除蔣周外的被告已還押逾11個月 #法律爭議 #求情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無牌管有無線電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4:30
👤李(19)🛑已還押28日 🔥#判刑 (#1118理大 2項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田,冼,鄺,馬,姚,*(14-28) #審訊 [5/35] (#0829深水埗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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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梁/網媒記者(41) #提堂 (#20210726觀塘 侮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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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30
👤蘇(22) #提堂 (#2021立會選舉 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14:30
👤葉(34)🛑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四人藏匿案 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5個月 #續審 [4/7]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服刑中 #初級偵訊 [3/7]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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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張志偉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戴(19) #違反感化令 (#0924沙田 刑事損壞;答辯時認罪,於2021年11月30日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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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盧/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22) #進度報告 (#2016反釋法遊行 非法集結;審訊後罪成,於2019年9月11日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F.S.L(45) 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3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3項殘暴對待兒童 #強迫幼子自慰
【09月09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高等法院第十六庭 #宣讀判詞 已有 謝謝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審訊(5/3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續審(6/7)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違反感化令

🕤10:30
📍#高等法院第一庭 #申請保釋

(0800更新)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姚勳智法官 #判刑
👥11位被告(16-26) #0929金鐘

A1張(21) /A2張(18)
A3張(23) /A4林(18)
A5馮(26) /A6何(19)
A7鄭(18) /A8梁(16)
A9謝(21) /A10李(21)
A11蘇(21)

*A1和A5已還押4日;其餘被告已還押18日

控罪:#暴動罪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裁決理由簡要: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410
================
提訊:

A3和A9受衛生政策影響,他們在今天不能出庭應訊。考慮所有因素後,姚勳智法官下令判刑繼續進行。

進一步求情:

本文不會詳述被告們的背景和進一步求情。簡單而言,所有被告都是年青人,他們均具良好品格,亦有親友/師長/上司的美譽和支持。此外,有部分被告亦對自己犯案感後悔,但與此同時,他們亦以正面態度面對往後的人生。還有,被告們在暴動的角色輕微,亦沒有帶有攻擊性物品等。

判刑理由:

📌量刑考慮:

根據CACC164/2018案,上訴法庭指出暴動罪判刑的考慮因素大致包括:(1)暴動是否突然發生還是有預先計劃;(2)人數;(3)暴力程度;(4)暴動的規模、發生的時間、地點;(5)時長;(6)暴動所造成的傷害,即對人和財物的損傷;(7)潛在威脅;(8)滋擾公眾的程度;(9)對社群關係的影響;(10)對公共開支的負擔;(11)被告的角色及參與程度;和(12)被告有沒有在參與暴動時干犯其他罪行(例如襲警)。

此外,即使DCCC969/2020案和本案背景相似,法庭指出每宗暴動罪行所涉及的背景和案情都有差異,判刑上要視乎每宗案件而定,故其他案件判刑的指導性作用不大。事實上,從被告的角色和案發時的環境而言,本案與DCCC969/2020案確有不同處。

從本案而言,本案暴動發生在星期日約16:00時,約500名示威者的目標是政府總部,他們阻塞道路、投擲物件和汽油彈,這使水馬被縱火和破壞,亦影響道路使用者,亦隨時帶來更嚴重的後果和人命傷亡。這事使社群關係帶來負面影響,不少的財物損失,和一個不算高的維修費。從整體來看,本案暴動的規模大、暴力程度高、歷時約20分鐘(因警方驅散而中止),不算是長、而被告們的角色是協助者。

從被告而言,案發距今已近3年,被告們過往沒有案底、在審訊時同意不少案情、具有良好背景和悔意、亦沒有案底、以及A4和A8尚是年青。

📌本案判刑:

法庭就A4和A8予以教導所命令,其他被告則予以3年6個月監禁

================
最後,姚勳智法官寄語被告們不要放棄,在日後日子好好反省和學習,回報親友的期盼。

判刑理由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47444
#高等法院第十六庭
#黎婉姫法官
#20200309長沙灣 #宣讀判詞

👤李(32)

控罪:
(5)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6)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7)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5) & (7) 早前裁定不成立

詳情:
(5)-(7)被控於2020年3月9日,在九龍長沙灣青山道64號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襲擊女子王西萍、女子何華和男子關新偉,因而對上述三人造成身體傷害。

背景:
於2021年11月30日,#陳慧敏裁判官 裁定控罪六罪名成立。同日判處6個月2星期監禁,現已服刑完畢。

裁決及判刑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830

—————————
0935 開庭
定罪及刑罰上訴被駁回,庭上沒有讀出判詞,退庭。法庭現將判案書派予上訴方及答辯方,現休庭供雙方閱讀,如沒有問題則不再開庭。

判詞指法官完全認同原審裁判官陳慧敏關於案中證人並未挑釁上訴人、案發前議員辦事處外並無暴力事件發生且氣氛尚算平和、證人及其同行人士手無寸鐵等觀察,採納為上訴人加刑因素,因此判刑六個月兩星期,並非明顯過重。

司法機構已上載官方判案書: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word/vetted/other/ch/2021/HCMA000605_2021.doc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指定法官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D1:阮 (17)🛑已還押11個月
D2:蔡(21)🛑已還押11個月

控罪: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及23條 和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詳情:
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控方: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勞泳珊 署理高級檢控官

8月20日,除D2外其餘被告認罪並被裁定罪名成立。
案情、被告背景、法律爭議: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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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撮要(9月9日版本):https://telegra.ph/%E5%85%89%E5%9F%8E%E8%80%85-%E7%AD%94%E8%BE%AF%E7%94%A8%E7%B6%93%E4%BF%AE%E8%A8%82%E6%A1%88%E6%83%85%E6%92%AE%E8%A6%81-09-09

———————————————————————————

D2本日準備好答辯,明白控罪並承認案情,被裁定罪名成立。

求情未完,案件押後至2022年9月16日1430同一法庭繼續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20210505將軍澳 #光城者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D2:阮(16) 🛑因另案已還押11個月
D4:蔡(21) 🛑因另案已還押11個月

控罪:
(1) 入屋犯法罪(D1-4)
同被控於2021年5月5日,在將軍澳陶樂路8號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作為入侵者進入上述建築物,意圖在該處偷竊。

(3)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2)
D2於同日在土瓜灣一個單位,管有1個無線電通訊器具。

(4)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D4)
D4於同日在沙田某大廈某樓層,管有2枝伸縮警棍。

(5)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D4)
D4於同日在沙田下徑口村,儲存兒童色情物品於手機,即274張照片和1段影片。

背景:
4 名中學生於2021年5月5日被指潛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當場被保安發現報警。警方其後發現部分人是組織「光城者」的成員,並於搜屋時發現有人藏有「香港獨立」旗幟,與另一涉事女生交由國安處跟進。
(摘自立場)

控方: #勞泳珊 署理高級檢控官

8月20日,D2認罪並被裁定罪名成立: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392

———————————————————————————

2021年5月4日晚上約11時09分,各被告人在將軍澳陶樂路8號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附近踩線。到2021年5月5日凌晨3時,被告在學校內走動,逗留15分鐘,後攀越正門大閘離去。四名被告被警員截停,以爆竊拘捕。
警方搜查D4住所,在睡房搜得兩支伸縮棍1把長槍型氣槍、1把輕機槍型氣槍、2把手槍型氣槍、1支伸縮棍、彈藥、1把短劍、1把界刀、1個打火機、3個防毒面罩、眼罩、頭盔、過濾器、9對及1隻手套、手腳護甲、3件戰術背心。兩支伸縮棍由3部件組成。其中一支放在檯下,另一支放在睡床下儲物空間。

D4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4承認控罪四、否認控罪一及五。認罪協議下,控方同意控罪一及五存檔法庭。

被告明白控罪,被裁定控罪四罪名成立。

被告人有定罪紀錄,曾因干犯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被判罰款$5000,未曾就此罪服刑。

求情未完,案件押後至2022年9月16日1430同一法庭繼續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級偵訊 [3/7]

D4: 鄒幸彤 (36) 🛑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詳情指3人於 2020年7月1日至 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主控: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辯方代表: #沈士文大律師

———————————
[09:39] 開庭

速報:
裁定交付原訟庭進行審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慧敏裁判官
#2021立會選舉 #提堂

👤蘇(22)

控罪:
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
被告表示有法律爭論是否合憲。

案件安排在2022年12月1日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09月09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14:30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判刑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以及所有上午未完的庭

(1300更新)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0829深水埗 #審訊 [5/35]

A1: 張(21)/ A2: 田(25)/ A4: 冼(28)
A5: 鄺(17)/ A6: 馬(16)/ A7: 姚(16)
A8:  *(14)
🛑A3: 顧(25)開審日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的欽洲街一帶,連同米XX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罪2至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3,4,8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上址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
0957 再開庭

控方指更新證人名單(12位證人)可能再有改動,已包括較早前完成證供的1-5位及將會作供的第6位。

📌辯方對控方用以辨認被告身份的截圖立場:
A1、A2及A5沒有爭議;
A4未有指示;
A6爭議77頁下半部;
A7爭議全部。

控方指PW11會就住爭議嘅辨認作證。

A7不爭議證人,爭議是否有成人陪同的時間,及被告媽媽行為,但傳召唔到,因病重在醫院。

控方指以上未包括特別事項。

對於A4有否合適狀態答辯,其代表律師指需再與醫生商討。

王官指9月29-30日兩天原則上不會有聆訊,但亦會視乎其他案件進度再確實。

控方要求翻查所有公開片段以找出相關案發位置細節。A6代表律師強烈反對控方要求,因控方依賴4條片段為立場、高登、癲狗、東方,所涉時間不長,約10分鐘內,控方應預視到辯方會有相關盤問,所以理應一早有相關片段(如果有);按此情況,辯方建議先做覆問,如控方找到新片段,法庭可要求重召證人,相對會節省法庭時間及對辯方較公平。

王官關注此申請只就A6相關證人還是亦有可能關於A7或其他證人。控方指希望所有證人亦押後,因想再找尋更多有影到相關位置情況的影片,並打算把該些新片段用於協助其後證人作供。

對於控方申請重整片段及截圖基於盤問安排底下,為案件流暢度,王官批准押後至下午2:30開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鄭念慈裁判官
#網上言論 #旁聽師 #續審 [6/7]

上午進度

D1: 彭/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 (59) 🛑已還押逾4個月
D2: 趙 (67)

控罪及控罪詳情:
(1)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訴D1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
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
(a)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及對其的離叛;
(b)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c)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 發表煽動文字 —— 訴D1及D2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0(1)(b)條
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的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控方:#傅悦耳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D1 自辯,D2 #譚俊傑大律師#李峰琦大律師

————————
[09:35] 開庭

主控申請將控方証人曾標示座位的平面圖為P2E。

繼續播放第七片段。
囚車入。牧師叫:「良知、五光十色」。

牧師講何謂良知同正義。正義女神(Lady Justice )係古羅馬其中一位神靈,她蒙住眼,唔理係乜嘢人,都一視同仁。

正義應該係公平執法,但而家乜都同政治、國家安全有關。

六四維園集會有禁制令,工展會及港鐵卻可以如常。唔通病毒有眼,識得分辨?唔會危害市民公共安全嗎?

而家唔係叫口號時候、貼乜乜乜時候,只係渲洩,冇實際意義,面對煽動罪,易被告得入。今日行出嚟,我要有勇有謀、有guts、正義。

表達要有技巧。點解講:「五光十色,食粒朱古力」?再講乜乜乜,有乜嘢意思,冇保障。講「五光十色」,最重要嘅意思係冇意思。明就明,唔明就唔明。

呢個係一個冇英雄嘅時代,唔標榜乜嘢。如果中司法程序,就唔講。但有D嘢一定要講。支持六四,支持良知,係重要嘅。

今日鄒幸彤,佢預咗。但我諗唔到,要通過10個月分期執行。幾個月分期應該夠,但而家大部分時間分期,話係保釋期犯案。大家睇到,西九法官錯咗而冇認錯。「等候審訊期間犯案」同「保釋期間犯案」係兩個概念,大家心知肚明。

鄭官發現直播中,有啲句子無被控方採納為指控,詢問控方情況;控方立場表示該句子可以理解為上文下理,沒有被納入檢控書。

繼續播片。

如果警方無理咁限制我自由,我就要堅持。

作為牧師,我有冇自由吸毒?我有自由。我有自由吸毒及嫖妓,但我選擇運用自己嘅自由「唔去做」。

言論自由係我用自己嘅自由「唔去講某一D嘢」。如果警方限制我嘅自由,我唔會。

要有「智慧」咁運用同「適當場合」表達自己嘅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 。

法官陳慧敏覺得鄒幸彤講六四死難者唔啱佢聽。就算我唔同意佢講,我都尊重佢有佢嘅言論自由。

好多嘢係學習過程。我反叛過,好似 Beatles歌咁:「You say yes,I say no」。

民主自由好重要。好似我個蚊型網台,有人講D乜,都冇打遏,佢哋有表達反對嘅自由。

Beatles 首歌「Let it be」,講出智慧嘅說話。人與人之間,有好多嘢學,學唔晒。

良知喺香港係嚴重嘅問題。唔好喪失咗良知,要守護良知。

今日繼續有部(手)機、網絡、開咪,會繼續和你顛。

陳慧敏法庭嘅保安同我講「你今日做嘅事未見過」,佢擰轉面向我舉手指公。

就係要堅持,堅持就勝利,我哋一定赢,真理永遠長存。其實良知大家都有,只係有D人埋沒咗良知。

以柔制剛係好高境界,係鬥智鬥力,唔係心口得個勇字 (用李小龍為例,講出佢如何領悟到水冇形冇像嘅最高境界)。

(有懲教署車入。叫「撐住、良知」。)

我唔會灰心失望,會一樣積極,就好似頭先法庭嗰位向我舉手指公咁,明眼人睇到㗎嘛。

和你顛需要幽默感,要樂在其中,享受。使徒保羅坐監時寫咗監獄書信,靠主喜樂,「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祈禱係求神保守,幫助佢哋,令佢哋有力量面對。耶穌喺客西馬尼園祈禱,願主取走苦杯,但最後都接受咗。

(有車入。牧師叫「撐住」。)

靠主得力,靠主得勝。在仇敵面前擺設筵席。

(兩架車出。牧師叫:「鄒幸彤撐住,良知。」)

良知上、公義上、道德上睇赢與輸。就算判鄒幸彤有罪,係唔係配合良知公義?法律若冇公義,失去靈魂,冇靈魂就係死嘅法律。

威嚇你,等你唔敢拍手。面對威嚇,唔能夠縮。如果冇拍手,唔會承認。講咗嘅,就要承認。

今日喺香港最重要嘅係「活出良知」。怯就輸一世。如果一驚,乜都唔洗講就收咪啦。

人生自由、言論自由唔係人比,係你自己實踐,運用先至係屬於你嘅。言論自由喺你自己手上,我唔比你多,大家都有,爭在你用唔用。我用就賺晒,唔用就收返。唔止賺,你哋仲一齊分享,傳遞出去,賺晒。自己冇用自由,唔係實際冇。

我唔會閂咪,除非冇(手)機。一機在手,一條心,一把口。用(聖經)銀子比喻,愈用愈多,愈唔用愈冇。而家就係令你唔敢。我唔單止認,仲大聲講。鄒幸彤係捍衛言論自由,守護良知,係香港人嘅典範。當黎明來到,我哋要乜乜乜。唔係你掛住個名係牧師,而係一言一行配唔配做牧師。

暫停播片。
牧師睇到影片謄本有D指控內容似乎不相關,鄭官有同感。控方表示係手文之誤,會更正。

繼續播片。

要活出良知、正義。法官陳慧敏唔比求情,唔比人講,人哋要陳詞吖嘛。你嚇到人,就唔係和你顛。我知道我嘅紅線喺邊。你猜測就唔敢行,怯就輸一世。

鄒幸彤被判。陳官指佢喺保釋期間犯案,判3個月。攪錯咗,係等候審訊期間犯案,繼續判15個月,10個月分期執行。

剛才展示咗自由係要用出嚟。「莫須有」不能習慣。

你哋畏首畏尾,活在恐懼中。我有神與我同在,洗乜驚。

市民理直氣壯,唔洗怕。免於恐懼嘅自由點解咁重要?因為驚就跪低。你散發正氣,警察都唔埋你身。

(有車出。牧師叫:「撐住,良知,五光十色,食粒朱古力。神與你同在,神加潻你力量,守護良知,捍衛言論自由。」)

呢D就係捍衛言論、表達,最直接。係捍衛新聞自由。今日實踐如何面對高壓、打遏,要行出嚟,自由係我哋擁有。睇下,我係唔係好自由?邊個限制?我用到盡表達嘅自由,做緊直播。我送車師啊,警察有冇郁我?行都冇行過嚟。

片段播完。主控稱CL8早前已經播放,現在播CL9。

牧師在東區法院門外。

2019年9月8日,警察入去維園掃蕩,見到有人用雷射筆,就拘捕佢哋。今日3位年青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今日送車。

尋日區域法院,可以保釋,唔洗送車。今日,3位年青人坐喺我面前,即時還押。

2019年到而家,兩年幾,除咗D1外,其他兩位只可以攞背景報告,唔排除監禁。有D拖到21歲,情況唔理想。

(有車出。牧師叫:「香港人披荆斬棘。」)

而家疫情,直情係管治危機。疫情唔准探,乜都唔比帶。有被告家屬話還押中,乜都唔准帶,只有當時著住嘅衫,又唔知去邊度。

而家初步確診有7000,繼續爆發嘅話,醫療系統支持唔到。管治危機,影響市民生活。2019年到而家,由亂至治?

上次由維園行過嚟呢度。而家攪到仲衰過第三世界,完善嘅結果,年青人都係面對緊咁嘅問題。

案發時18、19歲,卡咗咁耐,而家至判刑,好在未過21歲,4月至到,爭一個月爭好遠。

你以為可以解決香港問題?好多問題積埋。香港未試過咁大規模,如果醫療系統崩潰,只有死路一條。

一路強權,法庭好似做打遏,法官裁決時好似依法,冇解決問題,解決提出問題嘅人。2019年冇解決。雷射筆、噴漆,損壞財物。積壓到而家冇示威遊行,由亂變治,攪到一鑊粥。有强權冇公理。而家唔諗咁多,大家繼續披荊斬棘。

大家注意網上言論。尋日阮文安洗黑錢案被捕,大家睇到嗰八個字,唔好打出嚟,要用自己嘅自由同智慧,唔打某D嘢。

我聽法庭D案多過律師,一日聽幾宗。阮文安洗黑錢案,我蚊型網台,冇組織、冇勾結、冇眾籌。而家要變通,唔能夠死gu gu。新時代中繼續堅持。網友送乜乜,全部唔收。最緊要知道條紅線喺邊。

我嚇唔到,我倚靠神,全部唔洗驚。八十個警察,我一直做直播,照撐。一條毛都冇郁過我。

香港面對呢D考驗,唔洗驚。但後生仔唔好白白送頭,要好好地讀書。見到陳伯,佢咁講:「艱難時期,好好保護自己,做好自己最重要。」

疫情,要鬥長命。保持身心靈健康,保持鬥志。2020年疫情到而家,保護自己唔好受法律上打遏。

五光十色,由聖誕到而家疫爆直擊。最終一定會赢,正義必勝。神絕對正義,最終審判在神。我哋一定贏。

因為疫情,冇去到美國講道,而開始咗牧師和你顛頻道。

政府派錢比老細,但前線揸車嘅唔係老細。

保守估計,有一萬確診者散佈喺香港。點攪呀?


影片去到42分17秒。未完,放午膳。下午2: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慧敏裁判官
#四人藏匿案 #20220713藏匿 #提堂

葉(34) 🛑已還押逾1個月

控罪:
作出一項或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被告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21)、曾(18)、王(19)及*(13),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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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開庭

被告點解你無律師?// 想申請當值律師,剛才去問,佢哋話無。// 梗係無啦,要在六個星期之前申請。

控方今日申請無需答辯,上次申請押後係等警方調查,現在大致完成,仲差被告嘅銀行戶口,已經出咗搜查令,等銀行回覆;文件已經交咗去律政司,等候意見,好大機會去區域法院,申請押後八個星期,因案情嚴重(向陳官簡介),反對擔保。

陳官同意控方講法,不批准擔保。被告亦無保釋申請,不反對押後。

案件押後至2022年11月7日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判刑
#1118理大 #理大圍城

👤李(19)
🛑已還押28日*🛑

*連同獲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前的還押日子,被告已共被還押逾6個月

控罪1:暴動
被告(A5)與梁(24)、鍾(30)、郭(24)、許(20)、馬(27)及嚴(28)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6:暴動
被告被控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包括首尾兩日,在理工大學,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一同參與暴動。

答辯聆訊: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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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辭分為兩部分,包括案情撮要及判刑理由,前者則不在此重複,詳情可參閱上述連結。

📌求情理由
辯方同意在17-18日在理大內發生的事件,均屬於嚴重事件,控罪1是控罪6的延續,被告參與程度較低,未有證據顯示她曾參與暴力行為。被告身上搜出豬咀口罩長遮更換衣物等。辯方指她去理大表示支持,未想過做出實際破壞行為,只是為了壯大聲勢,並沒有叫其他人參與。對青少年犯而言更生更佳,並非即時監禁。

被告現時20歲,在香港出生,曾6個月,被告本性善良,呈上被告父母、朋友、教師等人撰寫的信件。辯方重申,無論判刑如何,被告亦會接受,以後行事前三思,如法庭接納報告意見判入教導所,被告將會珍惜。

📌判刑理由
2016年的梁天琦案及2019年的理大事件可謂天淵之別,被告打算用陪伴去治療身邊人因此案帶來的創傷。父母指他因為一時衝動及沒有主見而犯案,她一向孝順、樂於助人,對被告被還押感到心痛。被告因媒介上的號召,前往支持,但她並沒有頭緒為何要這樣做。

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均展現正面評價,即使在還押期間被告亦沒有放棄學業。被告承認對警方沒有敵意,只因2019年的社會氛圍走出來,並沒有作出破壞行為。

報告顯示她需要一個長時間、有紀律的法定監督,只是一場政治風暴令被告身陷囹圄,相信被告在此事後將會深刻反省。法庭相信現今的政治環境能令被告明白什麼是醜陋的政治 (直播員按:煽動仇恨政府?🤡)

在平衡更生及社會要求,亦考慮到第109A條,判處被告就兩項控罪判入教導所🛑,同期執行。

按:陳廣池完庭前又叫「有關當局」審視109A條的例外罪行,更有效地懲治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