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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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被捕者北上被撤回鄉證 部分沒被控 議員:港府鼓勵更生 盼內地同寬容

【明報】反修例運動至今逾萬人被捕,3年多過去,通往內地的關口仍是不少被捕者沒法跨越的門坎。本報了解到至少4名曾在反修例運動被捕的市民,不論被控與否,近期入境內地時均被直接註銷或沒收回鄉證,亦有曾被捕者申領回鄉證遭拒。其中兩名事主接受本報專訪,從沒被控的W先生(化名)慨嘆警方早已結案,獲證明清白,如今竟被內地指控可能危害社會安全,對此深感無奈。「我都無罪,你都不准我返去,真的有些無辜。」他又稱自己從未被控仍被列入內地「黑名單」,質疑港府將被捕者資料轉交內地。(全文)

#20230220新聞
16歲男生電筒照警罪成 上訴高院後罪脫 律政司上訴至終院獲批許可

【獨立媒體】2019年10月,市民不滿警方封鎖黃大仙行人天橋,案發時16歲男生被指用電筒照射橋上警員,連同身旁兩名照射鐳射光的男女構成集結,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入勞教中心。男生上訴至高院,最後法官張慧玲不排除他「貪玩」及「獨斷獨行」,未能肯定他與另外兩人有關,故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惟律政司指法官錯用盧建民案例,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今(20日)在終院聆訊。終院考慮到早前的蔡健瑜案,認為本案有合理可爭辯的地方,因此批出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並押後至6月23日進行上訴聆訊。

#20230220新聞 #1007黃大仙
理大衝突|鄭錦滿暴動罪成囚3年8月 與同案另2人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中,8 人被指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並駕「家長車」接應,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 5 人不認罪受審。鄭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 3 年 8 個月,另外 4 人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 12 至 13 個月。

鄭錦滿和同案 2 人,上周四(16 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暫待排期聆訊。(全文)

#20230220新聞 #1120紅磡
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法庭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先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提出反對,均被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案件押後至9月開審。

黎智英上周五(17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各級法院早前批准Tim Owen來港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Tim Owen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47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暫未排期。(全文)

#20230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舉拉登、普京等例子問審批界線 鍾沛權指關乎重大公眾利益需如實記錄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一(2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3日審訊。

控方圍繞涉案梁晃維專訪盤問,列舉多個例子包括拉登、普京、納粹德軍等,詢問鍾審批文章的界線。鍾沛權表示在極端情況下,「唔敢話一定唔發表,我會有猶豫,言論自由對我嚟講係接近一種信仰」。其中鍾同意,在「9.11」事後,若有機會會訪問拉登,指其行為主張關乎重大公眾利益,不論自己有多不認同,都要如實記錄,同時會配合其他文章,分析或批評其行為。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第 12 日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梁晃維的專訪。伍淑娟指,梁在文章表示希望證明本土理念可佔一席位。鍾沛權表示,可理解為過去一段時間內累積對本土主義的政治訴求,如港人優先、中港區隔等所形成的一股政治派系。至於梁指「對中國沒有任何幻想」,鍾表示此為梁晃維對其政治理念的表達。他理解本土派相信在爭取政治訴求時,中央必會阻撓,故此他們會透過手段和抗爭,或以抵抗式的姿態,去表達其信念。鍾補充,在野反對派普遍都會使用此類手段。

控方問到,在案發時期有否考慮到部分讀者思想不成熟,社會氣氛高漲和不穩定。鍾表示,基於追求民主制度和言論自由的信念,他認為只可在罕有、具充分理由下才可限制言論自由。鍾又指,他相信人們是自主和理性的個體,有能力自行作判斷,而非由權威權貴,或精英代為判斷、審查和挑選合適信息。

鍾在控方三度追問下,同意沒考慮有關因素,指認為當時社會並非不穩定。

控方續問,鍾的個人看法與其作為編輯的看法是否相同?鍾表示,即使他對某些觀點有個人看法,但他作為編輯不會因個人立場影響發布文章的準則。鍾補充,不會判斷是否支持被訪者意見,而是接納其他人的演繹和認知,只要事實並非錯誤或子虛烏有,作為編輯都應容許有關主張在公眾領域討論。(全文

#20230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街站展示捐款QR code 社民連無牌籌款表證成立 警認不見被告收集款項

【獨立媒體】社民連被指於前年7月及8月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期間,展示網上捐款QR code,主席陳寶瑩、成員唐婉清及義工何榮溢遭票控無牌籌款,涉及5張傳票。3人否認控罪,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警員稱前年7月到街站後,看見枱上有籌款箱及印有QR code的易拉架,當時陳寶瑩持咪高峰發言,講及政治和社運的內容,亦有籌款的意思。惟她在盤問下同意,過程中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也看不見被告收集款項。暫委裁判官曹遠山裁定表證成立,陳寶瑩等人選擇不作供。曹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天結案陳詞。

就前年7月24日的傳票,當日駐旺角警區特遣隊的女警20493吳嘉欣供稱,下午約4時45分接電台指示,指有人投訴旺角道行人天橋近新世紀廣場的街站有噪音滋擾,遂和拍檔到場了解。吳指出,她到達後看到街站擺放兩張枱、4枝寫有「社會民主連線」的旗幟,和兩個印有QR code的易拉架。據庭上片段顯示,易拉架上印有「捐款撐長毛」、「捐款撐Figo」等字樣。

在盤問下,吳警員同意過程中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亦看不到被告有收集款項。辯方大律師黃宇逸續展示警方的案件管理報告,吳警員確認物品一欄中沒有記錄到籌款箱,亦承認她當時已知道公眾籌款須申請,若當日真的是籌款箱,她理應需要紀錄,甚至檢取作證物。

黃大律師續提到報告上有寫「no fundraising activity 」(沒有籌款活動),詢問警員認為該描述是否準確。吳警員回覆準確,但指該報告非她撰寫,補充陳寶瑩有呼籲籌款,但最終無人籌款、無人掃QR code,因此能理解成無籌款活動。

至於前年8月14日的傳票,當天駐旺角警區活動管理組的警員11130麥樂恒則指,在下午5時15分到街站觀察,看到現場懷疑有籌款箱,當時被告陳寶瑩手持咪高峰發言,呼籲支持街站;唐婉清則沒有發言,進行佈置,而何榮溢正在派發傳單,期間有向途人說話。麥警員表示,當天有約1至5人走向街站停留,另有人取單張。他的同袍在場觀察,他負責錄影,最終他在約6時離開。因同袍開始介入調查街站,麥警員指在他離開時3名被告正收拾設備。盤問下,麥警員亦同意當天看不到有途人捐款,也看不見任何人收集金錢;而他在庭上稱懷疑有籌款箱,是因為當時他尚未調查,故不確定是否真的是籌款箱。(全文

#20230220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724旺角 #20210814旺角
【初選47人案】控方稱引用所有論壇言論舉證 官質疑:Say Hello不能成證據吧?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0日)踏入審訊第11天。控方上周確認,於初選論壇片段會引用「共謀者原則」舉證,即依賴其他被告言論指證被告。控方今續播放新界東選舉論壇片段,何桂藍的代表大狀要求控方說明依賴其他被告的哪些言論舉證。控方一度指所有被告的言論都是證據,又望於陳詞階段才回應,惟法官李運騰反問「如果他們只說『Hello』,不能成為證據吧?」,又指以為控方開審前應有明確立場。何桂藍大狀亦指現時已是審訊第11天,被告已還柙兩年,「控方真的是說他們並不知道他們的案情是什麼嗎?」控方終確認會在辯方盤問前交代。

庭上播放新界東論壇片段,何桂藍表明入立會要奪主導權「破局」,鄒家成亦指要有具「攬炒意志」者入議會,而認罪的劉頴匡一度問陳志全在立會潑的「遺臭萬年水」配方為何,引來哄堂大笑,任控方證人的林景楠表示「我會同大家一齊抗爭到最尾」,林卓廷與鄒家成亦發笑。多名被告亦談及《國安法》生效後的情況,梁國雄指「《國安法》嚟咗之後,可能我都被控呢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多名被告隨即起哄,梁國雄亦發笑;而楊岳橋被問《國安法》實施後,「你會唔會又 over your dead body 呢?」,楊答:「我會同香港人一齊,係咪 dead body,到時大家先算。」(全文

#202302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