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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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拘留內地 港府: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執法行動

【明報】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今(13日)表示,12名非法越境人員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當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本港保安局、警務處及入境處綜合回覆稱,特區政府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行動,以及繼續積極跟進事件及留意事態發展。該12人在港涉嫌干犯不同刑事罪行,其中11人被香港法庭頒令不准離港,有10人為通緝者。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曾與內地當局了解,據悉,該12名港人現時身體狀況良好,以及已聘請內地律師代表

就部分家屬提出當事人的藥物需要,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及駐粵辦可將其書面訴求,按既定機制向內地機關反映;如家屬欲將書信轉交有關的人,小組及駐粵辦可按既定機制向內地機關轉達。(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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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3新聞
訪李、張家屬:母憶子從小愛公平 兄最壞打算 10 年見不到弟弟

【立場新聞-節錄】李媽媽又說兒子從小熱愛公平,樂於助人,孝順聽話,在街上見到婆婆推車會過去幫手。談及兒子過往在自己生日時曾一邊切蛋糕、一邊唱《世上只有媽媽好》,她眼眶泛紅。

李爸爸說兒子從小愛貓,小時候抱著別人家的貓不放手,後來長大領養了兩隻貓,平日放工在家就陪貓或者打機。李爸爸說,兩隻貓最喜歡躺在兒子的床上,兒子失蹤後,兩隻貓經常躲藏起來,不願見人,「貓應該都掛住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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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哥哥說,作為長子,這段時間過得很辛苦,要在別人面前堅強振作,也要自己消化壞消息、不能事事告訴上了年紀的父母。張銘裕出事後,哥哥開始上網了解內地司法程序,看得越多也越擔心。他了解到內地羈押期限可按不同情況延長,而弟弟若在內地服刑歸來,還要在香港受審、服刑。張哥哥說,最壞打算,可能十年都見不到弟弟。

張67歲的爸爸說自己文革時從大陸偷渡來港,「大陸那些事,我都經歷過,我個仔唔聽我講咋嘛⋯⋯」回憶及此,他流下淚水,「都唔聽(我講)。」張爸爸說,在過去一年反修例運動裏,兒子有同自己講要「爭取香港民主自由」,爸爸當時問他:「你爭取(為)什麼?」張答「為下一代」,爸爸說:「你下一代,你都未結婚⋯⋯都唔聽我講。」一邊說一邊流眼淚。張爸爸又說,聽到有人看電視新聞時說「坐監坐死佢啦!唔好俾佢出來。」他說自己聽到後覺得「我個心好痛」,「果個唔係你個仔,係你個仔嘅時候,你講唔講得出聲?」說到這裏淚流滿面。

張及李家屬均表示,稍後希望寫信給張、李,希望透過「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及駐粵辦,能夠轉交到他們手上。張哥哥說,希望轉達弟弟:「撐住,捱過這段咁辛苦的日子,回到香港。」

全文: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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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3新聞
港人被拘留案 王全璋指無法會見律師對被捕人士很不利

【香港電台】12名香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在深圳被刑事拘留,受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表示,至今無法會見當事人。
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表示,無法會見律師對被捕人士很不利。他指出內地執法人員辦案時,不一定會對被捕人不好,有可能以尊重和友好的態度對待,誘使被捕人講述更多內容,再從中尋找新的罪名。他以709大搜捕時的經驗為例,最初說維權律師與訪民勾連,以涉嫌尋釁滋事拘捕,其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審查,最後指控他們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認為檢控過程在不同階段指控不同罪名,是經常出現的情況。
他又說,12名香港青年未必懂得執法人員的辦案技倆,亦未必理解被審查過程所說的話,有可能影響將來被控的罪名。王全璋認為,代表律師無法會見當事人,無法確認他們是否被關押在看所守,以他的案件為例,審訊筆錄顯示他被關押在看守所,但當時他是被關押在秘密地點,壓力和痛苦度比在看守所更大,令被捕人士變得脆弱而配合調查
他指出,內地刑事訴訟法內有親友辯護的制度,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香港的家人可以有權以辯護人的身份,要求介入案件。
紐約城市大學享特學院兼任教授滕彪指出,《港區國安法》有關將個案「送中」的條文用詞含糊如案件交由國安部門處理,有可能將偷渡變成分裂國家行為。他又認為,今次案件是一個開端,內地當局有機會透過今次案件,樹立典型政治案件的處理方法,亦有機會將案件逐步升級,由更高部門並以政治模式處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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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新聞
律師:港人見不到律師不利 譚耀宗:國家依法治國

【香港電台】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表示,內地在不同檢控階段,罪名可以不停改變,12名在深圳拘留的港人無法見律師會好不利。執法人員有機會以「友好態度」,令被捕人講述更多內容,從中尋找新的罪名。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強調,國家是依法治國,內地司法過程有依據,不能胡亂批評,用猜測代替事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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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新聞
有被拘留港人家屬稱獲通知 可向內地提出藥物需要申請

【香港電台】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在深圳被刑事拘留。其中一名被拘留人士鄧的弟弟表示,哥哥患有哮喘及皮膚病,今日收到入境處電話通知,可以向內地部門提出藥物需要的申請,但仍未知道之後的程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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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新聞
湯家驊指國際人權公約不適用於內地 冀當地依法處理

【香港電台】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從內地角度而言,12名被深圳鹽田公安分局被刑事拘留的港人,是因為反修例事件而犯下罪行,明顯是極之反對香港和內地有任何移交逃犯的協議,而且他們是棄保潛逃,即表示他們不希望在香港接受審訊,如果有人認為相關人士希望特區政府將他們引渡回港受審,這是過於樂觀,甚至不切實際的假設。

對於家屬委託的律師一直未能與當事人會面,湯家驊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絕對明白家屬的焦慮,但大家同時亦要明白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和內地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司法體系,香港是得天獨厚,遇到涉及人權的問題時,香港法院可以引用國際人權公約,但公約並不適用於內地和台灣

他說,聽聞內地拒絕由家屬委託的律師辦理相關案件,而是由官方委派律師,嚴格上來說這不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但由於公約不適用於內地和台灣,只能希望內地根據當地的法律程序處理被扣押人士,除此之外,特區政府沒有甚麼可以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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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新聞
林鄭指「12港人」逃避法律責任 「民主人士受到鎮壓」的說法是轉移視線

【獨立媒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舉行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到「12港人」事件,她指事件本質是12名港人涉嫌觸犯一系列嚴重罪行,非法離境原因是「逃避法律責任」,「民主人士受到鎮壓」是「轉移視線」。
《now》新聞台記者在提問環節,跟進「12港人」事件,又問到林鄭對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twitter上稱他們企圖分裂國家的說法。林鄭月娥稱要認清事件本質,指12名本港居民非法越境被內地拘留,故屬內地司法管轄區範圍,由內地處理恰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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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新聞
譚耀宗稱被扣港人家屬如希望國際插手未必有好處

【香港電台】12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的港人,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已20多天。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家屬關心案件及希望特區政府協助,是很合理的事,但如果希望國際插手,未必對事情有好處。
對於家屬委託的律師一直未能會見當事人,譚耀宗說,從公開資料得知,被拘留人士已經有官方委派的律師,因此不需要其他律師。
他又說,偷越國(邊)境罪並非嚴重罪行,最多判囚一年,但未知調查期間會否發現相關人士有沒有牽涉其他罪行,至於其中一名涉嫌觸犯港區安全法的港人,會否由內地處理,則有待執法部門研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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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新聞
據了解再有受委託律師被要求退辦12港人案件

【香港電台】12名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的港人,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被刑事拘留20多天,無法與受家人委託的代表律師會面。據了解,再有2名受委託的律師被要求退辦案件,已累計有5名律師出現有關情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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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新聞
內地律師盧思位撰文 法理剖析罪名、辯護權、程序等案件關鍵

【立場新聞】作為 8.23 偷越國(邊)境案的辯護人之一,筆者曾三次到深圳,兩次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被拒。在與家屬的交往過程中,我深深地體會到家屬焦急和悲傷的心情,為了讓他們瞭解本案的基本情況,我把他們關心的幾個問題寫出來,供大家討論和參考。(詳盡全文

原題為:《關於8.23香港居民涉嫌偷越國(邊)境案中家屬關心的幾個問題》(文:盧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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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新聞
12港人送中第24日 機械技工75萬保釋金充公 被告母:港府僅象徵式致電

【立場新聞】12名港人上月在南海被廣東海警拘捕,仍扣留在鹽田看守所,其中一人為機械技工黃手足。他牽涉一宗製造爆炸品案,原於今(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缺席聆訊。控方表示,黃於8月22日最後一次報到,目前在內地被扣押。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充公被告合共75萬元的現金及人事擔保,其拘捕令仍然生效。黃妻子及母親今亦有到庭,表示不清楚黃的情況。黃母又指港府曾象徵式致電他們「噓寒問暖」。對於港府指12位港人有律師代表,黃母指該律師非其委託律師,「直系親屬都未知律師身份,點解你(港府)會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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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新聞
涂謹申引述家屬稱不知被扣港人已按名單委聘律師

【香港電台】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內地水域,正在深圳被拘留。協助家屬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家屬對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到,全部被拘留的港人,已按內地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各自揀選兩名代表律師,並不知情,質疑當局為何得知有關消息亦無通知家屬

涂謹申說,以他理解內地規定,如果當事人無錢請律師,就會為他們提供官方律師,認為特區政府應該至少向內地爭取,讓家屬聘請的律師與當事人會面,如果被捕人士不願意聘用有關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但家屬現時難以相信有關律師是當事人的自由選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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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9新聞
內地律師稱除非家屬解除委託 否則仍跟進港人涉越境案

【香港電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12名涉嫌非法入境內地在深圳被拘留的港人,全部人都按內地當局提供律師名單,各自揀選兩名代表律師。其中一名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回應,除非家屬和當事人明確解除對他的委託,否則他有權跟進案件,又指家屬的委託權,並非官方可以解除

對於李家超說已向內地跟進律師資料,供被捕人家屬聯繫,有家屬委託的律師表示,既然如此,家屬是否可以要求李家超提供「官派律師」的名字和電話號碼,以便家屬致電相關官派律師,並認為內地當局是以當事人「自行委託」之名,掩蓋「官派律師」之實,質疑是虛偽和欺騙的手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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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9新聞
廖哥哥:好擔心好無助 港府不願理會 只盼當局讓弟致電報平安

12港人上月涉非法越境被中國海警截獲,目前仍扣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29天音訊全無。
其中一名被捕者是現時18歲的廖,其胞兄接受眾新聞專訪時說,相信弟弟不會自行聘請律師。剛剛過去的8月29日,是廖的生日,以往一家人都會外出吃頓飯慶祝,但今年弟弟只能在鹽田看守所渡過。
...... 直至8月23日離開前幾天,哥哥說廖生活如常,僅記得有天工作時突然收到廖來電,但當時仍不以為意。
佢打電話問我做緊咩,又話好好照顧爸爸,我話好、好,但因為那時太忙,就話『得啦,返來再講』哥哥當晚深夜回家後,廖已經熟睡,未料那次通電,卻成為兩兄弟至今最後一次溝通。......

全文: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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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新聞
家屬報警促交代海巡及雷達紀錄 釐清「到底喺邊度拉」

【獨立媒體】12名港人早前遭中國海警拘捕,被指涉嫌干犯偷越國境罪,現在深圳遭刑事拘留。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接受《無綫新聞》訪問時稱,12人全均按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各自揀選兩名代表律師。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憂慮,李的言論反映內地或有意長期拘留12人,又指事件的核心問題是12人「到底喺邊度拉」,相信香港水警尚有大量資料未向家屬和公眾披露。有家屬今日下午在朱凱廸及12港人關注組成員鄒家成陪同下到灣仔警察總部報警,要求查明真相。

鄒家成稱,由於有部分家屬不願上鏡,不便透露今日前來報案的人數。他代12港人家屬讀出聲明,指他們即使於上週召開記者會,港府仍然推卸責任,至今仍只有中國官方知道12名港人的情況。聲明指港府應釋除公眾疑慮,要求香港警方交代拘捕時的確切日期、時間、地點、過程中有否導致傷亡等詳情,海事處亦應交代事發當日的雷達紀錄和巡邏路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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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新聞
【12港人|專訪】李宇軒妹開專頁尋兄 望國際關注:我哋唔出聲,佢哋可能真係永遠消失

【獨立媒體】12名港人上月涉潛逃往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扣留於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34天,音訊全無,多名受家屬委託的律師亦被拒見。12名港人中,最常被傳媒提及的,是上月被以《國安法》拘捕、29歲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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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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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Is Missing Facebook
【12港人|專訪】支援家屬第34天 鄒家成:佢哋無助、絕望、疲倦,但唔會放棄

【獨立媒體】9月7日,有人在社交平台成立12港人關注組,持續發放12人的消息,包括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看守所指被拘留者已有「官派律師」等。同一時間,鄒家成在個人專頁上分享了關注組的每一個帖子,又呼籲港人關注有份協助12人的內地維權律師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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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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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關注組Facebook
12港人扣內地|深圳市鹽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12人

【明報】12名港人上月底涉潛逃,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通報,今日(9月30日)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兩名分別姓鄧和姓喬疑犯;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姓李及姓黃等10名疑犯。(全文

#2020093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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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對空櫈 等偉然回家

12名被拘深圳港人前日被正式「批准逮捕」,無法與至親於中秋團圓。被捕者黃的母親接受本報訪問,談到兒子被捕後,將他房內物品細心收好,僅餘空櫈、空桌,「(我)等緊呢個成員返屋企」。回想往年中秋一家團聚,她說「今年沒心情」過節,只盼內地當局依法辦事,重申拒絕「官派律師」代表兒子。亦有被捕人家屬冀到內地看守所探訪至親,促港府人員陪同。保安局回應如家屬求助,入境處會繼續為他們轉交書面訴求。

...... 黃母怕連累親友 着「唔准打畀我」
54歲的黃母親說,自兒子被捕後,生怕連累親友,已斷絕來往,「唔准打畀我,唔准嚟睇我」。訪問當日臨近中秋,黃母憶起每年與家人及朋友齊集黃家天台燒烤賞月,「今年無心情,完全忘記了,看新聞才知中秋撞正十一」。

...... 12名港人家屬上月中召開記者會後,黃母及太太一直為黃奔波;兩人本身有全職工作,黃母說媳婦最近轉為兼職,以騰出更多時間為黃奔走。黃媽媽形容,以前覺得來自內地的媳婦是「溫室小花」,「好多嘢要黃幫佢」,但為了黃,媳婦現時獨自面對眾多媒體鏡頭,更說會代黃好好照顧她(黃母)。

明報專訊

#20201002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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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涉嫌「協助罪犯」被捕 涉及12港人潛逃被扣押案件

【資訊部整合】警方今(10日)以涉嫌協助逃犯拘捕4男5女(27-72歲)。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會見傳媒。

警方接報廣東省公安廳指,8月23日早上約九時,在內地海域接獲載有12名港人的快艇。經深入調查後,警於12名港人被扣押的第49天,今日清晨於九龍及新界多區拘捕九名人士,涉嫌協助12名在逃人士偷渡,逃避法庭審訊及警方的合法拘捕。

拘捕人士有有不同分工,包括船主、提供偷渡資金、安排住宿、接載前往碼頭及抵達台灣後生活。今拘的9人與12港人為友人關係,非親戚關係。職業為議員助理、文員、廚師、音樂教師等,當有人曾因反修例運動被捕,並無政黨背景。(蘋果日報消息:曾任社民連梁國雄議員助理的唐婉清為其中一名被捕人士)

警方表示協助罪犯為嚴重罪行,經公訴定罪,最高可判罰10年監禁。案件仍然在調查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檢獲證物包括:50多萬現金、電腦、電話、船隻交易單據(顯示大概幾萬至十幾萬不等的偷渡費用)。

警方多次重申拘捕12港人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並譴責畏罪潛逃,逃避罪責的人「抬唔起頭」,「對家人及愛你嘅人造成極大負擔」。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0/10) 11:30
*報導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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