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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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楊清奇指李柱銘文章比較強調法治、胡志偉則支持抗爭和制裁林鄭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8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1日審訊。控方傳召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楊的職責之一是管理報紙論壇版,控方向他展示多篇曾刊登於論壇版的文章,並問及各個作者的寫作角度。就民主黨創黨元老李柱銘,楊指他「比較強調法治」,而且「比較堅持一國兩制原本嘅解釋」,又指印象中李曾對《國安法》表示過擔心。前政協委員劉夢熊撰寫的文章亦曾被刊出,楊指劉的文章是由上司轉交給他,通常需要符合3個主要原則,即「支持政治上的民主」、「支持經濟上的市場化」和「不支持港獨」。至於在《國安法》生效數天後宣布「擱筆」的專欄作家古德明,楊指其文章「通常係以古諷今,咁對獨裁政治、對於侵犯人權事件都係比較批判嘅。」 全文)

#202403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隱瞞壹傳媒大樓違契 黎智英黃偉強欺詐罪成 排期8.22上訴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經營黎名下的力高顧問公司,隱瞞違反租契條款,二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分別判監5年9個月和1年9個月,黎另被判取消董事資格8年及罰款200元。二人均有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至8月22日聆訊,性質為「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需時2天。 (全文)

#20240311新聞
【7.1佔立會案】劉頴匡陳情指被捕前曾離港但終返港: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最愛嘅城市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大樓,早前承認暴動罪、涉初選47人案的劉頴匡及鄒家成,今(11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親自陳情。其中劉頴匡表示,當時對示威者成功闖入立法會感驚訝,擔心發生流血事件,故幾乎無經思考下到場,而最終成功減少傷亡,「即使畀我重新揀多一百次,我都係會選擇進入大樓,我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流血」。劉又指他被捕前曾短暫離港,但終決定返港,「我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最愛嘅城市」,想「證明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既然我同情示威者,我願意同佢哋一齊坐監。」 (全文)

#20240311新聞 #0701立法會
【蘋果案】楊清奇:黎智英認為美國趁習近平弱勢時轉變對華政策、落井下石是好時機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2日審訊。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楊早前證供提及,2018年時任總統彭斯演講時提及美國對華政策,黎認為「美國反檯」,自此政治立場變得激進。楊表示以他的理解,黎認為國家主席習近平「係比較弱勢」,美國在這個時機轉變對華政策,是一個好時機,訊息紀錄亦顯示,黎曾向楊稱「是趁中國弱乘機落井下石」。楊又指黎曾經是一個成功的商人,辦報紙時擅長把握形勢和讀者的需要,當時見到美國對華政策的改變,都會調整報紙立場。楊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蘋果》經常以「今日上街,明日上街」作為標題,並在報導和評論中落實「和勇不分」和「不譴責、不割蓆、不篤灰」原則。 (全文)

#202403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白沙灣懲教所最新親友探訪安排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開始,白沙灣懲教所的親友探訪安排將作出更改,詳情如下:

探訪時間

還押在囚人士:
探訪時間:
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時至下午一時
註:還押在囚人士

基於保安理由,訪客不應早於上午八時到達院所。
訪客須在探訪時間結束前六十分鐘辦理登記。
因管理上之需要,探訪人士可能需要稍為等候。

👉定罪在囚人士:
探訪時間:每日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
(逢星期三暫停服務(公眾假期除外))
註:定罪在囚人士
訪客不應早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到達院所。
⚠️訪客須在探訪時間結束前三十分鐘辦理登記
因管理上之需要,探訪人士可能需要稍為等候。

懲教署
【蘋果案】楊清奇:黎智英向報紙設下「鳥籠」 編採人員享一定自主但不得超越框架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2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3日審訊。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楊提到傳媒為了吸引特定讀者群,都會有自己的立場,而黎設下了《蘋果》的基本立場,「就好似 set 定咗個鳥籠嘅,咁採編人員喺鳥籠入面有一定嘅自主,有一定嘅自主,有一定嘅採編自主權,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就唔可以超過呢個鳥籠」,所以難以回答《蘋果》是否有編採自主。控辯雙方皆完成提問,楊作供完畢。控方透露下一名證人為李宇軒,將安排於明日出庭作供。(全文

#202403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李宇軒出庭作供:為爭取國際關注香港示威 發起眾籌及G20登報計劃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4日審訊。控方傳召「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相隔逾一年再度在法庭露面。李供稱,在2019年6月G20峰會舉行之前,他與其他市民在 Telegram 群組討論在多國報紙刊登廣告,「因為當時喺香港已經有幾次好有畫面嘅示威場面」,所以眾人希望「將個關注同 momentum(運動的氣勢)帶到去國際舞台,去攞國際嘅支持」,遂開始眾籌廣告費。公開財務紀錄顯示,該次眾籌計劃籌得逾673萬元。李指,由於籌得款項需時轉帳至其銀行個人戶口,所以未能立即動用款項支付廣告費。案中另一名串謀者、被告陳梓華當時聯絡他商討墊支事宜,二人始相識,李稱:「佢(陳)去問過 uncle 或者其他人,咁佢就話嗰度可以動用到五球(500萬元)啦」,控方追問「uncle」是指誰人,李則指陳並未有提及,「可能泛指一啲男人或者其他人」,而非有血緣關係的親戚。(全文

#202403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定罪及刑期上訴均遭駁回 鄒: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2021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判囚4.5個月。三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為首宗《國安法》實施細則上訴案件,今(14日)被高等法院全部駁回。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姬裁定,辯方不能於審訊挑戰通知書合法性,控方亦毋須證明支聯會「事實上」是外國代理人。法官又指,審視過本案所有涉「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被隱去的資料,認為全部均恰當地隱去,不披露不會對被告造成不公,亦認為控方證人可拒答問題沒有影響審訊公正性。

原獲保釋候上訴的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撤銷保釋,須即時服刑。上訴方表示將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並欲為鄧岳君及徐漢光申請保釋候上訴,惟法官認為應待上訴方提交陳詞後再開庭處理。3人聞判表現平靜,退庭前鄒幸彤高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被女懲教人員伸手遮蓋嘴部位置。 (全文)

#202403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首宗煽動上訴案被駁回 據悉譚得志就定罪申上訴至終院

【法庭線】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上周四(7日)均被上訴庭駁回。據悉,譚得志周四(14 日)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法庭線》正向律政司查詢。

本案是1997年後首宗煽動罪上訴案,爭議點之一,是控方須否證煽暴意圖。由於「立場案」涉及相同爭議,法官郭偉健早前指,會在上訴庭就「快必案」頒判詞後一個月內,就「立場案」作出裁決。 (全文)

#20240314新聞 #20200524銅鑼灣
【蘋果案】財務文件顯示眾志參與G20登報 李宇軒估計周庭有份聯絡《朝日新聞》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5日審訊。控方傳召「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提問繼續圍繞2019年6月G20峰會前夕的登報計劃,以及相關財務紀錄。李確認他向台灣《蘋果日報》、《南德意志報》、《紐約時報》、《泰晤士報》和三份南韓報紙等,分別支付了登報廣告費用,款額逾385萬港元。其中《朝日新聞》和歐洲版 POLITICO 的發票均顯示上款為「Demosisto (香港眾志)」,李估計當時的眾志成員周庭有份聯絡《朝日新聞》,因為估計只有她懂得日文。而《紐約時報》的發票顯示上款除了李宇軒之外,還有「Anna Kwok」,李相信當時他與「Anna Kwok」一同聯絡報館,惟控方未有就「Anna Kwok」的身份提問。 (全文)

#202403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李宇軒指英國登報眾籌餘款供「攬炒巴」等人辦活動、安排見英議員及監察區選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6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李談及2019年7月第二次的眾籌,是有關英國的「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計劃及相關活動,當時認識了主要搞手「攬炒巴」劉祖廸。據銀行紀錄,該次眾籌錄得餘款約20萬英鎊,李供稱用以支付「攬炒巴」在英國籌辦活動和遊行的開支,採取實報實銷制。部份餘款則用於向「Whitehouse Consultancy」支付顧問費,而該公司曾安排「攬炒巴」等人會見英國國會議員、動用人脈來港監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並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持續合作。此外,李指「攬炒巴」等人曾經研究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的新聞圖片版權問題,另一名同案被告陳梓華聲稱可以在與黎智英食飯時查問,「嗰時 for some reasons,我覺得佢同《蘋果》有啲關係。」後來陳告訴李「張相OK喇」,《蘋果》職員亦授權他們使用相關新聞圖片。 (全文)

#202403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李宇軒指Mark Simon借出戶口收眾籌款項 冀成立基金不留港銀行 免受凍結風險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8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7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李談及2019年8月的第三次眾籌活動,籌得約180萬美元,在提取眾籌款項過程中經歷了一些困難,後來在另一名被告陳梓華的協助下,找來了黎智英的私人助手、被指為本案共謀者之一的 Mark Simon 借出美國的銀行戶口收取眾籌款項,然後轉帳至「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戶口。李提到,當時 Mark Simon 要求成立一個基金來保管眾籌款項,而非把款項轉帳至李的渣打銀行個人戶口,而且需要找美國公民來擔任基金信託人,「盡量將啲錢唔留喺香港銀行系統入面,去減少香港銀行例如凍結呢啲錢嘅風險。」 (全文)

#202403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違泊擋路市民到場報警 男警圖駛離時涉撞傷人被控危駕 罪成申上訴官押後裁決

【庭刊】一名隸屬重案組的男警,涉於2021年5月在元朗近屋苑溱柏的一處路口違泊,疑阻擋了大型車輛駛進路口,一名在附近工作男子到場後報警處理,男警試圖駕車離開期間,涉撞到男子令其跌倒地上,男子報稱右腳受傷。男警事後被票控危險駕駛罪,經審訊後在裁判法院被定罪,罰款5000元。男警今(19日)在高等法院就定罪提上訴。

上訴方爭議事主證供的可信性,指案發時是「一對一」的情況,事主是挑起事端的一方,而當時上訴人為免生事端,已欲駕車離開,惟遭事主阻擋並報警處理。上訴方認為,原審裁判官無理地不接納上訴人的證供,以及沒有足夠證據支持下,推論事主不會誣告上訴人等理據,認為定罪不穩妥。法官潘兆童聽畢陳詞後,押後頒判決。

上訴人李泳錄(案發時26歲),傳票控罪指,他於2021年5月15日早上約9時35分,在元朗無名路近公庵路燈柱AD4083的路口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 (全文)

#202403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嘈兩句就開車撞人
【蘋果案】美加登報廣告促制裁及禁售武器予港警 李宇軒:由不同人設計、有關香港民主自由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8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就2019年8月的第三次眾籌即「G攬運動」,庭上展示的加拿大《環球郵報》和《紐約時報》國際版廣告,分別促請加國和美國政府禁止出售武器給香港警方,又呼籲美國讀者促請議員動議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其中一份匯款紀錄顯示西班牙《世界報》的廣告費由 Lais Hotel Property Limited 繳付,根據控方開案陳詞,該公司由 Mark Simon 持有或控制。另外,李確認截至2020年5月,「G攬運動」錄得餘款約69.8萬美元(約546萬港元),而這筆錢之後用在「各地有關 support 香港自由民主嘅活動」,即有關「重光團隊」的活動。 (全文)

#202403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反黑警署警長涉監守自盜24公斤冰毒證物 與女線人認串謀販毒罪 判囚23年10月及16年半

【庭刊】西九龍總區反黑組警署警長涉在2020年參與掃毒行動後,隨即從檢獲的300公斤冰毒中偷取部份毒品,藏在另一以警方行動名義租用的單位,並與另一名住在酒店的女線人串謀販毒。惟約10日後,當警方突擊搜查女子所住酒店房間調查期間,警署警長以匙卡開門進入房間然後被捕。警方之後檢獲被盜取毒品證物共逾24公斤冰毒,市值約1,609萬元。

兩人後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今(20日)在高等法院認罪,男被告被判重囚23年10個月,女被告則被判囚16年6個月。男被告另提出反對充公案中所檢獲屬於他的物品,包括一些現金、名牌袋及奢侈品,相關爭議法庭將另排期聆訊處理。

兩名被告為王若男(32歲,被捕時無業)及許思漢(45歲,被捕時為警署警長),同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控罪指,2人於2020年4月27日至5月6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甲基苯丙胺鹽酸鹽。 (全文)

#2024032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反黑販冰冰
【蘋果案】李宇軒指「重光團隊」組織鬆散 非所有成員支持制裁 共識是爭取香港自由民主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49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李稱2019年9月美國參議員斯科特訪港,由於當時他籌辦過國際登報活動,又出席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咁喺國際呢條線度做過嘢」,所以獲另一名被告陳梓華邀請會見斯科特。李指會面目的是提高對香港人權自由狀況的關注,「同埋當時 SWHK (重光團隊)有啲想做國際游說,去做一啲嘢去應對香港 deteriorating 嘅自由民主狀況。」李提到當天是他首次見到 Mark Simon,惟未曾與他直接傾談,後來才知道他是黎智英的得力助手。此外,李宇軒形容「重光團隊」是「一個鬆散嘅港人組織」,並非所有成員和活動都支持制裁,「我都唔同意 SWHK 係為咗制裁而去成立嘅一個組織」,並重申當時共識是爭取香港的自由民主。

剛開始時,李宇軒主動提及昨日作供期間,有關「重光團隊」(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 SWHK)的描述,希望就此澄清。李表示:「我會話 SWHK 係一個鬆散嘅港人組織,一個 loose 嘅組織,至少一開始係咁。」他指SWHK並沒有一個會章或會員制度,不過有一個共識是 SWHK 會爭取當時香港的自由民主,而在特定活動中便會有支持該活動的人去參加,「所以可能會見到就住 SWHK 活動嗰陣,嗰個論述會有少少 inconsistent」,他表示會在稍後作供時就特定活動去憶述當時群組內的討論重點。

李續指,從這個角度去理解 SWHK 的活動,「所以我會同意一部份 SWHK members 同一部份 SWHK 嘅活動,係同制裁有關嘅,但係我唔同意全部嘅活動、全部嘅 members 都支持制裁。」李續指:「我都唔同意 SWHK 係為咗制裁而去成立嘅一個組織」,他重申有一個共識是爭取當時香港的自由民主,「而頭先講嘅制裁就係一個 means(手段),同意𠵱個 course of action 嘅 member 就同意咁做。」(全文

#202403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李宇軒:由登報轉型做國際游說 傳送建議制裁名單予朱牧民 冀轉交美議員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50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李稱他籌辦全球登報活動,以及會見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職員之後,與另一名被告陳梓華討論之下,便決定「慢慢將我轉型做 international lobbying」。於是李參與會見美議員斯科特、安排外國人來港觀察區議會選舉,以及參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英國議員 Lord Alton 和裴倫德的會議。2019年底,李赴美國國會山莊會見數名共和黨議員,為了展示香港示威及相關事件裡面的「受害者」個案,讓美議員有基礎去推動支持香港的法案,包括制裁侵犯香港人權民主的人士。同場香港代表包括朱牧民,事後李向朱傳送一份建議制裁對象名單,希望朱代為轉交給美議員。 (全文)

#202403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40歲休班女警涉超市盜160元食物 不認罪6.3開審

【法庭線】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女警,涉於 2023 年 7 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將傳召兩名醫生專家證人,以講述被告案發時的精神狀況;另不爭議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亦沒有警誡供詞。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排期於 6 月 3 日作一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被告黎美芬(40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於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屯門時代廣場惠康超級市場偷竊一包餅乾、一包通心粉、一盒豆腐、一支飲品、兩個奇異果、一包豆、一包金菇、一包青椒及一包粟米,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全文)

#202403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守行為再偷野
23條生效後首例|據了解,馬俊文今早未能提早獲釋

【集誌社】23條生效後,犯國安罪行人士提前獲釋的門檻增加,據了解,今日( 25日)有首名在囚人士受到相關影響。據悉,外號「美國隊長」2.0 的馬俊文,因被裁定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入獄,原定可在今日( 25日)提早獲釋,但早上未能如期出獄。有前來迎接的友人,其後向懲教署了解,才知道因 「23條」生效,馬俊文今天未能獲釋,暫未知何時可獲釋。

據了解,今早九時左右,接馬俊文出獄的人士,已到達塘褔懲教所。一般而言,在囚人士在 9 時 15 分至 30 分便會出獄,不過,至十時仍未見馬俊文出獄,接馬俊文的人致電福利官了解,約半小時後,福利官回電稱因「23條」生效的關係,馬俊文今天未能離開;福利官又指,是首次遇到相關情況。消息人士質疑,「咩叫今日冇得放?係咪聽日有得放?定係一年後先有得放?」他又說,在場所有人都沒有心理準備,「唔知可以問邊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3月23日生效,同時修訂了《監獄規則》,訂明因危害國安罪行服刑的囚犯,須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方可獲行為表現良好的減刑安排,而在 23 條「生效前、當日或之後」被判刑的國安案囚犯均會受到影響。

《集誌社》向懲教署及保安局查詢,上述事件是否屬實、馬俊文的出獄日期為何、懲教署長何時確認馬俊文獄中行為良好並決定其出獄日子等,尚待回覆。

外號「美國隊長」2.0 的馬俊文,在 2020 年多次示威被指叫港獨口號、展示相關標語,被裁定違反《香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在2021年11月被判囚五年九個月,及後就刑前上訴得直,改判囚五年。馬俊文在 2020 年 11月開始被還柙,至今已被囚約 40 個月。而根據現行《監獄規則》,若服刑中囚犯實際刑期超過一個月,可因勤奮及行為良好獲減刑、不得超過總羈押期的三分一。(全文)

#20240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案】李宇軒:赴日會見議員討論香港人權法案 稱可阻嚇人權侵犯者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52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指李曾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以訊息交流,其後裴倫德開設群組,成員包括李和正被港府通緝的邵嵐,李曾把建議制裁名單的連結傳送至群組。此外,李提及他在2020年頭到訪日本並會見議員山尾志櫻里,談論在日本議會上動議香港人權法案;他形容法案可以達至阻嚇作用,如果發現與香港有關的人權侵犯事件的話,「咁日本嗰邊就可以經呢個 process 去 deal with 佢喇。」至2020年5月的「重光計劃」眾籌,李表示他並沒有參與籌備,因當時國安法即將立法,「攬炒巴」劉祖廸等人擔心仍在港的李會被指「洗黑錢」,或眾籌款項被本地銀行凍結,最終決定「𠵱家唔洗你搞,同埋隔走T(另一名被告陳梓華)嗰邊」。 (全文)

#202403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