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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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立法會案明年5月開審 多一人認罪

【明報】示威者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一度佔領會議廳。涉民主派35+初選案仍被還押的劉頴匡和鄒家成,以及藝人王宗堯等14人被控暴動等罪,繼劉頴匡早前稱會認罪,再多一名19歲青年表示擬認罪,今(29日)於區域法院撤銷擔保,還押候審。案件排期明年5月29日開審,屆時將正式答辯。

案發時19歲的次被告羅姓男子擬承認暴動罪,另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則將會存檔法庭。(全文

#20220929新聞 #0701立法會
7.1立會暴動案|案發時21歲男子不適宜答辯 還押候索精神科報告

【法庭線】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藝人王宗堯等。其中一名案發時 21 歲男子,周三(1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提訊。

辯方稱,兩份專家報告均指被告不適合答辯,但不反對控方按《精神健康條例》第 51 條,為被告索報告再作判斷。暫委法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 5 月 24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等候報告。案件另排期於 5 月 29 日開審,預計審期 44 日。(全文

#20230510新聞 #0701立法會
7.1立法會|劉頴匡、孫曉嵐等7人認暴動 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

【法庭線】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包括「47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網媒記者馬啟聰等。案件周一(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劉穎匡、孫曉嵐等7人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5人則否認暴動。

案情指,示威者晚上近9時進入立法會大樓,將區徽噴黑和拉起「沒有暴徒,衹有暴政」橫額。有示威者決定留守會議廳,其他示威者撤出立法會後不久,返回會議廳帶走留守者。案情指,其中6名認罪被告均被傳媒拍到曾逗留立法會大樓內,部分人沒戴口罩。其中劉頴匡曾發表講話,要求示威者不要撤出金鐘,「唔可以抌低入面啲人。」

否認暴動被告當中,王宗堯與另一人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呈堂片段顯示,該人打算留守會議廳,稱「唔預咗十碌八碌… 做乜要走入嚟立法會?」王回應傳媒提問時指,按照其認知,他在事件中有參與的部分,並不牽涉到控方的指控。他會以平常心、誠實面對審訊,「只要自己誠實咁講說出自己嘅部分,無論係點都好,我覺得都可以勇敢面對。」案件周二(30日)續審,繼續處理開案陳詞。 (全文)

#20230529新聞 #0701立法會
7.1 立法會|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 辯方指兩被告為記者到場採訪 控方指證物套取出學生記者指紋

【法庭線】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認罪,餘下 5 人包括藝人王宗堯、學生記者黃家豪、網媒記者馬啟聰等否認控罪,案件周二(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傳媒片段拍攝到部分被告身處會議廳內,包括藝人王宗堯、及頭戴黃色頭盔,以手機拍攝的網媒記者。另一被告警誡下稱當天為「城大編委」傳媒代表在內訪問及拍攝。控方指,警方在會議廳檢取一本被毀壞的《基本法》小冊子上,發現其指紋。

辯方表示,若法庭信納案中兩被告為記者,當日在立法會正當地履行職務,即可裁定其無罪,在此基礎下控方亦沒有其他獨立證據,指控他們另面對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控罪。 (全文)

#20230530新聞 #0701立法會
【7.1佔立會案】25歲男子遭扣留內地2個月 辯方:港警威嚇若不認做過「唔使諗住返香港」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藝人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罪,其中25歲的男被告爭議警察記事冊及錄影會面中招認的自願性,今(1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以「案中案」形式處理。辯方的反對理由書透露,被告由內地返港時曾遭內地公安拘捕,扣留內地約兩個月。其間他需要寫悔過書,承認自己七一曾到立法會附近與警方對峙及傳送物資;更要承諾自己「知錯」,會「好好把能力貢獻給國家」,不合作會「被消失」。辯方續指,有港警曾到內地會見被告,其間問他具引導性的問題,並威嚇指若不承認罪行則「唔使諗住返到香港」。其中兩名警員則否認指控,稱當天只向被告核實身份。(全文

#20230613新聞 #0701立法會
【7.1佔立會案】主審官缺席須押後續審 書記突指「要睇醫生」 眾人聞言詫異苦笑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藝人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原定今早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一眾被告、大律師及旁聽人士早上9時半亦已經就坐,準備好開庭,不過直至9時45分,主審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仍未現身。法庭書記起初稱李官有事處理中,5分鐘後才開庭,一班大律師亦把握時間去洗手間。惟數分鐘後,書記突然再出來告知眾人李官「要睇醫生」,將案件押後至周三(7月5日)再續。庭上各人聞言後不禁露出詫異表情,紛紛苦笑,有被告離開時亦不住討論。(全文)

#20230703新聞 #0701立法會
7.1立會|警指示威者將冒煙物品擲入立會 若表證成立料下周二展辯方案情

【法庭線】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22天審訊。案發時在立法會內設防線的警員指,當日行動屬防禦性質,以保護立法會大樓,又指示威者向立法會投擲冒煙易燃物品、圍欄鐵枝等。警員警告不果,最終在晚上9時撤離。

控方指,下周一(10日)傳畢兩名指紋專家後,將完成控方案情。若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預料下周二(11日)起開展辯方案情,首被告、學生記者或會作供。(全文

#20230707新聞 #0701立法會
【7.1佔立會案】王宗堯等6人暴動罪表證成立 學生記者料明作供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藝人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控方傳召兩名指紋鑑證警員作供,提及在立法會內的《基本法》小冊子上發現屬於首被告、時任城大編委記者的指紋。控方案情完結,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裁定所有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首被告料明天將會作供。

首被告的指紋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其中一本《基本法》小冊子上被檢驗出來。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兩名鑑證警員作供。

高級警員34897 楊志成供稱,他於2019年7月處理本案的指紋檢驗工作,並發現了一些紋印。楊在盤問下確認,他在《基本法》的小冊子內找到該些紋印,但同意自己不清楚紋印是屬於一人還是多人。他亦同意自己只知道有人接觸過該些《基本法》小冊子,但不知何時接觸及在什麼情況下接觸。他不確認該些紋印是在揭小冊子時被留下,還是在撕毀小冊子時被留下。

指紋鑑證專家、警署警長陳顯揚則供稱,他於2020年3月就本案鑑證了紋印。他盤問時確認,他一共檢驗了89個紋印,並在其中15個紋印中,發現一個屬於首被告的左手姆指印。

陳警長亦確認,另外13個紋印未被檢驗出屬於任何人士,惟其中一個紋印部分特徵與黃吻合,但由於質素欠佳,最終未能完全確認。他又確認餘下59個紋印均與黃無關。(全文

#20230710新聞 #0701立法會
7.1立會|辯方結案指沒證據證王宗堯參與暴動 警示屬勸籲沒強制要求離開


【法庭線】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六(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34天審訊,控辯作結案陳詞。辯方指,王宗堯只將充電器交予記者,沒證據顯示他有份參與暴動,而王拍別人膊頭是正常合理反應和友善的表示,並非鼓勵參與暴動。

代表學生記者的辯方指,「紅色警示」屬勸籲,沒強制要求離開,強調被告以記者身分行事,當時亦有不少記者在場。控方指他兩度闖入立法會,又曾觸碰《基本法》小冊子,明顯沒遵守秩序。

至於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的男生,辯方指他或受精神病影響,控方未能證明其犯罪意圖;控方則指,沒證據顯示案發時男生受幻聽影響。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日裁決,各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全文)

#20231111新聞 #0701立法會
【7.1佔立會案】劉頴匡陳情指被捕前曾離港但終返港: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最愛嘅城市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大樓,早前承認暴動罪、涉初選47人案的劉頴匡及鄒家成,今(11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親自陳情。其中劉頴匡表示,當時對示威者成功闖入立法會感驚訝,擔心發生流血事件,故幾乎無經思考下到場,而最終成功減少傷亡,「即使畀我重新揀多一百次,我都係會選擇進入大樓,我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流血」。劉又指他被捕前曾短暫離港,但終決定返港,「我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最愛嘅城市」,想「證明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既然我同情示威者,我願意同佢哋一齊坐監。」 (全文)

#20240311新聞 #0701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