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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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遭駁回 白衣人程偉明:我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

【獨立媒體】四年前發生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至今8名白衣人罪成,判囚3年半至7年。其中64歲裝修工程偉明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今(18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最後被駁回。程偉明沒有律師代表親自陳詞,他在庭上稱:「如果我今次唔講就無機會講」,最後表示:「我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嘅啫,就係咁簡單!」法官彭寶琴打斷其發言指:「我一定要停止你啦!」,並解釋:「法庭唔係畀你發表對案件嘅個人睇法或者觀感。」 (全文)

#20230818新聞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非手足
國安處帶走「黃之鋒契媽」余志欣 調查是否與羅冠聰有金錢來往

【明報】警方國安處7月初懸紅通緝8名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的海外港人,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據了解,國安處人員今日(18日)突擊搜查羅冠聰「在港相關連繫人」余志欣位於北角區的單位,將其帶返警署調查。

據了解,余志欣與香港眾志關係密切,圈內人稱之為「黃之鋒契媽」,國安處正在調查她是否與羅及其團伙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是金錢往來。 (全文)

#202308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逮八人
【蘋果案】延至12月開審 黎智英質疑發布煽動刊物罪逾時檢控、擬呈交不在場證據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原定於今年9月開審,惟法官杜麗冰在今日(18日)的審前覆核中,提出延期開審,以待法官李運騰完成審理初選案,在控辯雙方不反對下,案件重新排期至12月18日開審,預留80日。此外,辯方質疑發布煽動刊物罪超出檢控時限,法庭無權處理該罪的答辯,辯方亦會針對該罪呈交黎的不在場證據。據悉,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梁美芬丈夫王貴國被列為控方專家證人之一,擬就不同地區的法律及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提供專家證據。

黎智英缺席聆訊,辯方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和大律師關文渭、黃雅斌和董皓哲,由於彭正身處外地,所以今日由關代表應訊。3間蘋果日報公司清盤人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及陳穎琛等代表。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全文)

#202308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囚3年3月 申定罪上訴被拒 判詞:上訴人「鼓勵」當天暴動

【法庭線】2019年10月1日國慶,大批示威者在黃大仙集結,11人暴動罪成,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判囚3年至3年3個月。案發時24歲的義務急救員不服定罪申請上訴,上訴庭早前聽畢雙方陳詞,即日駁回上訴申請,周五(18日)頒下判決理由。

上訴庭認為,上訴人身穿橙色有急救字樣背心,搶眼易明,意思就是「能夠和樂意」提供即時急救服務,但其實他根本「沒有任何身分」這樣做。「可以肯定的是,在暴動核心範圍內,舉目都是穿黑衣的暴動人群」,而上訴人不可能不清楚他們是其主要服務對象。故原審法官有足夠理由裁定上訴人「鼓勵」當天暴動,作「支援或後盾」,提供急救協助和「令他們(暴動者)可放心向警方對抗」,遂駁回其上訴。(全文

#20230818新聞 #1001黃大仙
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官:被告移除帖文承認責任

【法庭線】高級督察於2020年6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25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早前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12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8萬元訟費。

法官周五(18日)頒下判詞指,接納被告擁有良好品格,犯案屬單一事件。但帖文亦破壞督察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因擔心人身安全要離開場地,相信對他們造成精神創傷。被告與警方合作,移除帖文,又承認責任,可見其悔意。而本案亦涉及延誤,終判囚兩個月,緩刑一年。(全文

#20230818新聞 #網上起底
【初選47人案】李予信稱曾因財政問題被公民黨拒出選超區、被捕後改獲黨支持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109天。前公民黨東區區議員李予信繼續作供,就他拒任鄭達鴻第二,但其後改參選超區,李解釋自己想做立法會議員,但「排第二係唔會做到」,而當時譚文豪曾問他參選意向。李指曾與譚會面,提及他所倡的政策理念或與公民黨否決所有撥款和議案的立場有出入,譚指他可繼續講其主張,李理解其言下之意是黨就否決的立場「有彈性」、他成功出線再算。李其後申請黨內「徵召機制」參選超區被拒,理解黨因他勝算不高無法全數資助其40萬初選經費。不過李於6.12一周年涉非法集結被捕後,獲告知引起黨內高層和黨員關注,並獲得捐獻,黨遂重新考慮支持他出選,李終於6月19日宣布參選,但於初選落敗。

就公民黨簽署的「墨落無悔」聲明,李指與他無關,因他當時並非公民黨潛在候選人,「我冇去關心」;而他無出席過協調會議,決定參選後不知道初選規則,向黨查詢方獲告知超區「坐三望四」,理解是協調目標。李亦指,提及否決財案的選舉單張為公民黨共用,但《國安法》後無再派發亦刪去相關字眼。(全文

#202308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3名「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因申請法援未向警方發傳票 審核聆訊押後至明年2月

【庭刊】3名「深圳灣口岸爆炸品」案被告今年3月以手寫入稟狀向警務處提出民事傷亡訴訟,就個別警員在不同警署內作出傷害他們身體及精神的行為追討賠償,其中一人聲稱被毆打以索取證供。案件今(18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只有1名獲保釋的原告人出庭應訊。由於3名原告需要申請法援,亦未向警務處發出傳訊聆狀,法庭將審核聆訊押後至明年2月1日再開庭處理。(全文

#20230818新聞 #20200307爆炸
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囚3年3月 申定罪上訴被拒 判詞:上訴人「鼓勵」當天暴動

【法庭線】2019 年 10 月 1 日國慶,大批示威者在黃大仙集結,11 人暴動罪成,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判囚 3 年至 3 年 3 個月。案發時 24 歲的義務急救員不服定罪申請上訴,上訴庭早前聽畢雙方陳詞,即日駁回上訴申請,周五(18 日)頒下判決理由。

上訴庭認為,上訴人身穿橙色有急救字樣背心,搶眼易明,意思就是「能夠和樂意」提供即時急救服務,但其實他根本「沒有任何身分」這樣做。「可以肯定的是,在暴動核心範圍內,舉目都是穿黑衣的暴動人群」,而上訴人不可能不清楚他們是其主要服務對象。故原審法官有足夠理由裁定上訴人「鼓勵」當天暴動,作「支援或後盾」,提供急救協助和「令他們(暴動者)可放心向警方對抗」,遂駁回其上訴。(全文)

#20230818新聞 #1001黃大仙
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官:被告移除帖文承認責任

【法庭線】高級督察於 2020 年 6 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 25 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早前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 12 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 8 萬元訟費。

法官周五(18 日)頒下判詞指,接納被告擁有良好品格,犯案屬單一事件。但帖文亦破壞督察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因擔心人身安全要離開場地,相信對他們造成精神創傷。被告與警方合作,移除帖文,又承認責任,可見其悔意。而本案亦涉及延誤,終判囚兩個月,緩刑一年。(全文)

#20230818新聞 #網上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