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 Sir」涉瞞警司身份騙2600萬元銀行貸款 被控兩欺詐罪 7.19 再訊
【法庭線】近年活躍微博平台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2019年向本地兩銀行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與另一報稱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
陳凱港代表律師黃偉強周四(9日)在區域法院,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19日再訊,以待檢驗控方新提供文件。黃穿藍色西裝外套、白色裇衫上庭,被法官高勁修要求穿上律師袍,案件一度暫停。
法官最後在控方不反對及另一被告同意下,批准將案押後再訊。(全文)
#2022060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法庭線】近年活躍微博平台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2019年向本地兩銀行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與另一報稱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
陳凱港代表律師黃偉強周四(9日)在區域法院,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19日再訊,以待檢驗控方新提供文件。黃穿藍色西裝外套、白色裇衫上庭,被法官高勁修要求穿上律師袍,案件一度暫停。
法官最後在控方不反對及另一被告同意下,批准將案押後再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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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陳凱港涉與商人串謀騙按揭 控方指陳申貸款時無提警司身份
【東網】現被停職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因涉嫌欺騙按揭貸款於去年5月被捕,他其後與1名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涉及的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兩名被告今(10日)於區院否認所有控罪,並由控方呈上書面開案陳詞。陳詞指陳凱港在申請相關按揭貸款時從沒有提及自己任職警司,反稱在投資公司任職總經理,月入逾24萬港元,如相關機構得知陳提供虛假資料,是不會批出貸款。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歲、無報稱職業)及汪浩毅(49歲、商人)。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香港警務處警司,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令該兩間機構分別批出2筆貸款,涉及2154.9萬及480萬港元。 (全文)
#202310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東網】現被停職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因涉嫌欺騙按揭貸款於去年5月被捕,他其後與1名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涉及的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兩名被告今(10日)於區院否認所有控罪,並由控方呈上書面開案陳詞。陳詞指陳凱港在申請相關按揭貸款時從沒有提及自己任職警司,反稱在投資公司任職總經理,月入逾24萬港元,如相關機構得知陳提供虛假資料,是不會批出貸款。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歲、無報稱職業)及汪浩毅(49歲、商人)。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香港警務處警司,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令該兩間機構分別批出2筆貸款,涉及2154.9萬及480萬港元。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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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陳凱港涉串謀呃按揭 案件結案陳詞押4.19裁決
【東網】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法庭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日(12日)於區院作結案陳詞。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4月19日作裁決,期間兩名被告均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依次為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控方陳詞指,陳凱港過往曾4次成功申請按揭貸款,證據顯示他曾支付替他辦理按揭的代理人超過40萬港元,辯方說法指是服務費,但以陳的經驗,不可能會支付如此高昂費用。辯方曾指是代理人自行造假申請按揭,但風險如此高,控方認為該些代理不會「老虎頭上捉蝨乸」;陳的律師指涉案的按揭文件錯漏百出,很多個人資料均不齊全,如陳存心造假不會如此。辯方筆跡專家亦認為文件上的簽名很大可能屬虛假,控方卻稱無須理會。律師認為控方現時的理據薄弱,不足以令陳入罪。汪的律師則指,在陳取得按揭後達1年,汪的公司仍每月存款進陳的銀行戶口,如汪串謀陳造假根本毋須續存款,故他只是在存款時誤把款項列作薪金,而被有心人利用。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兩人亦被控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兩間機構最終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港元及480萬港元。(全文)
#2024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東網】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法庭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日(12日)於區院作結案陳詞。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4月19日作裁決,期間兩名被告均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依次為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控方陳詞指,陳凱港過往曾4次成功申請按揭貸款,證據顯示他曾支付替他辦理按揭的代理人超過40萬港元,辯方說法指是服務費,但以陳的經驗,不可能會支付如此高昂費用。辯方曾指是代理人自行造假申請按揭,但風險如此高,控方認為該些代理不會「老虎頭上捉蝨乸」;陳的律師指涉案的按揭文件錯漏百出,很多個人資料均不齊全,如陳存心造假不會如此。辯方筆跡專家亦認為文件上的簽名很大可能屬虛假,控方卻稱無須理會。律師認為控方現時的理據薄弱,不足以令陳入罪。汪的律師則指,在陳取得按揭後達1年,汪的公司仍每月存款進陳的銀行戶口,如汪串謀陳造假根本毋須續存款,故他只是在存款時誤把款項列作薪金,而被有心人利用。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兩人亦被控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兩間機構最終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港元及480萬港元。(全文)
#2024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海港Sir」陳凱港2項欺詐罪罪成 涉隱瞞警司身分向銀行及財務公司按揭供貸2600萬元 即時還柙5.17判刑
【庭刊】有「海港Sir」之稱的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分別向銀行及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期間隱瞞他任職警司,最終獲批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他連同曾任總督察的男商人否認兩項欺詐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王證瑜指,雖辯方指陳凱港曾出著作、在社交平台發表言論或受訪,分行經理亦稱呼陳為「HabaSir」,甚至在產品中使用其警察身分,可見公眾會知悉他任職警司,若要隱瞞並不合邏輯。王官反駁指,不認為陳的警察身分達「人所共知」的程度,「唔係一般公眾熟悉嘅公眾人士」。王官指,陳在兩次申請中均無交出警察糧單,無提及其警司身分,虛報受僱於另一公司,裁定他必定有意圖詐騙,因而兩罪罪成。
至於陳的前同袍,王官裁定他只曾協助或鼓勵陳作其中一次申請,裁定他一項欺詐罪成,另一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17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兩人須即時還柙。
暫委法官王證瑜今裁決時先處理辯方對各控方證人的質疑,包括指兩名中介證供不可信、不可靠,質疑他們為求申請盡快獲批,在未得首被告陳凱港同意下,就替他隱瞞警司身分及月薪15萬,便可盡快獲得報酬。不過王官認為,本案無證據支持辯方說法,加上無論如何中介都會收到報酬,根本毋須掩飾。王官亦不接納辯方所指,中介事先將10張空白表格讓陳簽署一說,因按常理,中介會與陳在律師樓會面,大可一併要求陳簽署,毋須製作空白表格。
王官又引述辯方指出,分行經理會稱呼陳為「HabaSir」,加上陳曾在Facebook發表言論、發表著作《小王子遇上醋黑豆 》,亦曾接受「港人港地」等訪問,及後陳的資料被起底等,因此公眾可知悉其警司身分,但王官在裁決中反駁指,即使如此,不認為陳的警察身分「達人所共知程度」,並非任何審批申請的人都會知道,直指陳「唔係一般公眾熟悉嘅公眾人士」。
王官又指,辯方聲稱陳在媒體或產品公開地使用其警察身分,包括在產品上印有「HabaSir」及其相片(翻查資料包括小王子自家產品系列的「小王子麻辣醬」),他要隱瞞警司一職並不合邏輯,然而兩者目的不盡相同,「前者涉及警察工作,以警察身分作推廣,後者是貸款」。辯方又力陳,陳在東亞申請開戶時已申報為公務員,但王官指,案中無證據顯示審批部門員工得知陳的警司身分。 (全文)
#202404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庭刊】有「海港Sir」之稱的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分別向銀行及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期間隱瞞他任職警司,最終獲批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他連同曾任總督察的男商人否認兩項欺詐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王證瑜指,雖辯方指陳凱港曾出著作、在社交平台發表言論或受訪,分行經理亦稱呼陳為「HabaSir」,甚至在產品中使用其警察身分,可見公眾會知悉他任職警司,若要隱瞞並不合邏輯。王官反駁指,不認為陳的警察身分達「人所共知」的程度,「唔係一般公眾熟悉嘅公眾人士」。王官指,陳在兩次申請中均無交出警察糧單,無提及其警司身分,虛報受僱於另一公司,裁定他必定有意圖詐騙,因而兩罪罪成。
至於陳的前同袍,王官裁定他只曾協助或鼓勵陳作其中一次申請,裁定他一項欺詐罪成,另一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17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兩人須即時還柙。
暫委法官王證瑜今裁決時先處理辯方對各控方證人的質疑,包括指兩名中介證供不可信、不可靠,質疑他們為求申請盡快獲批,在未得首被告陳凱港同意下,就替他隱瞞警司身分及月薪15萬,便可盡快獲得報酬。不過王官認為,本案無證據支持辯方說法,加上無論如何中介都會收到報酬,根本毋須掩飾。王官亦不接納辯方所指,中介事先將10張空白表格讓陳簽署一說,因按常理,中介會與陳在律師樓會面,大可一併要求陳簽署,毋須製作空白表格。
王官又引述辯方指出,分行經理會稱呼陳為「HabaSir」,加上陳曾在Facebook發表言論、發表著作《小王子遇上醋黑豆 》,亦曾接受「港人港地」等訪問,及後陳的資料被起底等,因此公眾可知悉其警司身分,但王官在裁決中反駁指,即使如此,不認為陳的警察身分「達人所共知程度」,並非任何審批申請的人都會知道,直指陳「唔係一般公眾熟悉嘅公眾人士」。
王官又指,辯方聲稱陳在媒體或產品公開地使用其警察身分,包括在產品上印有「HabaSir」及其相片(翻查資料包括小王子自家產品系列的「小王子麻辣醬」),他要隱瞞警司一職並不合邏輯,然而兩者目的不盡相同,「前者涉及警察工作,以警察身分作推廣,後者是貸款」。辯方又力陳,陳在東亞申請開戶時已申報為公務員,但王官指,案中無證據顯示審批部門員工得知陳的警司身分。 (全文)
#202404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海港Sir」陳凱港詐騙按揭貸款逾2,600萬元 兩項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
【法庭線】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49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6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5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2,600萬元,而貸款是以被告持有的物業作抵押,被告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他有實際得益,或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 辯方求情指,陳凱港希望幫助年輕人故成為警察,熱心舉辦少年警訊活動,並在2019年社運在網上「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官接納陳品格良好而減刑,汪則不獲減刑。散庭後,有旁聽者在庭外叫囂,批評「官字兩個口!」、「豈有此理、太過份!」 (全文)
#202405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法庭線】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49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6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5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2,600萬元,而貸款是以被告持有的物業作抵押,被告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他有實際得益,或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 辯方求情指,陳凱港希望幫助年輕人故成為警察,熱心舉辦少年警訊活動,並在2019年社運在網上「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官接納陳品格良好而減刑,汪則不獲減刑。散庭後,有旁聽者在庭外叫囂,批評「官字兩個口!」、「豈有此理、太過份!」 (全文)
#202405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