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總結 - 11月18日 星期一】
1件新案件(1名被告): 1名可保釋
[1] 保釋 - 麥(54)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 #1115元朗 1支長10厘米的黑色可伸縮棍、2支黑色鐳射筆、11個煙餅等
a. 不自願以及沒有向他解釋被捕權利的情況下,要求他拍照作「調查之用」
6件舊案件(7名被告): 2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1名可保釋;5名繼續保釋
[1] 保釋 - 梁(20)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07旺角 自製的燃燒彈
[2] 保釋 - 吳(39)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車上有伸縮警棍、鐳射筆等物品
[3] 保釋 - 張(22)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管有一支長約90厘米的白色膠管
[4] 保釋 - 2名被告 非法集結、蒙面 #1005藍田
[5] 保釋(之前留院) - 張(21)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3將軍澳 把單車掉到馬路上堵路;1把黃黑色手柄鐵錘
a. 左腳有包紮,走路一拐一拐,離開法院時需要旁人攙扶
[6] 還押(之前留院) - 張(17) 暴動、蒙面、管有爆炸品 被捕時附近有三枚未使用的汽油彈,垃圾桶亦裝有多個空玻璃樽
a. 警方拘捕被告時使用過度武力,令被告的頸、手和腳受傷
b. 左膝被玻璃插入,需做手術
c. 庭上所見他左手手肘位置紮上繃帶
本頻記錄
總被告: 583 -> 584
已結案: 15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57 -> 58
#入稟
官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官:警員要求除蒙面物品 超乎合理需要
於判詞中並無作出任何命令指《禁蒙面規例》已經失效
#保護令
當庭釋放(撤回申請) 14歲少年 本月被搜出一些常用於示威活動的器具;男童不肯回家和曠課,其父母獲得警方同意下,早前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男童由被補截至今天應訊前,一直還押警方看管
更多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1件新案件(1名被告): 1名可保釋
[1] 保釋 - 麥(54)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 #1115元朗 1支長10厘米的黑色可伸縮棍、2支黑色鐳射筆、11個煙餅等
a. 不自願以及沒有向他解釋被捕權利的情況下,要求他拍照作「調查之用」
6件舊案件(7名被告): 2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1名可保釋;5名繼續保釋
[1] 保釋 - 梁(20)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07旺角 自製的燃燒彈
[2] 保釋 - 吳(39)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車上有伸縮警棍、鐳射筆等物品
[3] 保釋 - 張(22)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管有一支長約90厘米的白色膠管
[4] 保釋 - 2名被告 非法集結、蒙面 #1005藍田
[5] 保釋(之前留院) - 張(21)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3將軍澳 把單車掉到馬路上堵路;1把黃黑色手柄鐵錘
a. 左腳有包紮,走路一拐一拐,離開法院時需要旁人攙扶
[6] 還押(之前留院) - 張(17) 暴動、蒙面、管有爆炸品 被捕時附近有三枚未使用的汽油彈,垃圾桶亦裝有多個空玻璃樽
a. 警方拘捕被告時使用過度武力,令被告的頸、手和腳受傷
b. 左膝被玻璃插入,需做手術
c. 庭上所見他左手手肘位置紮上繃帶
本頻記錄
總被告: 583 -> 584
已結案: 15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57 -> 58
#入稟
官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官:警員要求除蒙面物品 超乎合理需要
於判詞中並無作出任何命令指《禁蒙面規例》已經失效
#保護令
當庭釋放(撤回申請) 14歲少年 本月被搜出一些常用於示威活動的器具;男童不肯回家和曠課,其父母獲得警方同意下,早前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男童由被補截至今天應訊前,一直還押警方看管
更多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