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圍尖沙咀警署 7人暴動判監36至45月 男學生攜鐳射筆囚11月
【獨媒報導】2019年8月11日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24歲冷氣技工早前認暴動罪正還柙,其餘7人不認罪,經審訊分別被裁定暴動和藏武罪成,還柙至今早(2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他們蓄意到場逗留,鼓勵其他暴動者,若非不積極者的支持,施暴者勢單力弱,亦不會明目張膽地破壞社會安寧,所以被告罪責不輕。考慮各人過往無案底、不爭議控方案情和身體狀況等因素,林官分別判7人監禁36至45個月不等。餘下一名男學生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監11個月。(全文)
#20230128新聞 #0811尖沙咀
【獨媒報導】2019年8月11日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24歲冷氣技工早前認暴動罪正還柙,其餘7人不認罪,經審訊分別被裁定暴動和藏武罪成,還柙至今早(2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他們蓄意到場逗留,鼓勵其他暴動者,若非不積極者的支持,施暴者勢單力弱,亦不會明目張膽地破壞社會安寧,所以被告罪責不輕。考慮各人過往無案底、不爭議控方案情和身體狀況等因素,林官分別判7人監禁36至45個月不等。餘下一名男學生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監11個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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