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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案】唐英傑司法覆核鄭若驊 指拒設陪審團不合法

【眾新聞】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昨日(7日)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將會作為唐英傑代表律師披甲上陣。申請人為唐英傑,建議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唐英傑案已遭還柙逾9個月,案件排期於6月23日開審,但鄭若驊早前引用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改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唐英傑昨日提請司法覆核,理由是鄭若驊沒有給予他陳述的機會、沒有提供任何或足夠的理據解釋其決定;雖然不直接挑戰國安法的合憲性,但就認為鄭若驊的決定是不合法、不理性的。(全文

#20210408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黎智英身負 6 案 4案同於 4.16 聆訊

【立場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昨日 (7 日) 就前年 8.31 遊行案,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胡雅文聽取求情後,押後案件至 4 月 16 日 (下周五) 判刑。他另外面對的 8.18 維園案,亦會在同日、由同一位法官聽取求情及判刑。

而當日還有 2 宗在法庭提訊的案件,與黎智英有關,分別是他在去年12月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以及壹傳媒高層被控欺詐案,都會再提堂。(原文

#20210408新聞 #0818維園 #083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壹傳媒欺詐案
控方呈歷史專家劉智鵬報告 法官質疑:引古時例子對法庭有何用

【眾新聞】國安法首案今日再提堂,處理控方專家證人可提供意見的範圍。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案件已排期於6月23日開審。

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本案最重要的爭議是舉起「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旗幟是否帶分裂意思以及有政治意圖(political agenda)。控方找來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撰寫專家報告,利用中國古時例子詮釋「分裂」、「破壞」這些字眼的意思;然後解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標語的起源、以至每個字詞的起源,有關「光時」的起源並是由梁天琦講起;最後再指出「光時」怎樣帶有政治意圖。

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連番質疑專家報告中的古代例子、釋義,對法庭有何用、是否可呈堂(admissible)。這部分報告內告最終遭拒呈堂。法官只接納有關「光時」以及其中每個字詞的起源與意思呈堂。(全文

#20210408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司法機構:65%與前年社會事件相關案件已結案

【香港電台】司法機構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涉及前年社會事件相關案件共1752宗,當中超過1100宗或接近65%的案件已結案。

司法機構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書面提問說,有關案件所需的運作安排一般較為繁複,主要因為當中有不少涉及眾多被告人、法律代表、傳媒人士和旁聽公眾,並牽涉大量錄影紀錄形式的證據,對司法資源及支援人手、法院大樓空間的使用、傳媒和保安的安排,無可避免給司法機構帶來挑戰。為確保有關案件獲迅速處理,司法機構已增加司法人手、排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等合適的大樓審理、按需要延長開庭時間等。

至於涉及2014年佔領運動的295宗案件及2016年旺角騷亂的86宗案件,司法機構說幾乎全部已結案。(原文

#20210408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法首案】唐英傑司法覆核鄭若驊 指拒設陪審團不合法 【眾新聞】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昨日(7日)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將會作為唐英傑代表律師披甲上陣。申請人為唐英傑,建議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唐英傑案已遭還柙逾9個月,案件排期於6月23日開審,但鄭若驊早前引用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改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唐英傑昨日提請司法覆核,理由是鄭若驊沒有給予他陳述的機會、沒有提供任何或足夠的理據解釋其…
【首宗國安法案】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提司法覆核 指律政司錯誤理解國安法

【立場新聞】律政司早前根據國安法條文,發出證書指考慮「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審訊將不設陪審團,改由三名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昨 (7 日) 就此決定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陪審團審訊具有獨特價值,可保障被告不受暴政侵擾等,並認為律政司錯誤理解及應用國安法條文,沒有就其決定作出解釋及給予被告回應機會,認為律政司決定不合法、不合理,要求法庭落令推翻決定,盡快排期處理申請許可聆訊。

申請人於入稟狀中表明,是次入稟並非挑戰國安法條文是否合憲,指根據《基本法》普通法,於高院原訟庭審理的案件,被告有權獲得陪審團審訊,惟律政司一方不設陪審團的決定,移除了被告的權利,且律政司司長就此決定並沒有提供解釋,亦沒有給予被告回應機會。

申請方續指,於陪審團審訊中,由最少五人組成的陪審團,須於一致或大比數的基礎上達至有效裁決。惟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審訊中,三人須否就裁決達至一致決定或大比數決定,仍是未知之數。申請方認為陪審團審訊,除可保障被告利益外,對於維護司法公義亦具重要性,因相比法官或裁判官的裁決,大眾似乎更為接受陪審團的裁決,因前者或被視為傾向政權及偏離大眾。(全文

#20210408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警方就起底案拘17人兩宗個案定罪 26名在職公務員涉反修例活動被捕而被停職

【綜合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提問表示,被「起底」人士遍及不同意見取向的人士和各行各業的從業員,包括警務人員及家屬、政府官員及公職人員、曾表態支持或反對政府或警察的市民等,涉及執法人員和親友的「起底」個案,前年和去年分別佔36%和44%。

當局表示,截至去年12月,公署共將1461宗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個案,轉介警方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警方就「起底」案件共拘捕17名涉嫌人士,2宗個案已提出檢控並定罪。公署亦將57宗涉嫌違反法庭相關禁制令的「起底」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當中4宗已被定罪。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26名在職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被捕而正接受警方調查或正被起訴,全部人員已被停職。一般而言,停職人員如被落案起訴,可被扣起不多於一半的薪酬。如該停職人員最後在紀律程序中被處以免職懲罰,被扣起的薪酬會被沒收。

報道來源:香港電台1香港電台2

#20210408新聞
採訪佔旺疑遭警毆打 Now 工程人員入稟索償 稱事後有幻覺恐懼

【立場新聞】Now 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於 2014 年在佔旺區採訪時,遭警員搶走鋁梯並拘捕,控以襲警,其後證據不足獲釋。李小龍及後入稟向律政司索償,稱當日遭多名警員拳打腳踢致身體多處受傷,案件今(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李小龍作供時指,事後他有幻覺、恐懼和失眠,要看精神和臨床心理醫生,和家人的關係亦變差,經常胡思亂想。庭上播放多段影片,見到李手持鋁梯跑時,突然遭數名警員拉扯,將他壓在地上並圍住他。同行記者見到情況後不斷大叫:「記者呀!記者嚟㗎!」、「做咩郁手呀?」、「做咩搞我同事啊?」(全文

#20210408新聞 #2014佔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