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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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甩趙家賢左耳兼揮刀傷夫婦囚14年半 中年漢申上訴刑期 獲批出許可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用刀刺傷一對夫婦及咬甩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監14年半。男子不服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8日)進行聆訊,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考慮陳詞後,認為14年半刑期「睇落又幾重」,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交由上訴庭3名法官審理,惟重申經上訴後刑期仍超過10年是「無可避免」。

上訴人陳眞(案發時48歲)現正於監獄服刑,由囚車押解往法院應訊。他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和大律師容海恩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

甫開庭,余承章資深大律師指上訴人已在去年8月撤回定罪上訴申請,現時只需處理刑罰上訴,他又申請呈交新證據,以顯示上訴人已向受害人賠償。惟彭官不認為這是求情理由,上訴方最終不堅持呈交。

余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對求情理由給予充份比重,例如未有考慮案發時的社會環境,「好不幸地,講普通話嘅人係俾人針對」,被人要求「你走啦」、「返大陸啦」;此外,被告患有反覆性抑鬱症和酗酒問題,上述兩項因素影響被告的脾氣,因而未能控制情緒爆發。

陳穎琛則指,量刑起點雖然是高,但並非明顯過重,法庭須考慮當時社會氣氛,應向公眾發出訊息,不論原因為何,暴力在法治社會中是不能被接受。她指受害人的心理創傷是非常嚴重,每名受害人的身體均有四至五個刀傷,其中溫浩倫留院9日,趙家賢則接受手術嘗試駁回耳朵不果,須縫86針、住院19日。

據了解,4名受害人在事後向陳提出民事索償,最終雙方同意庭外和解,溫浩倫獲賠償100萬、梁碧琪獲賠償75萬、趙家賢獲賠償190萬、梁瑩瑩則獲賠償25萬。連同訟費,陳須支付合共逾500萬。 (全文)

#20230418新聞 #非手足 #1103太古 #咬議員耳仔
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法庭線】高級督察於2020年6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25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周二(18日)在高院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12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8萬元訟費,稍後頒書面判決理由。

律政司形容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濫用職位犯案,屬加刑因素,又指他並非單純轉載網上資料,而是主動倡議他人起底。事件對事主構成不可挽救的傷害,破壞了他們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質疑被告並無悔意。被告方強調,被告已在信中向事主及所有受影響人士致歉,而他在案發翌日中午前已刪除帖文,有真誠悔意。 (全文)

#20230418新聞 #網上起底
「特寫」偷拍2女子胸部及雙腿 單身男警認罪准保候判

【東方日報】單身五旬男警聲稱疑因不堪工作及家庭壓力,去年便衣當值期間,在大埔2間商場的連鎖超市及零售店內,無視其他顧客在場,公然靠近2名女子,用手機偷拍她們的胸部及雙腳近鏡「特寫」片段。他今(18日)在粉嶺法院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2罪。裁判官准被告保釋至5月5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亦應辯方大狀建議,為他索取社服令報告,但強調所有判刑選項都開放,包括即時監禁。

53歲被告伍佩偉,辯方透露,他是高級偵緝警員,月入約4.3萬港元,現時停職留薪,很大機會會接受內部紀律調查,又透露被告已申請退休。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案情指,當日下午5時許,女子Y在大埔超級城LOG-ON閒逛,期間發現被告站在她身旁,他手持手機靠近,當時Y穿着短裙,她登時嚇一嚇,瞪眼望實被告,希望被告停止。不過對方未有收手,Y遂向店舖職員講述事件。被告此時欲離開,Y隨即要求他停步,被告充耳不聞,未有理會,惟結果被截停。執法人員展開調查,揭發被告曾拍攝2段片段,其中一段長66秒,拍攝到Y雙腿近鏡片段。另一段長61秒,涉及另一名女子X,拍到X的胸部近鏡,拍攝時間是同日早上11時許,X對此不知情。

辯方求情指,2名女事主年約30餘歲,並非妙齡少女,他沒有將相關片段上載至互聯網,沒有進一步傷害她們。被告犯案是因工作壓力,而且要照顧年邁母親。當然,被告知道這不是合理理由,應用合法手段紓緩壓力。辯方稱,案發後被告已開始接受心理治療。考慮到被告初犯,自願交出相關證物予執法人員,令執法人員從速破案,加上2罪性質類近,在同日發生,冀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並希望2罪刑期能同期執行。

近年,警員淪為風化案疑犯屢見不鮮,去年1月,一名男警與女網民開房後涉偷竊女網友的信用卡及勒索對方2萬港元。同年5月,一名52歲男警被發現在大埔安邦路偷拍一名33歲女子;同月另一名休班警又被揭發在中環一日內偷拍10名女子裙底,於同年12月被判1年感化令。 (全文)

#202304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當值都偷拍
【初選47人案】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45天。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盤問,就「墨落無悔」提及協調會議的共同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趙認為會上有意見拉扯,聲明卻似乎將所有與會者寫成「一個抗爭陣營」,向他人施壓。辯方亦指,聲明可見發起人亦意識到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否則毋須向他人施壓,惟法官陳慶偉認為聲明提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顯示最終仍達成了共識。

趙又指,與會者「都好畀面戴耀廷」,戴就細微爭議提建議他們亦無異議;而黃碧雲及林卓廷就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無特別表態」,趙有出席的新東及九西首次會議均無就否決財案達共識,即使早前稱新東第二次會議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亦是非正式投票。(全文

#202304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