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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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男子偷走或鎅爛民建聯6張海報 昨晨被拘捕

【星島日報】警方於1月31日接獲一名43歲男子報案,指懸掛於旺角大角咀道一共6張民建聯海報懷疑被偷走或鎅爛,每張海報損毀面積約30厘米。經深入調查後,昨晨(2月7日)約6時,在大角咀中匯街對開,截查一名目標男子,在其身上搜出一把約14厘米鎅刀,相信他與案有關,遂以涉嫌「盜竊」、「刑事毀壞」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名姓黃(35歲)男子,並在其寓所檢獲懷疑作案時所穿衣物,他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報到。(全文

#20230208新聞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引監警會報告指社會安寧被破壞 鍾:港人不願以民主自由換表面安寧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三(8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27日審訊。

控方引述監警會報告指,反修例運動期間曾發現女學生浮屍,有人質疑其母身分;又有人支持放火燒人等行為,控方形容「社會好失智」,鍾沛權指不評論事件。至於報告引述判詞指,示威者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鍾回應指,他同意社會秩序在示威日子受到影響,但從 2019 年區議會選舉結果可見,即使社會秩序被破壞,港人都不願以他們所追求的民主、自由價值,去換取表面社會安寧。(全文

#2023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初選47人案】辯方指彭卓棋從未稱「無差別」否決財案 控方稱將刪去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詞的附表,列出各被告的涉案行為。其中3名不認罪獨立候選人,包括劉偉聰、楊雪盈及彭卓棋,均有簽署「墨落無悔」並落選,楊雪盈曾以「Plan B」身份報名參選。此外,何啟明被指散播對政權和警察無根據的不滿,指控警暴導致大量原因不明的死亡,又曾發文呼籲捐出 iPad 和 iPhone 等電子器材,以協助初選票站運作。

警方在鄭的住所和電子器材中搜得他為論壇準備的「論壇天書」及競選單張,當中承諾他會否決預算案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又搜得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的截圖、初選前後他向逾2千人拉票和謝票的 WhatsApp 訊息、「Michael Cheuk Ki P…」及「區兄」就初選協議的 WhatsApp 討論截圖等。

就獨立候選人、時任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控方指她堅定支持初選計劃,在初選競選單張中稱:「五大訴求、議會過半是我們共同呼喚的將來。」她在論壇指自己清楚知道18區區議會民主派被當局及建制派的打壓,並提倡連結民主陣營力量,以不同角色「一齊上」。

初選結束後,楊在個人 Facebook 發布題為「民主路上見!」的文章,表示自己票數不足以出線,但她會遵守初選結果,承諾不參選正式立法會選舉,並呼籲她的支持者投票給民主陣營的其他候選人,以達至立會議席過半。當港島區3名民主派被「DQ」後,楊雪盈曾以「Plan B」身份報名參選。

就獨立候選人、時任南區區議員彭卓棋,控方指他在論壇提倡街頭、議會及國際戰線,包括將中共標籤為「敵人」,表明面對極權及《國安法》打壓,仍會「聲討賣港派、港共派、中間派」,並全力對抗共產黨;亦會於議會「不惜以肢體抗爭」癱瘓政府並否決財政預算案,並透過於社運現場出現和與執法部門溝通,以其區議員身份和資源支援街頭抗爭。他亦同意建立「香港民族」,並展現反對《基本法》第23條的決心。

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師一度指出,彭卓棋從沒講過「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惟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他聲言無差別地(indiscriminately)否決財政預算。控方表示稍後會修正開案陳詞。

就時任民協副主席、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控方指他在論壇提倡議會及街頭戰線,包括提及2019年8月曾於深水埗警署外與「70+手足」一起「反暴政」、「食TG(催淚彈)」;控方又指他散播對政權和警察無根據的不滿,指控警暴導致大量原因不明的死亡、「極權」透過任意拘控針對年輕人,並指控中共濫用《國安法》打壓港人及導致香港「攬炒」,港人必需反抗到底、「打倒共產黨」,並透過國際線等反抗。

另一名獨立候選人、時任深水埗區議員劉偉聰,控方指其政治宣言提及「反惡法 抗警暴 民權重光」,而他在論壇提倡議會及街頭戰線,稱透過爭取「35+」便可修訂打壓人權的惡法,又美化前線抗爭者和「暴徒」為「手足」,讚賞他們展示建制外改變歷史的力量,並指留守後方的人可參與議會戰線,與前線「裏應外合」反抗政權。

庭上播放一段九龍西初選論壇片段,劉偉聰回答何啟明質詢時提及律政司司長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所委任的法官缺乏市民信任,在法治風雨飄搖的時候,法官的質素和認受性至關重要,「當然我會知道 Sunny(張崑陽洋名)會話,法治唔值得再提,但係我唔係 Sunny,但我依然見到陽光,我見到 the sunny sky。」被告欄有人發出笑聲。

審訊下午續。(全文

#2023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8/2 涉全港逾130處塗鴉 拘39歲行為藝術家

【PSHK】執法部門過去數周接獲報案指全港不同地區的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外牆被塗污,案件交由西九龍重案組接手調查。

人員經過大量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於昨(7日)下午在沙田禾輋邨一單位拘捕一名三十九歳姓陳男子涉嫌刑事毀壞.,並在該單位及另一個位於葵涌區的工廈單位內檢獲被捕男子犯案時所用的工具及身穿的衣物。

該名被捕男子涉嫌於今年一月至二月期間,分別於香港島、九龍及新界區超過一百三十個不同地點以黑色油漆塗污建築物或者公共設施外牆。消息指,被捕男子為一名行為藝術家,近日因失業而四出閒逛,並於全港不同地點塗鴉上同一款圖案,被塗污的設施包括私人大廈,商鋪、學校外牆、電箱,天橋等。部份設施負責人在發現設施被塗污後向執法部門報案。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全文)

#20230208新聞 #自由塗鴉
【初選47人案】控方:黃碧雲指如否決財案可爭五大訴求「一定會做」、施德來稱入議會「攬炒呢個政府」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下午繼續讀出開案陳詞的附表,列出民主黨黃碧雲和民協施德來的涉案行為。其中黃碧雲沒有聯署「墨落無悔」,在初選論壇中遭質疑,她則回應稱會用盡憲制內所有權力和手段爭取「五大訴求」,若否決財政預算案能夠促成此目標,「我哋一定會做」。施德來則被指競選單張內容與「墨落無悔」相當相似(substantially similar),在論壇中聲言與中共「冇討論嘅空間、冇談判嘅餘地」,若當選會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二人最終在初選中落敗,之後遵守「35+」協議,沒有報名參選。

控方指,黃在論壇提倡議會戰線,強調透過「35+」對抗暴政和「全力抵抗惡法」,又承諾會用盡憲制所有權力和手段爭取「五大訴求」。控方又指,她形容中共為「專制獨裁」、「不公義政權」,表明要團結民主派力量抵抗,又指民主黨曾用盡各種方式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可展現其反抗決心。

庭上播放九龍西選舉論壇片段,另一參選人劉澤鋒指黃碧雲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又質問黃碧雲:「民主黨係咪應承一齊攬炒先?」黃碧雲回應:「我哋係會用盡憲制裡面所有嘅權力同埋手段係爭取五大訴求,如果否決財政預算案能夠促成呢一樣嘢,我哋一定會做。」

就時任民協主席、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控方指《立場新聞》於2020年3月刊出他所撰的文章〈議會過半 夢可成真 – 回應對民協「N+2初選方案」〉,當中提倡議會戰線及初選協調機制。施於同年6月在 Facebook 發文,表明已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並稱若果當選立法會議員,將會按照計劃否決財政預算,迫使行政長官辭職。控方提到,原文並無「無差別」字眼,將會在開案陳詞中刪去「indiscriminately」一詞。

控方指,施的競選單張內容與「墨落無悔」相當相似(substantially similar)。施並在論壇稱:「今日嘅中共,我哋冇討論嘅空間、冇談判嘅餘地,只有抗爭到底」,進入議會後「我哋大家都要否決財政預算案,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議案」、「攬炒呢個政府」。他質詢民主黨胡志偉時,表明「35+」要有「全面攬炒的決心」,但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卻稱「攬炒好幼稚」,問胡志偉:「嚟緊35+,會唔會全面攬炒政府所有議案呀?」

案件明日續審。(全文

#2023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沒備妥立法會選舉廣告供查閱 鄧飛稱大意入稟求免刑責 官批准:信無惡意

【法庭線】現任立法會議員、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兼中學校長鄧飛,於2021年參選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時,沒有按條例規定將一段於Facebook上載的宣傳片段,備妥於選管會中央平台供查閱。鄧早前以傳票入稟高等法院,稱因「粗心大意」及「計算錯誤」才違反規例,要求法庭頒令豁免懲罰。

法官高浩文周三(8日)頒下判詞,認為是次失誤並非因鄧忽視候選人責任所致,相信鄧有遵從其他選舉規例,接納鄧一方或因疏忽而導致是次違規,並非惡意行事,批准鄧的申請、豁免懲罰,並下令鄧向律政司支付3.5萬元訟費。

判詞提及,鄧的陳姓選舉代理的供詞指,陳因一時疏忽及當時龐大的工作量,而導致是次失誤。而鄧的選舉工程於 2021 年 12 月 1 至 19 日進行,鄧每天需出席 3 至 5 個不同會議,通常首個會議由早上 9 時開始。而鄧稱,陳為他兼任選舉代理人及選舉開支代理人,負責協調鄧忙碌的日程及所有會議。

陳於 2022 年 1 月底才發現忘記把有關片段備妥至指定平台。及至 3 月,陳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寄出載有片段副本及有關資料的 DVD。律政司一方確認,選舉管理委員會於 3 月 17 日收到 DVD。而陳及鄧均強調是因疏忽而導致事故,並不存在惡意。

法官在考慮所有情況後,認為是次失誤並非因鄧忽視候選人責任所致,正如律政司一方公正地指出,鄧曾上載約 136 項選舉廣告資料,僅遺漏一項。法官亦相信鄧有遵從其他選舉規例,終接納鄧一方或因疏忽而引致是次失誤,沒有證據證明有惡意,而且涉事片段一直在 Facebook 公開,可見他無意隱藏片段,終下令豁免相關懲罰。(全文

#20230208新聞 #非手足 #2021立會選舉
涉泊車爭執打鬥後司機死亡 退休警由誤殺改控襲擊 否認未能控制脾氣致情況轉差

【獨立媒體】前年11月,一名退休高級警員與妻子在港鐵兆康站外的士站,疑因泊車問題與客貨車男司機爭執打鬥,男司機當場倒地失去意識,送院後死亡。涉事夫婦事後被控誤殺罪,但去年女被告獲律政司撤控,退休警則被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不認罪,今(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續審。被告否認由於未能控制自己的脾氣,導致情況轉差,亦不同意控方指死者打算將事件化小,只是被告不肯放手。

男被告鄺德榮(57歲),報稱退休,他曾為高級警員,自提堂後還柙近一個月,最後獲高院批准保釋,他由大律師David Boyton代表。男被告與任職警署洗衣房主管的妻子李桂芳(58歲),原本均被控一項誤殺罪,惟控方去年9月申請撤銷對李桂芳的控罪,並改控鄺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被告同意死者在第一下推撞後已返回司機位,他第二次打開車門時,車門碰到被告妻子,但他不同意被告不是用力開門。被告昨稱為阻止死者再開門傷害其妻子,於是用左臂頂著死者。控方今指出,被告的妻子根本沒有面對實際危險,被告只是用此藉口向死者「批㬹」,被告不同意。

控方最後指出,被告由始至終都充滿挑釁性地作出上述行為,他因未能控制自己的脾氣導致情況轉差,他沒有合理原因向陳「批㬹」,被告不同意。但控方質疑,被告曾向死者稱「打我啦」,被告解釋因死者主動稱要打他。控方指,被告作出行為時已知道其後會發生更暴力情況,並知道有可能對他們三人造成傷勢,被告不同意。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將案件押後至3月1日,予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全文

#2023020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搶泊位誤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