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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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拘捕獲保釋的何俊仁 雙手上手扣押走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拘捕何俊仁,指涉嫌保釋期間干擾證人。他今早約11時,被警方從天后住所押走,他雙手被鎖上手扣。

他於去年8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條件包括70萬現金、40萬人事擔保、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等10項。當時《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籲何俊仁遵守所有保釋條件,「不要證明我是錯而張先生(律政司代表)是對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向《獨媒》表示,據其了解何俊仁曾患癌症,早前檢查時發現肺部有陰影,憂慮或復發,遂申請保釋,「佢患病要做全身檢查」。

黨媒《文匯報》今年1月曾報導,稱何俊仁頻繁與「反中亂港頭目」會面,指應撤銷保釋。

何俊仁(70歲,律師)與李卓人(64歲)、鄒幸彤(36歲)及支聯會,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全文

#202303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SUCK Channel」管理員串謀煽惑罪成申上訴被拒 判詞:原審已作「無可批評的結論」

【法庭線】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 頻道「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伍姓頻道管理員經審訊後,被裁定7項串謀煽惑罪成,2022年5月被判囚6年半。伍不服定罪,上周五(17日)親自應訊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法官彭偉昌即日駁回其申請。

法官周二(21日)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由,法官認為申請人提出的議題,正是辯方在原審時提出的議題,而原審官已一一駁斥。法官指,他詳細翻閱原審書面判詞後,認為原審官已「全面及細緻」剖析所有問題,並作出「無可批評的結論」。法官看不到原審的分析有任何出錯,相反申請人未能提出有效的上訴理由,故駁回其申請。(全文

#20230321新聞 #網上言論
認煽動顛覆等罪囚5年 武館教練不服刑期提上訴 原審案情指倡武裝達「港獨」

【法庭線】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2020年起一年半間,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辦「殺鬼隊訓練班」,他早前承認《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弩等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

原審區院法官練錦鴻於2023年2月24日判刑時指,本案屬「情節嚴重」。因《國安法》控罪受最低刑罰所限,男教練認罪惟未能獲完整3分1刑期扣減,最後判囚5年。而女助手則就無牌管槍罪判監16個月。

男教練不服刑期,上周四(16日)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安排聆訊日期。(全文

#202303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集英揚武堂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鍾沛權認為「721一定有勾結」 鍾否認指控方「錯得離譜」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二(21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44日審訊。

控方第23日盤問鍾沛權,續問鍾就《國安法》徵詢了甚麼法律意見。鍾指法例生效後曾向律師了解,及至2021年經歷初選案後,他判斷一連串拘捕事件屬政治決定,因此沒有再問。他作供時一度哽咽,指當時已預計《立場》或遭針對,但傳媒最大、最後的使命,正正是在環境大變前做好紀錄,把握時機多做報道。

控方另指,鍾的證供可見他對警方觀感差、認為「721一定有勾結」。鍾否認,批評在嚴格的檢控程序,控方「對我嘅總結都可以錯得咁離譜,完全唔符合事實。」他又提到《立場》咭片等例子,指控方的聯想匪夷所思、天馬行空,認為當權者面對言論不應「動輒就刑事化」,尤其針對公權力的言論,不應設有含糊不清的紅線,所造成的寒鳴效應不利社會。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3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訛稱國安處人員 2男警及1男涉串謀詐騙 准保候6月訊

【東方日報】2名警務人員及1名退休人士涉嫌串謀詐騙,訛稱為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及收到內地部門消息,向一名男子指稱他涉嫌詐騙及將被調查。事後3人分別被控串謀欺詐及假冒公職人員罪,案件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由於辯方表示需時進一步審視文件,法庭把案押後至6月6日再提訊,各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3名被告為李雪輝(58歲、退休人士),及均報稱為公務員的鄧栩洋(30歲)和莊港偉(46歲)。3人被控於2022年3月27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張田同交出款項,以結清深圳南玻浮法玻璃公司與中科創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即3名被告向該張田同虛假地表示,他們是國安處人員、國安處收到廣東省國安處的消息,關於針對該張田同的詐騙指稱,以及國安處所收到的消息如經發現屬實,會對該張田同展開調查。李雪輝另被控於2022年4月1日,在中環麥當勞道7號至9號豪華閣某室假冒公職人員,即國安處人員。

近年,警員淪為詐騙案主謀或幫兇的例子屢見不鮮。2019年,一名高級警員以母親需錢醫病為由,涉嫌詐騙6名於駐守深水埗分區巡邏小隊期間認識的同袍,十筆共逾8.3萬元的貸款。2021年初,1名前警長因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負債,騙取45萬港元貸款,以及投注外圍馬被定罪,至同年11月遭革職。(全文

#2023032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警察冒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