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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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國慶翌日毀國旗區旗 男子否認侮辱國旗及區旗 准保釋4.26預審

【法庭線】31歲平面設計師被指於2022年國慶節翌日,在土瓜灣一間小學對開,損壞屬於民建聯的國旗及區旗。他周三(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侮辱國旗或其圖像」及「侮辱區旗」兩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4月26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透露將有4名控方證人,並會依賴現場約7分58秒的閉路電視片段,另有被告3段錄影會面,當中有被告的招認。辯方指,對本案案情沒有重大爭議,只爭議法律觀點,相信一天審期便足夠,另保留對錄影會面片段的爭議。(全文

#20230315新聞 #20221002土瓜灣
49歲男否認「起底」警員 早前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使用可上網電話 今獲准撤銷

【獨立媒體】49歲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針對警員「起底」,被控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控方早前申請事主及其女兒的匿名令獲批。被告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兩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12日進行審前覆核。被告獲准繼續擔保,他原本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使用可上網電話,辯方今申請撤銷此條件獲批。

控方指,審訊將會傳召5名證人,另有一段警誡錄影會面。

控方早前申請撤回其中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獲法庭批准。(全文

#20230315新聞 #網上起底
【初選47人案】區諾軒:九西新東就否決財案有分歧 認同林卓廷不會無差別否決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25天,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初選提名表格要求參選人認同協調會議共識及擁護《基本法》等才能參選,區今指該「協調會議共識」視乎各區而定,而九龍西和新界東就否決預算案「確有分歧」。提名表格亦要求參選人認同「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區指是指涉各區提及否決預算案的「共同綱領」,但承認此前沒有文件以此為名或提及相關字眼,他亦沒有向參選人解釋。區亦同意,林卓廷和黃碧雲在表格夾附的單張沒提及否決預算案,林卓廷在論壇上亦曾指視乎具體議案投票,區同意他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早前自辯的劉偉聰盤問後祝區諾軒順利,沈士文今盤問結束後亦向區諾軒致謝,祝他平安、健康(“Thank you Mr. Au, I wish you peace and good health.”),法官陳慶偉着他之後不要再提該些言論(“Can you skip all those remarks in the future?”)。

區諾軒其後接受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盤問,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3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專訪影片配中文字幕 「畀唔識廣東話嘅人睇?」 鍾沛權稱屬基本配置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三(15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41日審訊。

控方第20日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羅冠聰的專訪,質疑報道刻意鋪排美化羅冠聰。鍾否認,指專訪是想立體呈現羅的最新情況,流亡英國後的遭遇和感受。控方另質疑專訪的影片配上中文字幕,「係做畀世界各地識中文但唔識廣東話嘅人睇?例如台灣?」鍾指此做法屬影像報道的基本配置,幫助觀眾理解和吸收。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3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兩男涉管有英國寄港「羊村」繪本被捕 獲准保釋

【明報】警方國家安全處前日(13日)以「管有煽動刊物」罪拘捕兩名男子,據悉涉及數本從英國郵寄到港的「羊村」繪本。警方今日(15日)表示,兩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四月中旬向警方報到。(全文

#202303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41天。控方指專訪文章〈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引述許智峯 Patreon 的內容,質疑目的是「俾佢賣廣告」,又指許的政治任務「完全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所以不應該被報導」。鍾不同意。控方另質疑許智峯所說「咁踩界、咁非法」,所以文章沒有顯示作者姓名。

就《立場》專訪文章〈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伍淑娟指當中引述許智峯 Patreon 的內容,質疑目的是交代背景之餘,也是「俾佢賣廣告」。鍾不同意,「如果照你咁講,所有媒體都係幫緊新聞人物賣廣告,我覺得不是一個公平,不是一個合適的說法。」

伍質疑許智峯「講大話呃法庭」,多間傳媒事後報導許的流亡過程,惟不見《立場》專訪提及許聯同丹麥保守黨 Anders Storgaard「呃法庭」、「合謀離境」。伍又指專訪稱「直至抵埗丹麥才獲悉行程被大幅改動」,並引述許稱「我去到都 O 嘴㗎,唔知佢哋係算聰明定係點,我事前都唔知。」,與許欺騙的事實不符。鍾則指在專訪發布時,許的流亡過程「有少少過咗氣」,所以專訪的重點是政治人物聲稱流亡後的工作,包括他想做什麼及是否做到。

伍形容整篇文章都是「理直氣壯」,「你哋容許咁嘅講法」,包括許受到政府迫害、家人到達外國才可進行「流亡」計劃等,故意不提及許與 Anders Storgaard 早於9月已合謀離開香港,寫法「講啲唔講啲」。鍾不同意。

伍又指,鍾審批文章時已經知道許智峯「係呃法庭嘅」。鍾表示知道有相關批評和質疑,但不同意控方所說,批准發表文章會令公眾更加容易接受許理直氣壯。

由於午飯期間法院有樓層發生火警,導致控制室不能運作,影響法庭錄音系統,需延至3時許才開庭。法官郭偉健指法庭錄音系統仍未能正常運作,若審訊繼續的話,只能單靠庭內書記的電腦錄音。郭官一度表示未能單單依賴書記電腦來錄音,提議押後至星期五續審。

不過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原本期望3月內能完成所有證據,並透露另一被告林紹桐有可能作供,關注審訊進度。伍淑娟補充,就17篇涉案文章盤問後,仍至少需要多一至兩日處理《立場》的運作。雙方同意下午繼續審訊,法官遂提醒發言各方提高聲量及減慢語速。

案件周五續審。(全文

#202303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休班警疑破壞上水一店鋪閉路電視 被控刑毀明提堂

【明報】去年10月30日下午約1時,警方接報上水新成路4號一店鋪閉路電視懷疑遭一名休班警員破壞,47歲男職員報警。警方到場初步調查,該名45歲休班男警涉嫌刑事毀壞被捕。經徵詢法律意見後,他已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將於明日(16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據悉,涉案休班警原任水警東分區警員,現已被停職。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重申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全文

#2023031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