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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銀行家襲警案 總懲教主任助制服跳閘男獲提名好市民獎 否認警提及奬金

【立場新聞】休班警前年 12 月在銅鑼灣地鐵站,追截一名跳閘男子時,35 歲美籍銀行家被指搶奪其警棍,又向他打臉踩腹。銀行家被控襲警及交替的普通襲擊罪,今(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協助制服跳閘男子的市民盧志強、同為荔枝角收押所總懲教主任,供稱當日遭被告箍頸。他在盤問下承認,沒有確認俞是警員,指事後獲提名「好市民獎」,否認警員提及有獎金,亦無要求他就本案要對控方有利。(全文

#20210426新聞 #1207銅鑼灣
美籍銀行律師涉襲休班警 自辯稱以普通話問「你是不是警察?」 休班警大喊「不是」

【立場新聞】休班警前年 12 月在銅鑼灣地鐵站,追截一名跳閘男子時,一名美籍銀行律師被指搶奪其警棍,又向他打臉踩腹。美籍律師被控襲警及交替的普通襲擊罪,案件今(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美藉被告自辯稱,曾以普通話詢問休班警「你是不是警察?」,休班警情緒激動大喊「不是」,其後休班警揮動警棍不斷大叫,被告認為他有精神問題,而非警務人員,故上前搶去其棍制止他,以防他傷害他人。被告表示,該休班警曾擊打部其腿及臀部,但他從未腳踢休班警。(全文

#20210429新聞 #1207銅鑼灣
襲警罪成 朋友代發聲明將上訴 美籍銀行律師:裁決顯示法官捨棄基本法律原則

【立場新聞】一名休班警前年 12 月在銅鑼灣地鐵站,追截一名跳閘男子時,任職美籍銀行內部律師 Samuel Phillip Bickett 被控襲警及交替的普通襲擊罪,案件今(22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林希維指拒絕接納被告自衛說法,又指受襲警員曾表明身份,是正當執行職務,裁定被告襲警罪名成立,押後至 7 月 6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隨後在聲明對警方提出多項指控,指警方對他進行非法禁錮(illegally imprison),拒絕向他提供溫暖衣服和醫療支援,將他關在攝氏 5 度以下的羈留室長達數小時,對他長時間審問並剝奪他跟親人、律師,領事館職員的權利。被告更指,控方故意向法院提交虛假指控,兩個重要的閉路電視片段證據被銷毀,其中一個關鍵證人更曾經受賄。被告指,自己今次被控是基於一個原因,就是「讓警方尷尬」,但他認為「讓警方尷尬」本身就不是一項罪行,如果基於這個理由就向人民提出檢控,這已經是一個嚴重的罪行。(全文

📍上庭詳情:【直播台】裁決

#20210622新聞 #1207銅鑼灣
被控襲警美籍銀行律師接受《華郵》專訪 指相信法律但對香港法院不再有信心

【立場新聞】美林銀行的美籍律師 Samuel Bickett 被指前年 12 月於銅鑼灣地鐵站,在休班警追截跳閘男子期間,搶奪休班警的警棍,又向他打臉踩腹,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 4 個月 2 星期,正等候上訴。

《華盛頓郵報》周末刊出 Bickett 的專訪,指他在收押期間,收到很多不同人士的打氣信,而 Bickett 在閱讀這些信件後認為,自己的案件不僅代表法治的破壞,更代表價值觀的破壞。他說:「我感受到這種巨大負擔,不僅是為了我的上訴,而且為了所有支持我的香港人。」

裁判官林希維在判詞中指,襲警為嚴重罪行,法例有責任保護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免受傷害,故須採取具懲罰性及阻嚇性的刑罰。說法令 Bickett 與其代表律師團震驚, Bickett 說:「因為要犯下該罪,必須真正知道他是一名警察⋯⋯網上還有一段短片,顯示該人稱他不是警察。」 Bickett 在事件中曾以 Are you popo? 來質問涉事警員是否警察,而該警員曾至少一次回應「不 (no) 」。

《華盛頓郵報》文章引述佐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的香港法律研究員黎恩灝表示,無警員因與 2019 年社會活動有關的任何行為而被捕、指控或懲罰,法院傾向於「不是將警察視為個人或警察,而是將其視為法律和秩序的象徵」。

37 歲的 Bickett 現時獲准保釋上訴,他在專訪中指這次經歷令他震驚,並表明對香港法院不再有信心,已準備重返監獄。他說:「我將我的整個職業生涯都獻給了法律。我相信法律;但發上在我身上的事,以及我目睹這城市所發生的事,已完全粉碎我這信念。」(全文

📌 專訪原文:"American lawyer imprisoned in Hong Kong speaks out about his treatment", The Washington Post

#20210913新聞 #1207銅鑼灣
美籍銀行律師襲警罪成囚4個半月 高院駁回上訴須即時服刑

【獨立媒體】2019年12月,一名休班警在港鐵銅鑼灣站企圖阻止疑跳閘男離開,期間使用警棍。美籍銀行律師 Samuel Phillip Bickett 上前調停時被指搶警棍,亦要求休班警出示委任證,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早前判囚4個半月。他於去年8月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並獲准保釋。高院法官杜麗冰今(8日)駁回所有上訴,他須即時服刑。上訴人被押走時向親友揮手,旁聽人士則高呼:「take care, see you later, we love you!」。

杜官今裁定原審裁判官沒有出錯,並指休班警當時沒有時間出示委任證,雖然首次被問及「are you popo」時回答:「no」,但第二次亦有回答:「yes」,當時已承認自己是警員。另外,案發時正值社會事件,很多休班警被認出,因此他們會帶備警棍。在刑期方面,杜官同意原審官指案發地點為繁忙港鐵站,有途人情緒高漲,此為加刑兩周的因素。(全文

📌 相關資料:高院上訴庭判決理由書(英文)

#20220208新聞 #1207銅鑼灣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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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律師襲警上訴被駁回 公開信反駁法官論點

【同文】美籍銀行律師 Samuel Bickett 早前被控在 2019 年 12 月於銅鑼灣港鐵站阻止休班警用警棍攻擊跳閘青年時裁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 4 個半月。他提出上訴後獲准保釋,並在去年 11 月 15 日進行聆訊。高院法官杜麗冰在今早(8日)駁回所有上訴,被告要即時服刑。Bickett 同日在其社交平台發公開信,逐點反駁杜官在聆訊期間的論據,並聲言會上訴到底,同時感謝無數港人兩年來對他的支持。

上訴被駁回後,Bickett 在社交平台發公開信,直指杜官「藉一項他沒有犯下的罪行,把他送回監獄」。

Bickett 在信中引述其代表律師在聆訊期間的發言,指他當時用武力制止一名男子襲擊途人是「既合理,亦合法(was reasonable, and therefore legal)」,但杜官卻回應指:「當你攻擊警員,便非合理武力(It’s not reasonable force when you’re hitting a police officer)。」他批評杜官的言論引申出一個令人不安的情況,即香港警察與其他市民不受同樣的法律所規範。

他引用基本法第25條列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指出任何人,即使是警察,若對他人施加罪行,法例均容許旁人用合理武力制止。根據案發片段,Bickett 指俞姓警員當時正誣稱一名青年非禮,後來警員亦在庭上承認當時的指控虛假,俞姓休班警員又一度否認自己是警察。Bickett 認為:「就算他(俞)當時身穿警察制服,制服亦不會允許他使用非法武力和作虛假指控。無論他的正職為何,案發當日他就是個罪犯(…even if he had been wearing a police uniform, that uniform would not have allowed him to commit unlawful assaults and make false accusations. Whatever his day job might have been, on that day he was a criminal. )。」

Bickett 又表示會就定罪上訴到底,並感謝無數港人兩年來對他的支持。(全文

#20220208新聞 #1207銅鑼灣
2019年涉襲警美籍律師 刑滿送返美國

【明報】2019年襲警罪成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37歲)在社交網站稱,自己昨日在赤柱監獄獲釋後,同日被送上飛機離港前往美國。

Bickett表示,入境處拒絕他延長留港處理事務及告別伴侶的要求,同日由監獄被轉往入境處羈留中心,同日送上飛機。他續說,在土耳其伊斯坦堡轉機時,土耳其官員拒絕交回其護照,並稱是因為香港政府的要求所致。

Bickett在帖文中說,會在外地探索怎樣可為香港抗爭貢獻,又形容自己雖然不是出生在香港,但和很多香港人一樣被逼離開自己所愛的人和城市。他最後引用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言論說,雖然不應被罰但會接受,「因為全世界知道我是對,而你是錯的。」(全文

📌 相關資料:Samuel Bickett 帖文原文

#20220323新聞 #1207銅鑼灣
美籍律師反思光復香港民主角色 無懼願大聲疾呼為港人發聲

【美國之音】上訴襲警失敗完成服刑後被押解出境的美籍律師在回到美國接近一個月後,反思了自己在光復香港民主路途上的角色與前途,表明願意讓自己的獨有背景,勇敢地為香港人繼續響亮發聲,希望能在新一屆特首就任之際,拖慢香港急速“沉淪“的步伐。

自上月遭香港政府從獄中直接押解出境返回華盛頓後,一直休息並開始從新思考未來個人路向。37歲的他近日接受了美國之音中文部的視頻專訪,詳細談到了從過往坐牢經歷、個人動向、美國對港政策、以至在香港的美國人及美國商界去留議題。言談間,他設身處地考慮了不同人、群體以至美國政府的處境,沒有顯示出一副中國政府經常批評的“美國人以人權救世者傲慢自居”的態度。 (全文

#20220417新聞 #1207銅鑼灣
2019年襲警判囚 美律師申上訴終院

【明報】2019年襲警罪成、被判監4個半月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根據其上訴文件,申請人質疑原審及高等法院法官未有考慮案發時,休班警員無展示委任證前因後果下,從被告角度可能是真誠地自我防衛。

申請一方又認為,下級法院錯誤理解自衛的法律觀點,認為案例顯示並非要到被打前一刻才可自衛,自衛亦可以是防止被告真誠認為即將發生的襲擊。

Bickett被控2019年12月在港鐵銅鑼灣站內,襲擊休班警俞樹生及搶警棍。高院法官杜麗冰早前質疑若被告害怕警棍,大可即時離開,駁回他以自衛的抗辯理由,並撤銷保釋。他上月底刑滿出獄,並稱自己即日被遣返美國。

原審及向高院上訴時,Bickett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文件顯示,他現由另一名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

質疑法官無從被告角度考慮自衛合理性

申請法律團隊在文件中質疑,原審及高院法官均無從被告角度考慮自衛的合理性,反而過分集中處理休班警俞樹生的動機。

他們續稱,根據有關自衛的案例,法庭必須考慮被告真實想法,尤其是電光火石之間的考慮。他們質疑,原審法官未考慮當時手持伸縮警棍的俞樹生曾一度否認為警員,及事前採取侵略性的態度,案情也顯示俞與被告衝突前,與途人發生肢體糾纏,認為不能排除被告需在俞再攻擊前從對方手中拿走伸縮警棍。(全文

#20220425新聞 #1207銅鑼灣
美籍律師襲警罪成申終院上訴許可 稱終院拒批申請

【明報】2019年襲警罪成、被判監4個半月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上月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他今(11日)於Twitter指,終院司法常務官認為申請沒有合理的上訴理據。換言之,終院暫不受理申請,亦不會開庭聆訊。

根據Samuel Phillip Bickett的帖文,終院署理司法常務官早前發出傳票,表示他的上訴許可申請理據不足,因此在無開庭聆訊的情况下拒絕申請。不過,他可於6月7日或之前提交書面陳辭,向上訴委員會說明不應駁回其申請的理由。

Samuel Phillip Bickett表示會堅持上訴,其律師將直接向終院法官提交額外陳辭,如果終院仍然拒絕審理此案,「很明顯不能再依靠終院守護法律」。(全文

#20220511新聞 #1207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