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荃灣 兩人暴動罪成囚4年3個月 申請定罪上訴許可被拒
【獨立媒體】2019年10月1日國慶日,有人在荃灣示威,期間警方曾開實彈槍,多人被捕。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被判囚4年3個月的兩名男子,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日前遭高等法院拒絕批出。法官今(23日)頒下判詞,其中上訴方不滿原審法官練錦鴻在宣告口頭裁決後,延誤近3個月才向被告交付書面裁決理由書,有違條例的21天規定。但高院法官潘敏琦反駁,該規定是要求在限期內將口述宣告轉為文字記錄,而非將文本交給控辯雙方。她又批評上訴方說法牽強,其推斷並不公平。(全文)
#20221223新聞 #1001荃灣
【獨立媒體】2019年10月1日國慶日,有人在荃灣示威,期間警方曾開實彈槍,多人被捕。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被判囚4年3個月的兩名男子,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日前遭高等法院拒絕批出。法官今(23日)頒下判詞,其中上訴方不滿原審法官練錦鴻在宣告口頭裁決後,延誤近3個月才向被告交付書面裁決理由書,有違條例的21天規定。但高院法官潘敏琦反駁,該規定是要求在限期內將口述宣告轉為文字記錄,而非將文本交給控辯雙方。她又批評上訴方說法牽強,其推斷並不公平。(全文)
#20221223新聞 #1001荃灣
社民連工黨示威限聚令案 7人申上訴至終院 押後宣判
【獨立媒體】前年五一勞動節,社民連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和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8人,於金鐘遊行至政總,促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惟中途遭警方截停並票控違反限聚令。8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14日、緩刑18個月,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早前駁回定罪及刑罰上訴,維持原判。其中7名上訴人今(23日)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黃官表示需時考慮,押後宣布決定。
7名上訴人為:社民連黃浩銘、曾健成和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麥德正、郭永健和何偉航。其中李卓人另涉支聯會顛覆案還柙,由囚車押送至法庭,因初選案還柙的梁國雄則未有到庭。吳文遠未有參與是次上訴。
上訴方爭議,若兩組4人的「聚集」相隔不少於1.5米,是否仍構成防疫規例下的「受禁羣組聚集」;又強調即使整個遊行期間,兩組人有某些時候距離不超過1.5米,也不應被視為「受禁羣組聚集」。
法官黃崇厚在上訴判決中裁定,是次聚集並沒有合理辯解,故定罪裁決亦符合相稱性。上訴方認為行使和平遊行的權利可構成合理辯解,而「是否有合理辯解」議題是法律問題,惟黃官則強調此乃事實裁斷。(全文)
#20221223新聞 #20200501金鐘
【獨立媒體】前年五一勞動節,社民連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和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8人,於金鐘遊行至政總,促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惟中途遭警方截停並票控違反限聚令。8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14日、緩刑18個月,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早前駁回定罪及刑罰上訴,維持原判。其中7名上訴人今(23日)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黃官表示需時考慮,押後宣布決定。
7名上訴人為:社民連黃浩銘、曾健成和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麥德正、郭永健和何偉航。其中李卓人另涉支聯會顛覆案還柙,由囚車押送至法庭,因初選案還柙的梁國雄則未有到庭。吳文遠未有參與是次上訴。
上訴方爭議,若兩組4人的「聚集」相隔不少於1.5米,是否仍構成防疫規例下的「受禁羣組聚集」;又強調即使整個遊行期間,兩組人有某些時候距離不超過1.5米,也不應被視為「受禁羣組聚集」。
法官黃崇厚在上訴判決中裁定,是次聚集並沒有合理辯解,故定罪裁決亦符合相稱性。上訴方認為行使和平遊行的權利可構成合理辯解,而「是否有合理辯解」議題是法律問題,惟黃官則強調此乃事實裁斷。(全文)
#20221223新聞 #20200501金鐘
《立場》被指煽動案|辦公室業主稱未能聯絡租戶 看電視始知「《立場》租我寫字樓」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五(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十日審訊。《立場》辦公室的業主供稱,2022 年初打算與租戶商討續租事宜,惟對方「電話打極都冇人聽」,其後看電視才知道租戶是《立場》。
業主之後聯絡另一位職員,惟對方表示「心情唔好唔覆」,最終給予他辦公室密碼。他上門發現辦公室一片凌亂,「睇到《立場》就好憎,搞到我單位咁」。另外,稅務局職員應控方要求,讀出報稅表上的《立場》「重點」員工名稱,包括林彥邦、何桂藍,以及涉案文章作者、非職員的「盧斯達」。案件下周三(28 日)續審。(全文)
#20221223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五(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十日審訊。《立場》辦公室的業主供稱,2022 年初打算與租戶商討續租事宜,惟對方「電話打極都冇人聽」,其後看電視才知道租戶是《立場》。
業主之後聯絡另一位職員,惟對方表示「心情唔好唔覆」,最終給予他辦公室密碼。他上門發現辦公室一片凌亂,「睇到《立場》就好憎,搞到我單位咁」。另外,稅務局職員應控方要求,讀出報稅表上的《立場》「重點」員工名稱,包括林彥邦、何桂藍,以及涉案文章作者、非職員的「盧斯達」。案件下周三(28 日)續審。(全文)
#20221223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中大生非法集結等3罪成囚6月 服刑後上訴 管非法工具上訴得直 兩罪維持原判
【法庭線】2019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中大學生梁姓被告被指和同校學生會前會長等人參與示威、堵路,梁經審訊後被裁定3罪罪成,包括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下稱管有罪),判囚6個月,之前已完成服刑。
梁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周五(23日)頒下判詞,裁定按終審法院最新案例《陳俊傑案》,管有罪定罪不穩妥、不應維持,因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餘下兩罪則維持原判,指考慮雙方陳詞後,裁定「上訴人是從涉案非法集結的地方跑出來的人」,稱推論獲上訴人衣著、所攜物品等證據支持。(全文)
#20221223新聞 #1020旺角
【法庭線】2019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中大學生梁姓被告被指和同校學生會前會長等人參與示威、堵路,梁經審訊後被裁定3罪罪成,包括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下稱管有罪),判囚6個月,之前已完成服刑。
梁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周五(23日)頒下判詞,裁定按終審法院最新案例《陳俊傑案》,管有罪定罪不穩妥、不應維持,因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餘下兩罪則維持原判,指考慮雙方陳詞後,裁定「上訴人是從涉案非法集結的地方跑出來的人」,稱推論獲上訴人衣著、所攜物品等證據支持。(全文)
#20221223新聞 #1020旺角
梁振英控告鍾劍華、《立場新聞》誹謗 鍾未能繳交陪審團開支 高院裁失陪審團審訊權
【獨立媒體】前特首梁振英於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徑控告《立場新聞》和香港民研名譽總監、前理大助理教授鍾劍華,指《立場新聞》刊登鍾的文章,內容誹謗梁振英。雙方同意於明年進行陪審團審訊,惟鍾一直未能繳交陪審團開支的款項,加上《立場新聞》已無律師代表,今(23日)被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桂如裁定失去陪審團審訊的權利。梁振英一方另提及,有關文章涉批評作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涉干犯《國安法》,法官指有關文章刊登於2018年,故《國安法》並不適用。(全文)
#20221223新聞 #小桃園飯局
【獨立媒體】前特首梁振英於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徑控告《立場新聞》和香港民研名譽總監、前理大助理教授鍾劍華,指《立場新聞》刊登鍾的文章,內容誹謗梁振英。雙方同意於明年進行陪審團審訊,惟鍾一直未能繳交陪審團開支的款項,加上《立場新聞》已無律師代表,今(23日)被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桂如裁定失去陪審團審訊的權利。梁振英一方另提及,有關文章涉批評作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涉干犯《國安法》,法官指有關文章刊登於2018年,故《國安法》並不適用。(全文)
#20221223新聞 #小桃園飯局
邵家臻冬至探余慧明 引述稱不要只記掛她:而是一群信念相同相受囚困的人
【獨立媒體】昨( 22日)是冬至,有人回家團圓,亦有人到監房探監。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昨到大欖懲教所探望因初選47人案還柙的余慧明。他指,余慧明有稍微增磅,亦穿足夠禦寒衣物,當日最想食湯圓,希望與家人團圓。邵又引述余慧明指,明白大家對她的想念,但不要只是記掛她,「而是一群信念相同,相受囚困的人」。
邵家臻昨日下午在Facebook 發文,指今年是余慧明在監獄渡過的第二個冬至,當刻在想要不要跟她講「冬至快樂」時,她已「笑口迎迎」地說「冬至快樂」,因為她「已經看得很化」,只是希望在外面的人生活平安和快樂。
曾因「佔中案」入獄的邵家臻指,監房在節日時會為在囚人士加餸,例如鹵水雞髀、廚師腸及臘腸等,但僅限聖誕及農曆新年,不包括冬至。不過邵家臻指,余慧明當刻最想吃的是湯圓,因為「希望能夠一家人團團圓圓」。
後日便是聖誕節,邵家臻表示余慧明沒有公開收信,但仍然收到不少聖誕卡和信,而她會閱讀和回覆每一封信。邵引述余慧明稱,明白大家對她的想念,但基於不同理由,她不能進一步表示,但會帶著他們的力量上庭,為自己討回公道。不過,她希望大家「記掛的不只是余慧明,而是一群信念相同,相受囚困的人」。(全文)
#20221223新聞
【獨立媒體】昨( 22日)是冬至,有人回家團圓,亦有人到監房探監。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昨到大欖懲教所探望因初選47人案還柙的余慧明。他指,余慧明有稍微增磅,亦穿足夠禦寒衣物,當日最想食湯圓,希望與家人團圓。邵又引述余慧明指,明白大家對她的想念,但不要只是記掛她,「而是一群信念相同,相受囚困的人」。
邵家臻昨日下午在Facebook 發文,指今年是余慧明在監獄渡過的第二個冬至,當刻在想要不要跟她講「冬至快樂」時,她已「笑口迎迎」地說「冬至快樂」,因為她「已經看得很化」,只是希望在外面的人生活平安和快樂。
曾因「佔中案」入獄的邵家臻指,監房在節日時會為在囚人士加餸,例如鹵水雞髀、廚師腸及臘腸等,但僅限聖誕及農曆新年,不包括冬至。不過邵家臻指,余慧明當刻最想吃的是湯圓,因為「希望能夠一家人團團圓圓」。
後日便是聖誕節,邵家臻表示余慧明沒有公開收信,但仍然收到不少聖誕卡和信,而她會閱讀和回覆每一封信。邵引述余慧明稱,明白大家對她的想念,但基於不同理由,她不能進一步表示,但會帶著他們的力量上庭,為自己討回公道。不過,她希望大家「記掛的不只是余慧明,而是一群信念相同,相受囚困的人」。(全文)
#20221223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