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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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和平集會案】5 人認罪 12.13 判刑 李卓人陳情:到今天我坐監明志,亦只有如此

【立場新聞】去年六四集會, 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早前在開審前改認罪,五人今( 17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其中李卓人及胡志偉均提到,每年堅持悼念六四,是為了毋忘真相,李卓人指自己一生無悔,「到今天,我坐監明志,亦只有如此」。 梁耀忠則獲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和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等撰寫求情信,指梁耀忠在立法會為人低調、獨立行事,從沒在立法會作出破壞。法官胡雅文押後至 12 月 13 日判刑,除了蔡耀昌和梁耀忠繼續獲得保釋外,其餘被告繼續還押。

李卓人今無律師代表,在庭上親自讀出陳情信時,數度哽咽。李卓人先感謝在政權打壓集會下,「香港人仍守著在 89 年立下的約定」,他又憶述 89 年在北京經歷 6.4 事件的感受,強調「悼念六四是我一生激情所繫」。他又指在香港,維園燭光「就是毋忘六四的象徵,是記憶與遺忘的抗爭」。

梁耀忠代表律師指,涉案集會無造成仼何混亂和暴力。梁耀忠的角色亦相對被動,大部分時間都保持安靜,沒有公開發言。梁耀忠就涉案集會曾發表 Facebook 貼文,但從沒鼓勵他人到維園,反而教別人下載虛擬蠟燭,正正顯示他著重公眾健康。辯方再次提到梁耀忠於 2016 年放棄主持立法會主席選舉,指當時會議充滿對梁君彥的憤怒,要處理的事情很複雜,出於尊重法治,不想利用職權去得到任何「好處」,故放棄主持。有關事件令他被網絡欺凌多年,他亦不再受民主派支持者歡迎。

此外,辯方又提到 2019 年 7 月 1 日,梁耀忠阻止激進年輕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的事,指梁耀忠獲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和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等人撰寫求情信,其中曾鈺成讚揚梁耀忠於前年 7.1 阻止衝擊立法會,兩人又提到梁在立法會從沒有破壞性行為,為人低調,在民主派中獨立行事,不似其他民主派人士那樣博取媒體注意。(全文

📌 相關資料:李卓人陳情信全文

#20211117新聞 #20200604維園
警巡查發現食客填錯電話號碼無用「安心」 黃店「陸陸雞煲」負責人認罪罰款八千

【眾新聞】位於旺角的黃店「陸陸雞煲火鍋」上月被警方指控違反防疫規例,有兩名食客「填紙仔」填錯資料,另一人沒使用「安心出行」程式亦沒申報資料。餐廳早前已被罰停晚市7天,負責人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承認沒遵從防疫規定,求情稱明白要做好防疫措施,將會設專人在門口「站崗」,確保顧客登記妥當。裁判官最終判罰款8,000元。

被告張俊傑(42歲)承認違反法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7條,於2021年10月15日,在旺角「陸陸雞煲火鍋」作為餐飲處所的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發出的指示。(全文

#20211117新聞 #其他案件 #安心出行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男警涉夥親戚載客取酬明提堂

【東方日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在今年6月17日進行代號「破繭」行動,打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用途之罪行,並根據線報派員喬裝顧客,透過一手機應用程式租用一輛私家車,由長沙灣荔枝角道833號前往旺角海庭道8號。當車輛駛抵目的地,司機收取1,000港元的剩餘車資時,探員隨即表露身份。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證實涉案私家車並無運輸署發出的客運營業證,將該名涉嫌「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的29歲男司機,以及一名涉嫌「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的女子帶署扣查,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本月4日正式拘捕2人。

據了解,被捕男子是隸屬新界南總區的警務人員,與該名女子屬親戚關係。2人已分別被落案起訴上述罪名,案件將於明日(18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11117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遭無業漢咬甩左耳】還押消瘦 50 磅 趙家賢作供憶述受襲一刻:啪啦一聲,永世記得呢下聲音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3 日,有網民發起於太古城中心組人鏈表達訴求,中年無業漢陳真(案發時48歲,報稱無業)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刺傷一對夫婦、襲擊另一人,及咬傷時任區議員趙家賢耳朵,案件今(17 日)續審。遭被告襲擊的第三名傷者梁瑩瑩作供,她稱當日走出中心外,聽到被告以普通話大叫「光復台灣」或「光復大陸」,梁的堂妹夫與被告口角,其後遭被告襲擊,未幾她看到地上有一把染有血跡的短刀。梁打算分開各人時,遭被告拳打、扯頭髮及大力踢頭,期間被告曾向梁的堂妹稱「我死唔緊要。」

控方今亦傳召當日被咬傷耳朵、現正因初選案而遭還押候訊的趙家賢作供。他稱自己作為「溫和民主派」,亦遭部分市民質問及「挑機」,其後商場廣播表示將關閉,市民開始離開,他則聽到有人表示「要人,要記者」,他遂跑出商場,看見有一名長髮女子流血倒地,另一名男子則「成身都係血」,並聽到右邊傳來衝突聲,看見約3至8名市民與被告口角及對峙,期間有市民告知趙被告傷人,他上前詢問被告:「你做咩打人?」,被告以帶鄉音的廣東話表示:「我唔係打人,我係打狗」,並曾向趙指「我認得你,你係議員呀嘛」。

被告突然將趙的頭部「好似保齡球咁」拉近被告身邊,再將趙的左耳拉近口邊「咬咗落嚟」,趙形容當時聽到「啪啦一聲,咬完扯甩」,並指他「永世都會記得呢下聲音。」約兩三秒後,趙感到劇痛,看到被告將咬掉的左耳吐到地上,更一度嘗試將趙的右耳拉近口邊,隨即遭在場人士制止,並分開兩人。趙又指,遇襲期間他曾嘗試推開被告,但並不成功,因被告身形比較「大隻」,又高於身高約 174 厘米的趙。趙又表示被告當時體溫較高,及「有一陣味」,但不能確定是否酒精味。

趙憶述他被咬後,曾大叫「啊,我隻左耳」,其後有義務急救員將趙被要咬掉的左耳放入袋中交給他,趙又指自己曾近乎休克,有義務急救員掌摑他數下並不斷和他說話,嘗試令他保持清醒,他其後恢復意識,發現消防處的急救員正幫他包紮。

趙表示他送院後,醫生曾為他的左耳進行接駁手術,縫了 50 針,但約一星期後因血管未能傳送營養,接駁部分壞死,須拆掉壞死部分,並縫了 37 針將傷口縫合。趙今於庭上作供時,左耳帶上人工造耳,但他表示他已不能再戴掛耳式口罩,須改為掛頭式口罩。

📌 報道來源:立場新聞1立場新聞2

#20211117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