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61K subscribers
3.81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7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問「財仔」貸款涉隱瞞財務狀況 男警被控欺詐明日提堂

【東網】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11月21日在天水圍區以涉嫌「欺詐」拘捕一名24歲男警務人員,他涉嫌於6月14至16日向3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其個人財務狀況。案件涉及款項約105萬港元。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被控3項「欺詐」罪,案件將於明日(29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該名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今年6月5日凌晨2時許,兩輛的士先後沿旺角彌敦道北行,一輛私家車則沿旺角道東行,當駛至彌敦道及旺角道交界時,該輛私家車懷疑撞到其中一輛的士,該輛的士其後懷疑失控撞毀約2米鐵欄及撞倒一名43歲女途人,另一輛的士則懷疑收掣不及撞向該輛私家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11月22日在旺角區拘捕該名28歲男私家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已於12月1日提堂。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

今年7月26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獲屯門屯隆街2號一店舖職員報案,指懷疑一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些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疑犯於10月16日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已於10月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捕人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全文)

#2023122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財仔過百萬
涉隱瞞財務狀況借「財仔」 男警被控欺詐准保釋明年2月再訊

【東網】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於上月21日在天水圍區以涉嫌欺詐拘捕1名24歲男警,指他於6月14至23日間向3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其個人財務狀況,案件涉及款項共105萬港元。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警被控3項欺詐罪,並於今早(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3日,以等候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7,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往警署報到。

被告廖健良(24歲)在控罪書上並無填寫報稱職業,據悉他為1名警員,現已被停職。廖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6月14日與2023年6月23日之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分別在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向該3間公司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該3公司職員作出作為或一系列作為,即批准上述貸款申請及分別批出400,000港元、250,000港元及400,000港元的貸款予廖,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該3間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今年6月5日凌晨2時許,兩輛的士先後沿旺角彌敦道北行,一輛私家車則沿旺角道東行,當駛至彌敦道及旺角道交界時,該輛私家車懷疑撞到其中一輛的士,該輛的士其後懷疑失控撞毀約2米鐵欄及撞倒1名43歲女途人,另一輛的士則懷疑收掣不及撞向該輛私家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11月22日在旺角區拘捕該名28歲男私家車司機,他其後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已於12月1日提堂,並將於明年1月12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往區院處理的文件。被捕男子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

今年7月26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獲屯門屯隆街2號一店舖職員報案,指懷疑1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些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黎及後被控1項盜竊罪,案件已於10月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將於明年1月12日再訊。被捕人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全文)

#202312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財仔過百萬
涉隱瞞財務狀況獲財務公司批逾百萬元貸款 24歲男警將否認3項欺詐罪 被官質疑「點解唔一早搵」律師 案件4.26再訊

【庭刊】24歲男警涉於去年向3間銀行或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個人財務狀況,致令3間財務公司向他批出3筆貸款,合共約105萬元,男警遭控3項欺詐罪,並已被停職,案件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透露將會不認罪,然而「未有齊文件去搵當值律師」,包括銀行月結單等。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質疑「點解唔一早搵」、「啲文件搞咁耐都未齊,上一次(提堂)講緊係3月22號呀」。徐官最後把案件押後至4月26日再訊,並着被告「下一次帶埋你嘅當值律師嚟」,屆時才讓被告正式答辯,其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被告廖健良(24歲),控罪書上沒有顯示職業一欄。他被控3項欺詐罪,指稱他於2023年6月14日至23日之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在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3間公司職員批准貸款申請,分別批出40萬、25萬及40萬元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導致上述3間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全文

#202404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財仔過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