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酒吧襲女子 今提堂准保釋候審
【明報】48歲休班警涉於今年8月,在旺角一酒吧與女子起爭執,被指曾動手襲撃該女子,休班警上月被捕,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撃罪,他現已被停職。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另批准被告以5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594至596號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魏可盈。(全文)
#202210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明報】48歲休班警涉於今年8月,在旺角一酒吧與女子起爭執,被指曾動手襲撃該女子,休班警上月被捕,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撃罪,他現已被停職。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另批准被告以5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594至596號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魏可盈。(全文)
#202210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休班警否認酒吧襲女子 事主稱遭被告掌摑臉 嘴被撞不肯定有否被咬
【獨立媒體】一名48歲警員被指於去年8月休班期間,在旺角樓上酒吧襲擊38歲女子,警員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事主稱被告曾問「你有無養狗?」,他見到事主的照片後又稱「幾靚喎!」,於是兩人自拍,被告更問事主「可唔可以請我飲杯(酒)?」。事主稱其後見一女子面部受傷倒地,上前協助後卻遭情緒激動的被告大罵:「有無搞錯!你幫人都唔幫我!」。被告突然撞向事主致其嘴角痛楚,她不肯定是遭被告「咬一下」,還是面對面撞到嘴,事主於是一手推開被告,惟遭被告掌摑左右臉頰。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女子魏可盈。據悉,被告現已被停職。(全文)
#202303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獨立媒體】一名48歲警員被指於去年8月休班期間,在旺角樓上酒吧襲擊38歲女子,警員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事主稱被告曾問「你有無養狗?」,他見到事主的照片後又稱「幾靚喎!」,於是兩人自拍,被告更問事主「可唔可以請我飲杯(酒)?」。事主稱其後見一女子面部受傷倒地,上前協助後卻遭情緒激動的被告大罵:「有無搞錯!你幫人都唔幫我!」。被告突然撞向事主致其嘴角痛楚,她不肯定是遭被告「咬一下」,還是面對面撞到嘴,事主於是一手推開被告,惟遭被告掌摑左右臉頰。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女子魏可盈。據悉,被告現已被停職。(全文)
#202303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男警涉衝撞及掌摑女子 辯方堅持屬自衞 案件押下周三裁決
【東網】一名男警去年8月休班期間,涉嫌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掌摑一名女子,被控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受審,案件今(4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傳證人,辯方結案陳詞時指,即使被告曾施襲,也僅屬自衞,法庭應判他無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7月12日下午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8歲被告馮漢邦,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一名姓魏女子。
姓魏女事主早前在審訊時供稱,她認識涉事酒吧的老闆娘。8月5日晚,她到酒吧找老闆娘聊天,被告則坐在她鄰枱。她說,2人當時是初次見面,被告跟她打招呼,當時他有喝啤酒。之後事主應被告要求,請被告喝了一杯白蘭地,她不知對方有否喝醉。至翌日凌晨,她去廁所後折返,發現一名金髮女子躺在她之前坐的位置,其右眼下有傷痕。該女子之後爆粗責備被告。而被告此時就突然責備事主,說「有無搞錯,幫人哋都唔幫我!」再向她施襲,包括先後摑她兩邊臉及撞她嘴角。(全文)
#2023070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東網】一名男警去年8月休班期間,涉嫌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掌摑一名女子,被控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受審,案件今(4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傳證人,辯方結案陳詞時指,即使被告曾施襲,也僅屬自衞,法庭應判他無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7月12日下午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8歲被告馮漢邦,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一名姓魏女子。
姓魏女事主早前在審訊時供稱,她認識涉事酒吧的老闆娘。8月5日晚,她到酒吧找老闆娘聊天,被告則坐在她鄰枱。她說,2人當時是初次見面,被告跟她打招呼,當時他有喝啤酒。之後事主應被告要求,請被告喝了一杯白蘭地,她不知對方有否喝醉。至翌日凌晨,她去廁所後折返,發現一名金髮女子躺在她之前坐的位置,其右眼下有傷痕。該女子之後爆粗責備被告。而被告此時就突然責備事主,說「有無搞錯,幫人哋都唔幫我!」再向她施襲,包括先後摑她兩邊臉及撞她嘴角。(全文)
#2023070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被控酒吧衝撞及掌摑女子 官指案件有疑點 男警脫罪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去年8月休班期間,涉嫌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掌摑一名女子,被控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受審,九龍城法院裁判官余俊翔今(12日)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事主的證供與酒吧職員所說的版本截然不同,裁判官亦未能就兩個版本取得磨合,故未能確定當時的事發經過,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
48歲被告馮漢邦,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一名姓魏女子。裁判官指由於兩名控方證人有不同的版本,故未能確定當時的事發經過,並認為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排除被告當時是自衞。裁判官又指即使接納事主的版本,當時被告坐的位置與事主相近而且通道狹窄,故不能排除他站起時意外觸碰到事主。裁判官最終因案件有疑點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姓魏女事主早前在審訊時供稱,被告當時坐在她鄰枱,2人是初次見面。他見到被告當時有喝酒,但不知有否喝醉。她其後去廁所後折返,發現一名金髮女子躺在她之前坐的位置,其右眼下有傷痕,該女子責備被告,被告其後突然責備事主再向她施襲,包括先後摑她兩邊臉及撞她嘴角;酒吧職員則稱當日見到被告先被一名金髮女士毆打,其後坐在沙發上休息,其後事主走向被告與他傾談約半小時。後來該職員與事主一起坐在沙發椅後面位置背向坐在沙發的被告。及後他看見事主的手有動作,應碰到被告,其後再見到被告用手打向事主面頰。(全文)
#202307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去年8月休班期間,涉嫌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掌摑一名女子,被控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受審,九龍城法院裁判官余俊翔今(12日)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事主的證供與酒吧職員所說的版本截然不同,裁判官亦未能就兩個版本取得磨合,故未能確定當時的事發經過,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
48歲被告馮漢邦,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一名姓魏女子。裁判官指由於兩名控方證人有不同的版本,故未能確定當時的事發經過,並認為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排除被告當時是自衞。裁判官又指即使接納事主的版本,當時被告坐的位置與事主相近而且通道狹窄,故不能排除他站起時意外觸碰到事主。裁判官最終因案件有疑點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姓魏女事主早前在審訊時供稱,被告當時坐在她鄰枱,2人是初次見面。他見到被告當時有喝酒,但不知有否喝醉。她其後去廁所後折返,發現一名金髮女子躺在她之前坐的位置,其右眼下有傷痕,該女子責備被告,被告其後突然責備事主再向她施襲,包括先後摑她兩邊臉及撞她嘴角;酒吧職員則稱當日見到被告先被一名金髮女士毆打,其後坐在沙發上休息,其後事主走向被告與他傾談約半小時。後來該職員與事主一起坐在沙發椅後面位置背向坐在沙發的被告。及後他看見事主的手有動作,應碰到被告,其後再見到被告用手打向事主面頰。(全文)
#202307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