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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刀刺何君堯被控企圖謀殺 杜麗冰法官下周一負責案件管理聆訊 8月18日開審

【資訊部綜合】立法會議員何君堯2019年11月在屯門設街站時,疑遭一名無業男子持刀襲擊,胸口受刀傷。何君堯的保鑣當時亦負傷。男子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早前被加控一項傷人罪。

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本案將於5月31日上午9時30分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杜麗冰法官負責。案件亦已排期於8月18日開審,預計審期12日。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0525新聞 #1106屯門
男子刀刺何君堯判囚9年

【明報】前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街站拉票時,遭一名無業男子持刀施襲,造成胸口2厘米刀傷,何君堯的保鑣亦受傷。被告被制服後曾高呼「7.21元朗襲擊係何君堯做嘅」、「殺咗佢,保護全港市民」。該男子被控企圖謀殺及傷人兩罪,他早前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以及傷人罪,今(27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全文

#20210927新聞 #1106屯門
被捕人士資訊部
男子刀刺何君堯判囚9年 【明報】前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街站拉票時,遭一名無業男子持刀施襲,造成胸口2厘米刀傷,何君堯的保鑣亦受傷。被告被制服後曾高呼「7.21元朗襲擊係何君堯做嘅」、「殺咗佢,保護全港市民」。該男子被控企圖謀殺及傷人兩罪,他早前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以及傷人罪,今(27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全文) #20210927新聞 #1106屯門
【刺傷何君堯囚 9 年】反修例同類案件最重 官:不同意參考大埔連儂牆案判刑

【立場新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前年 11 月初,在屯門碼頭輕鐵站對開擺街站時,被一名男子用刀襲擊,胸口留有 2 厘米傷口。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今 ( 27 日) 判刑時,形容被告部署「精密(meticulous)」。被告承認意圖傷人、傷人兩罪,被判囚 9 年,是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以利器傷人的同類案件中,至今為止判決最重的一宗。

《立場》整理過去 2 年,在反修例運動中涉及利器傷人的案件判刑。案件按嚴重程度,分別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審理,刑罰由最輕判監 3 個月零 6 日,到最高判囚 9 年。其中在今年 5 月,內地男子在大埔「連儂牆」以利刀割頸劏肚罪成,被判囚 6 年 4 個月。在何君堯案代表被告的大狀求情時,曾引用此案例,指兩案的情況相似,均屬有預謀行事,望法官判刑時參考。不過,法官杜麗冰不同意,指「連儂牆」案的被告是隨機襲擊,何君堯案的被告則有精密部署,最終刑罰,較「連儂牆」案判得更重。

至於反修例運動期間的刺警案,包括 18 歲學生涉嫌在觀塘地鐵站以利器襲擊一名防暴警察頸部被控企圖謀殺罪;2020 年 7 月 1 日,24 歲男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和暴動罪。兩案則未進入審訊程序。(全文

#20210927新聞 #1106屯門
31 歲男認刺傷何君堯囚 9 年 何君堯:判 20 年才合理,將函律政司促覆核

【立場新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前年 11 月初,在屯門碼頭輕鐵站對開擺街站時,被一名男子用刀襲擊,胸口造成 2 厘米傷口。涉案男子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傷人兩罪,日前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9 年。何君堯昨晚在社交平台回應事件,批評判刑太輕,「未夠重手,閒閒地都要 20 年,20 年才合理」,他又表示將以事主身份去函律政司,要求就判刑覆核。

何君堯昨晚在 FB 專頁直播回應被刺案,稱「正義已經伸張,但公義未彰顯」。何指,襲擊者「謀殺意圖清楚」,警方最初亦檢控企圖謀殺,直至案件開審前,他接到律師司電話徵詢意見,對方稱打算與被告律師達成 plea bargaining,承認有意圖傷人及傷人兩罪,而企圖謀殺罪則不予起訴,何稱當時表達反對,但他引述律政司意見指,「恐防陪審團偏黃,如果打足十幾廿日官司,這班 jury 放佢走,就徒勞無功,一鳥在手好過二鳥在林。」他批評律政司不專業,「好似街市買餸咁講價」。(全文

#20210929新聞 #1106屯門
男子刀襲何君堯上訴定罪遭駁回

【明報】2019年11月6日區議會選舉前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屯門街站拉票時,遭一名無業男持刀施襲,造成胸口2厘米刀傷,何的保鑣亦受傷。男子被控企圖謀殺及傷人兩罪,其後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及傷人罪,被判囚9年。他不服刑罰,今(14日)於高院上訴庭進行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庭法官潘敏琦稱本案沒有合理爭辯之處,遂駁回申請,並於6個月內頒下判辭。

申請方由大律師馬維騉代表;律政司代表為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原審法官杜麗冰指,被告董(31歲)攜帶兩把刀,有預謀犯案,案情非常嚴重,遂就有意圖傷人罪及傷人罪,分別以監禁12年和3年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囚9年和27個月,同期執行。

申請方稱,事主何君堯沒有嚴重傷勢,且本案未有對他造成長期的心理影響。申請方又稱,《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十七條與企圖謀殺罪有分別,前者一般判處3至12年監禁,認為本案的判刑不屬於最高範疇,12年監禁的量刑起點屬於過重。

潘官質疑,控罪需要視乎受襲者的意圖,控方並非指控申請人有意圖殺害,而是指控他有意圖對他人構成嚴重傷害;且判刑因應不同案件的案情而有分別。

律政司一方則稱,本案發生於2019年,當時是早上的繁忙時間,被告的行為或引起衝突及造成傷害。另申請人假扮為何君堯的支持者,上前送花及希望合照,其後使用長20厘米的刀刺向何的胸口;施襲後更高呼要殺死何君堯。潘官聽取雙方陳辭後,終駁回上訴許可申請。(全文)

#20220914新聞 #1106屯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