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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廉署起訴二人涉嫌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違反選舉條例 //廉政公署今日(12月16日)落案起訴二人,控告他們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 廉署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廉署今日按有關法律意見,分案起訴其中兩名早前被捕人士。有關調查現在仍然繼續。 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12月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二人涉嫌分別於202…
涉 FB 轉載許智峯籲投白票貼文 兩男女被控違選舉條例 准保釋 2.15 再訊

【立場新聞】當局早前修訂《選舉 ( 舞弊及非法行為) 條例》,禁止呼籲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至今累計有 10 人因轉載呼籲投白票或不投票帖文被捕。其中兩名男女,上周四(16 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指控他們今年 10 至 12 月在 Facebook 個人帳戶上,轉載許智峯籲投白票貼文。案件今(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 2 月 15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二人在控方不反對下,獲准以 1,000 元保釋候訊。(全文

#20211221新聞 #新案件 #2021立會選舉
男子涉轉發3則貼文煽惑他人投白票 准保釋下周二再訊

【頭條日報】去年12月立法會選舉期間,已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區議員丘文俊等十人涉嫌呼籲他人投白票,早前分別被廉署拘捕或通緝。繼早前一對男女被落案起訴後,再多一名男子涉嫌在個人社交媒體發佈及轉發3則貼文煽惑他人投白票,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2月2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並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被告周姓男子(57歲)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日至12月19日期間,在同年的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3則日期分別為2021年11月2日、12月11日及12月19日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原文

#20220215新聞 #新案件 #2021立會選舉
煽惑投白票首案 兩男女認FB轉載許智峯貼文 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獨立媒體】去年立法會選舉舉行期間,36歲銷售員及65歲辦公室助理涉在FB轉載許智峯的貼文,內容提及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廉署於去年12月起訴兩人,為條例自去年5月生效以來首宗案件。兩人早前各承認一項「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罪」,今(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六旬女被告於求情信指,因缺乏電子科技知識,不慎按下分享按鈕;而她在聞判後即與親友相擁痛哭。(全文

#20220419新聞 #2021立會選舉
轉發許智峯帖文 中大前學生會長蘇浚鋒二人被控煽惑投白票 准保釋候訊

【法庭線】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等兩男,被指2021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事隔一年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周五(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余俊翔應辯方要求,押蘇案9月9日再訊,期間蘇准以400元保釋; 同案58歲被告,則押後至8月26日再訊,期間准以1,000元保釋。(全文

#20220729新聞 #新案件 #2021立會選舉
認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 福利工作員判囚2個月獲緩刑

【星島日報】58歲鄰舍輔導會福利工作員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一則呼籲公眾投白票的貼文,被控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他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行為絕對會影響到選舉制度,不能單以罰款方式處理,但接納他過去一直安分守己,因為愚蠢犯案,認為緩刑可以帶出本案嚴重性,令公眾不要再犯,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全文

#20220826新聞 #2021立會選舉
4人涉轉載許智峯等人貼文煽惑他人立會選舉投白票或不投票 遭廉署起訴

【星島日報】廉政公署今日(11月9日)落案起訴四名29歲至58歲人士,指他們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2021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或展示許智峯、丘文俊或張崑陽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的貼文。4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許智峯、丘文俊及張崑陽涉嫌分別在該選舉期中,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或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廣播討論,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廉署去年底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該3名已離港人士。(全文

#20221109新聞 #新案件 #2021立會選舉
沒備妥立法會選舉廣告供查閱 鄧飛稱大意入稟求免刑責 官批准:信無惡意

【法庭線】現任立法會議員、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兼中學校長鄧飛,於2021年參選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時,沒有按條例規定將一段於Facebook上載的宣傳片段,備妥於選管會中央平台供查閱。鄧早前以傳票入稟高等法院,稱因「粗心大意」及「計算錯誤」才違反規例,要求法庭頒令豁免懲罰。

法官高浩文周三(8日)頒下判詞,認為是次失誤並非因鄧忽視候選人責任所致,相信鄧有遵從其他選舉規例,接納鄧一方或因疏忽而導致是次違規,並非惡意行事,批准鄧的申請、豁免懲罰,並下令鄧向律政司支付3.5萬元訟費。

判詞提及,鄧的陳姓選舉代理的供詞指,陳因一時疏忽及當時龐大的工作量,而導致是次失誤。而鄧的選舉工程於 2021 年 12 月 1 至 19 日進行,鄧每天需出席 3 至 5 個不同會議,通常首個會議由早上 9 時開始。而鄧稱,陳為他兼任選舉代理人及選舉開支代理人,負責協調鄧忙碌的日程及所有會議。

陳於 2022 年 1 月底才發現忘記把有關片段備妥至指定平台。及至 3 月,陳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寄出載有片段副本及有關資料的 DVD。律政司一方確認,選舉管理委員會於 3 月 17 日收到 DVD。而陳及鄧均強調是因疏忽而導致事故,並不存在惡意。

法官在考慮所有情況後,認為是次失誤並非因鄧忽視候選人責任所致,正如律政司一方公正地指出,鄧曾上載約 136 項選舉廣告資料,僅遺漏一項。法官亦相信鄧有遵從其他選舉規例,終接納鄧一方或因疏忽而引致是次失誤,沒有證據證明有惡意,而且涉事片段一直在 Facebook 公開,可見他無意隱藏片段,終下令豁免相關懲罰。(全文

#20230208新聞 #非手足 #2021立會選舉
認煽惑投白票判緩刑 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擬提案件呈述上訴 據悉爭議控罪合憲性

【法庭線】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2021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事隔一年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隨即改為認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18個月。 案件周三(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據庭上指,辯方欲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故需開庭處理相關法律文件。據悉,上訴是為爭議控罪是否合憲。 (全文)

#20231122新聞 #2021立會選舉
涉前年立會選舉煽惑投白票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稱控罪不合憲申上訴

獨立媒體】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鋒涉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 Facebook 轉載許智峯籲投白票的貼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他在審訊中爭議條例的合憲性,暫委裁判官戴昭琦裁定條例合憲之後,蘇改為認罪,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據高院資料,蘇於上周五(12月8日)以案件呈述方式申請上訴。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全文)

#20231211新聞 #2021立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