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9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2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優之良品」結業惹還押者標準零食缺貨憂慮 懲教署下午更新認可清單

【明報】在港開業近30年的連鎖零食店「優之良品」昨日(6日)全線結業,懲教署原准許親友向還押人士每周補給「優之良品」的沙爹牛肉片及豬肉片,有關注囚權人士擔心優之良品結業將令物品缺貨,影響還押人士福利。本報記者今日下午到訪懲教署網站,發現男性及女性還押人士的認可交來物品清單上,「優之良品」的沙爹牛肉片及豬肉片已轉為「華園」黑椒牛肉脯或蜜汁豬肉脯。

懲教署網站指,親友探訪還押人士時,可每星期向還押囚友提供兩包「華園」黑椒牛肉脯或蜜汁豬肉脯,每包8片每片10克。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懲教署今次反應為「歷史上最快」,值得表揚,但建議再增加多一個牌子,以免因市場因素影響囚友福利,引起囚友躁動。

邵又指,囚教署認可的「可交來物品」有限,缺少任何一款物品亦對囚友有重大影響。他又指,囚友平時會用豬肉乾和牛肉乾伴粥和飯,以調味幫助進食。

優之良品發言人今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因新冠疫情爆發,封關後生意轉差,公司虧蝕致全線結業。(原文)

#20220607新聞
馬俊文煽動罪囚5年多 不服刑期提上訴 強調應考慮行為有否影響香港繁榮

【獨立媒體】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前年多次在公眾場合叫喊港獨口號,他否認《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於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5年9個月,現正服刑。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今(7日)在高等法院申請刑罰上訴許可。上訴方指,根據《國安法》立法原意,法庭應客觀審視上訴人的說話是否嚴重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以及居民的合法權益。法官指本案為首宗上訴庭處理的《國安法》判刑案件,有一定重要性,因此需時考慮,將於9月5日宣判。

上訴方指,本案情節並非如原審法官陳廣池指屬情節嚴重,應屬情節較輕,即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接納以5年為量刑起點。他根據《港區國安法》第一章第一條指出條例的立法原意,「為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制止和懲治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以及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上訴方認為要客觀審視上訴人的說話是否會嚴重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及居民的合法權益。(全文

#202206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47人案|第六次提訊日第四日 吳政亨程序押7月初續處理 被告由10懲教員隔坐

【法庭線】民主派初選47人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二(7日)踏入第六次提訊日的第四日,袁嘉蔚、吳敏兒的交付程序完成,即累計有46人將交付高等法院處理。吳政亨程序則押後至7月4至8日續處理。

今日除3名被告應訊,另有7名還押被告列席旁聽,包括何桂藍、譚凱邦、劉頴匡、馮達浚、王百羽、黃之鋒及梁晃維,均被安排坐在被告欄的後排。各被告由10名懲教人員隔坐。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本案47名被告之中,目前34人還押、13人獲保釋。第六次提訊日期間,還押被告包括伍健偉、劉澤鋒曾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均被拒絕。(全文

#202206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區院首提堂無法律代表 官着盡快安排、押7.6再訊

【法庭線】歌手阮民安被指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水警及指接種疫苗不安全,並偕同親友訛稱將販賣曲奇所得收益,用作資助一名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共兩罪,案件轉介區院後周二(7日)首次提訊。

阮並無律師代表,法官詢問原因,阮聲稱一直由事務律師衛珮璇跟進,不清楚為何今次無法律代表,但指已由他人安排聘私人律師,並已付律師費,相信下次提訊時會有。

法官強調重視被告的利益,提醒盡快聯絡律師,並將案押後至7月26日再訊。控方原打算修訂控罪,但因阮沒有律師代表而暫不申請。阮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全文

#202206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男警涉盜女網友信用卡再勒索2萬元 押後7.7再訊

【東網】26歲男警涉嫌於酒店房間內偷竊女網友的信用卡,事後更勒索該名女網友要交出2萬港元。該名男警現被控告1項盜竊罪、1項勒索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今天(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7月7日再訊,等待轉介文件,此期間被告須還押。

控罪指,26歲被告陳子浩於2022年1月20日,在屯門建豐街4號悅品度假酒店某室內偷竊1張信用卡,而上述物品為女子X的財產。控罪又指被告於同日分別在元朗1間便利店和1間超級市場內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他是上述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有權及獲授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該貨品的款項,而不誠實地向店舖員工取得2包海帶、1樽橙汁、1包溏心蛋、2盒薄荷糖、1包味噌蛋、7包雞胸肉、4盒香煙、4包消毒濕紙巾、2樽辣椒油及2盒口罩,意圖永久地剝奪該些公司的財產。

被告另被控於2022年1月21日,在香港為了使其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女子X交出2萬港元。(全文

#20220607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開房偷卡再裸照勒索
反黑組兩警涉越權查案 被告強行循法院職員通道離開 司法機構轉介警跟進

【法庭線】油尖旺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在2021年訛稱駐守秀茂坪警署,並以有警徽的文件,以獲取一宗黑幫傷人案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本周二(6日)聆訊完結後,兩名被告警員在數名旁聽人士的協助下,強行循觀塘法院地面大堂的職員通道前往停車場,一名保安員曾勸喻及攔截,但不果。而旁聽人士其後於法院大樓外觀察情況,約10分鐘後離開。

司法機構周四回覆指,一名獲准使用職員通道的警務人員,與另外3名同行人士經該通道進入停車場,而該警務人員當時向保安員表示,該等人士為「伙記」,司法機構已將事件轉介警方跟進。警方則指,正與司法機構溝通及了解事件。

被告沈志明(41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歲,警員),被控於 2021 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 / 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17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

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兩警已被停職。 (全文)

#20220607新聞 #偽造信呃CCTV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