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fb煽獨」留日生回港換證被捕 日教授關注國安法域外法權
【明報】警方國安處上月初在秀茂坪區拘捕23歲女子,涉在facebook發布煽動港獨信息,干犯《港區國安法》20及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上周在日本雅虎網站撰文,稱該女子為留學日本的港生,上月返港更換身分證時被捕,被沒收護照無法返日繼續學習,期望相關大學考慮安排她參與線上課程,並對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感到非常擔憂。阿古智子回應本報查詢稱,她是收到被捕女子男友、亦是她認識的一個學生求助,因而知悉事件。
阿古智子月初在網上以「國安法在日本的域外適用首例:應保障被捕香港學生學習權」為題發文,提到一名在日港人留學生上月初回港換領身分證時,因涉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被捕。她稱被捕人是她一名相熟學生的女友,已獲保釋,下月或將獲悉會否起訴。 (全文)
#20230414新聞
【明報】警方國安處上月初在秀茂坪區拘捕23歲女子,涉在facebook發布煽動港獨信息,干犯《港區國安法》20及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上周在日本雅虎網站撰文,稱該女子為留學日本的港生,上月返港更換身分證時被捕,被沒收護照無法返日繼續學習,期望相關大學考慮安排她參與線上課程,並對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感到非常擔憂。阿古智子回應本報查詢稱,她是收到被捕女子男友、亦是她認識的一個學生求助,因而知悉事件。
阿古智子月初在網上以「國安法在日本的域外適用首例:應保障被捕香港學生學習權」為題發文,提到一名在日港人留學生上月初回港換領身分證時,因涉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被捕。她稱被捕人是她一名相熟學生的女友,已獲保釋,下月或將獲悉會否起訴。 (全文)
#20230414新聞
女學生認「起底」判緩刑 判詞:受害警不涉拘捕12歲女童 鼓吹轉發乃加刑因素
【獨立媒體】2020年9月「九龍大遊行」期間,12歲女童遭警員圍捕,職業訓練局女學生事後把一名懷疑涉事的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轉發至社交媒體,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員的臨時禁制令。她早前承認藐視法庭,判監21日、緩刑12個月,另須向律政司支付3萬元訟費。法官高浩文今(14日)頒布書面判刑理由,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卻遭廣泛「起底」。法官又指被告帖文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是加刑因素,但考慮被告在翌日已刪除帖文,加上被告表示明白遵守法庭命令的重要性,重犯機會不大,合適的判刑為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
判詞交代案情,2020年9月6日警方被指派驅散非法的公眾遊行,其間一名12歲女童被警員截停及跌倒在地上,事件獲傳媒廣泛報導。翌日,被告在 Facebook 發表一則公開帖文,載有一名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小學、中學及相片,而該警務人員被指牽涉12歲女童事件。
涉案 Facebook 帖文亦載有一條連結可通往一則 Telegram 訊息,該訊息載有涉事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警員的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中小學、Facebook 及 Instagram 帳戶和相片;以及其家人的中英文姓名和 Instagram 帳戶。被告並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為大家介紹」、「2020/9/6 推跌12歲小妹妹個隻狗」及「老豆搵仔料」。
警方在9月7日發現被告的 Facebook 帖文,截至當日為止,該帖文被分享共1,161次,以及獲得合共1,983個「嬲嬲」、「讚好」和「驚訝」反應,和327個網民留言。
判詞則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務人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然而他及家人在社交媒體平台遭廣泛「起底」,警員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騷擾及恐嚇,包括在 Instagram 上收到騷擾訊息。 (全文)
#20230414新聞 #原訴傳票 #網上起底
【獨立媒體】2020年9月「九龍大遊行」期間,12歲女童遭警員圍捕,職業訓練局女學生事後把一名懷疑涉事的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轉發至社交媒體,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員的臨時禁制令。她早前承認藐視法庭,判監21日、緩刑12個月,另須向律政司支付3萬元訟費。法官高浩文今(14日)頒布書面判刑理由,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卻遭廣泛「起底」。法官又指被告帖文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是加刑因素,但考慮被告在翌日已刪除帖文,加上被告表示明白遵守法庭命令的重要性,重犯機會不大,合適的判刑為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
判詞交代案情,2020年9月6日警方被指派驅散非法的公眾遊行,其間一名12歲女童被警員截停及跌倒在地上,事件獲傳媒廣泛報導。翌日,被告在 Facebook 發表一則公開帖文,載有一名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小學、中學及相片,而該警務人員被指牽涉12歲女童事件。
涉案 Facebook 帖文亦載有一條連結可通往一則 Telegram 訊息,該訊息載有涉事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警員的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中小學、Facebook 及 Instagram 帳戶和相片;以及其家人的中英文姓名和 Instagram 帳戶。被告並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為大家介紹」、「2020/9/6 推跌12歲小妹妹個隻狗」及「老豆搵仔料」。
警方在9月7日發現被告的 Facebook 帖文,截至當日為止,該帖文被分享共1,161次,以及獲得合共1,983個「嬲嬲」、「讚好」和「驚訝」反應,和327個網民留言。
判詞則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務人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然而他及家人在社交媒體平台遭廣泛「起底」,警員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騷擾及恐嚇,包括在 Instagram 上收到騷擾訊息。 (全文)
#20230414新聞 #原訴傳票 #網上起底
醉酒休班警涉襲擊保安員 案件押至5.16再訊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察懷疑在去年10月休班期間受酒精影響,涉嫌於香港仔置富花園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保安員。他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醉酒罪,案件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表示正與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16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52歲被告陳天柱,報稱是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5日,在置富花園16座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吳家文。交替控罪則指他同日醉酒時在公眾地方,即該地下電梯大堂及三樓走廊行為不檢。
辯方今向法庭表示,早前已聯絡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而律政司需要時間考慮,因此申請押後4星期。控方確認有關情況,同時不反對被告繼續擔保外出。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之後,把案押後至5月16日再提訊,並續准被告以3,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警察不時捲入襲擊案件。其中48歲男警劉驍璋,涉嫌在2023年1月8日休班期間,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子郭福基,因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告尚未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另外,2022年8月6日,48歲男警馮漢邦被指在休班期間,於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1間樓上吧襲擊1名姓魏女子,因而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案件已於今年3月開審,並會在7月4日續審。(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酒打實Q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察懷疑在去年10月休班期間受酒精影響,涉嫌於香港仔置富花園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保安員。他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醉酒罪,案件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表示正與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16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52歲被告陳天柱,報稱是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5日,在置富花園16座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吳家文。交替控罪則指他同日醉酒時在公眾地方,即該地下電梯大堂及三樓走廊行為不檢。
辯方今向法庭表示,早前已聯絡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而律政司需要時間考慮,因此申請押後4星期。控方確認有關情況,同時不反對被告繼續擔保外出。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之後,把案押後至5月16日再提訊,並續准被告以3,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警察不時捲入襲擊案件。其中48歲男警劉驍璋,涉嫌在2023年1月8日休班期間,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子郭福基,因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告尚未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另外,2022年8月6日,48歲男警馮漢邦被指在休班期間,於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1間樓上吧襲擊1名姓魏女子,因而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案件已於今年3月開審,並會在7月4日續審。(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酒打實Q
毀防盜偷貴價帽斷正 逃跑被截求饒「畀次機會」 女警停職候訊
【東方日報】49歲停職女警涉嫌於去年中,在1間名牌時裝店內,盜去1頂價值逾5,600港元的帽子,因而被捕。停職女警事後被控1項盜竊罪,她否認控罪,案件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該店舖的經理作供,並指當日被告離開舖頭時,門口防盜裝置響起,其後涉案黑色帽從她身上跌出,被告曾一度逃跑且亦曾向經理不斷表示:「畀次機會我」。由於控方須時安排其他證人作供,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5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劉潔兒(49歲),被控於2022年5月21日,在九龍尖沙咀彌敦道63號國際廣場UG層TWIST內,偷竊一頂黑色帽,價值5,670港元,而上述物品為TWIST的財產。控方傳召該店舖的郭姓女經理作供,她稱當日下午,有同事透過對講機稱服裝部的貨架上不見了涉案的Prada帽,郭遂指示同事翻查閉路電視紀錄,並發現被告曾拿着該帽進入試身室,但她離開時卻不見有拿着該帽。被告其後繼續選購其他物品。
郭指被告購買了另1頂帽及1條手鏈共支付了約1,100港元,其後離開店舖經過防盜裝置時,裝置發出警報,郭遂截停她。郭指當被告放下拿着的東西再走過防盜裝置卻再次發警報。郭詢問她有否帶走未付款貨品,她顯得慌張並走向她的袋子找東西,期間該帽子從她身上跌出,郭詢問她有否付款,她即想逃出店舖但被店員截停,被告及後不斷稱:「畀次機會我」,郭則通知同事報案。郭有檢查涉案黑色帽並發現內裏的防盜器不見了,其後則另外發現已損壞的防盜器。郭稱被告及後想從袋子拿出東西並與她們說話,但郭向她稱:「唔好同我哋講,同警察講得啦」;當日替被告搜身的執法人員供稱,到達現場後在被告近大腿位置搜出1把鎅刀,她身旁地下有1個保溫杯,裝有1個白色防盜器,她身上亦有1張精神科專科覆診紙。拘捕被告的執法人員供稱因被告當時胡言亂語,懷疑她患有精神病,沒有即時作警誡,且怕她傷害自己及逃跑,故向她施用手銬。不過該人員稱他從不知道被告本身是1名警員。(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停職女警偷貴帽 #暴露陰部 #偷朱古力
【東方日報】49歲停職女警涉嫌於去年中,在1間名牌時裝店內,盜去1頂價值逾5,600港元的帽子,因而被捕。停職女警事後被控1項盜竊罪,她否認控罪,案件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該店舖的經理作供,並指當日被告離開舖頭時,門口防盜裝置響起,其後涉案黑色帽從她身上跌出,被告曾一度逃跑且亦曾向經理不斷表示:「畀次機會我」。由於控方須時安排其他證人作供,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5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劉潔兒(49歲),被控於2022年5月21日,在九龍尖沙咀彌敦道63號國際廣場UG層TWIST內,偷竊一頂黑色帽,價值5,670港元,而上述物品為TWIST的財產。控方傳召該店舖的郭姓女經理作供,她稱當日下午,有同事透過對講機稱服裝部的貨架上不見了涉案的Prada帽,郭遂指示同事翻查閉路電視紀錄,並發現被告曾拿着該帽進入試身室,但她離開時卻不見有拿着該帽。被告其後繼續選購其他物品。
郭指被告購買了另1頂帽及1條手鏈共支付了約1,100港元,其後離開店舖經過防盜裝置時,裝置發出警報,郭遂截停她。郭指當被告放下拿着的東西再走過防盜裝置卻再次發警報。郭詢問她有否帶走未付款貨品,她顯得慌張並走向她的袋子找東西,期間該帽子從她身上跌出,郭詢問她有否付款,她即想逃出店舖但被店員截停,被告及後不斷稱:「畀次機會我」,郭則通知同事報案。郭有檢查涉案黑色帽並發現內裏的防盜器不見了,其後則另外發現已損壞的防盜器。郭稱被告及後想從袋子拿出東西並與她們說話,但郭向她稱:「唔好同我哋講,同警察講得啦」;當日替被告搜身的執法人員供稱,到達現場後在被告近大腿位置搜出1把鎅刀,她身旁地下有1個保溫杯,裝有1個白色防盜器,她身上亦有1張精神科專科覆診紙。拘捕被告的執法人員供稱因被告當時胡言亂語,懷疑她患有精神病,沒有即時作警誡,且怕她傷害自己及逃跑,故向她施用手銬。不過該人員稱他從不知道被告本身是1名警員。(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停職女警偷貴帽 #暴露陰部 #偷朱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