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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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男認FB發文籲投廢票5.4判刑 辯方稱以為受言論自由保障

【獨立媒體】57歲產品主任被指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個人Facebook專頁展示帖文,寫有「當廢票多過有效票,我們清楚告訴了世界,香港人反對這樣的選舉」等字眼,並分享至其他專頁,煽惑他人投白票或廢票。他今(13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在選舉期間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明言案情嚴重,判監是選項之一。

辯方求情指,被告單純透過社交帳戶與朋友和志同道合的人分享想法,無意也無能力干預選舉公平性,而相關法例去年5月才生效,此前大眾一般認為相關言論受言論自由保障。辯方又呈上包括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的求情信,稱讚被告為人正直、願意服務社區,又透露被告於內地工作,去年選舉亦曾協助居內地港人投票,望法庭能輕判。(全文)

#20220413新聞
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罪成 8.29高院上訴

【獨立媒體】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被指車牌查冊時作虛假陳述,去年被裁定罪成,罰款6,000元。蔡玉玲表明會上訴,案件將於8月29日上午十時半在高等法院處理。(全文

#20220413新聞
律政司上訴黎智英恐嚇記者案被駁回 
官指部分爭議獲接納 裁定黎智英只獲一半訟費

【明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17年參與維園六四集會時,被指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不成立,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院提上訴再遭駁回,案件維持原判,黎智英遂作訟費申請。法官陳慶偉今(13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辭指,律政司上訴雖被駁回,但其中一個上訴爭議獲法庭接納,遂裁定黎智英只可獲一半訟費。

本案涉及兩項爭議:一是黎智英向事主稱「我實搵人搞X你」,是否威脅傷害事主的身體;二是黎智英案發時衝口而出,抑或有意令事主受驚。

判辭指,對於原審裁判官鍾明新裁定黎智英在案發時衝口而出,法庭早前已指出其裁斷有法律錯誤,雖最終律政司的上訴遭駁回,但法庭接納律政司提出的其中一個爭議,因為不能裁定黎智英獲全數訟費,只可獲得一半訟費。

判辭又提到,本案聆訊之所以會有延誤,是因為原審裁判官鍾明新拒絕簽署上訴程序所須、由律政司草擬的案情呈述,只簽署了裁判官自行草擬的版本,律政司遂向高等法院申請「履行義務令」(mandamus),陳官最終發出該命令,下令裁判官簽署經修訂的版本,惟黎智英一方以沒有法律爭議為由反對。

陳官在判辭中裁定黎智英一方說法有錯,下令黎智英一方須就申請「履行義務令」一事上向律政司支付訟費。(全文)

#20220413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