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售貨員涉七一阻差辦公遭起訴 准保釋7月30日再訊
【明報】今年七一遊行被禁,當日有大批人在銅鑼灣一帶聚集,警方圍封維園部分地方,有警員在附近執勤維持秩序,一名60歲女售貨員涉阻礙警方執勤,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以及須居於報稱地址。(全文)
#20210703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新案件
【明報】今年七一遊行被禁,當日有大批人在銅鑼灣一帶聚集,警方圍封維園部分地方,有警員在附近執勤維持秩序,一名60歲女售貨員涉阻礙警方執勤,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以及須居於報稱地址。(全文)
#20210703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新案件
警方國安處接手銅鑼灣警員遇襲企圖謀殺及自殺案
【香港電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接手調查七月一日在銅鑼灣發生的一宗企圖謀殺及自殺案,案中兇手用刀刺傷一名男警後自殘身亡。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兇徒受到失實資訊及煽動性言論激化而策動「孤狼式恐怖襲擊」,但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
國安處現正積極全方位調查案件,包括兇手有否同黨,是否被煽動而犯案,幕後是否有人支持或操控等。(原文)
#20210704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香港電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接手調查七月一日在銅鑼灣發生的一宗企圖謀殺及自殺案,案中兇手用刀刺傷一名男警後自殘身亡。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兇徒受到失實資訊及煽動性言論激化而策動「孤狼式恐怖襲擊」,但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
國安處現正積極全方位調查案件,包括兇手有否同黨,是否被煽動而犯案,幕後是否有人支持或操控等。(原文)
#20210704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姜牧師阻差案獲保釋 10月20日東區法院提堂
【和你報】警方以涉嫌阻差辦公為由,今早預約拘捕網媒FreeHK Media創辦人姜牧師,現已獲准以5000元港幣保釋。案件將在本月20日上午9時,於東區法院1庭提堂。
姜牧師保釋後接受訪問,指案件如何審判對自己沒有太大影響。守行為、社會服務令、入獄等結果都只是短暫。唯一擔憂的是審判結果將會成為案例,勝敗對網媒界影響深遠。表示「贏咗就係一個案例,警察就唔可以隨便話網媒拍攝係阻差辦公,所以一定要贏」。姜牧師又指雖然是次沒有612人道支援基金的幫忙,但亦要物色一位好律師來處理官司,強調案件「牽涉嘅唔止我自己」,亦向在場網媒深切表示「為大家著想」。(全文)
#20211006新聞 #新案件 #20210701銅鑼灣
【和你報】警方以涉嫌阻差辦公為由,今早預約拘捕網媒FreeHK Media創辦人姜牧師,現已獲准以5000元港幣保釋。案件將在本月20日上午9時,於東區法院1庭提堂。
姜牧師保釋後接受訪問,指案件如何審判對自己沒有太大影響。守行為、社會服務令、入獄等結果都只是短暫。唯一擔憂的是審判結果將會成為案例,勝敗對網媒界影響深遠。表示「贏咗就係一個案例,警察就唔可以隨便話網媒拍攝係阻差辦公,所以一定要贏」。姜牧師又指雖然是次沒有612人道支援基金的幫忙,但亦要物色一位好律師來處理官司,強調案件「牽涉嘅唔止我自己」,亦向在場網媒深切表示「為大家著想」。(全文)
#20211006新聞 #新案件 #20210701銅鑼灣
「姜牧師」被指持自拍棍礙警搜身 否認阻差辦公 稱態度合作、堅持拍攝為保障權益
【獨媒報導】去年7月1日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並於銅鑼灣戒備,自稱為網媒「FreeHK」記者的「姜牧師」姜嘉偉當日直播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截查被告的高級督察供稱,案發時被告手持自拍棍不放,他擔憂一旦被告鬆手,棍會擊傷嘗試進行搜身的同僚,於是要求被告停止拍攝,但多次警告不果。辯方質疑,被告當日態度合作,主動配合搜查,警方根本從未要求被告放下自拍棍,直指警員只是借詞搜查,而被告拒絕停止拍攝,只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續審,處理控辯雙方中段陳詞。
報稱牧師的姜嘉偉(30歲)被指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公務。
督察:自拍棍頂住同事頭部 無法進行搜身
高級督察梁子祺供稱,被告案發時尾隨及錄影警方隊伍,行徑可疑,於是對他作出截查,並指示另一警員向他進行搜身。
辯方盤問時指出,被告從來沒有反對搜身,態度表現合作。梁表示同意,但同時補充謂:「被告嘅自拍棍頂住警員個頭,佢的確唔能夠徹底進行搜身。」梁其後再解釋:「我係驚佢鬆手,自拍棍會擊傷我同事。」辯方質疑,梁從未向被告提出有關憂慮,梁稱被告當時情緒激動,他沒有機會提出。
辯方問:「即係揸實(自拍棍)係妨礙,鬆手又係妨礙?」梁解釋,若被告不鬆開自拍棍,便不能高舉雙手,讓其同袍進行快速搜身。
辯方直接指出,若不是梁介入干擾,要求被告停止拍攝,他的同袍已經可以繼續進行搜查,梁不同意。
直播片證警搜查前無要求放下自拍棍
負責搜身的警員梁浩泓稱,當時被告自拍棍高度及至他的臉部,由於搜查方式由下而上,被告行為妨礙了他的搜查,亦令他「唔安全」。梁又稱他曾要求被告放下手機,但被告不從。
辯方播放呈堂直播片段,指出警員只要求被告取出身份證,從未提過手機。梁一度堅持自己曾作要求,惟觀看片段數次後始承認自己「記錯」。 (全文)
#20220422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獨媒報導】去年7月1日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並於銅鑼灣戒備,自稱為網媒「FreeHK」記者的「姜牧師」姜嘉偉當日直播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截查被告的高級督察供稱,案發時被告手持自拍棍不放,他擔憂一旦被告鬆手,棍會擊傷嘗試進行搜身的同僚,於是要求被告停止拍攝,但多次警告不果。辯方質疑,被告當日態度合作,主動配合搜查,警方根本從未要求被告放下自拍棍,直指警員只是借詞搜查,而被告拒絕停止拍攝,只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續審,處理控辯雙方中段陳詞。
報稱牧師的姜嘉偉(30歲)被指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公務。
督察:自拍棍頂住同事頭部 無法進行搜身
高級督察梁子祺供稱,被告案發時尾隨及錄影警方隊伍,行徑可疑,於是對他作出截查,並指示另一警員向他進行搜身。
辯方盤問時指出,被告從來沒有反對搜身,態度表現合作。梁表示同意,但同時補充謂:「被告嘅自拍棍頂住警員個頭,佢的確唔能夠徹底進行搜身。」梁其後再解釋:「我係驚佢鬆手,自拍棍會擊傷我同事。」辯方質疑,梁從未向被告提出有關憂慮,梁稱被告當時情緒激動,他沒有機會提出。
辯方問:「即係揸實(自拍棍)係妨礙,鬆手又係妨礙?」梁解釋,若被告不鬆開自拍棍,便不能高舉雙手,讓其同袍進行快速搜身。
辯方直接指出,若不是梁介入干擾,要求被告停止拍攝,他的同袍已經可以繼續進行搜查,梁不同意。
直播片證警搜查前無要求放下自拍棍
負責搜身的警員梁浩泓稱,當時被告自拍棍高度及至他的臉部,由於搜查方式由下而上,被告行為妨礙了他的搜查,亦令他「唔安全」。梁又稱他曾要求被告放下手機,但被告不從。
辯方播放呈堂直播片段,指出警員只要求被告取出身份證,從未提過手機。梁一度堅持自己曾作要求,惟觀看片段數次後始承認自己「記錯」。 (全文)
#20220422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姜牧師涉阻差辦公 控方:阻搜身警等同阻其上司 辯方斥邏輯荒謬
【獨立媒體】去年7月1日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並於銅鑼灣戒備,自稱為網媒「FreeHK」記者的「姜牧師」當日直播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辯雙方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8月5日裁決。
報稱牧師的姜(30歲)被指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公務。
控方今陳詞解釋,高級督察截停被告後,吩咐另一警員為被告進行搜身,被告阻礙該警員等同阻礙督察本人,故此控罪詳情的對象是督察,而非負責搜身的警員。裁判官梁嘉琪問有否案例支持有關說法,控方表示沒有。(全文)
#20220706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獨立媒體】去年7月1日警方拒絕遊行申請,並於銅鑼灣戒備,自稱為網媒「FreeHK」記者的「姜牧師」當日直播時被捕,事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辯雙方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8月5日裁決。
報稱牧師的姜(30歲)被指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執行公務。
控方今陳詞解釋,高級督察截停被告後,吩咐另一警員為被告進行搜身,被告阻礙該警員等同阻礙督察本人,故此控罪詳情的對象是督察,而非負責搜身的警員。裁判官梁嘉琪問有否案例支持有關說法,控方表示沒有。(全文)
#20220706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7.1警被刺傷 少女涉封鎖線外藏鎅刀 控方指袋印「香港」字樣敏感 含政治理念惹懷疑
【獨媒】去年7月1日銅鑼灣有人聚集,晚上發生警員被刺傷事件。一名18歲少女於封鎖線外圍觀時被警員截查,並發現藏有一把鎅刀,她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質疑被告當日的袋印有直看是「香港」、橫看是「加油」字樣,與2019年社會運動的政治理念有關,被告表示不在乎政治理念,只關注其特別設計。控方指出,「香港」字樣敏感,容易引起警方懷疑,被告表示不完全同意,稱「帶喺身上係我自由」,亦否認對警員有意見及對其行為不高興,因此長時間觀察警方行動。
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予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繼續保釋。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2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鎅刀。(全文)
#20221007新聞 #20210701銅鑼灣
【獨媒】去年7月1日銅鑼灣有人聚集,晚上發生警員被刺傷事件。一名18歲少女於封鎖線外圍觀時被警員截查,並發現藏有一把鎅刀,她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質疑被告當日的袋印有直看是「香港」、橫看是「加油」字樣,與2019年社會運動的政治理念有關,被告表示不在乎政治理念,只關注其特別設計。控方指出,「香港」字樣敏感,容易引起警方懷疑,被告表示不完全同意,稱「帶喺身上係我自由」,亦否認對警員有意見及對其行為不高興,因此長時間觀察警方行動。
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予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繼續保釋。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2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鎅刀。(全文)
#20221007新聞 #20210701銅鑼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