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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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寶琴王振霖認參選立會無交選舉申報書 押下月判刑

【頭條日報】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兩名屬同一名單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兩名被告今日(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杜浩成將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2人暫時還柙懲教署看管。(全文

#20220427新聞 #2020立法會選舉
黎智英涉欺詐案 今開審前加控一欺詐罪 案件押後至5月3日

【明報】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約,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4月2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在開審前加控黎智英一項欺詐罪,獲法官批准,兩被告否認共兩項欺詐罪名。惟黃偉強一方稱,昨(4月26日)收到控方開案陳辭,首次提及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及壹傳媒內部法律顧問何凱英,並以「伙同犯罪」(Joint Enterprise)原則指控黃偉強,質疑商業溝通如何構成罪行,要求控方釐清指控。法官陳廣池下令雙方商討後通知法庭,案件押後至下周二(5月3日)再訊。(全文

#20220427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理大衝突|測量師事隔近3年被起訴襲警等罪 准保釋候訊

【頭條日報】2019年11月18日有網民號召大三罷,聲援圍困理大的示威者。28歲測量師涉於當日襲警和管有一支噴漆,事隔近3年被起訴襲警、阻差辦公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全文

#20220427新聞 #1118尖沙咀
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認藐視法庭 判緩刑及支付10萬訟費

【頭條日報】32歲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前年涉在facebook專頁發布帖文,煽動他人向警方及國安處職員作出暴力行為,違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下的禁制令。何惠彬今年初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希望法庭判以緩刑,好讓何努力工作賺錢以支付訟費。高浩文法官認為藐視法庭的案件必須判處監禁式刑罰,但認為本案適合以緩刑方式處理,故判何監禁1個月,緩刑1年,另須支付10萬元訟費。(全文

#20220427新聞 #網上言論 #原訴傳票
煽惑他人參與前年6.4維園集結罪成 黎智英已入紙申上訴

【東網】現年74歲的壹傳媒黎智英,前年6月4日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的晚會會場外現身,因此被檢控。他去年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法官胡雅文判他入獄13個月,刑期與他早前牽涉的案件同期執行,毋須加監,「有判等於無判」。黎智英和同案另一被告何桂藍,今年初已向高院上訴庭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暫時未有就有關申定下聆訊日期。(全文

#20220427新聞 #20200604維園
工務小組通過建58億新法院大樓

【東網】司法機構向立法會建議斥資58億港元,在銅鑼灣加路連山道興建新的區域法院大樓,一併重置灣仔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及土地審裁處,以解決空間和設施不足的情況及更善用資訊科技等。不過,雖然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今早(27日)通過有關項目,但不少議員批評現時案件積壓嚴重,即使是勞資審裁處的案件亦可能要輪候1年,質疑新大樓除了有更大空間外,是否能實際上提升司法機構效率。(全文

#20220427新聞
網媒記者粗口罵警被控阻差辦公等3罪 裁定表證成立

【星島頭條】綽號「軍火佬」的網媒男記者涉於去年4月15日的《國家安全教育日》在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旺角街站以粗口罵警,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阻差辦公等3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開審,片段顯示當日有警員稱「兄弟!係咪有人有票係手?⋯ 唔散嘅,直接告佢啦」,並向街站人士發限聚令告票。被告繼而開始上前與警員爭論,一度大叫「我預咗俾人拉㗎!嚟啦!」、「夠料嚟拉我!」期間一名高級警員面向被告指「繼續講呀!」但該警員作供時否認是向被告說,不同意其說法會「火上加油」。裁判官鄭念慈裁定表證成立,審訊明續。被告在此案中獲准保釋,但目前需就另案服刑。(全文

#20220427新聞 #20210415旺角
112人被控危害國安 78人還柙候審佔75% 已審8人全定罪

【獨立媒體】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總結反修例案件及國安法案件拘捕及檢控數字。截至今年2月底,共2,804人因反修例運動被檢控,1,172人被定罪;112人因「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被控,8人完成審訊,定罪率為百分百,共有78人因不被批准保釋,未審先囚。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據報部分被捕人士還柙超過一年仍未審訊,詢問保安局有關情況。鄧炳強以書面答覆,指截至今年2月28日,警方共拘捕10,277人,當中2,804人被檢控,佔被捕人士中的27.3%,有1,172人被定罪。另外有939人的案件仍在審訊中,局方沒有備存還押候審和獲准保釋外出的數字。

至於國安法相關控罪,局方將《港區國安法》下的四類控罪,以及「其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歸為同一類「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合共有175人因而被捕,當中共112人和5間公司(《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被控。保安局指,至今有8人被定罪,佔已完成審訊人數的100%,換言之,若國安法相關控罪一旦進入審訊階段,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有罪的比率為百分百。被還押候審及獲准保釋外出的人數,分別為78人和59人。(全文

#20220427新聞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