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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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吳政亨首度高院申保釋 稱沒律師代表需時準備 押後 9.9 再訊

【法庭線】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還押近一年半的吳政亨,在沒有律師代表下,周五(26 日)首度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吳政亨甫開庭便申請押後,指他在 3 日前(23 日)入紙保釋申請,惟因沒律師代表,加上時間倉卒,需約 2 周時間準備,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准押後至 9 月 9 日再訊。吳政亨另提及,他擬當日申請進一步解除報道限制。(全文)

#20220826新聞 #民主派初選 #港區國安法
認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 福利工作員判囚2個月獲緩刑

【星島日報】58歲鄰舍輔導會福利工作員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一則呼籲公眾投白票的貼文,被控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他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行為絕對會影響到選舉制度,不能單以罰款方式處理,但接納他過去一直安分守己,因為愚蠢犯案,認為緩刑可以帶出本案嚴重性,令公眾不要再犯,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全文

#20220826新聞 #2021立會選舉
兩警涉索其他案件資料准保釋 一警離法院時撞記者

【明報】去年警方一次內部調查發現兩名男警員涉索取與職務無關的案件資料,並拘捕兩名男警。兩人被控一項公職人員失當罪,今日(2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並以索取文件為由,獲准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再訊。

兩名被告依次為沈志明(41歲,反黑組警長)及楊卓麟(35歲,反黑組警員)。楊在離開法院時,用身體及手撞擊記者,其後迅速逃離。

兩名被告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其間不得離開香港及騷擾控方證人,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21年11月18日,身為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2021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全文)

#202208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奏《願榮光》 二胡伯伯無牌演奏表證不成立 官隨即自我覆核 被告需答辯及遭撤銷訟費

【獨立媒體】「二胡伯伯」李解新涉今年4月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站外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被告4日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惟隨即遭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自我覆核裁決,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談官撤銷被告毋須答辯的決定,並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需要答辯。而早前批出予被告的5百元訟費獲撤銷,案件押後至9月2日續審。被告強調自己曾到警總申請表演許可證不果,並明言:「我要求警務處處長出庭作證,證明佢無向任何人發出許可證」,他亦批評條例屬「偽條例」,只是玩弄老百姓。(全文

#20220826新聞 #20220429東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