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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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基金停運】曾獲資助逾 8 萬元法律費用 暴動案被告:絕對影響上訴考慮

【立場新聞】2019 年 7 月正式成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612 基金)昨日(18 日)表示,因負責託管資金的「真普聯」結束運作,故 612 基金將「有秩序地停止運作」,包括即日停收新個案、10 月底解散秘書處等等。曾受助的一名暴動案被告接受《立場》訪問時表示,自己與大多反修例運動相關的被告一樣,已完成審判排期,並取得基金資助,故即時影響不大。但她亦擔心,未來若上訴將受影響,「本來可能刑期長一點,我已經會上訴」,但現在要「嚴重情況」才會考慮上訴。她亦提到,在知悉基金停運的消息後,已開始考慮將來或需破產上訴。

該名暴動案被告表示,2019 年示威被捕時,612 基金首先負責她的 1,000 元保釋金及約 6,000 元的新電話費用,之後由於法援未批,期間 5 至 6 次約一萬元的提堂費用,也是由 612 基金代為支付。她解釋,如果申請法援被拒,612 基金將負責數以百萬訟費。

該名暴動案被告直言,失去了 612 基金,「絕對影響」到她未來考慮會否上訴。她說,如果有基金的經濟援助,相信自己可沒有經濟負擔地上訴,但現在要「情況非常不公平」或刑期長達 4、5 年才會上訴,加上法援需要重新審批被告的資產,若申請不成功,屆時也許需破產才可以支付數以百萬計的上訴費,「今早開始思考破產的可能性...破產也只是幾年的事,相比之下,破產幾年比坐幾年好。」(全文

#20210819新聞
【10.20 九龍遊行】集結案原定今開審 陳皓桓、何俊仁等 7 人改認罪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案件原定今早(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惟 7 人今日改為認罪。

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被控的另一項交替控罪「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因而不用處理;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 6 人承認一項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面對的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存檔法庭。(全文

#20210819新聞 #1020九龍
「12港人」李宇軒、律師助理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兩人法律代表早前惹關注

【立場新聞】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 29 歲陳姓律師助理,分別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兩人今( 19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人的法律代表,由案件數月前提堂時已備受關注。其中李宇軒今年 3 月首度提堂時的代表律師,家人事後稱「睇報道先知有呢個人」。另一被告亦曾中途更改法律代表。

李宇軒今年 3 月在內地服刑完畢返港後,家人指一直未能與其聯絡,由家人聘請的律師亦未能見面。直至李宇軒完成檢疫,首次出庭應訊時,家人才發現李宇軒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並向傳媒表示不認識羅達雄,「睇報道先知有呢個人」。羅達雄當日離開法庭時僅稱「見過佢(李宇軒)」,但未有回應由誰聘請。翻查資料,羅達雄曾兩度因違反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遭停牌,過去鮮有代表反修例案件出庭。

本案另一被告也曾更換法律代表。陳首次提訊時,原本由資深大律師祁志代表,事務律師為經常處理反修例案件的律師文浩正。但到第二次提訊,陳改由大律師蕭國辰代表,事務律師亦轉為民建聯成員劉毅。被告的親友向記者確認,改聘蕭、劉兩人是陳的意願。

翻查資料,劉毅是民建聯南區社區幹事及青年民建聯副主席、亦是「禁蒙面法推動組」成員之一。至於大律師蕭國辰,過往甚少處理反修例案件。(全文

📌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08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10.20 九龍遊行】集結案原定今開審 陳皓桓、何俊仁等 7 人改認罪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案件原定今早(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惟 7 人今日改為認罪。 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被控的另一項交替控罪「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因而不用處理;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
【10.20 集結案】7 人認罪明求情 案情詳列示威者暴力行為 陳皓桓:就嚟地震都關我事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案件原定今早(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惟 7 人今日改為認罪。7 名被告將於明日求情,黃浩銘准繼續保釋。

控方在案情中花大篇幅講述當日其他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包括破壞地鐵站、向警署擲汽油彈等,以及中國銀行、優品 360、 尖沙咀地鐵站等的損失。法庭書記讀畢案情後,問各被告是否同意案情時,陳皓桓回答:「我同意,好多嘢都關我事,就嚟連地震都關我事」,梁國雄則稱:「同意嗰日發生嘅嘢,但同我哋關係好細」。(全文

#20210819新聞 #1020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