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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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惑參與六四集會還押 鄒幸彤撤回保釋覆核  「多謝大家嚟睇我」

【立場新聞】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被指於今年 6 月 4 日,在網上宣傳及呼籲他人參與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保釋被拒須還押。鄒幸彤今( 16 日)日第二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覆核。鄒開庭後表示撤回申請,但保留 8 日內再次覆核的權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下次覆核至 7 月 23 日,期間鄒繼續還押懲教署。

鄒幸彤出庭時,對旁聽市民大喊「多謝大家嚟睇我!」並高舉雙手於頭上做出「心心」姿勢。旁聽市民在開庭及散庭,回應「撐住啊!」、「加油!」(全文

#20210716新聞 #20210604維園
【清算學生會】國安警搜港大學生會、校園電視、學苑 消息:循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方向調查

【立場新聞】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因「感激梁健輝」議案,引發連串風波,包括學生會總辭、校方發聲明限學生會 7 日內撤出大樓。國安處今日(16 日)在已得港大校方許可之下,到港大學生會、學苑及校園電視會室搜證。消息指,警方國安處人員的調查方向,包括是否有人涉嫌違反國安法第 27 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9 條的「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港大發言人回覆《立場》查詢時證實,警方持法庭手令進入校園調查一宗案件。大學有法律責任按法庭要求行事。(全文

#20210716新聞
梁頌恆衝擊立會判囚終極敗訴 判詞:自知其集結會令人害怕破壞安寧

【頭條日報】已正流亡美國的前青年新政創黨召集人梁頌恆,因2016年衝擊立法會大樓會議室,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4周。梁上訴遭高等法院原訟庭駁回後即時入獄服刑,他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終院今頒布書面判詞,指出《公安條例》訂明控方必須證明被告參與非法集結,但控方毋需另外證明被告有意圖去「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而就本案而言,終院認同裁判法院及原訟庭的裁斷,同意梁必然知道他有份參與的集結,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害怕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故一致駁回其上訴。

是次終極上訴的爭議點是,控方是否必須成功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即控方是否需要證明被告自知其集結行為會令人害怕,才足以把被告定罪。(全文

📌 相關資料:終審法院判案書(英文)

#20210716新聞 #2016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