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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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歲男認刺傷何君堯囚 9 年 何君堯:判 20 年才合理,將函律政司促覆核

【立場新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前年 11 月初,在屯門碼頭輕鐵站對開擺街站時,被一名男子用刀襲擊,胸口造成 2 厘米傷口。涉案男子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傷人兩罪,日前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9 年。何君堯昨晚在社交平台回應事件,批評判刑太輕,「未夠重手,閒閒地都要 20 年,20 年才合理」,他又表示將以事主身份去函律政司,要求就判刑覆核。

何君堯昨晚在 FB 專頁直播回應被刺案,稱「正義已經伸張,但公義未彰顯」。何指,襲擊者「謀殺意圖清楚」,警方最初亦檢控企圖謀殺,直至案件開審前,他接到律師司電話徵詢意見,對方稱打算與被告律師達成 plea bargaining,承認有意圖傷人及傷人兩罪,而企圖謀殺罪則不予起訴,何稱當時表達反對,但他引述律政司意見指,「恐防陪審團偏黃,如果打足十幾廿日官司,這班 jury 放佢走,就徒勞無功,一鳥在手好過二鳥在林。」他批評律政司不專業,「好似街市買餸咁講價」。(全文

#20210929新聞 #1106屯門
10,265 人涉反修例示威被捕 55 人被法庭通緝或棄保潛逃 保安局: 羞恥行為

【立場新聞】2019 反修例示威期間,警方前後拘捕逾萬人,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口頭質詢時指,至今年 7 月底,與反修例有關的拘捕當中,有 31 人未有出席法庭聆訊被法庭通緝,另有 24 人未有按擔保條件向警方報到。港府強烈譴責任何人企圖逃避法律責任 、為求自保而潛逃海外的人,稱畏罪潛逃是「羞恥的行為」。

保安局回覆立法會口頭質詢時指,警方截至今年 7 月底就「2019 年黑暴相關事件」拘捕了 10,265 人,當中 4,009 人是學生,被檢控的人有 2,684 人被檢控 ;而在已經完成司法程序的 1,527 人當中,有 1,197 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 905 人定罪、282 人簽保守行為、6 人經法庭發出「照顧或保護令」等,另外有 54 人獲撤銷控罪,276 人無罪釋放,獲警司警誡的僅 25 人。(全文

#20210929新聞
國安處凍結支聯會物業及所有銀行戶口 蔡耀昌:今早收到通知信

【香港01】消息指,上周六通過解散的支聯會,被警方國安處凍結所有物業及銀行戶口。現任支聯會公司秘書的蔡耀昌接受查詢時確認有關消息,指國安處人員今天帶他到六四紀念館會址,把通知信交予他。(原文

#202109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爆谷店長藏伸縮棍判囚上訴得直 官接納上訴人誤信廣告以為合法

【頭條日報】爆谷店店長前年8月底在天水圍被警方搜出背囊內有伸縮棍及摺刀,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處監禁8個月。他本月初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得以撤銷。張慧玲法官今頒布判詞,指原審裁判官分析證供證‍據時犯錯,張官接納被告在淘寶網站購買伸縮棍送到工作地點的說法,認同被告只是在放工後將伸縮棍帶回家,但回家途中在住所樓下被警方截停及搜出。

張官接納上訴人在淘寶網站看到有關涉案伸縮棍的廣告,廣告稱伸縮棍可作「合法自‍衛」之用,令他誤以為管有伸縮棍並不違法。上訴人因為「貪‍得‍意」、「純粹係靚」、「收藏」、「for我自己」、「欣賞」而購買伸縮棍,他當日將伸縮棍由公司帶回家途中,在住所樓下的公眾地方被截停及搜出涉案的伸縮棍。張官指上訴人有合理辯解管有該伸縮棍,故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判刑。(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決案理由書(中文)

#20210929新聞 #0828上水
「美隊 2.0」被控分裂國家 警檢「寧鳴而死 不默而生」Tee 作證物 官裁表證成立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姓男子,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口號,遭控《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今(29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裁定表證成立,辯方透露無辯方證人,馬自辯機會亦不大。辯方表示需要更多時間處理辯方案情,希望押後至明日再續審,獲法官批准。

隸屬國安處的警員 11057 李維峻今早供稱,他負責調查有關馬的案件,並於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4 日期間,在將軍澳警署就 8 宗事件向被拘捕的馬進行四次錄影會面。李維峻表示,四次錄取會面中,被告都有律師陪同。他又指,於 9 月 23 日凌晨,他與警員一同押送被告到被告的住所搜屋,並檢取五件黑色上衣,上面印有白色字「寧鳴而死,不默為生。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以及檢取兩條黑色長褲、兩本筆記簿,其中寫有「美國隊長的抗爭日記」和一部電腦主機。

李維峻稱,他按案件主管要求上網搜查有關被告消息,但沒有找到其 Facebook 帳戶和其創立的 Telegram 帳戶「61 萬人唔驚拉channel」。控方在庭上播放馬受訪片段。其中,在被告首次被捕獲釋後,他接受傳媒訪問時指「自己唔驚畀人拉,但好驚國安處嘅人」,並呼籲「所有手足唔好再講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甚至連榮光都唔好唱」、「唔好再畀國安處的人搵機會調查我哋」。(全文

#202109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媒記者被捕10.12提堂 涉國安教育日旺角挑戰警方防線

【頭條日報】警方今日下午在旺角區拘捕一名44歲姓胡本地男子,懷疑他與一宗今年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在旺角區發生的案件有關。據悉被捕男子為網媒「高登新聞台」記者。

經諮詢律政司意見,該名被捕男子被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一項「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一項「拒絕服從警務人員根據《公安條例》發出的命令」罪。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將於10月12日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10929新聞 #20210415旺角 #新案件
「自救口罩」被指涉嫌違《商品說明例》 眾志、黃店收傳票 未提「Not made in China」

【立場新聞】觀塘黃店「The Artlab by Favilla(Favilla)」曾在店內售賣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口罩包裝寫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海關隨後拘捕多名「眾志」成員和「favilla」董事。據了解,「眾志」和「favilla」及其相關人員早前接獲法庭傳票,遭海關指稱口罩包裝的「ASTM Level 1」標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須於明日(30日)到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香港眾志」去年曾搜購逾 100 萬個口罩,再包裝成「自救口罩」,惟包裝寫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標示,去年 5 月時任常委梁延豐和副主席鄭家朗被海關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海關於 9 月再到曾售賣有關口罩的觀塘黃店「favilla」餐廳,拘捕其兩名董事。(全文

#20210929新聞 #其他案件 #新案件
被指串謀帶走囚犯口罩 前區議員方浩軒無罪 囚犯罪成加囚 6 周 求情指投訴無門

【立場新聞】去年 6 月,還押吳姓男子疑不滿懲教署改派國產口罩,被指經公務探訪交口罩予時任元朗區議員方浩軒帶離收押所。二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受審。裁判官劉淑嫻今(29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方無罪、吳串謀罪名不成立但企圖運口罩罪成,判囚 8 周,其中兩周與另一案刑期同期執行,即須加囚 6 周。裁判官指,吳有意圖運走口罩,否則不會要求與方單獨會面,並用文件遮擋交予對方;但不能排除方事前不知情,指若他串謀帶走口罩,收到後即可離開。

吳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獄中努力進修、研究監獄政策,冀改善囚權問題。被告犯案時值第二波疫情,但署方派發的口罩卻「紙咁簿」,他曾向署方多番投訴,但不獲正面回應,「投訴無門,先出此下策」。但被告同意可循正式渠道申請帶離口罩,反思後承認行動愚蠢,望法庭考慮「疫情百年難得一遇」而「情有可原」。(全文

#20210929新聞 #20200623荔枝角收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