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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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海將頂替David Perry 檢控8.18未經批准集結案

【眾新聞】眾新聞確認,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將頂替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檢控民主派人士被控涉嫌2019年8.18未經批准集結案。(全文

#20210127新聞
胡雅文獲委任「國安法官」審鍾翰林

【頭條日報】《港區國安法》於去年六月三十日正式實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按《國家安全法》第四十四條,再委任區域法院女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為審理國安法案件的「指定法官」,屬中英混血兒的胡雅文法官將於本周四下午負責處理被控「分裂國家」、洗黑錢,以及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的案件。(全文

#20210127新聞
猥褻 6 女童最細僅 11 歲 男警余俊鑫認 8 罪 判囚 46 個月

【立場新聞】駐守毒品調查科的男警余俊鑫,透過社交媒體結識至少 6 名年 11 至 14 歲的女童後,趁見面時加以侵犯,包括強吻、口交、摸胸摸臀、伸手入私處,甚至在公園迫誘女童性交。男警早前承認非禮及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共 8 罪,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祁士偉指案件有加刑因素,包括被告與受害者之間年齡差距大、受害者數目及犯案頻率等,並考慮到被告使用互聯網吸引受害人等,但認為他並非以警員身份犯案,指其警員身份並非加刑因素,最終判刑 46 個月。(全文

#20210127新聞
#非手足 #非人類
律政司就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 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 排期3月23日上午審理

【資訊部獨家】區諾軒被指前年7月旺角警民衝突現場,分別用「大聲公」推一名警長的長盾,及後再用「大聲公」在一名警司旁邊高聲說話,令對方聽力受損,去年4月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去年6月律政司代表余國慧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申請,惟遭駁回。律政司司長在去年7月13日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出覆核刑罰許可,於7月16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正式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判刑,惟因區諾軒亦向原訟法庭提出定罪上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C(1)(a)條的規定,覆核申請因答辯人的定罪上訴暫時不能進行聆訊。區諾軒上周被潘敏琦法官正式駁回定罪上訴後,法庭隨即為覆核申請進行排期。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是次聆訊將於3月23日上午10時進行,預計當日審結。負責此案的3名法官則有待公布。

#20210127新聞 #0707旺角
智障人士接連遭判囚 邵家臻:法庭落後 未照顧被告需要 大律師:官普遍對病患認識不深

【立場新聞】近日有多宗智障或有過度活躍症等特殊需要等被告,因反送中案件被法庭判入獄。更有裁判官明言不接受以過度活躍等病作為藉口及求情理由,有協助智障人士的被告的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上訴庭早前案例確立智障是一個求情理由,認為涉及自閉或者患有精神病患的被告,法庭亦應予以考慮減刑,「弱智、病,呢啲都唔係,我都唔知邊啲先係」。他亦批評,法庭在審訊階段已未有好好考慮這些被告的情況,形容是「好落後、求其、象徵式」。

大律師黃纓淇解釋,智障與自閉症、過度活躍或其他精神健康病患面對的情況相似,在判刑上沒有相關的量刑指引。她又指,裁判官普遍對精神健康病患不認識,而刑事程序只關注一個被告人是否適合答辯(fit to plea),但其實門檻相當低,只有完全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無法理解何謂「認罪」及「不認罪」,才會被裁定「不適合答辯」。(全文

📌 【直播台】相關案件資料
#20200122屯門上訴後改判囚4個半月
#0813機場判囚6個月
#20200409鰂魚涌罪名成立

#20210127新聞
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終審上訴 法官名單揭盅 霍兆剛陳兆愷司徒敬獲委任國安法指定法官

【資訊部獨家】 黎智英被控欺詐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遭還押 20日後,去年12月23日一度獲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律政司隨即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及再次羈押黎,終院上月31日批准部分許可申請,黎再遭還押,並排期2月1日處理正式上訴。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是次聆訊將由張舉能首席法官,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常任法官,陳兆愷非常任法官及司徒敬非常任法官負責審理,案件將於2月1日上午10時進行聆訊,預計審期1日。

#20210127新聞
私了案男童被控 事主未能認出施襲者 控方僅以閉路電視片段作證

【蘋果日報】去年5月網民號召到天水圍嘉湖銀座一期商場進行「圍城和你Sing」活動,其間一名年近七旬女子疑拍攝在場市民容貌,因而遇襲。警方事後拘捕三名男子,其中15歲學生被控襲擊傷人罪,案件今於屯門法院審理。由於事主未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控方今僅於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作證,沒有傳召任何證人作供。辯方大律師郭憬憲陳詞指,案中沒有任何人能證明片中人是被告,重申「相似係唔夠嘅」。(全文

#20210127新聞 #20200506天水圍
女侍應被指鐳射筆照警 辯方指沒意圖傷害警察 警長不同意

【立場新聞】去年(按:前年)8月10日大埔舉行反修例遊行,晚上演變成多區快閃,一批示威者包圍馬鞍山警署,其中31歲女侍應被指以鐳射筆照向警員,她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出被告所發出的鐳射光束是照向警員附近位置,並非集中在警員身上,她沒有意圖傷害警察,惟警長否認。(全文

#20210127新聞 #0810馬鞍山
三名區議員被控阻差辦公 控方立場搖擺不定以致原定審期擱置 須支付辯方訟費

【蘋果日報】三名民主派區議員前年11月選舉前夕,在維園草坪參與一個選舉聚會,其間防暴警發射催淚彈清場。三人與警方理論,結果被拘控以阻差辨公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惟主審裁判官開審前批評控方控罪詳情含糊,令辯方難以準備抗辯方向。外判主控一日內先修改後撤回,今日再向法庭呈交新修訂控罪詳情。裁判官下令控方六周內向辯方披露15名相關警務人員的書面供詞,同時因應控方立場搖擺不定以致審期擱置,命令控方須支付辯方訟費。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再訊。

三名最終成功當選的被告區議員分別為文念志(29歲)、「機場大叔」陳振哲(47歲),以及2014年遭前警司朱經緯揮警棍毆打的鄭仲恒(31歲)。他們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指他們於前年11月2日在維園八號閘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18506及其他警員。(全文

#20210127新聞 #1102銅鑼灣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中大撒粉案至今共拘4男 警另通緝1名中大生 【資訊部整合】警方記者會表示昨日(25日)於粉嶺、沙田及荃灣區拘捕3名男子,年齡由19至22歲,皆為中文大學學生。被捕人涉嫌與本月11日中午時分,於中大港鐡站與中大保安發生的衝突事件有關。 警方指,當天有一批黑衣人士向中大保安檢查站撒不明粉末及擲雞蛋,亦有鐡馬被翻側,事件中一名保安報稱受傷。中大保安於現場附近截獲一名20歲懷疑涉案中大學生,並轉交警方拘捕該名男子。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指,經調查後鎖定另外4名懷疑涉案人士,並在昨天以「非法集結」、「襲擊他人意…
中大撒粉案3被捕學生陸續獲准保釋 臨政主席區倬僖:今次係警方針對學生或大專學界嘅打壓

【蘋果日報】今日傍晚,3名於前日(25日)被捕的中大學生陸續獲准保釋,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而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亦在傍晚離開警署。

區倬僖在傍晚6時左右離開警署,他向在場的記者表示,他獲准以1萬元保釋,2月26日到警署報到,他被警方沒收八達通、學生證及用來交功課的USB,而旅遊證件則早前已交予法庭。(全文

#20210127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