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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8月31日續審⚠️手足被控非法集續等罪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案件文字直播傳送門
——
編號:#EVI131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0日
案發時間:大約下午2:30
案發地點:#荃灣 西樓角花園(荃灣地鐵站E出口對出)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8月31日續審⚠️手足被控非法集續等罪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案件文字直播傳送門
——
編號:#EVI131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0日
案發時間:大約下午2:30
案發地點:#荃灣 西樓角花園(荃灣地鐵站E出口對出)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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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指定法官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20210707香港

D1:張 (19)
D2:郭 (20)
D3:杜林 (18)
D4:容 (19)

法律代表:
#陳文瀚大律師
#詹鋌鏘大律師
#魏俊大律師
#黃宇逸大律師

律政司代表: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控罪:
(1)宣揚恐怖主義罪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
(2)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交替控罪)
違反普通法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並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予以懲處

詳情:
(1)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
(2)同被控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控方就反對四名被告保釋陳詞完畢
1606 休庭十分鐘以待辯方索取指示
1640 又廣播 1646 又開庭
1657 D1保釋申請陳詞完畢,D2開始陳詞
1733又休庭,以便控辯雙方澄清確認控罪文件夾附件字眼
1746控辯埋位了,預備再開庭
1750又再開庭,控方承認現階段澄明的確有困難,辯方立場維持不變;雙方同意毋須即席播放片段以免浪費法庭時間。
1752 D2保釋申請陳詞完畢,D3開始陳詞
1808 D3保釋申請陳詞完畢,D4開始陳詞
1854所有有關保釋申請陳詞完畢,羅官查詢當晚會議大概運作和情況等。
1901開始一片死寂
1915仍然deadair緊 🙏🏻集氣🙏🏻
1922 開口了
1924結論如下
D1/2/3保釋申請被拒

D4保釋獲批,條件如下
。5萬元現金擔保
。人事擔保5萬元
。不可以離開香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報稱地址居住
。宵禁令2200-0600
。每週警署報到4次
。住址如有更改
。不得接受任何媒體訪問
。不會住在香港大學任何宿舍
。不會參與任何香港大學學生組織活動
。不會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任何有合理理由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或行為的言論
。不會直接或間接作出任何有合理理由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或行為

1934 律政司又9HI啦nlm
根據9H申請覆核保釋決定,並根據9I規定通知司法常務官,排期48小時內進行聆訊‼️即係D4都冇得保,需即時還押‼️
直至原訟庭下達決定

D1/2/3放棄八天保釋覆核權利。

1935法庭否決媒體就豁免9P的申請

‼️結論:全部還押‼️

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14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 - - - -
補充資料:
所謂9H即香港法例第221章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H條 律政司司長就區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准予保釋的決定而作出的覆核申請
用人話講就係當個官批出被告保釋,律政司代表會根據佢收到嘅指示即時企起身「質疑」呢個保釋批准決定,作出一個覆核保釋決定嘅申請。法庭係冇得say no,只可以將呢個議題交上高等法院原訟庭覆核。

9I係有關 等候覆核時的扣押
即係因為律政司提出咗保釋覆核申請,被覆核嘅被告就需要還押,並喺48小時內帶到高等法院原訟庭作保釋覆核聆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羊村繪本案 #言語治療師工會

案件1️⃣
👩🏻D1: 黎 (25)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
👩🏻D2: 楊 (27) (因另案守行為中)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副主席

🛑2人已還柙逾一個月

案件2️⃣ #新案件
👩D3: 伍(28)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工會秘書
🙎🏻‍♂️D4: 陳(25)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司庫
🙎🏻‍♂️D5: 方(26)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委員

📍控罪:
(1)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D1]
(2)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D2]

修訂控罪詳情:
違反香港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159A及159C條。黎、楊、伍、陳、方,5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串謀其他人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主控:#吳加悅 高級檢控官
D1代表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D2代表大律師: #梁麗幗大律師
D3代表大律師:
D4代表大律師:梁大律師
D5代表大律師:#劉偉聰大律師

==============
📌進度

【15:21】開庭
控方申請與是日另一羊村繪本的新案件合併,辯方不反對,控方希望將案件押後至9月24日作轉介。兩案共五位被告皆有保釋申請,控方表明反對。現押後20分鐘讓辯方索取指示。

16:21 重新開庭
控方修訂控罪,將控罪的串謀人士增加伍小姐、陳先生、方先生,並將兩案合併成一案 (WKCC3458/2021)。本案將押後至2021年9月24日 [星期五] 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堂,屆時會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16:29】
現處理5人的保釋申請,控方陳詞介紹《羊村守衛者》內容,指工會透過書籍煽動人。

【17:26】控方陳詞完,休庭10分鐘。

【17:44 重新開庭】劉偉聰大律師陳詞。

【18:08】
劉偉聰大律師代表D1、D5,在庭上提出保釋條件。

【18:12】
梁麗幗大律師代表D2在庭上陳詞。

【18:39】
D3的代表律師陳詞。

【19:13】
D4的代表律師陳詞。

【19:34】
陳詞完畢,羅官靜默考慮中……


考慮雙方陳詞後,羅官認為需要以國家安全法的標準考慮保釋,故拒絕給予各被告保釋,所有被告均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

🔴5人需還押至9月24日🔴

【19:45 完庭】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9月5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臨時文字直播員報料:

🕤09:30
📍 #區域法院第七庭 #審訊
📍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審訊
📍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審訊
📍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審訊
📍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審訊
📍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支聯會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陳多偉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第二庭55張飛
第一庭100張

大家都講緊唔好打尖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D1: 支聯會,D2: 李卓人
D3: 何俊仁,D4: 鄒幸彤
控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陳多偉
控罪: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10:20 開庭
10:40 D2 & D3 無保釋申請,D4 有,控方反對,陳辭中
10:54 D4 陳辭
11:03 拒絕D4保釋申請

11:15 9P 申請陳辭
11:26 放寬9P限制被否決

休庭10分鐘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WKCC3633/2021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D1: 鄒幸彤 支聯會副主席 (36)
D2: 鄧岳君 (53)
D3: 梁錦威 (36)
D4: 陳多偉 (57)
D5: 徐漢光 (72)

控罪: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控罪詳情指5人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
📍上午聆訊進度

11:59 開庭,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兩星期待進一步調查,D2至D5無反對。鄒幸彤表示未有機會閲讀控方提供的文件,希望短暫休庭。現休庭10分鐘待鄒幸彤閲讀控方文件。

12:12】開返庭。鄒幸彤反對案件押後,表示「唔明仲有咩要調查。」

12:33】羅官認為控方要求押後的理由基於太多假設 (假設控方會向其他人發出提交資料的通知、假設收到通知的人不會在14日內提交資料、假設需要與本案一同處理),故否決控方將本案押後2星期的申請。

12:34】休庭,下午14:30繼續,如無意外會進行答辯。


-------------------------
📍下午聆訊進度

14:46】開庭,控方表示預備好答辯。控方透露第五被告徐漢光會就「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

14:50】錄音系統壞壞哋傳出雜音,現休庭修理。

15:03】開返庭,周天行代表控方繼續陳詞。

15:10】鄒幸彤表示準備好答辯,但觀察到條例只針對「外國代理人」,惟控方在提供的控罪書中似乎沒有提及支聯會如何符合「外國代理人」的法律定義,質疑控罪書欠缺足夠控罪元素。

15:12#答辯 各被告不認罪,第二被告鄧岳君答辯時高呼「我不是外國代理人,我不認罪」。

15:15】控方表示現階段仍然未為(約十幾名)控方證人錄取口供,大概需要1個月才能向各被告提供文件。鄒幸彤批評控方未準備好就將所有人告上法庭,做法極之不理想,辯方律師亦嘲諷控方「拉人嘅速度遠遠快過佢哋查案嘅速度。」

15:23】暫定在2021年10月21日早上進行審前覆核。羅官指示控方須在今天起計4星期內向辯方提交證人口供及其他資料,雙方須在審前覆核的1星期前提交聯合問卷及草擬案情。

15:25】現處理各被告的保釋申請。主控周天行提出「被告一日唔交資料,一日都係繼續犯罪」的觀點。

15:45】辯方張耀良大律師陳詞中......

15:50】鄒幸彤親自陳詞。

16:00】羅官靜默考慮了5分鐘。

‼️16:03】羅官拒絕各被告的保釋申請。‼️


*持續更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04月25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文字直播員:

🕘09: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續審 [7/30]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續審 [5/7]
📍#區域法院第六庭 #審訊 [1/6]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0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提堂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08 月18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審訊 [13/1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審訊[3/1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審訊[22/30]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審訊 [20/40]
(已有)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審訊 [4/5] {感謝}

🕤10: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提堂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審訊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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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08 月22日 星期一】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14:30
📍#高等法院第一庭 #案件管理聆訊

🕤早上沒有報料或下午仍需要報料的審訊案件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六庭 #審訊[1/1]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審訊 [11/2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審訊[1/19]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審訊[5/10]

(130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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