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消息:港台兼職記者被搜出氣槍被捕 稱氣槍是拍攝電影道具
【商業電台】消息指,一名香港電台兼職攝影記者早上在警察學院附近,被搜出背囊有兩枝氣槍,被警方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拘捕,並帶到香港仔警署調查。
警方在今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放黃竹坑警察學院,讓公眾參觀。消息指,警方早上8時許在附近的海洋公園站,截停1名21歲男子時,在背囊搜出2枝氣槍和1部對講機。被捕人表示自己是港台的兼職記者,正前往警察學院採訪,他未能出示記者證,但就能提供港台臨時聘用合約的相片,警員致電他的上司確認身分。被捕人又指,自己在知專設計學院,就讀電影相關的高級文憑課程,氣槍是昨晚拍攝時使用道具。 (原文)
#20210415新聞
【商業電台】消息指,一名香港電台兼職攝影記者早上在警察學院附近,被搜出背囊有兩枝氣槍,被警方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拘捕,並帶到香港仔警署調查。
警方在今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放黃竹坑警察學院,讓公眾參觀。消息指,警方早上8時許在附近的海洋公園站,截停1名21歲男子時,在背囊搜出2枝氣槍和1部對講機。被捕人表示自己是港台的兼職記者,正前往警察學院採訪,他未能出示記者證,但就能提供港台臨時聘用合約的相片,警員致電他的上司確認身分。被捕人又指,自己在知專設計學院,就讀電影相關的高級文憑課程,氣槍是昨晚拍攝時使用道具。 (原文)
#20210415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7人涉嫌前年協助示威者逃離理大被起訴 2人曾踢保 下周一下午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商業電台】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再次拘捕兩名男子,涉嫌前年11月20日在何文田和紅磡一帶,意圖協助理工大學內的人士逃避警方逮捕。兩人分別27和28歲,早前一度被捕並拒保候查,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案的另外5名25至33歲男女,則被控共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7人獲准保釋,下周一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10415新聞 #1120紅磡
【商業電台】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再次拘捕兩名男子,涉嫌前年11月20日在何文田和紅磡一帶,意圖協助理工大學內的人士逃避警方逮捕。兩人分別27和28歲,早前一度被捕並拒保候查,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案的另外5名25至33歲男女,則被控共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7人獲准保釋,下周一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10415新聞 #1120紅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爆眼少女K覆核警方手令 上訴庭下周三頒下判詞
【資訊部獨家】前年8.11尖沙嘴有女子報稱遭警方射彈擊傷右眼,警方其後向醫院索取女子的醫療紀錄調查,女子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拒絕提供法庭手令文本,令她無法對手令提出法律訴訟,侵犯《基本法》保障的訴訟權。高等法院早前駁回覆核,女子上訴,早前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聆訊。
上訴人以代號K稱呼。答辯人警務處處長早前向法庭承諾暫時封存K的醫療報告,直到案件有裁決。在上訴庭法官查詢下,答辯方指該承諾的效力在原審宣判後已經完結,K沒有進一步要求延續,故警方已經閱讀涉案醫療報告。
代表K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陳詞時,強調本案背後牽涉重要的私隱權。法官回應指,雖然案中觸及私隱權,但核心議題是警方不提供手令文本一事,有否阻礙K提出適當的訴訟。惟K尚未正式提出侵犯私隱訴訟,法庭現階段亦難以裁斷。夏博義表示,無論談論私隱權抑或訴訟權,K無法查看手令一事,導致她爭取法庭濟助時面對很大困難。
法官指K已知道手令針對醫療紀錄,亦知道案情背景,無論警方用甚麼方法索取醫療報告,K都可以興訟,即使手令合法仍可挑戰,私隱是源於醫療紀錄本身。夏博義解釋需全盤了解,例如手令是否妥當、K是否疑犯等等,如此才可判斷警方有否超乎合理地侵犯私隱。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4月21日下午3時就少女一方上訴決定頒下書面判詞。
#20210415新聞 #0811尖沙嘴
【資訊部獨家】前年8.11尖沙嘴有女子報稱遭警方射彈擊傷右眼,警方其後向醫院索取女子的醫療紀錄調查,女子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拒絕提供法庭手令文本,令她無法對手令提出法律訴訟,侵犯《基本法》保障的訴訟權。高等法院早前駁回覆核,女子上訴,早前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聆訊。
上訴人以代號K稱呼。答辯人警務處處長早前向法庭承諾暫時封存K的醫療報告,直到案件有裁決。在上訴庭法官查詢下,答辯方指該承諾的效力在原審宣判後已經完結,K沒有進一步要求延續,故警方已經閱讀涉案醫療報告。
代表K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陳詞時,強調本案背後牽涉重要的私隱權。法官回應指,雖然案中觸及私隱權,但核心議題是警方不提供手令文本一事,有否阻礙K提出適當的訴訟。惟K尚未正式提出侵犯私隱訴訟,法庭現階段亦難以裁斷。夏博義表示,無論談論私隱權抑或訴訟權,K無法查看手令一事,導致她爭取法庭濟助時面對很大困難。
法官指K已知道手令針對醫療紀錄,亦知道案情背景,無論警方用甚麼方法索取醫療報告,K都可以興訟,即使手令合法仍可挑戰,私隱是源於醫療紀錄本身。夏博義解釋需全盤了解,例如手令是否妥當、K是否疑犯等等,如此才可判斷警方有否超乎合理地侵犯私隱。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4月21日下午3時就少女一方上訴決定頒下書面判詞。
#20210415新聞 #0811尖沙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