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關注組
60.4K subscribers
9.88K photos
374 videos
9.39K links
報料:@Youarenotalonehk_2bot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爆眼少女K覆核警方手令 上訴庭下周三頒下判詞

【資訊部獨家】前年8.11尖沙嘴有女子報稱遭警方射彈擊傷右眼,警方其後向醫院索取女子的醫療紀錄調查,女子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拒絕提供法庭手令文本,令她無法對手令提出法律訴訟,侵犯《基本法》保障的訴訟權。高等法院早前駁回覆核,女子上訴,早前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聆訊。

上訴人以代號K稱呼。答辯人警務處處長早前向法庭承諾暫時封存K的醫療報告,直到案件有裁決。在上訴庭法官查詢下,答辯方指該承諾的效力在原審宣判後已經完結,K沒有進一步要求延續,故警方已經閱讀涉案醫療報告。

代表K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陳詞時,強調本案背後牽涉重要的私隱權。法官回應指,雖然案中觸及私隱權,但核心議題是警方不提供手令文本一事,有否阻礙K提出適當的訴訟。惟K尚未正式提出侵犯私隱訴訟,法庭現階段亦難以裁斷。夏博義表示,無論談論私隱權抑或訴訟權,K無法查看手令一事,導致她爭取法庭濟助時面對很大困難。

法官指K已知道手令針對醫療紀錄,亦知道案情背景,無論警方用甚麼方法索取醫療報告,K都可以興訟,即使手令合法仍可挑戰,私隱是源於醫療紀錄本身。夏博義解釋需全盤了解,例如手令是否妥當、K是否疑犯等等,如此才可判斷警方有否超乎合理地侵犯私隱。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4月21日下午3時就少女一方上訴決定頒下書面判詞。

#20210415新聞 #0811尖沙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