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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 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 潘兆初彭偉昌彭寶琴下周二審理
【資訊部獨家】區諾軒被指前年7月旺角警民衝突現場,分別用「大聲公」推一名警長的長盾,及後再用「大聲公」在一名警司旁邊高聲說話,令對方聽力受損,去年4月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去年6月律政司代表余國慧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申請,惟遭駁回。律政司司長在去年7月13日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出覆核刑罰許可,於7月16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正式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判刑,惟因區諾軒亦向原訟法庭提出定罪上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C(1)(a)條的規定,覆核申請因答辯人的定罪上訴暫時不能進行聆訊。區諾軒本年1月20日被潘敏琦法官正式駁回定罪上訴後,法庭隨即為覆核申請進行排期。
根據早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是次聆訊將於3月23日上午10時進行,預計當日審結。司法機構今日公布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及彭寶琴法官負責此案的刑期覆核申請聆訊。
#20210317新聞 #0707旺角
【資訊部獨家】區諾軒被指前年7月旺角警民衝突現場,分別用「大聲公」推一名警長的長盾,及後再用「大聲公」在一名警司旁邊高聲說話,令對方聽力受損,去年4月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去年6月律政司代表余國慧向原審裁判官提出覆核申請,惟遭駁回。律政司司長在去年7月13日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出覆核刑罰許可,於7月16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正式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判刑,惟因區諾軒亦向原訟法庭提出定罪上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C(1)(a)條的規定,覆核申請因答辯人的定罪上訴暫時不能進行聆訊。區諾軒本年1月20日被潘敏琦法官正式駁回定罪上訴後,法庭隨即為覆核申請進行排期。
根據早前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是次聆訊將於3月23日上午10時進行,預計當日審結。司法機構今日公布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及彭寶琴法官負責此案的刑期覆核申請聆訊。
#20210317新聞 #0707旺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