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關注組
58.5K subscribers
9.95K photos
374 videos
9.66K links
報料:@Youarenotalonehk_2bot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月25日 星期一】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0.07.28] [聲援預告2021.01.26-2021.01.29] [上庭總結2021.01.22] [2021.01.2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麥機智上訴庭副庭長 👩🏻‍⚖️彭寶琴法官 🕙10:00 👥湯,杜,李(16-41)…
#上庭總結 - 1月25日 星期一】

🌟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區(27) #判刑 (#0813機場 襲警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判囚6個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黎(21) #判刑 (#20200101灣仔 刑事毀壞 拒捕)
👉🏻直播台】判囚5個月2星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 ( 少 年 庭 )
*(15) #裁決 (#20200224天水圍 刑事毀壞)
👉🏻直播台】罪名成立,還押至2月5日判刑‼️

- - - - - -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陳(31) #提堂 (#1103旺角 非法集結 蒙面)
👉🏻直播台】認罪,還押至2月9日判刑‼️

——————————————————
其餘上庭案件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3月11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聲援預告2021.03.09-2021.03.12] [上庭總結2021.03.10] [2021.03.1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 5 樓 7 庭 🧟‍♀️杜麗冰法官 🕤09:30 👤黃碧雲🛑已扣押10天 #就准予保釋的決定而作出的覆核申請(#港區國安法…
#上庭總結 - 3月11日 星期四】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黎(22) #判刑 (#1111薄扶林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直播台】判囚5個月‼️ 保釋等待上訴申請獲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雷(33) #判刑 (#1013牛頭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判囚3個月‼️ 保釋等待上訴申請獲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張(19) #判刑 (#1111上水 刑事毀壞)
👉🏻直播台】判入更生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文(20) #判刑 (#20200125油麻地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直播台】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
👤何(64)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20200119金鐘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行為;於本年1月14日被判處監禁5個月。)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服刑等待上訴‼️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
👤伍健偉 #就准予保釋的決定而作出的覆核申請(#港區國安法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律政司於2021年3月4日保釋獲批後即時作出覆核保釋申請)
👉🏻資訊部】律政司覆核保釋申請獲批,須繼續還押待訊‼️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
👤林(19) #申請保釋(#1228九龍灣 非法集結)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至4月10日再訊‼️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
👥何,鍾(23-25)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1201紅磡 暴動)
👉🏻直播台】鍾(25) 保釋申請獲批,案件押後至5月6日再訊
何(23) 同押後至同日再訊。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
👤黃碧雲 #就准予保釋的決定而作出的覆核申請(#港區國安法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律政司於2021年3月4日保釋獲批後即時作出覆核保釋申請)
👉🏻資訊部】律政司覆核保釋申請被拒,獲准保釋待訊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4月28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4.04]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4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4.27] [2021.04.2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09:30 👥陳,李,張,鄧(18-24) #續審 [7/12] (#1112中大 暴動 3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上庭總結 - 4月28日 星期三】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林(22) #判刑 (#1103沙田 襲警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判囚1年9個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許(24) #新案件 (#1208灣仔 串謀蓄意傷人)
👉🏻資訊部】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至6月7日再訊‼️

- - - - - -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陳(36) #裁決 (#20200301旺角 非法集結)
👉🏻直播台】罪名不成立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5月3日 星期一】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4.04]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4.30] [2021.05.0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10:00 👤蔡(50) #不服定罪上訴 (#1112天水圍 非法集結 拒捕 蒙面;經審訊後罪成,於2…
#上庭總結 - 5月3日 星期一】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黃(25) #判刑 (#1119理大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判囚8個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冼(33) #判刑 (#1102灣仔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判囚6個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
👤蔡(50) #不服定罪上訴 (#1112天水圍 非法集結 拒捕 蒙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11月23日被判處10星期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直播台】放棄上訴申請,須即時服刑‼️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
👤鈕(19)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229旺角 暴動 襲警)
👉🏻直播台】承認暴動罪,續還押至5月24日判刑‼️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5月25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4.04]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5.24] [2021.05.2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敏琦法官 🕥10:30 👤張(27) #不服定罪上訴 (#1128中環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1…
#上庭總結 - 5月25日 星期二】

——————————————————
🏛高 等 法 院
👤張(27) #不服定罪上訴 (#1128中環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12月14日被判處監禁3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直播台】撤回上訴申請,即時服刑‼️

- - - - - -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蕭(28) #裁決 (#1031旺角 襲警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直播台】第2項控罪罪名成立,判囚3個月‼️ 保釋等候上訴申請獲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陳(34) #審訊 (#20200419旺角 違反限聚令)
👉🏻直播台】罪名成立,判囚14日,緩刑18個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裁決 (#20200731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罪名不成立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陳,楊(17-24) #裁決 (#20200508旺角 違反限聚令)
👉🏻直播台】罪名不成立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5月27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4.04]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5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5.26] [2021.05.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法官 🕙10:00 👤陳(33)…
#上庭總結 - 5月27日 星期四】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曾,許,麥,李(17-22) #判刑 (#0902油塘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曾(18) 判入勞教中心‼️
許(22) 判囚3個月‼️
麥(17) 判入更生中心‼️
李(19) 判入更生中心‼️
4人保釋等候上訴申請皆獲批。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余(19) #判刑 (#1031中環 非法集結)
👉🏻直播台】判囚10星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少 年 庭)
👤*(13) #裁決 (#20200101銅鑼灣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直播台】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判刑‼️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
👤鄭(32) #提訊 (#1027深水埗 暴動 蒙面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直播台】擬承認暴動罪,續還押至8月9日再訊‼️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判刑
👥劉,謝,李(27-45) #0907沙田
🛑3人已還押21天🛑

#暴動罪 #襲警 #拒捕 #攻擊性武器

控罪1:暴動
劉(45)及謝(42)同被控於2019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內連同其他身份一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劉(45)被控於於2019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以月餅罐擲向督察1663劉俊豪。

控罪3: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李(27)被控於2019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督察1663劉俊豪。

控罪4:管有攻擊性武器
李(27)被控於於2019年9月7日,在港鐵沙田站管有2支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裁決理由書: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578

求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581
=================
法庭為本案準備了18頁的判刑理由,簡單而言,法庭在考慮CACC164/2018等一系列暴動案例以及與案所有因素後,認為合適的量刑起點如下:

[A1劉(45)和A2謝(42)]
控罪1:監禁3年8個月

[A1劉(45)]
控罪2:監禁3個月

[A3李(27)]
控罪3:監禁3個月
控罪4:監禁9個月

法庭考慮求情後,不會扣減部分控罪的刑罰,故最終刑罰為:

[A1劉(45)和A2謝(42)]
控罪1:監禁3年8個月

[A1劉(45)]
控罪2:監禁3個月

[A3李(27)]
控罪3:監禁3個月
控罪4:監禁9個月

*法庭會將A1面對的控罪1和2的刑罰部分同期執行;法庭亦會將A3面對的控罪3和4的刑罰分期執行

總刑罰:

A1劉(45):監禁3年9個月
A2謝(42):監禁3年8個月
A3李(27):監禁1年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郭啟安法官 #判刑
👤吳(38) #1102元朗
🛑已還押超過20個月🛑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 #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元朗橫洲福喜街福喜停車場外的公眾地方,無法辯解及權限管有4個玻璃樽,其中3個含有三甲苯有機混合物,1個含有汽油、4個布條碎及1個卡式汽油氣罐。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告被控於同日,在元朗橫洲福喜街橫洲順通貿易公司貨倉內管有5桶共約100公升汽油,其主要成份為三甲苯混合物,2個裝有汽油的玻璃樽,2個卡式石油氣罐及其輸送工具,即漏斗、手泵和喉管,意圖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
法庭考慮與案所有因素後,認為合適的量刑起點如下:

控罪1:監禁2年6個月
控罪2:監禁6年6個月

被告認罪獲得1/3刑罰扣減,故最後的刑罰如下:

控罪1:監禁1年8個月
控罪2:監禁4年4個月
法庭會將兩罪的刑罰部分同期執行

總刑罰:監禁5年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裁決
👥劉,符,高,陳,許(18-21) #1111中大

控罪1:#暴動罪
五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參與暴動。

控罪2: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1劉(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防毒面罩連過濾器。#蒙面法

控罪3: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2符(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圍巾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4: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3高(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4陳(18)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5許(21)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及圍巾。

控罪7:管有 #攻擊性武器 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2符(21)被控於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支螺絲批及一個金屬鎚頭不連手柄。

控罪8: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5許(20)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把扳手 (士巴拿)。
=============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判刑
👥劉,符,高,陳,許(18-21) #1111中大
🛑眾被告已還押超過1個月🛑

控罪1:#暴動罪
五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參與暴動。

控罪2: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1劉(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防毒面罩連過濾器。#蒙面法

控罪3: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2符(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圍巾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4: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3高(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4陳(18)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5許(21)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及圍巾。

控罪7:管有 #攻擊性武器 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2符(21)被控於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支螺絲批及一個金屬鎚頭不連手柄。

控罪8: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5許(20)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把扳手(士巴拿)。

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774
=============
進一步求情:

A2及A5代表大律師指A2決定不需要法律代表,自行抗辯。法庭確認A2同意決定。

📌A1求情:

辯方指被告同意報告內容,有關他在現場出現的因由,他與感化官說出庭上的版本是因怕自相矛盾,他事實上感到後悔及尊重法庭判決。

辯方指本案與DCCC362/2020有相似地方,但將兩案比較的話,A1是較年輕,本案沒有證據指他留在現場多久,沒有警員受傷,沒有證據指他曾擲磚和汽油彈,他即使被制服仍沒有激烈掙扎。

被告即使身子弱,但喜愛廚藝,以往也曾擔任義工,他未來希望前往法國進修。

辯方指被告受氣氛影響犯案,雖然曾有輕生的念頭,但在親友的支持下決定面對人生,繼續研究廚藝貢獻香港,因此他重犯機會的低,他亦願意接受刑期。

📌A2求情:

A2明白報告內容,她希望在庭上讀出一份求情信。

內容指她無意向法庭請求減刑,她並不後悔犯案,她並不認同法例,尤其是人民不認同的法律,暴動罪本身是不合理的控罪,條文模糊不清,但上級法院就此更訂下全新定義令更多人入罪。

政府使用法律規範人民,法庭不關注社會撕裂的成因,即使有人認罪,不代表他們認同法庭,她自己已經不信任法庭,因為法庭已不接受異見者。

📌A3求情:

辯方指A3明白報告內容,他尊重法院裁決。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本案沒有證據指被告有使用暴力,沒有證據指他安排和帶領示威者,沒有證據指他參與前線示威,他當時也沒有帶攻擊性武器。

一系列求情信指被告關心別人,他做事會先考慮別人,過往曾擔任義工,與家人過着簡單和諧的生活。他用心經營校內劇社,個人的成績不錯,他亦有參與不同課外活動,上進努力,貢獻社會。朋友們指他是有勇氣,溫柔,和會保護他人的人,即使他面前本案,他沒有向朋友展示負面情緒,甚至倒過來安慰他們。

辯方指被告以往本質良好,他未來希望繼續服務社群,經營社企協助老人家,監禁並不會影響他服務社會的心。

📌A4求情:

辯方指被告擔憂本案為家人及關心自己的人帶來壓力,可見他雖是青年但較其他青年心智成熟。

辯方指A4明白及同意報告,被告來自良好家庭,是真誠的基督徒,他過往有良好的成績,但本案對A4影響重大,本案令他患有抑壓症,令成績下跌,使他只能暫時停學。即使如此,親友和學校仍然支持他,教授指學校可能可以對他作特別安排。

辯方指被告過往沒有案底,還押及本案已為他帶來教訓,雖然他堅持清白,但感化官指他是有思想的人。辯方指他為了不再令家人傷心,日後會小心行事,可見重犯機會低。

📌A5求情:

辯方指A5同意及明白報告內容。辯方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出身自良好家庭,努力工作和完成學業。
=============
本案判刑:

控罪1量刑起點:監禁4年9個月 (A2是監禁4年11個月)
控罪2至6量刑起點:監禁3個月
控罪7至8量刑起點:監禁6個月

A1劉(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2符(21)總刑罰:監禁4年11個月
A3高(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4陳(18)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5許(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