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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保衛戰」三年 雕欄玉砌應猶在 只是朱顏改

2019年11月11日,三年前的今日。周梓樂墮樓不治逝世後有網民發起一系列「黎明行動」,癱瘓全港交通,行動首日即爆發「中大保衛戰」。一系列「黎明行動」亦被籲為反送中期間最接近「全民勇武」的階段,全港各區持續有香港人以街頭行動抗議中共暴政及警察濫暴。

「黎明行動」以「二號橋」警民對峙揭幕,大量警察封鎖中大往吐露港出口,瘋狂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得知山城被圍困,全港市民日以繼夜連人帶物火速馳援。行動在中大持續數日,雖然事件中多名示威者受傷,九人被捕,但示威者頑抗警察進攻校園逼使警察撤退成為一時佳話,使香港人在連月的陰霾中首次看到一絲𥌓光。

在隨後的2020年中大畢業禮中,有畢業生重現「中大保衛戰」經典場面,又舉自製紙牌聲援9名被捕者。惟中大迅速通報國安,事後8人被捕,分別被控刑毀、非法集結、發表煽動文字、煽動分裂國家等罪名。

9名在「黎明行動」當日於中大被捕者為符凱晴、劉晉旭、高梓斌、陳歷釋、許貽顓、陳起行、李俊皓、張俊浩及鄧希雯,其中7人為中大生、2人為大專生,事後被控暴動罪、違反《禁蒙面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等罪名,在2021年被判監2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其中僅李俊皓一人獲判無罪。

《誌》傳媒一眾記者事後將當日的現場紀錄剪輯成紀錄片《中大保衛戰》,望留住改變香港的歷史大事。惟香港已成禁境,電檢處多次「掃場」阻撓電影播放,唯有安排海外放映。而紀錄片《時代革命》亦有講及「中大保衛戰」的多個片段。

中大淪喪、香港殞落,一代頂大苟合港共政權。當日高舉旗幟之士如今也不知散落何方,古人謂國破家亡,今人感嘆也相當。

惟望所有香港人「艱險我奮進,困乏我多情」。

全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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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s #同文Commons #海外港人 #線上媒體 #香港 #中文大學 #中大保衛戰 #暴動 #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裁決
#0831旺角 #暴動
#0831太子 #暴動 #搶劫

A1 簡(21) / A2 連(19) / A3 卓(24)
*以上全為案發或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A1]
A1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旺角奶路臣與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的士參與非法集結。

(2)暴動 [A2]
被控於同日,在港鐵旺角站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3)刑事毀壞 [A2]
被控於同日,在港鐵旺角站內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破壞四部閘機、一部顯示屏、四部售票機、車站控制室玻璃板、18部閉路電視及1個客務中心滅火筒,共價值$819,181。

(4)暴動 [A2][A3]
被控於同日,在港鐵太子站內L2樓層月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5)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A2][A3]
被控於同日,在港鐵太子站內L2樓層月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襲擊男子X,致造成身體傷害。

(6)普通襲擊 [A2][A3]
被控於同日,在港鐵太子站內L2樓層月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襲擊男子Y。

(7)搶劫 [A3]
被控於同日,在港鐵太子站內L2樓層月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搶劫女子Z並劫去一部手提電話。

(註:同案D4 溫(20) 承認兩項涉及旺角站及太子站(控罪二及四)的暴動,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596
於2021年11月10日在姚勳智法官席前判刑,姚官認為兩項控罪可處以4年6個月監禁的量刑起點,考慮求情及認罪扣減,兩項暴動罪的總刑期為3年4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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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外聘代表: #葉志康大律師
A1法律代表: #朱寶田大律師
A2法律代表: #鄭從展大律師
A3法律代表: #沈偉民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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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速報:
A1控罪(1) 罪名成立‼️
A2控罪(2),(3),(4),(5),(6)全部罪名成立‼️
A3控罪(3),(4),(5),(6)罪名成立‼️ 控罪(7)則罪名不成立

[1040 休庭]
由書記派發判刑理由書,由各法律代表向被告解釋。

[1115開庭]
🔸辯方申請押後至4月29日作求情
A1 代表指不希望索取任個報告,包括勞教及背景報告。
A2 指今早收到的精神科醫生報告
A3 無特別申請
法官指留待下次求情時,才考慮索取報告。

🔹控罪確認各被告的刑事定罪紀錄
A1: 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A2: 呈上七項刑事定罪紀錄,包括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辯方對紀錄無異議。
(A2其中一宗涉及在2019年9月2日在荔景站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於2021年6月1日被判處12個月監禁。 詳情: #0902荔景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5990)

A3: 有一項非法集結的定罪紀錄,涉及2019年6月9日於立法會大樓一帶的集結,認罪後被判處20星期。
辯方對刑事定罪紀錄無異議。補充控方該案紀錄出錯,被告並非在2019年8月31日被捕,而是在搜屋後被捕。
(另案詳情: #0609金鐘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2860)

[1200完庭]

案件押後至4月29日(星期六) 早上十時作求情,🔴期間三位需要還押。

判決書: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word/vetted/other/ch/2020/DCCC000737A_2020.docx

💛感謝多位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