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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首以 #煽動罪 拘捕 #旁聽師
跨國議員促海外法官辭任
詳細報道: https://bit.ly/3v2Wl9l
香港國安警周三(6日)拘捕6名「旁聽師」,指控他們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是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
以往若有旁聽者在法庭喧嘩,法官一般會作口頭警告或逐出法庭,嚴重者或被控以「藐視法庭罪」。雖然「藐視法庭罪」最高可判囚7年,但過往案例刑罰普遍較輕。然而這一次,香港國安警卻棄用「藐視法庭罪」,而動用「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成為首例案件,引來國際關注。
由18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發布聲明,譴責港府以「煽動罪」拘捕前工會領袖、公民記者和旁聽公民,認為這顯示香港法治的淪喪,促請所有海外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IPAC香港倡議統籌鄺頌晴向本台表示,從批評政府到評論防疫政策,港府都可對公民控以「煽動罪」,顯示港府動用「煽動罪」的範圍愈來愈寬,變成如同中國「尋釁滋事罪」一樣的「口袋罪」。
#法治淪喪 #旁聽師 #煽動罪 #尋釁滋事 #国安法 #海外法官
跨國議員促海外法官辭任
詳細報道: https://bit.ly/3v2Wl9l
香港國安警周三(6日)拘捕6名「旁聽師」,指控他們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是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
以往若有旁聽者在法庭喧嘩,法官一般會作口頭警告或逐出法庭,嚴重者或被控以「藐視法庭罪」。雖然「藐視法庭罪」最高可判囚7年,但過往案例刑罰普遍較輕。然而這一次,香港國安警卻棄用「藐視法庭罪」,而動用「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成為首例案件,引來國際關注。
由18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發布聲明,譴責港府以「煽動罪」拘捕前工會領袖、公民記者和旁聽公民,認為這顯示香港法治的淪喪,促請所有海外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IPAC香港倡議統籌鄺頌晴向本台表示,從批評政府到評論防疫政策,港府都可對公民控以「煽動罪」,顯示港府動用「煽動罪」的範圍愈來愈寬,變成如同中國「尋釁滋事罪」一樣的「口袋罪」。
#法治淪喪 #旁聽師 #煽動罪 #尋釁滋事 #国安法 #海外法官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港府首以「煽動罪」拘捕「旁聽師」
跨國議員促海外法官辭任
【自由亞洲】香港國安警周三(6日)拘捕6名「旁聽師」,指控他們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是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事件引來國際關注,由18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譴責港府行徑,並促請所有海外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香港國安警周三4男2女,年齡介乎32至67歲,指他們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表示,他們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間在不同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根據相關法例,被定罪者可被判監兩年。
跨國議員譴責香港法治淪喪 促海外法官辭職
由18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就「旁聽師」被捕事件發布聲明,譴責港府以「煽動罪」拘捕前工會領袖、公民記者和旁聽公民,認為這顯示香港法治的淪喪。
聲明說:只是在法庭中鼓掌都可以被詮譯為煽動行為,這簡直荒謬。煽動意圖指控已經成為這個城市的口袋罪,被用作全面打擊香港各種異見和政治反對聲音的罪名。
IPAC促請各國政府向中港官員問責,制裁違反對香港自由和自治承諾的中港官員,並促請所有海外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倡議者:「煽動罪」已成「尋釁滋事」一樣的「口袋罪」
IPAC的香港倡議統籌鄺頌晴認為,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旁聽人士,更反映香港已沒有機制制衡港府執行北京旨意,即使海外法官留任,也無法發揮捍衛法治的作用,呼籲海外法官辭職 ,停止為香港司法制度塗脂抹粉。
鄺頌晴向本台表示,從批評政府到評論防疫政策,港府都可對公民控以「煽動罪」,顯示港府動用「煽動罪」的範圍愈來愈寬,變成如同中國「尋釁滋事罪」一樣的「口袋罪」。
鄺頌晴說:這已經變成香港的「口袋罪」,在中國就是用「尋釁滋事罪」,在香港就是用「煽動罪」。就是你講一些「唔啱聽嘅野」就是罪,用「煽動罪」來拘捕你。而且這條法律被聯合國多次批評違反人權,應該要改,但香港政府一直沒有改。另外這是有關六四的案件,他們鼓掌是希望保存傳承了30年的歷史真相,這件事也反映所有和六四相關的事,都已是違反《國安法》或「煽動罪」。
港媒《東方日報》披露,周三被捕的6人包括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筆名「朝雲」的公民記者蕭雲龍,以及另外四名「旁聽師」。鄧建華被捕時,香港國安警指他涉嫌在1月4日於西九龍三號庭,作出「煽動在場公眾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鄒幸彤為六四難屬發聲 「旁聽師」鼓掌支持變「煽動」
翻查資料,當日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在2021年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結」,被判囚15個月。鄒幸彤陳情時未有為自己辯護,反而讀出六四難屬的見證,被裁判官陳慧敏打斷,表示法庭不容表達政見。鄒幸彤反駁「難屬才是這件案件真正的受害者,他們的見證比我的求情更有需要出現在法庭」,當時旁聽席傳來掌聲。
陳慧敏曾警告鼓掌者或會被控「藐視法庭」,並再和鄒幸彤爭辯,旁聽者再次鼓掌後,裁判官下令庭警記錄鼓掌者身份資料。
翻查資料,當日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在2021年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結」,被判囚15個月。她陳情時未有為自己辯護,反而讀出六四難屬的見證,當時旁聽席傳來掌聲。
親北京媒體攻擊後 港府首以「煽動罪」拘捕旁聽者
值得留意的是,親北京媒體在之後的1個月多次發文攻擊「旁聽師」,指他們擾亂法院,促請港府執法。事隔3個月,香港國安警則以「煽動罪」拘捕6人。其中一名59歲男子和一名67歲女子已被起訴,周五(8日)提堂。
以往若有旁聽者在法庭喧嘩,法官一般會作口頭警告或逐出法庭,嚴重者或被控以「藐視法庭罪」。雖然「藐視法庭罪」最高可判囚7年,但過往案例刑罰普遍較輕。然而這一次,香港國安警卻棄用「藐視法庭罪」,而動用「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成為首例案件,引來國際關注。
「煽動罪」被指是殖民地惡法 已塵封半世紀
翻查資料,港英政府在1938年把源自英國普通法的「煽動叛亂罪」,寫入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禁止發表可能引起對英女皇憎恨的文字或刊物。然而自六七暴動後,港府未有再動用此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1997年後,曾3次審核香港人權情況,都關注「煽動罪」 定義過寬,促請港府修法,港府一直未有理會。
直至2020年3月,港府首次動用這條塵封半世紀的殖民地惡法,拘捕前民主派區議員鄭麗瓊,再相繼檢控「學生動源」 前召集人鍾翰林、「快必」譚得志,以及出版兒童繪本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繼而再以「煽動罪」拘捕《立場新聞》高層,迫使《立場新聞》停運。
國安法後港司法環境「惡化」 海外法官何去何從?
隨著《港區國安法》落實後,香港司法環境漸趨「惡化」,也使英國最高法院兩名正、副院長打破25年以來的慣例,決定辭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職務,被港府及北京詮譯為英國政府 「政治施壓」的結果。
然而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Lord Robert Reed)卻親自「打臉」港府。他周三在英國國會一個會議上強調,辭任並無受任何政治人物的壓力,反而是他主動要求英國外相及司法大臣開會討論。他重申香港政治參與及言論自由持續被侵蝕,更在去年底及今年年初顯著惡化,留任香港終院更破壞英國最高法院的利益。
而目前香港終院只剩下10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分別來自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當中9位已表態留任。(全文)
#20220410新聞 #旁聽師
跨國議員促海外法官辭任
【自由亞洲】香港國安警周三(6日)拘捕6名「旁聽師」,指控他們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是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事件引來國際關注,由18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譴責港府行徑,並促請所有海外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香港國安警周三4男2女,年齡介乎32至67歲,指他們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表示,他們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間在不同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根據相關法例,被定罪者可被判監兩年。
跨國議員譴責香港法治淪喪 促海外法官辭職
由18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就「旁聽師」被捕事件發布聲明,譴責港府以「煽動罪」拘捕前工會領袖、公民記者和旁聽公民,認為這顯示香港法治的淪喪。
聲明說:只是在法庭中鼓掌都可以被詮譯為煽動行為,這簡直荒謬。煽動意圖指控已經成為這個城市的口袋罪,被用作全面打擊香港各種異見和政治反對聲音的罪名。
IPAC促請各國政府向中港官員問責,制裁違反對香港自由和自治承諾的中港官員,並促請所有海外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倡議者:「煽動罪」已成「尋釁滋事」一樣的「口袋罪」
IPAC的香港倡議統籌鄺頌晴認為,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旁聽人士,更反映香港已沒有機制制衡港府執行北京旨意,即使海外法官留任,也無法發揮捍衛法治的作用,呼籲海外法官辭職 ,停止為香港司法制度塗脂抹粉。
鄺頌晴向本台表示,從批評政府到評論防疫政策,港府都可對公民控以「煽動罪」,顯示港府動用「煽動罪」的範圍愈來愈寬,變成如同中國「尋釁滋事罪」一樣的「口袋罪」。
鄺頌晴說:這已經變成香港的「口袋罪」,在中國就是用「尋釁滋事罪」,在香港就是用「煽動罪」。就是你講一些「唔啱聽嘅野」就是罪,用「煽動罪」來拘捕你。而且這條法律被聯合國多次批評違反人權,應該要改,但香港政府一直沒有改。另外這是有關六四的案件,他們鼓掌是希望保存傳承了30年的歷史真相,這件事也反映所有和六四相關的事,都已是違反《國安法》或「煽動罪」。
港媒《東方日報》披露,周三被捕的6人包括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筆名「朝雲」的公民記者蕭雲龍,以及另外四名「旁聽師」。鄧建華被捕時,香港國安警指他涉嫌在1月4日於西九龍三號庭,作出「煽動在場公眾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鄒幸彤為六四難屬發聲 「旁聽師」鼓掌支持變「煽動」
翻查資料,當日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在2021年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結」,被判囚15個月。鄒幸彤陳情時未有為自己辯護,反而讀出六四難屬的見證,被裁判官陳慧敏打斷,表示法庭不容表達政見。鄒幸彤反駁「難屬才是這件案件真正的受害者,他們的見證比我的求情更有需要出現在法庭」,當時旁聽席傳來掌聲。
陳慧敏曾警告鼓掌者或會被控「藐視法庭」,並再和鄒幸彤爭辯,旁聽者再次鼓掌後,裁判官下令庭警記錄鼓掌者身份資料。
翻查資料,當日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在2021年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結」,被判囚15個月。她陳情時未有為自己辯護,反而讀出六四難屬的見證,當時旁聽席傳來掌聲。
親北京媒體攻擊後 港府首以「煽動罪」拘捕旁聽者
值得留意的是,親北京媒體在之後的1個月多次發文攻擊「旁聽師」,指他們擾亂法院,促請港府執法。事隔3個月,香港國安警則以「煽動罪」拘捕6人。其中一名59歲男子和一名67歲女子已被起訴,周五(8日)提堂。
以往若有旁聽者在法庭喧嘩,法官一般會作口頭警告或逐出法庭,嚴重者或被控以「藐視法庭罪」。雖然「藐視法庭罪」最高可判囚7年,但過往案例刑罰普遍較輕。然而這一次,香港國安警卻棄用「藐視法庭罪」,而動用「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成為首例案件,引來國際關注。
「煽動罪」被指是殖民地惡法 已塵封半世紀
翻查資料,港英政府在1938年把源自英國普通法的「煽動叛亂罪」,寫入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禁止發表可能引起對英女皇憎恨的文字或刊物。然而自六七暴動後,港府未有再動用此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1997年後,曾3次審核香港人權情況,都關注「煽動罪」 定義過寬,促請港府修法,港府一直未有理會。
直至2020年3月,港府首次動用這條塵封半世紀的殖民地惡法,拘捕前民主派區議員鄭麗瓊,再相繼檢控「學生動源」 前召集人鍾翰林、「快必」譚得志,以及出版兒童繪本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繼而再以「煽動罪」拘捕《立場新聞》高層,迫使《立場新聞》停運。
國安法後港司法環境「惡化」 海外法官何去何從?
隨著《港區國安法》落實後,香港司法環境漸趨「惡化」,也使英國最高法院兩名正、副院長打破25年以來的慣例,決定辭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職務,被港府及北京詮譯為英國政府 「政治施壓」的結果。
然而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Lord Robert Reed)卻親自「打臉」港府。他周三在英國國會一個會議上強調,辭任並無受任何政治人物的壓力,反而是他主動要求英國外相及司法大臣開會討論。他重申香港政治參與及言論自由持續被侵蝕,更在去年底及今年年初顯著惡化,留任香港終院更破壞英國最高法院的利益。
而目前香港終院只剩下10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分別來自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當中9位已表態留任。(全文)
#20220410新聞 #旁聽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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