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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法新社:律政司司長指示不設陪審團 3名國安法官審理】

民主派初選47人案續有新發展,法新社周二(16日)報道指根據取得的文件顯示,香港律政司司長以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為由,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官共同審理,管理聆訊定於9月和11月。這次審訊為唐英傑的國安法首案後,第二宗不設陪審團的案件。律政司暫未就法新社提問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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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 #律政司 #國安法 #泛民 #高等法院 #陪審團 #唐英傑
【司法大陸化|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律政司:確保「公平審訊」】

74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已被逼停運的《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獲安排下週一(22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律政司發言人回應稱,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認為「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立法會被傳媒追問47人案不設陪審團時,就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但聲稱是「最好的安排、最恰當的安排」。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處理政治敏感案件時不設陪審團,反而更能突顯「司法公正」,又稱陪審團沒有受過法律訓練,遇上政治敏感案件時要摒棄個人政治傾向相當困難,故不認同沒有陪審團就會影響司法公正,他對香港司法獨立「絕對有信心」。

黎智英與《蘋果》3公司同案其餘幾名被告,包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控方於今年5月已申請將他們跟黎智英及《蘋果》3公司案合併,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交付高院審理,司法機構暫未公佈案件排期何時審理。不過,黎智英本月初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高院裁定警方無權查閱其手機內的新聞資料時,入稟狀就透露由於控方今年沒有檔期、辯方聘用資深大狀需時,估計案件要明年底至2024年初才能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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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蘋果日報 #港區國安法 #陪審團 #普通法
【黎智英與前《蘋果》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6被告擬認罪 法官待黎案審結才判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周一(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中其餘6名被告包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及總編輯羅偉光等人擬認罪,法庭建議待黎智英案審訊後才判刑。律政司早前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聲稱是要確保「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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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香港 #蘋果日報 #壹傳媒 #國安法 #高等法院 #陪審團
【74歲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2.1開審 不設陪審團預計審訊30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多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其中黎智英選擇不認罪,案件將於12月1日開審,預計審訊30天。至於較早前已表示會認罪的《蘋果》6名前高層,就排期11月29日在高院答辯。法庭早前建議,會待黎智英案審訊後才對6名認罪被告判刑。與唐英傑案及47人案一樣,黎智英案亦不設陪審團,律政司早前解釋,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認為「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另外,黎智英與壹傳媒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罪,指涉利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經營力高顧問公司,違反租契,周三(24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辯方結案陳詞指,案件的法律爭議,在於租客有否披露責任及租客毀約是否算欺詐,認為若租客無遵守合約,業主可循民事訴訟處理,過往案例亦只有在簽約前作虛假陳述才構成欺詐。辯方又指力高在大樓佔用範圍甚少,租約亦訂明不是所有空間都只能用作印刷,而力高業務本身對《蘋果》有輔助性質,認為控罪不成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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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蘋果日報 #壹傳媒 #陪審團 #港區國安法
【「誹謗」梁振英案不設陪審團 鍾劍華已離港移民英國:考慮籌錢打官司】

香港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於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徑控告理工大學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營運《立場新聞》的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誹謗。鍾的代表一方表示,由於各種理由延長繳款時間,故向法庭申請延期。但梁的一方駁稱,鍾已失去權利要求陪審團參與審訊,而《立場》已無法律代表,又指對梁的指控或觸犯港區「國安法」。高院法官歐陽桂如周五(23日)頒下判詞,指鍾逾期繳款逾14個月,無法說服法庭再作延期,鍾自動喪失要求設陪審團的權利;而有關文章刊登於2018年、即國安法落實前,對本案並不適用。經三方同意後獲法庭批准,排期於2023年8月7日開審,預計15天審期,將不設陪審團。鍾劍華向《追新聞》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予評論,「可能我都要睇下點樣籌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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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 #高等法院 #鍾劍華 #誹謗 #陪審團 #英國 #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