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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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目的
示威頻繁時,新聞傳媒多有即時直播,但一般為現場情況感到焦急的廣大市民實在難以同時追看多個傳媒從不同角度拍攝的片段。因此本頻道提供實時直播新聞的畫面及消息,望協助市民不論身在何方,亦可清晰地了解現場的最新動態。

行動
示威進行時,本頻道會盡量覆蓋最多新聞直播頻道,盡力於每五至十分鐘更新不同角度的畫面。沒有示威行動時,會因應情況不定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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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黃之鋒 #DQ
黃之鋒將會在今天中午12時開記者會回應政府DQ。
#黃之鋒_FB
1201 #黃之鋒 #立法會選舉 #DQ
黃之鋒表示政權強行編造事實,選舉主任無理裁斷他現在仍然推動自決,定性反對國安法等同於不支持基本法,甚至要求提名人信奉基本法。

選舉主任蔡敏君表面上是在寫取消他參選的理由,但其實是以假新聞方式試圖為他羅織違反國安法的罪名,相信是為配合國安公署,「鋪路」未來拘捕及起訴他。

黃之鋒表示選舉主任的回覆明顯不局限於取消他的參選資格,而是以「莫須有罪名」配合國安公署,日後以這份選舉文件起訴他。他留意到整份回覆上選舉主任不斷強調「仍然相信」他會推動民主自決,但是黃之鋒稍早前已經退出香港眾志,該組織並已經在一月宣布停止推動民主自決。選舉主任亦不斷表示「因為香港眾志的網站沒有剷除相關文章,所以相信黃之鋒仍然推動民主自決」,黃之鋒認為以過去政治聯繫裁斷參選資格並不合理。

就選舉主任表示要求參選人信奉基本法,黃之鋒質疑是否基本法已經上升到宗教層面。 他亦懷疑香港高官林鄭月娥以至前特首梁振英全家都「攞住英國護照做英國人」,到底他們有多信奉基本法。

另外,選舉主任的做法其實是完全禁絕國際連接,等於向國際社會宣布「封港鎖國」。黃之鋒評論選舉主任猶如獵巫一樣審視國際連結的工作,整個過程似是和國安人員的書信來往,多於回覆一個「低級公務員」的查詢。

最後,黃之鋒表示會繼續在民主運動中擔當他的角色,向世界「講真相,講出香港人對民主的堅持」,讓國際知道香港人頑強抵抗的意志。DQ絕對不會是讓民主運動畫上句號的一刻,而他必定會在不同崗位繼續貢獻。他亦嚴正向北京政府、特區政府以及選舉主任表明「You can’t kill us all」。

#蘋果
1302 #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立法會 #DQ
特區政府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有線
1422 #委任派 #DQ
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見記者。
#立場
1444 #委任派 #DQ
林鄭月娥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的國家機關,而人大的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有法律效力。林鄭月娥表示根據基本法104條明確要求立法會議員就職的時候必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蘋果
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1444 #委任派 #DQ 林鄭月娥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的國家機關,而人大的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有法律效力。林鄭月娥表示根據基本法104條明確要求立法會議員就職的時候必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蘋果
1447 #委任派 #DQ
林鄭月娥表示今次的個案是有四個經過依法認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被提名裁定無效的人士,應否容許他們繼續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

林鄭月娥表示從簡單的邏輯來看「一個唔符合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嘅法定要求同埋條件嘅人士,自然都唔具備出任立法會議員嘅要求同埋條件。」如果容許他們出任立法會議員明顯是偏離基本法104條的解釋。

而今次全國人大的決定一共有三點:

1.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因為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中國擁有香港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不符合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及條件。一經依法裁定會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2.本決定均適用於原定於2020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因為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裁定無效第六屆立法會議員以及今後參選或出任立法會議員的人士。

3.依據上述規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

#蘋果
0953 #賣地條款 #國安法 #DQ #中止租約 #地政總署
經濟日報報道,地政總署亦在去年開始在賣地及短期租約條款內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除了政府有權因國安原因取消入標資格,更有權因國安考慮中止短期租約。

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由2022年11月4日開始招標的啟德2A區4、5B及10號地盤起,至今推出的多幅官地,包括赤柱環角道,以及正在招標的荃灣寶豐路、旺角洗衣街地皮等,加入新增條款,提及政府保留權力,可以因投票者或其母公司涉及威脅國家安全活動,而取消其資格。

至於其他短期租約用地,包括剛在上月底截標的將軍澳第137區混凝土廠用地,當局除了以國家安全為由,有權取消入標者資格外,若果當局合理相信中標的承租者涉及違反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亦有權中止該份租約。

發展局回應指,政府內部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規例》)於2022年8月29日更新,加入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相關要求,令指引更清晰,有關原則適用於所有種類及形式的政府採購,而地政總署隨後相應地把適用的條款加入所有賣地文件以及短期租約招標文件。

報道亦指出,就短期租約而言,政府亦可因國安考慮在合約進行期間終止合約,因為政府是以地主身份把政府土地租予中標的租戶,政府與這中標者的採購合約關係於租約期間持續有效。

報導全文:
https://bit.ly/3XvF5FI
#明報